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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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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妓女们教会了中国人浪漫的爱情,正如中国妻子们教会了他们更世俗,更真实的爱情。有时候情况还很复杂。杜牧在外过了十年放荡不羁的生活之后,幡然悔悟,又回到自己原配的妻子身边。有时,妓女的贞洁也使人深感惊异。比如杜十娘。除此之外,妓女们发扬了中国的音乐传统。没有她们,这个传统也许早就灭绝了。她们比那些家庭妇女更有教养,更独立,更容易处理男人的社会;事实上,她们是中国古代解放了的女性。她们对高官贵爵的影响经常使她能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一下政治。有的官吏的任命与免职是在她们的房间里决定的。
  确有才能的妓女经常被纳为姬妾或娶为正房,上述妇女均如此。纳妾制度差不多与中国一样古老。纳妾制度背后的问题也与一夫一妻制一样古老。在东方,当男人们对婚姻不满时,他就去找歌伎,或纳妾;在西方,人们则去找情人,或者偶尔千干越轨行为。社会行为的方式不一样,而根本问题却惊人地相同。对这种行为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妇女的态度,东西方也有差异。中国人狎妓纳妾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而西方人则顾及体面,不愿意谈这类事情。
  坚持要男性的后裔,也极大地鼓励了纳妾制度。中国的一些妻子事实上还请求她们的丈夫纳妾,因为她们没有能力丈夫生下儿子。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性后裔者可以纳妾。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马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道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管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爱引起的,造物主在性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性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种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子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具备运动家的风格,在“爱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子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道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感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体。在东方,如果男子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爱情人而不爱自己的老婆,这时妻子只能压抑自己的性欲,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子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摩登的妻子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道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庭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子;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道扬镳了的妻子,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姐妹那种独立精神:被遗弃的妻子总是处在一种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庭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中国,这种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性的凶残将原来的妻子赶走的摩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摩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子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入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爱情之中,并真的喜欢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子。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点的出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欢这样做,那就让她们这样做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性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性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强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爱丁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欢引用托马斯·卡莱尔和马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
  缠足
  缠足的性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热衷于在福建南部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做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热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种性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荡的国王的宫廷里。男人们如此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爱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宠爱。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处。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子。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子的。她的一只袜子在她死后被她的奶妈收藏并展出,当时的门要是每人一百文钱。唐代对妇女的小脚与“弓鞋”的狂热赞赏已蔚然成风。“弓鞋”的头部翘起,就像古罗马军舰高高翘起的船头。这是最初的缠足方式。这种鞋是那些宫廷舞女穿用的。一个个女子翩翩起舞,宫廷的脂粉气与香烟燎绕于锦绣珠帘之间。在这种奢靡的气氛中,自然会产生一个有创见的人物,为已经很精美的感官刺激再添上一点佐料,可谓锦上添花,画龙点睛之举。这个人就是短命的南唐的统治者。他也是一个很有造诣的诗人。他命一个缠足的舞女在6英尺高的金子做的莲花上轻歌曼舞。金莲花上挂满了宝石、珍珠和金钱。于是这种缠足的凤尚就被固定了下来,人们竟相模仿。那缠着的小脚被委婉地称为“金莲”,或“香莲”,这些词也就因此入诗。这个“香”字很重要。它意味着中国富豪人家骄奢淫逸的气氛,意味着他们的家里常常散发着阵阵的幽香。人们描述这种幽香的图书卷帙浩繁,令人惊叹。
  女人们不仅愿意而且非常喜欢赶时髦。即使由此带来身体上的不适,也在所不惜。这一点井非中国人的独创。直到1824年,英国的姑娘们甚至愿意躺在地上,让她们的母亲手脚并用,帮助她们把自己的身体挤在鲸鱼骨架里。18世纪和19世纪初欧洲妇女常常在适当时候晕倒在地,这些鲸鱼骨架的功劳一定不小。中国女子的身体可能赢弱,但她们从来不赶晕倒在地的时髦。俄罗斯芭蕾的脚尖舞是人类自我折磨的又一例,不过这个例子可以在艺术的美名下得到赞赏。
  中国妇女的小脚不仅使男人赏心悦目,而且很惊奇很微妙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站立的仪态与走路的步态。屁股向后甩,就像穿着现代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极端谨慎,身体不停地摇晃,完全是一触即倒的样子。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
  然而,男人们置女性姿态于不顾,开始把小脚作为一个爱恋对象而予以崇拜、赏玩、钦佩和歌咏。从那时起,这种夜间穿的鞋子在Se情诗歌中就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对“金莲”的崇拜属于性心理病理学研究的范围。在不同小脚的欣赏上,人们施展了自己不少的才能,其技巧并不亚于人们在唐诗鉴赏中所使用的技巧,我们知道,真正既小巧又美观的脚是十分罕见的,一个城市里也许不到10只。所以我们很容易理解男人们为什么这样动感情,就像他们对小巧玲珑的唐诗动感情一样。清代的方绚著有整整一本书描述这种艺术。他把小脚分为五类,十八种。一双小脚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肥,(二)软,(三)秀。他说:
  〖瘦则寒,强则娇,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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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能理解时髦在妇女身上的力量的人,都能理解这个习惯为何能够经久不衰。我们奇怪地看到康熙皇帝禁止中国人缠足的敕令在几年后被撤回。满族姑娘很快就开始模仿中原姑娘的缠足,直到乾隆皇帝下令禁止。那些想让自己的女儿成长为真正的小姐并嫁与体面人家的母亲们从小就要给女孩子缠足,这也是父母的一种远见。新娘在听到别人对她的小脚进行赞扬时也会顿然对父母产生一种感激之情。因为除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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