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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幸福了。
冒死记录第一部《开端》(11)
十一、两个乞丐的家
丫头带我去了她的“家”,一个低矮的像鸡窝一样的废弃的平房,一进门就是乱糟糟的,但是走进去的另一间屋子却显得很干净。外面的路灯的光洒进来,也显得格外的世外桃源。
“呵呵,你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我聪明啊。黎明哥。”我给我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黎明,就是香港那个明星一样。而且我也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雨巧,因为是我在下雨天的时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欢,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说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里把自己脏兮兮的像雨衣一样的外套脱下来,又摘掉了她的烂帽子,齐耳的短发乱糟糟的,但是看的出来,还是精心的打理过。雨巧掏出一块小毛巾,把自己脸擦了一下,用手把头发
梳理了一下。转过来冲着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17岁的样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坚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时的时候,我一定会认为她只是一个高中生。她的脸上有几条很长的伤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伤的,脸颊尽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却并没有显得病态十足,看着还是非常健康的。
我看着,呆了。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一个女子,我绝对不承认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这句话,我还没有没见过女人到这种程度。雨巧真的是一个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脸红了,低下了头。低声说:“很丑吗?”
“不是,不是!”我赶紧说着。
然后,在雨巧的强烈建议下,我也擦了擦脸,并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乱七八糟的胡子减的差不多。雨巧用一个耙子一样的铁梳子,把我的头发梳起来。然后站在我一步开外打量着我:“嗨!没想到你是个帅哥!”
我哈哈的笑着,的确我并不丑,晓云能看上我也绝对是我因为我的样子不丑。我177的身高,尽管以前脸上有些发胖,但是这段时间,我应该脸颊恢复到我大学时代的样子。应该值得女孩子看上两眼而不会说丑八怪的。
我笑着说:“真的帅吗?不过你更好看。”
雨巧就红着脸笑着躲开了我的目光,然后我们两个对坐在雨巧屋里的两个破箱子上面。
雨巧并不说话,我们两个沉默了一会。
我突然说:“怎么,你不怕我吗?”
“不怕,我一直害怕所有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一点都不害怕。”
“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三个月的事情。这三个月,我见了任何人都非常害怕,我拼命的躲着他们。”
“哦!所以你变成了乞丐?”
“是啊,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变成这样。”
“哈哈,你还真聪明。”
“我本来就很聪明嘛,我知道什么地方能搞到好吃的,好玩的。呵呵,怎么躲警察,怎么不受欺负。”
“那比我强多了!”
“那你呢,你怎么也变成这个样子,你一定是个正常人,别的乞丐可没有你这样的。”
“我……”我笑了一下,真不知道如何讲这个故事。
我说:“那我跟你说,你不要和别人说哦。”
“不会说的,我发誓!”
我低着头,大略的把我的这段故事简介的讲给了雨巧,不过我把故事改编了一下,说陈凯得罪了黑社会,牵连到了我,因为我知道陈凯是他们杀死的,所以黑社会的人一直在追杀我。我只字不提我曾经有过的那个斑。
雨巧听得很入神,她问我:“那追你那些黑社会的人呢?”
“现在找不到我了,应该是我这个样子,他们一下子找不到我。”
“你真厉害,黎明哥。”
“哪里啊,就是为了活着。”
“到底为什么他们一定要你死呢。黑社会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我脱口而出:“因为那个斑……”斑字刚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个斑害死了这么多人,把我现在也弄成这样,我不应该说出这个字。
雨巧马上接过去说:“斑,什么斑?”
我喘了喘气,咬咬牙,说:“因为我背上的斑。”
“背上的斑?”
“对,背上一个蓝色的斑。”
“蓝色……的……斑……背上……”雨巧的口气变了。那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犹如在风暴中摇曳的小船!!
雨巧低下头,很快,她的身体异样的扭动了起来,她抱着自己的头,喊着:“不要。不要,不要。不要!!我害怕,我害怕!!!”
我吓了一大跳,马上站起来扶着雨巧的肩膀:“雨巧,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不要这样,你吓着黎明哥了!!”
雨巧疯狂的站起来,挣脱了我,向门外冲了出去。
“雨巧!”我大吼着,追了出来。
雨巧纤细的背影在雨中看着那么无助,她没有跑几步就摔倒了。
我赶过去。雨巧已经昏迷了。
我把雨巧抱进屋里。她全身都是水,我只好翻出了她的几个比较干净的毛巾。把她衣服一点一点地脱掉。
我心里默念着:“原谅我雨巧,我必须把你擦干,要不你会生病的。”
在脱掉上衣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雨巧的胸部应该发育的很好,尽管不是很大,但是轻轻的触碰,非常有弹性。但是在我扶着她赤裸的后背的时候,我摸到了一样东西。
是一个巨大的伤痕。我把雨巧放趴下来,她的整个背对着我。这是个多么巨大伤痕啊。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从伤口的大小来看,因为是从身体里面取出了一样什么东西。
我摸着这道伤痕,我的后脑的青筋也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
雨巧,她是和我一样曾经有过蓝色的斑的人!我的大脑告诉我,没有错,她就是和我一样的人。怪不得我觉得她很安全,好像我的伙伴一样。
我看不下去了,我将雨巧干净的衣服给她盖着,帮她把衣服穿上。然后又去擦下身。当我把她内裤脱掉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大腿内侧也有几道深深的伤痕,她的阴部上方,似乎也被什么东西撞击过,留下了好几个撕裂似的伤痕。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汹涌澎湃的流出眼眶:“畜牲!”我咒骂着,几乎呼吸中也喷出火焰出来,如果我有上帝的力量,我一定要让他们不得好死,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
雨巧接下来的几天都是昏迷的状态,看来她受了相当大的刺激。
我把我桥洞地下的安乐窝搬迁了过来。照顾雨巧。
为了雨巧,以后的两天我被打了三次,都是为了抢夺看着干净一点的食物,一次是被一个乞丐团伙,另一次是被食品店的年轻人,还有一次是水果摊上的老板。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我最终得手了,我把这些吃的捣碎,和着水给雨巧灌下去。
我每次出门,都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因为我要白天出去,才有可能弄到好吃的干净的东西。而且我还要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如果被人发现而带走了,雨巧没有人照顾,一定会死去的。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雨巧的生命比我的更加重要。我一定要让她活过来。
整个夜里,雨巧都会做噩梦一样挣扎着,我的脸上也被他抓伤了好几道,但是我一点都不疼,让她抓吧,如果她抓我的时候能够得到安宁,我宁肯让她把我的脸抓个稀烂。
雨巧终于醒了,她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就是对着我说:“黎明哥,你受伤了。”是的,我的脸被人用大头皮鞋踢肿了,嘴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撕裂了一条大口子,脸上还挂着雨巧的彩。
不过,我高兴的眼泪直流,拍着雨巧的胳膊说:“没事没事!!哥和野狗打了架。”
雨巧哭了,她哭着说:“黎明哥,你还要我吗?”
“要,当然要,你是黎明哥的心肝宝贝。一辈子黎明哥都不会离开你。”我把雨巧扶起来抱在怀里,她瘦弱的身体没有一点力气的靠在我的胸膛里。“雨巧,你醒了就好,我好担心,好担心。”
“黎明哥,我没事了。我能很快好起来的。”
“嗯!黎明哥会照顾你的,你安心的躺着啊。”
接下来的日子里,天是格外的蓝,一切的东西似乎都那么美好。
冒死记录第一部《开端》(12)
雨巧在一天天的恢复,开始露出了她灿烂的笑容。似乎以前的一切,她又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她吃我带回的东西的时候,总是嬉皮笑脸的硬往我嘴里塞,我不吃她就挠我痒痒肉,但是我每次含在嘴里,只要不是一下子就花了的东西,一定会偷偷吐出来,藏在其他的东西里面让她吃下去。很快,雨巧能够下地活动了,并能够象一只小黄雀一样,在我回来的时候从我背后蹦出来,钩着我的脖子让我背她。
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尽管一切都很艰苦,但是每次我看到我那个温暖的小窝的时候,所有的委屈、艰苦、恐怖、担心都忘掉了。那个小窝里面,有我的雨巧在等我。
我知道我爱上了雨巧,真正的爱,是会让对方成为自己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她就是我的生命,我可以为她生为她死。以前我不懂得爱是什么,但是现在我懂得了,这就是爱啊。
雨巧也应该爱上了我,她总是偎依在我的身边,紧紧地盯着我,好像深怕我从她的眼中消失了一样。睡觉的时候,也紧紧地捏着我的衣服,我从睡梦中醒过来好几次,都看到雨巧亮亮的眼神冲着我眨呀眨。我也总是把她的鼻子揪一下,让她快点睡觉。她有时候会说:“我如果睡着了,你不见了怎么办?”我总是心头一阵发酸,安慰她说:“我一定会在你睡醒睁开眼睛的时候在你身边的。”
所以,我从来不在雨巧睡觉的时候出去,因为我担心她会害怕醒来的时候看不到我。
很快,我和雨巧能够一起出门找吃的了。她如同一只欢快的鸟儿,总是让我看这里看那里。我们一起去公园边的草地上散步,尽管我们进不去,但是一样很开心。我们也一起去看星星,看日出,看KFC里面的人吃冰淇凌,就像我们自己吃了一样。我总是问她:“想吃吗?”她一定告诉我:“我刚才吃过了哦!你看我眼睛里不是有吗?”
我是一个男人,为了我的女人,我开始有了让雨巧生活的更好一点的动力,我不再为了温饱而费劲脑筋,而且开始收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