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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嫡妻 作者:暮雪翎(晋江2013-2-6完结,宅斗、情有独钟)-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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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周南·桃夭》
  这首诗歌是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诗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我在第一卷的卷标题“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就是选自这里。
  
  本章中用这首诗歌是为了表示三月桃花林的美景以及“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更新一章,明晚再更下一章吧。下一章本来是写好了的,但觉得不大满意,所以需要修改一下。
很抱歉最近更新不稳定,,还好,17号考完试就能日更了。




☆、背叛(二)

  她喜欢泡澡,夏侯兰泱便特地给她建了个玉池。池子四周和底下都是用暖玉铺成,水里泡着夏侯兰泱特地配制的花草,馥雅的淡香,充盈着鼻息。
  
  凌兰靠在池边,屏退了服侍的丫鬟,一个人静静的呆着。迷蒙氤氲的水气蒸腾而起,宛若云雾。水气暖热,她却只感到面上一阵水凉。
  哭了一会,用手抹了把脸,开始想着离开的计划。
  
  杭州离长安千里之遥,她一个弱女子,行走路上肯定不安全,要想回去,就必须得找个伴。这人还得可靠,还得不认识她——实在是有点难。
  身上必须带够银子,不然回不到长安就得饿死。不过带太多东西不大好出去,哪有夏侯家主母出个门身上带一堆银两银票的?再说,她手里也没这些东西。那也就只能带些翡翠珠宝首饰的,到时候将这些东西典当了,应该就能换些银两。那套翡翠首饰可以带着,嫁妆里有很多价值不菲的东西,也可以拿着。
  还有就是走得时间,得巧,得不惹人注意。她突然失踪,夏侯兰泱肯定会派人到处搜人,也就是说,必须先找个地藏起来,躲过他搜查的这段时间,然后再想法去长安。这样的话,倒是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到时到长安见过顾兰溦和宇文瑾轩后,再找顾兰溦帮她寻个安静的地,她去躲些时日,日子一久,待世人都忘了世上存在过瑞应郡主顾凌兰这么个人后,她再出来,到时找个乡野小地,开个小饭馆,余生时光在柴米油盐中优哉游哉度过,倒是不错。真没想到,她这一生,倒真的是圆了开饭馆的梦。
  
  想必到时,夏侯兰泱可以将采艾名正言顺的纳为妾室,再娶一房正妻,膝下儿女承欢,享受齐人之福。到时候,顾凌兰不过是他这风云一生的一个小小插曲,可记得,可不记得。或许记得的,也是曾经有个吃货在他身边呆了一段时光吧。
  采艾虽然是犯了错,但毕竟为夏侯家诞下长子,按照规矩,功过相抵,甚至是功大于过,又有夏侯兰泱的宠爱,定然能够在夏侯家立足。采艾又不是什么悍妒的性子,那夜她在梅林见她与夏侯兰泱那一幕时,不是听说有个什么裴令婉么,采艾对裴令婉似乎很喜欢,据潇玥和瑶瑟所说,裴令婉也是喜欢夏侯兰泱的,到时候,她们定能和睦相处,一世长安。
  
  她拍打着水面,仰面长叹而笑,“这可真是一大圆满的落幕啊!”
  身后有低沉的声音沉沉响起,“怎么圆满,又怎么落幕了?”
  她已经放下心事,此刻再面对夏侯兰泱,倒也没什么尴尬的地方,笑嘻嘻转过身去,语声清脆如珠落玉盘,“每个人都得偿所愿了,难道不圆满吗?”
  
  夏侯兰泱“噗通”一声跳入水池,伸手将她抱了出来,随手拉起一旁的毛巾给她擦了身子和头发,既好笑又好气,“水都凉了,你都不知道叫人过来加热水吗?小脑袋里又想些什么?”
  凌兰眨了眨眼,笑得无辜而纯良,“想你啊。”
  夏侯兰泱将毛巾扔在地上,从屏风架上取了薄毯给她包着,“我不是在你身边吗,想我作甚?”
  凌兰趴在他怀里坏笑,“那——难道我要想表哥吗?”
  夏侯兰泱故意黑了脸,沉着声冷哼,“你敢!”
  
  房里早已点了安神的瑞脑香,麒麟纹铜滴漏里的水一滴一滴滴着。
  夏侯兰泱抱着她坐在贵妃榻上,等着她的头发干起来。凌兰趴在他怀里不安生的乱拱,还软着嗓子嚷嚷,“叔叔,给我讲个故事嘛。”
  每夜睡前必有的故事。
  凌兰在他低沉微哑的声音中又恍惚起来,她忽然很想知道采艾此刻在干什么。
  
  十里桃林落花如雨,沾满她们一身。春衫薄凉,丝绸本又薄,采艾习武,身子强健,穿得又少。杏黄色的撒花烟罗衫穿在她身上,身姿窈窕,该凸显的地方绝不会平坦。
  才没走多远,采艾忽然扶着一棵桃木干呕起来。呕吐了半晌,倒也没有吐出什么东西来。凌兰将手里的帕子递给她,望着她微微突起的小腹,平静的问她,“你有了身孕。”这话虽然是问,却是直接陈述的。
  她虽未怀过孕——但采艾身子纤弱,小腹微突,绝非是因为吃胖的缘故,况且,她吐的样子,很像当年她大嫂李雪若有了身子时吐的样子——很自然的,她便想到了这个。
  采艾羞红了脸,微不可察的点头。
  
  “夏侯家的子嗣?”一直到现在她每每想起自己问这句话时的神情,还相当佩服自己。自己竟然能够那么平淡的问出这句话,一点心跳加速的感觉都没有。
  采艾扬手将垂落在额前的发丝撩到耳后,平平常常的一个举动,她做起来,倒是风情万种。月牙似的眼中洋溢着初为人母的满足和不安,“差不多三个月了。主人说这里安静,便让我在这里养胎,好顺顺利利产下婴儿。”
  凌兰敛眉低首,轻声问,“是他的孩子吗?”
  采艾却忽然拉起她的手,笑得满足而温暖,“以后这孩子还要叫夫人一声嫡母呢。”
  
  她不知自己那一刻为什么还能平平静静的站着,站在那片烟霞里,任由春风拂面过,任由桃花落满身。直站到双脚发麻,小腿胀痛,她才回过神来,敛去一脸落寞,笑如三月春风,“到不知这孩子是像你还是像他父亲。也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你喜欢男孩还是喜欢女孩?”
  采艾揉了揉手臂,面上笼上一层玫红,“不论男孩还是女孩,终归是我的孩子,我都是欢喜的。”
  
  采艾拉着她在桃林里又走了许久,说了很多他们以前在江湖上的所见所闻,说了很多她所不知道的夏侯兰泱。似乎,那才是真正的他。她与他,离得很远很远。
  她问采艾,“你想你姐姐吗?”
  采艾偏着头笑得甜蜜,“姐姐是我唯一的亲人,当然想啊。若不是姐姐,我也不能遇见主人,也不会跟在主人身边八年。”
  往回走的路上,她便想,她是时候离开了。不是她多么伟大,只是她不想面对这一幕。离开并不是为了成全,只是为了逃避。这么多年,凡是难过的事,她从来不去面对,只是一味的逃避。逃避也没什么不好,她本就是胸无大志的人,一味逃避了这么多年,虽然落下了一事无成百事不堪的名声,但她倒也开开心心活了下来。
  有得有失,她不觉得自己亏了。
  
  她也不是没有怀疑过采艾所说的真假,只是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这是真的。最开始感觉到她有了身孕的时候,她以为这是夏侯子寒的孩子。但细细想来,并不是。依照夏侯兰泱的性子,若这是夏侯子寒的孩子,他早就将孩子灭杀了,岂会留采艾在桃林养胎?夏侯子寒毒害他的父亲,伤了他的妹妹,此等恶行,他夏侯兰泱又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岂会留他的骨血在世?采艾也好不到哪里去。夏侯兰泱虽未直接处置她,但毕竟将她带回了南山阁。背叛南山阁,这样的罪名,绝不是只受皮肉之苦。如果采艾腹中的孩子是他人的,恐怕连采艾带孩子,甚至孩子的父亲都已经不止死了一次了。而现在采艾完好无损、平平安安的活着,那只能说明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夏侯兰泱的。
  虎毒不食子,夏侯兰泱再狠绝,也绝不会对自己的骨血下毒手。
  何况,这孩子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算算时间,正好。
  她倒也不想哭哭啼啼或是大吵大闹找夏侯兰泱理论。听他一番解释又如何?闹得谁都不痛快,有什么意思?正巧,她离开,他们继续他们的生活。
  大概正如潇玥曾说的那般,有缘相遇,无分相守。她与夏侯兰泱,便是这样的吧。
  
  夏侯兰泱讲完一个故事,见凌兰神思恍惚,显然是早已云游太虚许久,不由得一阵生气:他在这里想了半天想个好的故事讨她欢心,她却丝毫没听!
  或许是他的目光过于灼热,过于哀怨,将凌兰盯得久了,凌兰终于回过神来,拍着小手鼓掌,“叔叔讲得真好。”
  “顾!凌!兰!”夏侯兰泱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在她无辜的眼神中,恼不能恼,怒不能怒,只得冷着嗓子吼她,“给我说说这个故事好在哪里了?”
  “哎?”凌兰迷迷糊糊地说道,“哪里都好啊,叔叔讲得故事,没有不好的。”
  
  夏侯兰泱眼色彻底暗了下来。眼底似有微光在闪动,凌兰看见了,却看不懂。她不知道,那个光芒代表着——她一生的沉沦。
  对于她这明显是敷衍的回答,夏侯兰泱火冒三丈,俯身吻上她水红色的唇,攻城掠地,霸道得不留一点余地。
  
  凌兰身上的薄毯随着他的大掌游走而散开,那曾在他身下多次承欢,诱他沉沦,诱他疼爱的躯体,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他眼前。他身上的睡袍本就是松松散散系着,早已在他翻身的时候散了开来,玉色的肌肤上染上欲望之色。凌兰仰着头望着他,这薄薄的红色将面前这男子衬得妖孽异常,再不是平素稳重冷静的商道大圣。
  她心神一动,用力吻在他唇上。丁香舌含毒,柔如丝,软如绸,轻扫过他的舌尖,惹得他一阵战栗。渐渐的,那吻便深了起来,带上欲念的味道,带上了血的气息。
  唇与舌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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