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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阿夫塞经常逃到这儿来。第一次跑上半山坡是在五百天前,他第一次见到令人生畏的塔科·萨理德之后。
令人生畏?阿夫塞把牙齿磕得咔哒咔哒响①。选择这个形容词意味着他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而在当时,首次晋见这位占星大师以后,他用的词是“怪物”。
【① 磕牙是昆特格利欧恐龙的常见动作,相当于人类的面部表情,视使用环境,可以代表高兴、激动、不满等情绪。】
第一次逃上山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是赶快离开这座城市,回到遥远的家乡——卡罗部族,回到过去乡村男孩的简单生活。他肯定自己永远都不会适应这儿让人头晕目眩的、可怕的学徒生活,不能适应那些阴沉着脸的皇家卫兵,还有成百上千的人——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地方!阿夫塞以前从未经历过这般拥挤,也从未接触过这么铺天盖地的体臭。他受不了这儿的紧张气氛、生怕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地盘,或者举止不符合规矩。他发现自己随时随地都得弯腰向前鞠躬致意,弄得他头都晕了。
但在那天,在这里,壮丽景象使阿夫塞平静下来了。他不再紧张。他的爪尖缩进去,尾巴悠闲地来回摆动,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
很快,太阳落山了。它胀得大大的,像一只胖胖的卵,从通常的淡白色变成深紫色,然后落在城市西边凹凸不平的奇马尔火山锥后面,不见了。日落真美啊:一绺绺云朵像纱一样拂过逐渐黯淡的圆盘,不断把它染成紫色、红色和深蓝色。日落真好,不只因为云朵颜色变幻多端(今晚的晚霞特别绚烂)。不,阿夫塞喜欢日落,因为他喜欢夜晚,繁星满天的夜晚。
今晚有利于观测,阿夫塞想。只有火山周围有云,几乎一动不动。头顶上是一片明澈如洗的苍穹。
今晚恰逢奇数,多数成年人都在奇数之夜睡觉。正因为这个缘故,阿夫塞不睡。他喜欢半山坡上的平和安静。在这样的夜里,他的思想可以无拘无束,在自己的领地上任意驰骋。
当然,阿夫塞其实没有什么领地。他过的是最简单朴素的学徒生活。获得领地的机会——那个古老的笑话怎么说来着?——可能和妄想把女王的卵当游戏球玩一样渺茫。
然而,即使没有领地,他总还有星星。和往常一样,天空迅速变暗,真正的夜晚时间很短,偶数日子就要到了。
阿夫塞深吸一口气。空气像家乡朵格拉湖的山泉水一样清新,弥漫着野花的香味。他使劲抽动鼻翼,闻到一种大牲门的味道,也许是“甲壳背”(他弄不懂,这么大的动物是怎么爬上山的);一些小动物也把尿撒在岩石上,留下了它们的味道;还有从火山口溢出来的淡淡的硫磺味,比他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要浓一些。
他骑坐在卵石上,尾巴悬着,遥看渐渐西沉的太阳。现在该朝山顶爬了。他的每只脚都有三个宽宽的趾头,爬行起来很方便。他很快便到了山顶,满意地把牙齿磕得咔哒咔哒响。接着,他爬到山的另一面,下边的首都被火炬照得透亮。阿夫塞半躺下来,仰望夜晚千变万化的天空。
阿夫塞的所有体重都压在右肩和右臀上,感觉很不舒服。但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他试过面朝下趴在地上,像睡觉时的姿势。但这样一来,往上看就必须伸长脖子,拧着,这种姿势弄得他脖子都扭伤了,像针刺一样痛。
十天前,他曾问过塔科·萨理德,为什么昆特格利欧恐龙没有方便的身体姿势来观测星星?为什么肌肉发达的尾巴反而会妨碍他们面朝上躺下?萨理德轻蔑地盯着年轻的阿夫塞说,上帝就是这样安排的。上帝造了这些星星,只有上帝自己才能凝视。他们这些鼻口发皱又过分好奇的小毛头是没有资格观星的。
想到这些事,阿夫塞有点恼怒地甩动尾巴拍打泥土。他眨巴着眼睛,用瞬膜盖住双眼,但紫红的暮色仍然透了进来。他干脆张开瞬膜,不再想老萨理德的话,重新陶醉在眼前的美景之中,这才是最让他愉快的。
夜晚流逝,星星们急匆匆地从“大河”的上游向下游急速滑动。夜晚刚开始的时候。他能清楚地看到两颗卫星:“缓行者”和“大个子”。“大个子”的光亮部分呈月牙形,还能看到剩下的暗黑部分,黑黑的,圆圆的,把星星都遮住了。
阿夫塞张开拇爪,发现它的镰形轮廓和“大个子”在高度和形状上都一模一样。“大个子”的橘红色圆盘总会勾起他的好奇心——上面有一些斑点,但太小太暗,看不清楚。那是什么呢?阿夫塞还不十分清楚。看上去有点像岩石,但岩石怎么能飞过天空,飞到那上面去呢?
他把注意力转向“缓行者”,这几个晚上它都有点犟。一个劲儿地往上游奔而不是朝下游走。当然了,别的卫星有时也会这样,但从不像小小的“缓行者”那样固执。“缓行者”是阿夫塞的最爱。
总有一天,他会静下心来研究这些卫星。他读过很多跟它们相关的书,包括萨理德那三大册《夜之舞》。多么离奇古怪的书名!完全不像他所认识的萨理德。那个让他害怕的萨理德。
有的卫星很快滑过天空。有的却需要几十个夜晚的时间才从一道地平线滑到另一道地平线。但它们都有盈亏过程,也就是从丰满光亮的圆盘变成一个覆盖着星星的简单的黑圈。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呢?阿夫塞重重地呼了口气。
他顺着黄道扫视天空,这条道是太阳每天必经的路线。道上有两颗行星,用肉眼可以看见。明亮的一颗叫凯文佩尔,另一颗血红色的叫达文佩尔。行星和卫星很相似,都是以恒星为背景移动。但它们看起来像针尖般细小,根本没有圆盘一样的脸,也看不到细节。而且它们在天空中的移动要隔几天或几十天才能观测到。有六颗阿夫塞熟悉的行星也像一些卫星一样奇怪地向后退行,但这些行星通常要花五百天时间才能完成这个动作。
现在靠近天顶的是“先知”星座。阿夫塞看过一本手抄本的老书,书上把这个星座称为“猎手”座,以“鲁巴尔”——“五个狩猎创始人”中最伟大的一个——命名。但对他们的崇拜现在几乎被官方禁止了,因此这个星座被重新命名为“拉斯克”——拉斯克是第一位朝觐“上帝之脸”的先知。
不管叫“鲁巴尔”还是叫“拉斯克”,星座图都一样:一个个亮点勾勒出肩部、臀部、肘部、膝部和长长的尾巴尖。两颗明亮的星星是两只眼睛。它就像一幅反转图像,阿夫塞想——当你紧盯着一个物体看了一阵后,又去看一个白色的表面,就会在视幻觉中产生这种图像——因为“先知”和“鲁巴尔”的眼睛肯定与所有昆特格利欧恐龙的眼睛一样,都是全黑的。
在“先知”之上,是“大河”投射到上面的轮廓,若隐若现,横跨整个天空,发出微弱的闪光。“陆地”在“大河”上朝着“上帝之脸”永无尽头地航行着。老萨理德就是这么解释那条黑夜中灰蒙蒙的光带的,但他却不能向阿夫塞讲清楚,为什么只有在某个固定的时间,“大河”才把它的轮廓反射到天上去。
萨理德!可恶的萨理德!阿夫塞花了整整五十五天的时间,才一骑着一头从一支商队那儿弄来的家养“角面”,从“陆地”中部的阿杰图勒尔省卡罗部族,来到位于“陆地”最东面上游岸边的大都市。
不用说,部族的任何一个孩子都被视为部族全体成年人的孩子——只有育婴堂的管理员才知道究竟谁是他的亲生父母。整个部族的人都因为他们中的一员被选为宫廷占星师学徒而骄傲。阿夫塞之所以被选中,是因为他在最近一系列的专业考试中成绩优秀。他充满自豪地整理好腰带、靴子、书和星盘(测量天体高度的仪器),奔向自己憧憬的未来。现在,他到这儿已经快五百天了。是啊,时间真够长的。他发现,在上一个四千天的时间里,萨理德教过六个学徒,但他们最近全被开除了。看来,即使比那些学徒更加坚韧不拔,他那为占星事业而奋斗的美梦还是终将被他的老师碾得粉碎。
阿夫塞曾经把萨理德当成自己的偶像。他贪婪地阅读这位大师有关凶兆和吉兆的著作,有关“大河”反射在空中的论文,以及对每一个星座的重大发现。他多么盼望和这个了不起的人见面啊!但是,真正和他面对面时,他却感到非常失望。幸好阿夫塞很快就要出发去朝觐了。感谢上帝,这样他就可以离开老师很多天——可以自由自在地做些研究,不用看萨理德的脸色。
阿夫塞摇摇头,再也不去想什么萨理德。他到这儿来是为了享受夜晚的美景,而不是沉湎于自己的不幸。总有一天,星星会把它们的所有秘密告诉他。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过去了很久。卫星们急速滑过天空,时盈时亏。恒星在空中升起又落下。流星闪过夜空,在黑暗中划出一道道细细的金线。再没有比凝望这幅美景更让阿夫塞愉快的事了。永远那么熟悉,却永远那么变幻多端。
终于,阿夫塞听到翼指“噼噗噼噗”的声音。这是一种多毛的鸟,它们的叫声预示着黎明即将来临。他站起来,掸掉身上又脏又硬的枯草,转身四下看看。一阵清凉的微风拂过脸庞。他知道,空气本来是静止不动的,“大陆”——或者叫“陆地”,也就是他脚下的大地——始终平稳地航行在从地平线的这头延伸到那头的“大河”上,所以人们才会感受到扑面而来的风。至少老师是这样教他的。到现在,他已经明白了一个痛苦的道理:一个人不能对老师传授的知识表示怀疑。或许“陆地”真的漂浮在“大河”上面。因为,如果你挖一个深洞下去,不是经常可以发现水吗?
阿夫塞对船不太了解——尽管他的朝觐会走很长的水路——但他知道,船越大,摆动的幅度就越小。“陆地”大致是椭圆形的。根据那些走完了它的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