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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必读的中国帝王史-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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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宋太宗的时候,钱俶又去开封朝见,被宋太宗扣留下来,被迫献出了全部土地。当时,只剩下留从效割据泉、漳等州。留从效死后,部将陈洪进夺取兵权,他派人向宋朝进贡,并献出了泉、漳等州土地,江南最后一个割据势力也被消灭了。赵匡胤从公元963年起,只用了十来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南方各地的割据势力。 
  乾德二年,他设立封桩库,把平荆南、湖南、西蜀得到的财富都存在此库中,然后将每年的盈余也放进去,准备存到四五百万来向辽赎买后晋石敬瑭割让的燕云十六州。如果契丹不肯,就“以二十匹绢购一胡人首,彼精兵不过十万,止费我二百万匹绢,则虏尽矣”。他在位期间始终与辽没有发生大的冲突。对割据夏州(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的党项拓跋氏,持优容态度。 
  宋太祖的一系列措施,基本上结束了唐安史之乱以来持续了200 
  年的藩镇割据局面,巩固了赵宋王朝的统治,具有进步的意义。但是,他用“分化事权”的办法防止大臣专擅,结果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他用“兵无常帅、将从中驭”的办法防止军队叛军,结果消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他把主要精力集中于防制“内患”上,必然采取“守内虚外”的方针。宋太祖“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必然给后世造成一系列弊政。   
  整顿吏治 
  宋太祖南北用兵、统一全国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和加强了中央集权,进而创立了一整套为其后代奉若圭臬的“祖宗家法”,即由中央派遣文臣任知州、知府,一般三年一任。各州(府)还设置通判,监督、牵制州(府)长官。乾德三年,他下令各州的赋税收入除留一小部分作必要开支外,其余全部上缴中央政府,调运到开封或指定地点。 
  在调整和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同时,宋太祖对君臣关系也进行了调整。在他看来,地方权力集中到朝廷,还没有完全解决中唐五代以来“君弱臣强”的问题,因而应该进一步削弱文武百官的权力,使由地方集中到朝廷的权力最后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总揽威柄”,“独制天下”。 
  宰相是封建社会的“百官之领袖”,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宋太祖即位后,宰相奏事仍沿旧制。有一天早朝,他突然对宰相王溥、范质说:“我眼睛有些昏花,把你们的奏疏送上前来。”在范、王二相离座递疏时,宫廷侍卫乘机将他们的座位搬走。自此以后,宰相在皇帝面前毕恭毕敬地站着奏事成为定制,宰相的地位大大下降了。另外,他还经常设宰相不止一人,在宰相之下还设参知政事若干人,另外又设置枢密使,以分享宰相的军政大权;设置三司使,以分享宰相的财政大权。 
  与削弱相权同步进行的,则是在百官中推荐“官、职分离,互相牵制”的任官政策。宋代官制中,“官”是品级,只有据此受俸禄的作用;“职”是殿阁、馆阁学士一类的荣誉称号,亦没有实际权利;只有由皇帝或书省“差遣”的临时职务才是实职,即执行实际权力的职务。这种职、权分离,名、实混淆的任官体制,使任何官员都无法集中权力、荣誉、威望于一身,权大者并不一定职高,望重者并不一定位显。这样也就很难形成对皇权的威胁了。 
  皇帝临时“差遣”的实职,也是依照“分权而相互牵制”的原则进行安排的。如宋代有固定的尚书省兵部,但兵部尚书只是虚职,并无实际兵权,只是被差遣为枢密使才有相当于兵部尚书的实权。不过枢密使也只是有奉旨调兵之权而无领兵之权,领兵之权归“三衙”长官。同理,“三衙”的高级将领虽然名为禁军的最高统帅,却也只有领兵之权而无发兵之权。 
  宋朝建立前的半个世纪里,中原如走马灯似地换了五个朝代。天下大乱,谁有了刀枪,谁便可称霸一方,甚至当皇帝。无论是当地方官,还是当武官,几乎都张开贪婪巨口,搜刮民财。贪官污吏对贪污敛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形成了一种极坏的社会风气。 
  宋太祖深深认识到,如果听任贪污敛财在新王朝肆无忌惮,到手的政权就会得而复失。因此,宋王朝开国初期比较重视倡廉惩贪。 
  《宋史本纪》载,太祖“绳赃吏重法,以塞浊乱之源”。清朝历史学家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有“宋初严惩戛吏”一节,专论太祖惩贪。据统计,宋太祖在位17年,对28个贪官处了死刑,还将一些问题不严重的贪官贬官飚职。所处死刑者,有县令、通判、郎中、将军、监察御史、拦遗、太子中舍、太子洗马(均为皇太子府高级管理官员)、内班(皇宫管理官员)等等。 
  开国初,宋太祖曾立官吏晋升制度:文臣五年、武臣七年晋升一级,到期能否晋升,主要看任期内有无贪赃问题。如果有问题,但还不太严重,文臣则要七年,武臣则要十年才能晋升,对这种官员的晋升还必须上奏皇帝批准。 
  建隆三年(962)八月规定:贪官的奴婢、邻居、亲戚主动揭发,给以奖励。乾德五年(967)正月,节度使王全斌虽然在平定后蜀时立了大功,但因“黩货杀降”而被公开批评降职。 
  三月,县令源铣,县主簿郭彻二人,以贪污罪判死刑。借这一案件,宋太祖向全国下诏,警诫全国各级官员。六月又下诏,严令各级官吏不得接受贿赂,滥用权力,。 
  对贪官严惩是必要的,却是消极的。宋太祖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太祖在一份诏书中说:“吏员猥多,难以求其治;俸禄鲜薄,未可责以廉。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员而益俸。”宋太祖这个账算得精明。因此,宋王朝开国之初实行的是一条精简官员编制、合并州县、提高官吏待遇的政策。宋朝的“冗官”之弊并非开国时造成的,而是第三个皇帝(真宗)以后的事。 
  由于五代频繁的战乱,宋王朝开国之初,人口稀少,小县只有200户人家,大县也不过1000余户,所以,宋太祖一共废了16个州。州县的官吏尽可能精简,200户以下的小县,只设主簿1人;200户至400户的县设主簿和县尉各1人;400户至1000户的县才有县令1人、县尉1人;1000户以上的大县设县令、县尉、主簿各1人。这就是说,一县官员,最多只有3人。 
  州一级的户口数,小者5000户,大者2万户。每州皆有刺史1人,小州有司户参军1人,大州有录事、司法、司户参军各1人。这就是说一州官员,最多只有4人。 
  朝廷的官员也不多,973年6月,朝廷只有700多个官员。后又对这700多个官员进行考试,淘汰了400人。这样一来,朝廷中只有300个左右官员了。这些朝廷和地方的官员,都有级别较高的官员为其担保,如果不称职或犯错误,担保人要承担责任。 
  州县官员编制精简后,每位州县官,加俸五千钱。宋王朝开国之初,官中薪俸多是实物,精简之后,才发实俸。有的州县官又给俸户(与“食封”相似),就是说由政府供给若干人户使用。地方官进京或到相邻州县办公事,不用自带粮钱、旅差费,由朝廷出资于各地设立公使库,负责吃、住、行,节约归己。朝廷高官,每遇大典,可得到的赏赐达数万之多。清朝历史学家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说:“宋朝入仕者不复以身家为虑,各自勉其治行。”意思是说,当官的不用为自己家庭生活考虑,都努力勤奋工作。 
  宋太祖对一些俭朴的官吏,常常格外奖赏。太子太傅范质虽为高官,可是家里连待客的碗碟都没有,十分寒酸,宋太祖便赐予他一套高档酒食器具。 
  西川转运使沈义伦平定后蜀后,住在成都一处旧庙里,吃的是粗食淡菜。一些后蜀的亡国之臣来贿赂他,但无论是何种宝物,他一概拒收。回到京城时。他只带回一竹筐的书籍,别无它物。宋太祖为此颇看重沈义伦的人品,提拔他为户部侍郎兼枢密副使(军队副总负责人)。 
  赵普与宋太祖情同手足,做了十年宰相,权力很大。日子久了,就有人想走他的门路,不时有人给他送礼物来。 
  宋太祖经常到赵普家里去,事先也不派人通知。有一次,吴越王钱俶派个使者送信给赵普,还捎带了十坛“海产”。赵普把十坛“海产”放在堂前,还没来得及拆信,正好宋太祖到了。 
  宋太祖在厅堂里坐下,看到这十只坛,就问赵普是什么东西。赵普回答说:“是吴越送来的海产。”宋太祖笑着说:“既然是吴越送来的海产,一定不错,把它打开来看看吧!”赵普吩咐仆人,打开坛盖,在场的人一看都傻了眼。原来坛里放的不是什么海产,竟是一块块金子。 
  宋太祖看到这情况,心里窝了一肚子火,脸色也就沉下来。赵普满头大汗,惶恐地向宋太祖请罪,说:“臣没有看信,实在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请陛下恕罪。” 
  宋太祖冷冷地说:“你就收下吧!他们以为国家大事都由你们书生决定的呢。”打这以后,宋太祖对赵普就有点猜疑起来。 
  971年4月,右监门卫将军(负责京城戍守的将领)赵王比,由于平日与宰相赵普有矛盾,就告发赵普在秦(甘肃东部、陕西西部)盗伐木材。原来,当时朝廷禁止私运秦、陇大木。赵普曾经到那里运木料为自己造住宅。他的部下趁机冒用赵普名义,私运一批大木到东京贩卖。这件事牵连到赵普。 
  宋太祖欲召集百官公布此事,并拟罢免赵普的宰相官职。后来,由于太子太师王溥出班奏明:赵王比和赵普有私仇,所举虽为事实,但有夸大其词成分,才未处分赵普。之后,宋太祖要处分赵王比。赵普又出面为其讲情,宋太祖才了结此事。这件事,说明宋太祖对贪官处罚严厉,不论是谁,只要贪赃,概不轻饶。 
  宋太祖为扩大统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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