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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一定要给她点教训。至少要让她知道,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因为宿舍搬到了大学城新校区的缘故。于墨出现得十分频繁,晚上是必见面的,甚至中午的时候于墨也会从他们学校过来陪她一起吃饭。
出现了盗号那件事后,除了土豪兄一直为她的事情奔波。于墨也都是无时无刻陪在她的身边。
盗号事件能那么快有了结果,和于墨对土豪兄的督促和给他施加的压力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他也一直在联系客服,寻找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因为土豪兄的特殊身份,他在一开始先做了相关安排,让土豪兄盯紧客服方面的回复,而他则把更多的时间放置在安慰童莎莎的身上。所以,童莎莎能这么快就看淡了这件事,于墨功不可没。
大抵是因为搬了宿舍。从此和于墨的关系有点类似于近水楼台先得月,当然,在沈琳的眼中。童莎莎是楼台,于墨是月。
遂,沈琳有了危机感,自搬到旧校区后,沈琳似乎也跟着搬了似的,跑大学城跑得特别勤;经常是于墨和童莎莎两个人刚刚坐下要吃饭。外面突然间就来了十分眼熟的豪车。
对此,童莎莎从最初的惊讶到不习惯到平静到习惯再到头疼;当然。每次要对着沈琳吃人的眼神吃饭确实是种压力。
童莎莎多少是知道沈琳不待见自己的,一个是因为于墨的关系——在沈琳看来,她抢了她的心上人;一个则是和耳光事件有关——如果当初童莎莎没喝多,那么沈琳也不会因为太担心执意要去找他们而被沈飞打了耳光。
新仇旧恨掺杂在一起,只会让沈琳更加记恨她。
对此,童莎莎也没准备太让着沈琳,年龄小怎么了?总该懂得她和于墨是男女朋友关系,整天把她当贼盯着,她没发火就是对她好的了!一个小女生不好好上课以迎接高考,天天当那个煞风景的人,她忍得住于墨也忍不住。
确切地说,于墨对于沈琳的这种程咬金行为恨之入骨,在各种暗示各种明示仍然阻止不了沈琳疯狂的行为之后,于墨终是知道沈琳是铁了心要当那死赖着不走的电灯泡。彼此都是发小的关系,好说歹说都不听的话,于墨自然也不可能真的对沈琳动粗;遂,每次于墨来找童莎莎的时候,沈飞也都跟着来了。
对于人家约会他却得当电灯泡,沈飞的意见很大,可是,事关他那丢人丢到家的小妹子,他再不喜欢,那也得硬着头皮一起上。
不为别的,就为了阻止自家妹子那疯狂的行为;当然,关于之前他甩了她耳光的事情,沈飞费了好多的时间和金钱逗得沈琳开心了,才好不容易取得了妹妹的原谅,可这不代表着他会看着自己的妹子继续胡闹下去。
在这一点上,沈琳是了解自家哥哥的,所以,当她眉飞色舞地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到板着脸的沈飞,一下子笑容就僵在脸上了。而后,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儿十分委屈地看了看沈飞边上那闪闪发光的男神,嘴角更是委屈地耷拉了下来。
至此,童莎莎才觉得找到了制服沈琳的方案,可沈飞也不可能天天都跟在他们两个人的后面。于是在某一个路灯高照的夜晚,三个人面对面坐着,大眼瞪着小眼,于墨只能揉着眉心,再次和阴魂不散的沈琳摊牌。
“沈琳,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是把你当妹妹。”
沈琳听多了这样的话语,压根就没什么感觉,反而是很欢快地吃着桌面上的东西,接话接得飞快,“可我又不是你妹妹。”
于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
“知道是知道,于墨哥你别劝我了,我不会放弃的。”
“……”
童莎莎默默无语,瞅着眼前的情况,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话说,男朋友太出色有别的女孩子喜欢似乎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她一个正牌女友会坐在这里,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和爱慕他的女孩子说这些事情,且人家还摆出一副说什么都没用的模样呢?
她不是应该愤怒掀桌,然后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她不要脸,为什么一直纠缠着自己的男朋友不放吗?
可如果她真这样做了,好像也是十分奇怪来着……毕竟对方并不仅仅是她家男神的普通爱慕者而已,也是他的发小啊!
这样复杂的关系,让童莎莎总是不知道要如何定义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友敌关系,心情总是烦躁。
好在于墨也不是个吃素的主,说不听讲不通,只能说明这样的方式不适用沈琳,遂,他改变了策略——当着沈琳的面,他不忌讳和童莎莎的亲热,搂搂抱抱是必须的,偶尔还会当着她的面偷亲一下自己的亲亲女友;童莎莎被于墨一系列的行为搞得一愣一愣的同时,终是明了,于墨这厮,分明就是故意忽略有沈琳的存在啊!
而沈琳看到两个人居然都敢当着她的面亲热,原本得意的小脸一下子就变绿了,手中的汤勺一摔,指着童莎莎吼得犹如她才是小三一样。
“你们,不,你竟敢当着我的面和于墨哥勾勾搭搭的!”
不是疑问的语气,而是在控诉,听得童莎莎眨着眼,一下子就从当众调。情的别扭中回过神来。
她指着于墨的鼻尖,振振有词,“沈琳妹子,我想你还没搞清楚,你的于墨哥是我的男朋友。”
沈琳还是气势汹汹的模样,“那又怎样!本小姐又没承认你们的关系!”
“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都是男女朋友关系。”
“不,本小姐就是不承认!本小姐没承认,你们之间就什么都不是!”
“……”
不得不说,沈大小姐不仅蛮横,强盗思维也十分发达。
大抵于墨也是觉得沈琳的思维不可理喻,他把童莎莎往怀里一揽,把话说得十分直接。
“我们直接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你觉得你承认不承认有用吗?”
“……”
童莎莎原本还在忿忿不平着沈大小姐的思维方式,咋一听于墨突然间淡定说出口的话,着实……害羞了。
话说这位男神,你说话敢不敢含蓄点,什么叫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显然,沈琳听懂了于墨话中的意思,那脸色又是变了几变,也不知道是震惊于于墨说话的直接,还是气恼眼前的两个人居然关系都如此亲密了。
她的胸口起伏不平,眼圈似乎也微微发红,显然是被刺激到了。就见她忽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嘴唇哆嗦了几下,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本小姐就是不同意你们在一起!”
沈琳被气昏了头,说完之后,抓过身侧的包包就要走;才走出几步,估计是想到自己一走就得了他们的意,遂,脚步一顿,折了回来,恨恨地又坐了回去,决心把电灯泡当到底。
倒是于墨似乎是被惹怒了,似乎想说点什么,中途忽地把目光放在了童莎莎的身上,眼睛也跟着亮了亮,就连唇角都勾起了一丝微笑。
变脸之快,使得童莎莎越发云里雾里了,好在这种状态只维持了几秒,她就听到于墨含笑的声音。
男神面对着沈琳,侧脸完美无暇。
“对了,这周末我会带她回家见父母。沈琳,你还是祝福我们吧!”(未完待续)
219 被盯梢了
不得不说,男神的言语和所作所为一如既往的犀利,童莎莎的心跳猛地加快了几拍之后,便又回复到了原样。
此刻,她在心里对于墨刮目相看:男神不愧是男神,左一个办法,右一个方案,连见父母这样的借口都搬出来了,可见,他想要让沈琳死心的决心有多大!
沈琳明显是没有料到于墨会如此说,也似乎是觉得自己听错了,一双眼睛瞪得浑圆。反应了半天之后,她终于抖着声音确认,也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因为震惊。
“于墨哥,你说什么?”
于墨很淡定,“我们要回去见父母。”
“你是说笑的吧?你们在一起才多久?怎么可以就去见父母了!”沈琳在确认了自己没听错之后,终于变得有些竭斯底里起来;在她看来,他们在一起并不算久,也许明天或者后天,总之在以后的某一天他们就会分手,不可能发展到见父母的程度。
那可是她的于墨哥啊!除了她的亲哥哥,从小把她疼到大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男生,她怎么可以把他让给别人!
沈琳越想,心中越发不甘,遂,等沈琳发完了大小姐脾气,真的被气走了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情。
‘瘟神’走了,童莎莎拉了半天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轻松的笑容,本想喝喝水压压惊,不料,对面传来了男神凉凉的话语。
“我是说真的。”
“嗯嗯。”
童莎莎哪里有听进于墨的话。更别说于墨所指的内容的了;而显然,于墨看出了童莎莎的敷衍态度,很是郑重地又强调了一遍。
“我说这周末你要跟我回家。”
“……”
这下轮到童莎莎犯傻了。半天才憋出几个字,“你不是哄沈琳的吗?”
“谁说我是哄她的?”
“……”
得知于墨不是开玩笑的之后,童莎莎的面色一下子严谨了许多,刚刚好不容易出现的笑容不见了。
和于墨回家,那不意味着是真的要见于墨的父母?可是她还没准备,也很紧张怎么破?
“难道你只是和我玩玩,并没打算结婚?”
于墨一针见血。就连眼神都犀利了许多;而童莎莎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摇头再摇头,她从来就没想过玩弄感情。再说了,男神如此多娇,是她玩得动的吗?
某人循循诱导,“那迟早是要见公婆的。只是早见还是晚见的问题。”
“那我能选择晚点再见吗?”
“当然可以。”某人回答得干脆,童莎莎也听得松了一口气,却见某人的话远远还没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