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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特洛博语里的说法,这个词更准确的译法应该是,“设计得宛如奥洛海半岛上吃海绵的侏儒居住的小巧的珊瑚阁一般精美奇妙”。
他把心思从词语上拉回来。
陌生人接着说:“我叫双花。”
说着伸出手。旁边的三个人本能地低头看看他手心里面有没有钱。
“幸会。”灵思风道,“我叫灵思风。嘿,我没跟您开玩笑,这地方很危险。”
“太好了!我就想待在这种地方。”
“啊?”
“杯子里盛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啤酒。多谢,布罗德曼。是的,这叫啤酒,明白?啤酒。”
“啊!多么有代表性的饮料!一小枚金币够了吧,您说呢?我可不想惹事。”
钱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半了。
“咳,咳,”灵思风干咳了两声,“不,我是说,当然惹不了事。”
“那就好。您说这里危险,那么您的意思是,勇士和冒险家们一定常来这里吧?”
灵思风想了想,“是……吧。”他应付了一句。
“太好了!我若能见着他们就好了。”
巫师灵思风茅塞顿开。“啊……”他说,“您是来招雇佣兵的么?”(特洛博语是这样说的:您是想用最丰盛的奶果子饭雇战士为部落而战么?)
“哦,不。我只是想见见勇士们。这样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就能跟别人说我见过他们了。”
灵思风想,要是双花真的见全了破鼓酒家的常客,他就回不了家了。除非他的家正好在河的下游,这样他的尸首还能顺水漂回去。
“您家住哪儿?”灵思风问,他注意到布罗德曼溜到后面的小隔间里去了,而休伊坐在近旁的桌边,怀疑地望着他们俩。
“您听说过贝斯·佩拉吉城么?”
“嗯……我学特洛博语时间不很长。我最近才……您看……”
“哦,贝斯·佩拉吉不在特洛博。我会讲特洛博话,是因为我们那边的港口有很多特洛博水手。贝斯·佩拉吉是阿加丁帝国最大的海港。”
“不好意思,完全没听说过。”
双花眉毛一扬,“没听说过么?很大的港口啊,从布朗群岛启程,顺时向航行大约一个星期,就到了。您没事吧?”
他赶紧跑到桌子那头,拍着灵思风的后背。灵思风被酒呛着了。
那是衡重大陆!
三条街之外,一个老人正把一枚硬币扔进一小碟酸液里,然后慢慢搅动。布罗德曼等得很不耐烦。在这样的屋子里,他觉得惴惴不安:到处摆着大桶,烧杯里的液体咕噜咕噜地冒着泡,一排排架子上摆着的东西影影绰绰,看上去像是头盖骨和某些奇异生物的标本。
“好了没有?”他问。
“这样的事不能图快,”老炼金术士一脸怒气,“分析总要花好长时间。啊……”他戳戳小碟,硬币躺在一汪碧绿色的液体里。他在一张羊皮纸上列开了算式。
“太有意思了……”他最后发了话。
“是真金吗?”
老人撇撇嘴。“那要看你怎么说了,”他说,“如果你的意思是:这硬币和……比如和我们面值五十块的镚子儿相比,是否是同一种东西?那么,答案是否定的。”
“我就知道!”布拉德曼吼道,转身要走。
“我想我可能没说清楚。”炼金术士说。布罗德曼生气地又转回身来。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看,这么多年,我们使用的硬币,铸造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掺了各种各样的杂质。一般的硬币里,金的成分只占十二份里面的四份,其余的都是银、铜……”
“又怎么了?”
“我是说,这枚金币和我们用的不一样,因为它是纯金的!”
布罗德曼一路小跑地离开了。炼金术士盯着天花板,盯了好半天。随后,他拿出一张非常小的羊皮纸,在杂乱的工作台上找到笔,写了一个简短的便条。写好后,他走到笼子边,里面是他养的白鸽、黑公鸡和其他一些试验用的动物。从其中一个笼子里,他捉出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老鼠,把写好的便条封在小瓶里,捆在它后腿上,放它走了。
老鼠在地板上四处嗅了嗅,爬进对面墙根的一个小洞,消失了。
与此同时,住在街区另一头的一个从没算准过命的算命师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水晶球,低声叫了出来。随后的一小时之内,她变卖了自己的首饰、各式各样的魔法装备、大部分衣物和几乎所有不方便骑马带走的东西,买了她能买得起的最快的马。后来,她住的房子坍塌在烈火中,与此同时,她却在莫波克山里死于一场很诡异的山崩。这件事证明,死神也是爱开玩笑的。
那只会认路的老鼠消失在城市地下那迷宫一般的地道里面,在准确觅路的古老本性的引导下一路狂奔。与此同时,安科-莫波克的王公拿起清早由信天翁送来的一摞信件。他神色忧虑地再一次看了一眼最上面的一封,叫来了他的首席侦探。
与此同时,在破鼓酒家,双花侃侃而谈,灵思风听得张口结舌。
“于是我就决定自己来看看。”矮个子说道,“我八年的积蓄啊,但每半个利努都值得。
我的意思是……我终于来到这里了,来到安科-莫波克,这个以歌谣和传奇闻名的地方……街道上留着他们的足迹:白刃海瑞克、野蛮人赫伦、中轴来客布拉伍德,还有鼬子……您知道吗,所有这一切,我过去只敢想想。”
灵思风听着,仿佛着了魔,一脸恐惧。
“我再也无法忍受以前在贝斯·佩拉吉的生活了。”双花快活地打开话匣子,“一天到晚坐在写字台旁,把一串一串数字加起来,就为了最后拿点加班费……哪有半点罗曼蒂克的意思呢?我就自己寻思,双花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不能只听别人讲故事,你可以‘身临其境’,从今以后,再也不必跑去船坞听水手们讲故事了。于是我就自己编了一部常用语录,订了一段航线,赶最近的一艘船到了布朗群岛。”
“也没个保镖?”灵思风低声问。
“没有。要保镖做什么?我身上有什么值得抢的?”
灵思风咳嗽一声,“您有……咳……金子啊。”
“只有两千利努,不够活一两个月的,我是说在我家那边。
我想,钱在这边也许经花些。”
“利努就是那种大金币么?”灵思风问。
“是的。”双花从他那双怪模怪样、用来看东西的镜片上端担心地望着巫师,“您觉得两千够么?”
“呃……”灵思风哑着嗓子说,“我是说,是的……足够了。”
“那就好。”
“嗯……是不是阿加丁帝国人人都像您这么富有?”
“我?富有?别吓唬我了,您咋能这么想?我只是个穷职员!您是不是觉得我刚才给店老板的钱太多了?”双花问。
“呃……刚才要是少给点儿,估计他也不会反对。”灵思风承认。
“唉,下回我得放聪明点儿了。我知道还有好多规矩我得慢慢学。我突然想到……灵思风,若我雇您为……嗯……我也不知这个词合不合适,雇您为‘向导’,您看您愿意吗?给您一个利努一天,我想这价钱我还出得起。”
灵思风想张口应声,但话仿佛堵在嗓子里,不愿吐进这个似乎发了疯的世界里。双花红了脸。
“我肯定是冒犯您了。”他说,“对您这样的专业人士提这样的要求实在是太无礼了。您肯定还有很多事要忙——高深魔法,肯定是……”
“不,”灵思风虚弱地说,“我目前也没什么事。一个利努,您说的?一天一个?每天?”
“在目前情况下,我也许应该给您涨到每天一个半利努。当然,日常生活费用咱们再单算。”
巫师顿时恢复元气。“那就这么着,”他说,“好极了。”
双花把手伸进钱袋,掏出个圆圆大大的金家伙,盯着看了一会儿,又收进去了。灵思风没能抓住机会好好瞧瞧它。
“我想……”这位观光客说,“我想先稍稍休息一下。一路过来,可不近呢。您可不可以中午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们可以在城里转转。”
“没问题。”
“那现在,麻烦您跟老板说一声,带我去我的房间吧。”
灵思风照办了。只见神情紧张的布罗德曼从屋后的小间一路跑回来,带领客人登上吧台后面的木头楼梯。几秒钟后,客人的“行李”也自己站起来,“噼里啪啦”地跑过屋子,跟在他们后面。
直到这时,巫师灵思风才低头看着手里的六个大金币。双花坚持要先付给他头四天的费用。
休伊频频点头,怂恿地笑着。灵思风骂了他几句。
当学生那会儿,灵思风从没在预言方面拿过高分,而如今,脑子里从没动过的几根筋突突直跳;未来似乎绽放出异彩,出现在他眼前。他肩胛骨之间的一块地方开始发痒。他知道目前该做什么:去买匹马。一定要匹快马,但求最贵,否则……灵思风一时还真想不出他认识的马贩子里有谁能找得起他钱——整整一盎斯重的金子呢。
到那时,剩下的五个金币足够用来在遥远的地方创业。二百里之外够远了。这是很明智的打算。
可是,双花怎么办呢,独自一人在这个连蟑螂都认钱的城市里混?撇下他,有点太没良心了。
安科-莫波克的王公笑了,皮笑肉不笑。
“你是说中轴门?”他低声问。
警卫队长潇洒地一鞠躬:“是的,大人。我们射中他的马,他这才停下来。”
“然后,你差不多就被直接送到这里来了。”
王公低头看着灵思风,问道,“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有流言说,王公的宫殿中,整整一个侧翼的房间里都坐满了办事员,整日忙于校对更新那些由王公精心组织的侦探机构送来的情报。灵思风一点也不怀疑这种说法。他往接待室一侧的阳台那边瞥了一眼。猛冲过去,敏捷地一跃——然后便是十字弩“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