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树上的悬崖
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
今天早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夫。我坚持认为──我之所以如此,或多或少是受了我表姐夫的影响。起码跟他不无关系。表姐夫今年47,整整大我20岁。因为表姐早早仙逝,他和与我同龄但却替代了表姐的杨三妹是我北京的惟一亲戚。
表姐死后,表姐夫跑到银行,把她的一张六位数的存款单取出来开了一间满屋子硬木家具的茶社。虽然惨淡的生意和高昂的房租令表姐夫时不时就满嘴燎泡,但焦头烂额的他却也另有所得──他把从苏州弄来弹琵琶的杨三妹搞上了手。那一位说不上有多漂亮,且身材瘦小,唯独纤细的腰身之上出人意料地生着两只每每让我胡思乱想的大乳房。
当然了,我不想招惹表姐夫生气,只要他在场,跟我的后表姐说话时绝不敢造次地往她身上乱看,多半会强迫自己注视墙上一幅画儿,或者朝条案上那只民国年间制造的青花大瓷瓶望去。
这绝非过于谨慎,我真的认为有必要。有天一个南方小子到茶社找来了,说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杨三妹听得懂,说是她男朋友。两人在门外还没咕哝多一会儿,表姐夫嗖地一下便从跨下的太师椅上站了起来,也不知从哪儿就抽出一把雪亮的宝剑挥舞着冲了出去。
表姐夫后来主动跟我提起这件事,说多亏那伙计识时务,且400米跑的速度相当惊人,但凡慢一点儿,他的胸口或者小肚子说不定就要多一个窟窿。表姐夫承认,其实那伙计并无过错,而自己却“多多少少”有些不道德并不择手段。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只是听说杨三妹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时原本正准备结婚。表姐夫的观点是──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尤其当幸福已经到手了的时刻,不管遇到什么障碍,都必须予以清除。
提起那天,表姐夫感慨自己过于莽撞,差点儿酿成大错。
“太冲动了,”他说,“光天化日持刀杀人,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真他妈愚蠢透顶!可别跟我学,即使真要那么干也一定得动脑子……”
就这个话题,表姐夫说了许多,还讲了从他公安局一个朋友那儿听到的五六桩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却至今还“挂着”的案子。他说得非常认真,还很仔细,就好像知道我日后真的要杀人似的。
“……你看,”他说,“虽然现实中的人命案大都简单,并不像推理小说描写得那么玄虚,可依旧不是每一桩都能真相大白,有些永远是个谜……”
尽管他的观点并非有什么新意,随后提及的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案件早在上学时就已经非常熟悉,但很多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我还是受到启发。
“关键是证据,”望着我,表姐夫作了最后的总结,“如果能确保把证据彻底地消灭干净,你完全可以逍遥法外……”
我承认,当意识到再也看不到莲子和林黛时,我的确非常后悔,并不由得埋怨起表姐夫来,总是毫无意义地问自己──如果没有那次谈话,我还会下此决心吗?我真的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讲,到什么时候我也认为表姐夫还是很关心我的,而且十分高看,他坚持说──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白颐路那些手机广告上的一个个当红歌星小子,哪个都没有我精神。
“全中国不敢讲,”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杨三妹说,“全北京绝对可以保证……可着偌大的北京城,也找不到我表弟这么英俊这么清纯的小帅哥儿!”
表姐夫认定我应该找一个好女孩儿,否则实在可惜。为这个,一直反对我和莲子的来往,等听说了我居然搬到了她那儿,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那时他还不知道我早已经跟莲子睡了,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让我一定坚持“分室而居”的原则,千万与她保持距离。
“要知道,女人是很难缠的。”他说,“尤其是当一个丑女遇到一个美男子的时候,更何况你是那么软弱,又那么善良,宁肯自己吃亏也不愿意坑害别人……”
我不忍心让表姐夫过于失望,很长时间都没有告诉他实情,使得他对我已经有了林黛还迟迟不离开莲子困惑不已,几次坐在那张缺了一只抽屉、号称是晚清时期打制的小叶檀写字台后面听我翻来覆去的解释,也没能弄明白。
这并不怪他,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我清楚,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我的良心在作怪。这也没办法,到现在,我也必须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莲子还是真心爱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经历了一次次求职的失败,心灰意冷的我站在窗前流泪。恰好,莲子那一刻回来了,搂住我说不要紧,她愿意养我一辈子。这曾使我非常感动,也是后来把林黛给我的一笔笔钱全都如数交给她的原因。
说到林黛,表姐夫同样也觉着离谱儿。当我开着价值八十万的“陆地巡洋舰”拉着他和杨三妹来到林黛声称要送给我的别墅门前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一阵阵婴儿般的幼稚。
“妈的……”他喃喃地问杨三妹,“难道天上真能掉馅儿饼?”
的确,一切都离谱儿得那么不可思议。我当然知道一见钟情,可林黛还是让人难以置信。她后来说,看见我的一刹那她吓了一跳,不过不是担心我的伤势,而是因为我“酷似”一个她崇拜并深深爱慕的偶像──一个总是一上台就“哭泥稀哇”并自始至终叽里咕噜用日语演唱,但却是地道国产货的家伙。噢,那位不是一个人上台乱吼,属于一个名字怪异的“演唱组合”。
“你应该见过,在电视里,”林黛说,同时掰下一截甜腻腻的香蕉塞进了我的嘴里。“三个人,都是酷哥,除了贝司手的一条裤腿儿上有一溜儿红花儿,一水儿的黑衣。哇噻!那才叫帅呆了!尤其那个兼吹萨克斯的主唱,很有点儿麦克·伯顿的意思,也是一头长发,只不过不是黄的,也不打卷儿,直直地瀑布似的垂在后腰。其实他嗓子不怎么好,太沙哑了,可萨克斯吹得很棒,尤其是吹降E萨克斯时,我每每被那凄婉的旋律心碎!哦──还有他的舞蹈……不不,不是真的跳舞,只是边吹边舞,一开始我并不以为然,甚至还觉着他那种抱着萨克斯左右摇摆、弯着腰踢腿的动作有些滑稽,可后来就不行了,我后来痴迷他的舞蹈竟然胜过他的萨克斯,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总感到很悲怆,只要他在舞,不知不觉便一阵阵地热泪盈眶……”
当时,林黛还没有来得及在别墅的三楼上为我播放麦克·伯顿的MTV,我对那位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位先生虽然披着长发,却是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还以为是个不男不女的同性恋(这是我的偏见,我总是认为头发留得过长,尤其是当郎到屁股肯定就是同性恋),故而听林黛这么说,着实吃了一惊──什么?我居然跟这么一个人“酷似”?顿时,刚刚吞进去的香蕉卡在了嗓子眼儿。
“不不,”林黛说我误会了,一边为我捶背一边告诉我,“尽管我为他痴迷,可那只局限于艺术领域,我并没有爱上他……”
我随后得知,她的心上人是另一位,那怪异演唱组合里弹吉它的第一主唱,那一位才跟我长得一样。“别担心,”林黛说,“他的头发一点儿也不长,就像一个很听妈妈话的高中生,只不过,他把头顶上的一绺染成了红色……”虽然只是在电视里见过那伙计,并且一句也听不懂那位唱的是什么,可林黛依旧被征服。
“……总之,他的一切都让我倾倒,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尤其是他不经意中往左边一瞥或者往右边一瞥,那忧郁的神情,简直就让我透不过气来……”她就这样告诉我,说话时,脸蛋儿上弥漫着一种中了邪的迷幻之态。
林黛本来打算嫁给他,可那伙计实在太迷恋日本,他已经不满足光是站在中国的舞台上唱几句日本歌曲,干脆抛弃了假迈克·伯顿和那位一只裤腿儿上有红花的搭档入赘日本,娶了北海道一个脑门上绑着白布条的渔夫的女儿。
林黛是在网上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她可谓是悲痛欲绝,以至于都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实在担心──要是身边没有人阻拦她,说不定她就会因为无法自拔而在房梁上拴根绳子上吊。于是,她只好出门去一个人多的地方,结果,她跑到了三里屯一家酒吧,在那儿喝了一宿的兰姆酒,第二天一大早,便在绵绵细雨中撞倒了我。
的确,林黛和我的故事难以置信。若不是亲身卷入,我一定会认为这纯属天方夜谭。虽然我高大魁梧,生着一张令表姐夫赞不绝口的脸蛋儿,但我和林黛实在相距甚远,完完全全生活在两个世界。其实这一点还是莲子最先提醒我,当初把林黛赶出病房,就戳着我的脑门儿让我丢掉幻想。同时,这又是她没能真正意识到林黛对她会产生威胁的原因。
不过,即便一提林黛,莲子就嗤之以鼻,可她也忍不住对“那个该死的小富婆儿”的好奇心,某次曾问我──到底林黛那从瑞典引进零件制造推土机,再销往第三世界的山东老爹钱多到什么程度。
我没敢照实回答,没敢告诉她光是旅游的花费林黛一年就得几十万,除因怕热没有光顾坦桑尼亚的一个国家公园之外,五大洲三大洋,简而言之世界上所有好玩儿的地方她几乎都去过,更没有提及某天听说我对飞行感兴趣,她当即就表示要掏8万块送我去考航空驾照,以便日后买一架私人飞机,让我有空就拉着她上天溜达溜达。
我根本没向莲子炫耀这些,只是淡淡地说──还可以吧。
实际上,莲子还是很幼稚的,虽然那天从窗户看见我停在楼下闪闪发光的银灰色“陆地巡洋舰”时一脸狐疑,可还是相信了我的鬼话──因为撞伤了我而愧疚,林黛给了我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在她爸爸的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当上了一名高级业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