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掌心迷路-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关系?她轻声笑了起来,关上了半透明的门。
    当她用浴巾把身体裹紧后走进卧室,发现左手在床头柜上等她。床边堆了很多书,他应该是靠自己的力气爬到那里的。
    她很怕冷,所以把暖气开到最大。床上铺着一条短毛的人造毛皮床单。左手没有眼睛,看不到,所以她没有开灯。路灯的灯光宛如剃刀般从双重窗帘缝隙洒了进来
    当她躺在床上时,床头柜上的左手说:
    「总觉得就这样开始太可惜了。一旦开始,就必须结束。在这片漆黑中,闻着妳的味道,似乎就已经足够了。」
    她一言不发的看着天花板。那是日本所有公寓都有的白色塑胶壁纸的天花板。到底有多少人怀着如此幸福的心情看着天花板?既然不想结束,就永远不要让它结束就好了。或者,即使结束了,再重新开始就好了。只要有这份心意,即使重复相同的事,不仅不会无聊,反而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
    她宛如拿起很薄的玻璃容器般,用双手捧起左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默然不语的亲吻中央隆起的光滑手腕剖面。左手手背上的肌腱鼓了起来,她知道,他已经陶醉了。血管鼓了起来,好像快撑破了。
    「今晚由我采取主动吧。」
    她用舌头温柔的梳理手背上一根一根的寒毛,用柔软的舌尖从手腕沿着手掌的五根手指,舔出五条路。她把舌头伸进有着菱形的指股,品尝着汗水淡淡的酸味。
    他的手指虽短,但就像紧实的柱子,在柔软的嘴里,硬度仅次于牙齿。她用舌尖和舌头中间的部分,以及背面和侧面品尝他的五根手指,或是当成舌下錠般含在舌头下方,或是推到光滑的脸颊内侧。
    左手发出低沉的呻吟,叹息着。她很喜欢男人在这种时候发出的声音。其实,根本可以尽情地叫出声音嘛。她的舌头调整出各种不同的硬度,把五片指甲摩的光滑无比,左手语不成调的说:
    「离开身体的这种危险实在很棒,我已经无法克制自己的声音了。」
    她大声的把大拇指从嘴里抽了出来。
    「我还要好好欺负妳。妳现在在家里穿什么?」
    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胡乱活动着,试图抓住她的嘴唇。沙哑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我冲完澡,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换人:我说!这已经超过轻小说的尺度了吧!)实在太惊人了,很想让妳见识一下。」
    她轻声笑了笑。
    「是哦?但我今天不需要,因为,我已经有妳的左手了。」
    她开始舔手掌。她用舌尖确认粗的像干道般的纹路,宛如在寻找地图上的道路一样。接着,再探索从干线分枝出去的有如叶脉般的细纹。据说每一根手指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虽然大家不太了解,其实,手心的掌纹也一样。掌心的上的迷宫和基因一样,都十分复杂,象征着一个人走过的过去和未来。想到这里,她就情不自禁的对仿佛用针画出来的细纹又爱又憐。
    左手已经完全被她的唾液舔湿了。她很像把整只手都放进嘴里,当她把四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以下的部分塞进嘴里时,她的嘴角已经快要撑破了。她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的时间。周末的卧室里没有时钟,窗外仍然是一片无尽的夜色。
    左手发出痛苦的叫声。
    「我受不了了。不可不可以舔一下手腕的根部,轻轻咬几下?」
    她连续重复了好几次。他的手用力握紧她的手指,她双手捧着他的手,用嘴唇和舌头用力亲吻手腕的剖面。
    「我快来了。」(换人:我再次强调。。。这已经是18X了。。。)
    左手急促的说完后,手指突然用力,轻轻颤抖着,指关节都泛白了。痉挛持续了很久。她屏著呼吸,注视着看起来很神圣的左手。漆黑的房间内,他的左手绽放出因快感产生的热量和光芒。
    「……太厉害了。」
    左手这才回过神似的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妳让我休息一下,这次轮到我了。」
    她把男人张开的左手盖在脸上,用舌头轻触渗着方的掌心。
    「如果妳不行,先不要管我没关系。」
    左手的声音近的似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等一下就轮到妳了,要做好心理准备。」
    终于恢复呼吸的左手亲吻般的轻轻压着她的整个脸,慢慢滑向脖颈。在喉咙凹陷的地方稍微休息后,爬上上下起伏的柔软胸部,她闭上眼睛,躺在枕头上,左手笨搓的解开她绑在胸前的浴巾。
    第十四个故事  雨、雨、雨
    这个短篇几乎都是由回忆的画面组成的。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的优点,就在于下笔之前,完全不需要考虑故事的架构。这次,我决定以雨为主题,想到什么,就不假思索的写下来。在写长篇小说时,由于发展的故事情节太强烈了,就连写作的作家本身,也无法自由的创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写的,我喜欢雨。读国小低年级时,我不打伞,就这么走路回家,那种感觉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时的夏天,在雨中骑脚踏车,是难得的乐趣。最近,下小雨的时候,我也不习惯撑伞。有时候,会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这种时候,就很感谢中国生产的塑胶伞。到处都可以买到,即使遗失了,也不会觉得心痛。上次,我去买了一把数万元的伦敦高级伞,骨子里就是穷人的我至今还没有用过一次。奉劝大家,不要买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东西。太失策了。
    他喜欢雨。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这件事,但还是很喜欢雨,这是他从小到大始终没有改变的癖好。
    像烟雾般的绵绵春雨、像灰色荧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犹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冻的银针降落般的冬雨。
    无论任何季节,任何时候下的雨。他都喜欢。就好像云不可能出现相同的形状一样雨也富有个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浑身湿透,是在进入国小的第二个春天。
    以小孩子的脚力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要走十几分钟。穿着黄色雨衣、拿着黄色雨伞的他,放学后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门之前,因为和其他同学同行,所以一起撑着伞。
    「再见。」
    「再见。」
    互道再见后,他看着鸟兽般的同学的背影远去,立刻收起伞,眼望着天空。温温的春雨不停从天空飘落。飘到眼前时。还可以看到,一旦滴进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带给眼球表面少许的凉意后,便消失无踪了。
    他避开商店街,从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伞背着手拖着,一直仰望着雨天的天空。雨不仅打进眼睛,也淋湿了脸颊和头发,顺着脖颈,流到了背后,即使如此,他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消失。
    走过十字路口时,他想到一个好主意。他要尝尝雨水的味道。浑身淋得像落汤鸡的国小二年级学生张大了嘴,对着天空。
    雨带着灰尘的香味,有一点苦,打在舌头上有点麻麻的。然而,当他喝着雨水走了几步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衬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饮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无一人的家。换下淋湿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头发,躺在缘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乐般从慢节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后院水漥中所产生的涟漪。
    他用幼稚园开始就陪伴着他的蓝色浴巾包住身体,一直看着雨中的后院。当乌云密布的天空微微渗出夕阳的玫瑰色时,男孩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睡着了。
    之后关于雨的记忆是在十年后。
    喜欢与的男孩已经成为都立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从刚搬家的家里到学校要搭电车再转电车,总共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讨厌剑锋时间的拥挤,虽然可以在车上看文库本的书,时间不会浪费,但他无法忍受和许多人一起被塞进用金属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于是,他决定起脚踏车上下学。他利用存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辆法国生产的比赛用车。赛车专用的脚踏车轮胎只有一个大拇指的宽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头,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松抬起。如果切换到最大档,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达到六十公里。
    换了脚踏车后,上下学的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不仅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也省下了公车和电车的车钱,而且也不会被陌生人挤得东倒西歪。骑车上学可以成为很好的运动,迎风骑车的感觉也很舒服,简直有百益而无一害,只要一点颇伤脑筋。
    那就是下雨,早上下雨的时候,他第一节课都会翘课。星期一早上下雨最糟糕了,因为第一节刚好是他讨厌的数学课。他每次都睡到时间刚刚好,所以如果不能骑脚踏车,他就会迟到。
    雨天的早晨,他只能搭乘公车和电车去上课,但他不喜欢紧闭车厢内闷热的感觉,上高中后,桥第一节课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只要去屋顶看着雨打在水泥上,等待钟声再度响起就解决了。
    雨天的时候,骑脚踏车回家也乐趣无穷。早上还一片晴朗,天气却在上课的时候变了脸,开始下起了雨。夏天的阵雨最棒了,他每次都让大颗而温暖的雨滴淋湿全身,甚至骑脚踏车绕远路回家。原本最快三十分钟就可以到达的路程,往往会因此延长到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
    比赛用车力求轻巧,只有最低限度的零件,轮胎当然裸露在外,根本没有挡泥板。在雨中骑车后,白衬衣的背后总会留下一条溅起的灰色水泥痕迹,然而,他还是对雨中骑车欲罢不能。只要露出‘怎么突然下雨了,真伤脑筋’的表情,就可以尽情的享受夏日的阵雨,如果只是散步,绝对无法享受这种乐趣。到处都有买塑料伞,如果有人浑身淋得像落汤鸡走在街上,一定会引人注目。
    骑脚踏车时,可以尽情的享受雨水,有一座长度将近一公里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