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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星喝完最后一杯,丢下一句“太热了,我出去晾晾”轻飘飘地离开了,路过小方身边在他肩上掐一把,“跟我出来。”
两个来到阳台上,阳台很宽敞,摆满各种花草,高低错落,在夜色中疏影横斜。小方见陆星脚步飘忽,扶他坐在藤椅上,椅背上还缠着牵牛花,绿丝垂挂一直到屋顶。
陆星刚坐好就发号施令,“给我弄杯茶来。”
小方本不欲理他,想想又何必跟一个醉酒的人计较,再说他好歹也是陆薇的哥哥,便去给他端茶,正要走,陆星开口了,“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我想什么了?”小方盯着陆星,他已经忍了很久了。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我劝你最好不要处处留情。”陆星看来并没醉。
小方听他说得这样露骨,却也无言以对,是他自己不好,他旧库未清,新货又到,全堆在了一起,怪谁呢。他是应该先给陆薇一个彻底的交待,可现在不是时候吧?现在最好的办法是马上离开陆星,他一转身,不防扈平在他后面,“是你?”他大大地吃了一惊,马上意识到刚才与陆星的对话肯定全让扈平听到了。
“是我。”扈平淡淡的,“要茶吗?”他手里拿着两杯茶,自己喝着一杯,一杯给了小方。
小方接过茶,犹豫了,陆星刚才要茶喝,是给他还是不给他?想了一想,还是将手中的茶给了陆星。“喝吧。”
扈平一笑,“到底是一家人。”转身走了。
“你说什么?”小方跟在他后面。
“我在说一个事实。”扈平并不回头。
“你用眼睛看到,用耳朵听到的,也许并不是真的。”小方此时将这句话送还扈平。
对方并不为所动,“反正马上要结婚的那个人不是我。”
那个人是我!小方绝望地想着。想着龙琪刚才为什么突然问他最近见陆薇了没有?
他没见她。对,他大概有八九天没见到她了,以前她几乎每天都要早请示晚汇报,连她买了什么牌子的手纸都要跟他大肆地叨叨一番,这次太奇怪了,而且上官说她是跟一位男人走了,跟谁走了?会出事吗?而她跟人走了,他不说赶快急着去找,反而在这里喝酒说笑,他对得起她吗?可是如果让他离开,他是无论如何也挪不动脚步的,他的磁场在这里,就算万有引力,也干涉不了他的向心作用。
他完了,他早在见到龙琪那一刻就已经在她的手掌之中了。
他隔着窗向里望去,只见吴书记正在跟何苏琳合唱一曲《相思风雨中》,龙琪呢?她跟扈平坐在一起,叽叽哝哝不知在说些什么,说着还相视一笑,聊得挺热乎,刘雪花这时端上一盆汤,龙琪拿过拿过侍应生手中的勺亲自为扈平舀了一碗,扈平笑着谢过,也为她舀了一碗,两人来来去去一往一返投桃报李,眉宇间竟然有种心意相通的默契。这令小方突然想起黑妞的一句话:“……我隐约听人说,元大人的丈夫在认识她之前,就认识了安师傅,他们俩好像有点什么……”──那个元大人的丈夫不就是扈平吗?如果那个故事真的是他们大家的前生,那扈平与龙琪难道也是缘定三生?他们看上去似乎更相衬,扈平不光有钱,而且容貌俊秀,气质高贵,与龙琪的傲龙琪的冷龙琪的酷一脉相承。
那我呢?
小方站在外面,已经呆了,他好像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局外人了,就像这一刻一般,已经是站在窗外看别人的故事了。
里边仍然很热闹,他在与不在,一点都不影响大家的兴致,只见杨小玉又叫出一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座中个子最高的人喝一杯酒。”
扈平个子最高,他微笑着接过侍应生手中的白酒,却被龙琪用香槟换过。──她怕他喝多,她就这么关心他?
小方心里发苦。
一直坐着的汪寒洋把乔烟眉替下,代她掌牌,乔烟眉临走叫了“19”号,汪寒洋笑道:“日出江花红胜火,祝君生意更红火。──成功的经商者喝一杯。”
扈平将一杯红艳艳的葡萄酒递给龙琪,两人同时一饮而尽,吴书记带领众人一齐鼓掌。
多么和谐热烈的场面,根本就没有他小方什么事。
杨小玉又在行令了,她说道:“手拿碟儿敲起来,小曲好唱口难开。──难开也得开,唱支歌并罚酒一杯。”
何苏琳放音乐去了,优美的曲子传出来竟是《爱如潮水》,杨小玉挽起袖子唱得声情并茂,唱到中间,她又将话筒给了吴书记,吴书记又给了扈平,扈平唱了几句,传给龙琪……他们多快活啊,他们是一个圈子的人。小方的心开始发麻了。──下午,他以为他跟龙琪已经心照不宣,已经达成某种默契,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曾为“零”,可那是在没有人的时候,而当这个世界的尘渣泛起,一切约定俗成的东西显现时,他们的脚下原来尚有千山万水而那又是难以逾越的沟壑纵横。
“怎么站在个风口里。”不知什么时候,刘雪花笑吟吟地站在他身边,手中还端着一碗汤,“进去吧,秋天的风虽温软,却也带着一股寒气,俗话说秋风杀百草,一不小心就会着凉,又刚喝了酒。来,喝碗汤,我专门为你熬的,本来这汤得熬10个小时,听说你晚上也要来,急赶的,可能味道差点,但不影响营养。”
话是亲切的,汤是温暖的,小方的眼泪差点落下来。──有人关心的滋味,真好!尤其是在这一刻。
刘雪花看着小方接过汤碗,欣慰地笑了,轻轻地说:“熬一锅好汤有时不光要材料好,更要有耐心,把握火候,文火慢炖,小火慢煨,让其渐渐出味,营养融合……急不得的。”
这话说的,好像已经不是煮汤了。小方端着汤碗的手不由一抖──这人不像是个普通的女人,这话也不似普通闲话。难道她是在“点化”于我吗?
他看着刘雪花,对方眉目清扬,已宛然不似那个有点神经质的刘雪花。──女人到底可以变出多少花样?小方看着她跟自己意味深长地点点头,“人的一生,就是在熬一锅汤……至于熬成什么样子,全在于自己。”
小方有点儿明白了。
刘雪花又说:“龙总让你完了后,去她办公室一趟。”
“做什么?”
“这你该去问她。”
刘雪花去了,小方送着她的背影,他其实早就看出她并不光是个有点神经质热情过度的中年妇女,她的心里,有一口深藏不露的井。只不过是因为她的阅历,所以,她把自己藏起来,不给人看到。真正的聪明,是藏着的。这叫智慧。
正如金钱,不是贴在墙上当装饰,而是深藏于保险柜中。
《千机变》第九天 作者:金英
(一)
扈平看了看表,已经零点过半,不知这时候龙琪找他还有什么事?他换下沾满烟酒气的衣服,套了一件休闲衫,用冷水敷了敷脸,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颇为满意。他本不是个太注重外表的人,但在很多场合被人行注目礼还被人尤其是女人称为帅哥,不,现在已经升格为帅爷(一则年龄,一则有钱)后,他也渐渐意识到自己本身的魅力,开始有了自己专门的发型师和形象设计师,让他的身材、容貌和气质得以和谐的统一再加上金钱的烘托,他的魅力随之散发到极致。
他曾经是个农民,但现在已经没有人以为他是农民,在国外,那些金发碧眼的洋人常以为他是中国爱新觉罗氏最后的贵族。有人说,一夜之间可以产生一个亿万富翁,但两代也造就不了一个贵族。这话错,扈平不就是在短短时间内麻雀变凤凰的吗?
这个世界是有奇迹出现的。
例如当初他找到龙琪时,心里有一万个放心不下,凭良心说,他确实不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但一个女人能把一件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很危险的事做成什么样子,他心里没底。经过这几天,他信了,她的镇定自若遇事不乱以及她的口才,她若无其事地布套撒下草蛇灰线然后慢慢请君入瓮收网捕鱼,丝毫不着痕迹却事半功倍。这一手恐怕不是一天练就的。
他也开始明白游自力为什么在失信于天下后冒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来找她了,他信对了。她确实有能力。这似乎已经与爱情无关。
爱情!
爱情在关键时刻能解决什么问题?
爱情倒是可以让人生死相随,但有些事,死就解决问题了吗?
人在很多的时候,怕的不是死,而是如何活着。
死太简单了,闭眼闭嘴闭心全身器官全关闭,没事了。但人只要睁开眼,所想的事就太多了。要吃要喝要穿要拉要撒,这不够,还要出人头地风光无限。其实人的一条命跟狼和兔子没什么区别,一缕阳光一室空气一口水一箪食一件衣,足够了,是谁搞出那么事来,要这个要那个?可既然已经搞出来了,就没理由别人有自己没有啊?那就只好去争去抢去偷喽……其实这又跟动物一样了,狼吃了羊才会不至于饿死,才有机会生存下去,人也一样,或者比狼还狠,不光要生存,更要将别人的据有己有,自己才会更多,更风光,比如最得意的是皇帝老子,他拥有天下,皇帝老子的前身就是强盗,只不过这个强盗比一般小毛贼要气派,正所谓窃国者诸侯窃钩者盗。
能想通这一点,问题就出来了──抢不过别人怎么办?
去死嘛!
敢死,看上去是很勇敢的表现,其实却是最无能的一种法子。因为这些人不敢面对现实,他们害怕了,胆怯了,退缩了,最后干脆从人生的舞台上消失不见了。于是失败成了定局,伤害成了永远。
这有什么用呢?
所以一定要活下去,要面对,要解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