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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丁当领命而去。
我仍是站在原地望着天上盘旋的乌鸦。看见乌鸦不吉利吗?我暗暗思索着,不过按照印度的风俗,乌鸦如果对你大叫就代表着它带来了远方亲友的祝福。我情愿相信它们是蓝若玄派来向我问候的,想到此,不禁出神地笑了。
“小姐。”闻天赐已来到身旁。
我转过头,看向他,“先生也要走了吗?”注意到他背上的包袱,了然问道。
他有些迟疑,稍后才回答:“是!前些日子蓝相曾向皇上举荐闻某,闻某这就要到内书院报到了。”
“那很好啊!闻先生本非池中之物,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我淡淡地说道。
好一会儿,两人都不做声。
最后还是闻天赐先打破僵局:“小姐,关于上次你说的画出光影一事,闻某好生琢磨了一番,现已有了些心得。这幅画,就留给小姐作纪念吧。”说完,递过来一个卷筒。然后双手一抱拳,“蓝小姐,你多保重,后会有期。”说完转身离去。
我仍站在原地,望着天空盘旋不去的鸦群。
入夜。
我坐在床榻上,出神地盯着闻天赐送来的画。仍是中国的水墨画形式,画中人正是我。可跟上一幅画不同的是,他竟将身后荷花池中的反射光线通过着墨的不同表现了出来,尽管跟西方的油画相比表现力仍有差距,但是仍传递出了强烈的存在感。画中的我淡然、愉悦,眼神中偷漏出一丝顽皮与不羁。而现在的我呢?
走下床,仔细照着镜子。镜中人仍是美得令人炫目,微卷的长发、漆黑的双眸、白皙的肌肤,一切还跟以前一样。只是灵魂仿佛被人夺了去。画中的那股顽皮与不羁全然不见,只剩下了孤独的期盼。
不!不能再这样下去。这样在这里一天天地熬下去,是没有任何结果的。蓝若玄既然不愿回来,那么我就自己去找。走遍大江南北,踏过群山大河,我也一定要找到玄。
于是,在这个清冷的夜晚,我带着烈儿决然地离开了蓝府,开始了我长达两年的漂泊生活。
蓝府渐渐消逝在我的身后。我没有留恋,因为这里从来就不属于我。
离开京城越往北走,情势越乱。两军此刻开战在即,一路上,到处能看到拖家带口迁移的百姓们。官道上每隔一段距离就能够看到有哨兵盘查来往的马车和百姓。
一队队战马在我的身旁呼啸而过,每路过一个村庄就能看到满脸泪水的母亲依依不舍地送别参军的儿子,这一别有多少亲人竟是永不能见。
每个人身处在乱世,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滚滚红尘何时会记起为它而抛头颅洒热血的人呢!
眼见这个世界生存的艰难,这才感悟到蓝若玄为我构筑了一个多么坚固的城堡!
玄,你究竟在哪儿?
……
第八章 龙门客栈
真的是龙门客栈!
只不过这里的老板不是风骚美艳的金镶玉,而是一个长着银色大胡子的怪脾气老头。客栈就坐落在西北重镇酒泉的城郊外,生意每天都好得没话说。你若是站在酒泉的城墙上眺望这里,会发现真的有一座好像电影《新龙门客栈》中所出现的客栈。每到黄昏,屋顶的炊烟袅袅漫向天际,还真是应了那句诗:大漠孤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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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年了!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往来的商旅,他们都不是我要找的人!我黯然地垂下头,整整一年。这一年中,我顺着西北方向寻觅着有关玄的消息,但是一无所获。当初离开蓝府时,我没有带走任何东西,除了脖子里用皮绳穿着的那枚白玉扳指。为了活下去,我不得已伪装成了男子的模样。打杂、帮佣、放牧、帮厨我都做过,还好我并不是真正的蓝家大小姐,没有公主病。在二十一世纪这可是社会实践,是被大力提倡的。
一年的漂泊生活使得我的手不再嫩白柔弱,我的脸也不再白皙柔亮,嘴唇仍然饱满但却泛起坚毅的弧线,容颜依旧却总是藏在煤灰之下,迷人的卷发被我尽数盘在脑后,总之,现在的我站在熟识的人面前,根本不会再跟那个风华绝代的蓝汀儿联系在一起。现在的我,真正蜕变成了卓然,独立、自强、桀骜不驯的卓然。
当年我出了京城之后,顺着丝绸之路一直走到了敦煌。在那儿作了短暂停留之后,决定返回。再往前走,就脱离了王朝的统治范围。在我没有自保能力的情况下,断不能冒险潜入蛮荒不开化的地方。那一路虽然没有得到任何我所希望的消息,但是我却收集到了许多民间的优秀音乐,并且将他们全部作了记录整理。这恐怕也是唯一有价值的收获吧!当我带着一身的风尘、沙砾来到龙门客栈的时候,因为体力透支太严重而昏了过去。是长着银色大胡子的怪老头收留了我,让我在马厩帮忙。今天,已经是我在此工作的第十八天,也是我与蓝若玄分离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第26节:第八章 龙门客栈(2)
三百六十五天!这些日子,我几乎是怀着放逐的心情度过的。白天,我在恶劣的环境中设法生存,折磨着肉体;夜晚,我天天从噩梦中惊醒,折磨着灵魂。三百六十五天,我以受苦为乐,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可是,即便如此,我仍是常常被刻骨的思念笼罩着,痛苦得难以入眠。
于是,拼命工作成为了我忘记痛苦的利器。这一年多以来,每一次当我赚够了路费跟雇主告别的时候,他们都对我多加挽留,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像我干活这么拼命的人。蓝汀儿的身子原本弱不禁风,现在的卓然却结实得很。每当我实在没活可干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搜集的民间古曲,尝试着用现代的编曲手法重新整理。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当初跟我出走的烈儿也同样被锻炼成了一匹历经劫难的好马!我甚至认为,它跟电影《佐罗》中的那匹马简直不相上下。多少次在荒漠中找不到水源,都是烈儿驼着我离开死亡之地。烈儿,它已经是我不可或缺的伙伴,甚至是朋友。
此刻,正是黄昏,我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现在正坐在大堂的角落里享受着工作餐。房间的客人们纷纷走了出来,准备享用丰盛的晚餐。一时间,觥筹交错,匈奴和我国的战事并未结束,这些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叫投机倒把,发战争财。在这儿,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今朝有酒今朝醉,谁都不要打听别人是干什么的。你就是问了,也没人搭理你!
坐在我右边桌子旁的,是母女俩。母亲看起来不过三十,算得上是风韵雅致,她的女儿可是特别可爱,两个羊角辫梳得高高的,顶端分别扎了两个红丝带,再加上她身穿的粉色缎面棉袍,端的一幅中国娃娃形象。真好看,我一边吃饭一边细细打量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
突然,有一个大汉站起来叫嚷道:“他奶奶的,想当年我们剽骑大将军在的时候,整整三年!匈奴人躲在沙漠尽头不敢出来,跟一群缩头乌龟似的。可现在,这战争已经打了一年了,仍然是久攻不下,真是急死人了!”从口音上听去,这是个东北大汉。
“是啊!”立刻有人接话道,“四年前,匈奴来犯,剽骑大将军烧了他们的王廷,铲了他们的祖地,还生擒了匈奴王子,可真是大快人心啊!”
“是啊。”
“就是,咱们蓝若玄将军就是厉害!”
“真可惜天妒英才啊!这样一个英雄才二十四岁就……唉!”
我的心颤了一下!这是一年以来我第一次从别人的口中听到有关蓝若玄的描述,想到他居然还被这么多百姓们惦念、爱戴,心下也不禁与有荣焉。目光流转中,不期然与银胡子怪老板对上,只觉得那目光充满了探寻。
可爱的中国娃娃拉拉妈妈的衣袖,好奇地问道:“妈妈?剽骑大将军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嗯!”孩子妈妈肯定地回答道,“有他在的时候,匈奴大军从不敢来侵犯我国!他是我们百姓心目中最勇猛的将军!”
“真的?”中国娃娃跳了起来,边拍手边说,“妈妈,妈妈,等我长大了,我要嫁给这个剽骑大将军!”
正在喝茶的我一听此言,“扑哧”一声将口中的茶水喷了出去。中国娃娃见我如此,不满地说:“怎么了?我长得不够好看吗?配不上剽骑大将军吗?你这肮脏的下人,也敢嘲笑本姑娘!”
“珂珂,不得无理。”那美妇不好意思地看向我,“对不起,这孩子让我宠坏了。”
“没关系,”我忙说道,“她还是个孩子。”是啊!她还是个孩子,我居然有了一个不到十岁的情敌。苦笑着,心想玄失踪了还能有这么大的魅力。
突然一声阴冷的声音传了过来:“哼!小姑娘,你想嫁给蓝若玄将军是根本不可能的!”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变态,喜欢乱仑。天底下他唯一要娶的只有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蓝汀儿。你想嫁他,这辈子是别想了。”说这话的,是一个手持折扇,头戴纶巾的青年。
此言一出,在大堂之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什么话?这蓝将军为国为民奋勇杀敌,守护了咱们全国的老百姓。至于他要娶谁?要我说,人家蓝将军爱娶谁就娶谁,只要他坚守住咱们国家的城池,震慑住匈奴的入侵不就行了。”
“对啊!”
“没错!就是这个理儿!”不少人附和着。
那阴冷的声音又扬了起来:“哼!蓝若玄大逆不道,所以才会在大婚之日坠入深谷,让野狼啃得死无全尸!这就是老天给他的报应!”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