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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话直听得大伙目瞪口呆,剑圣!那是何等的威望与荣耀,要是将此剑卖给剑圣,那我们不就成为天下的有钱人了,老大已看穿了大伙的想法,高声道:“第兄们,今天我们走运了,此剑乃稀有的极品,要是能将此剑出手,今后我们就可以成为天下的有钱人了!”
憧憬、美梦、香车、美女、金钱,天啊!每一样都是那么的吸引人,有钱人简直就是太好了,正当大伙得意忘形之际,“可…可这剑…怎么拿出来?”山鸡的疑问又将大伙拉回了现实。
老大笑了笑,继续说道:“确切的来说,此剑并非用水做的,而是用埋藏地底的冰晶在加以稀有的材料才炼制而成,你们在仔细看看,白剑上方约两寸处是不是有薄薄的气丝,凝而不去!”
大伙在仔细一看,还真有那么一丝丝的白气在剑体上方萦绕,“那是冰雾的封印!”
冰雾的封印!这名字够呛,还真没听说过这样奇怪东西,山鸡看了看我,我又看了看百事通,这究竟有什么来头?
“冰雾的封印,其实就是将水与上方的木形成隔离,将本已逆行自然而成的阴阳之态变成了凶棺,当大伙打开棺底的暗格时已触动了机关,所以才会有白光射出,造成暂时性的失明,上天有好生之德,看来墓中人并非歹邪之人,只是想以此信号来警告盗墓之人,贪得无厌必死无疑。”
大伙听了连连点头,老大拍了拍山鸡的肩膀,又继续说道:“冰雾的封印最凶险之处就是只要有东西一接触,立即就会被变成冰雕,随天长日久风化而去。”
唰的一下,只听得山鸡脸色苍白,伸起手看了看,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老大及时提醒,恐怕山鸡现在已经变成一只死鸡了,别提那脸色有多难看!
老大居然对风水秘术知道那么多,此次还是第一次发现,怎么平时就装成真人不露相,经老大这么一说,大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伸着耳朵听老大继续说下去,最好赶紧将破解之法说出,然后拿东西走人。
“要想破这冰雾的封印必须以鲜血破口,而此人的鲜血必须是阳刚之气。”说着大伙面面相觑,站着的都是男人,说到要放血,而且放自己的血,那还真有点……
“腾龙,这一层禁忌由你来打开,你身上有红光,只有用你的鲜血才能破除冰雾。”老大这么一说,哪还有顾虑,为了大伙,也为了自己能早日成为有钱人,就算是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我豪气冲天的喊道:“好!”说着就上前站在老大的身旁,听候命令。
只见老大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然后将我的一只手放到白剑的上方,眼开老大就要割下去,我赶紧闭上眼睛别让害怕而令我本能的收手,只觉一阵疼痛袭来,手腕已被锋利的匕首划破,鲜血流出正滴进冰雾之中,只听扑哧…扑哧…的声响,冒起一屡屡的白烟,笼罩着整个墓穴,飘渺的白烟让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神秘的极乐。
只听老大说一声:“好了!腾龙,赶快止血。”这时侯我才发现两眼直冒金花,呼吸有些沉重,老大赶紧替我包扎上,拍了拍我的肩膀赞道:“好兄弟!”
等我略一休息恢复清醒,冰雾的封印已经被解开,只见白剑已被我的鲜血染红,天啊!我到底流了多少血?老大已伸手轻轻的将白剑拿在手中,此时的白剑已完全变得通红,剑身一起,鲜血汇聚棺底瞬间呈现出一张画有峰云环绕,丛林妖兽的地图,只有巴掌那么大。
忽觉不对,老大赶紧将染红的白剑交给我大声喊道:“大伙快往墓穴的洞口跑!”还未等我们反应过来,脚下已是一阵晃动,头顶的泥土纷纷掉落,地震!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老大喊出声的零点一秒,大伙毫不犹豫拼了命的往外面跑,娘的!由于十几米的洞口挖得不够宽,只能一人通过,一个跟在一个的后面,恨不得此刻多长两条腿,我们连滚带爬的终于跑出了洞口。
只见老大还在后面,眼看就要倒塌了,大伙把心都提到了喉咙,大喊道:“老大,快!”还有两米,老大突然来个扑身,我顺手一抓用力一扯,轰隆的一声,身后的洞口已经被掩埋了,老大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不停的骂道:“娘的!差点就将小命搁在这了!”
借着月光,老大的手中正拿着那张血红的地图……
秦始皇之墓 〔外篇〕天之龙宝藏 第六章 做生意
章节字数:2689 更新时间:08…02…29 18:02
刚才的一幕还真是九死一生,大伙不停的喘着气,老大将血红的地图放入口袋里招呼大伙赶紧下山,到了晚上这山里还真够吓人的,千万别在跳出个什么妖兽猛鬼的东西出来,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大伙住的地方是租用的房子,虽然不是很大,装五个人还是绰绰有余,摸黑披星戴月的赶回住所,大伙一商量,明日一早立即赶到郡都城,然后托人找买家,这回要是生意做成了,可就发了。
一夜,整整一夜的美梦,太阳都已高升,而我们却还在睡着美梦,老大一脚踩下去,那还真够呛的,大伙赶紧跳起来穿上衣服,洗涑两分钟,列队,然后老大发话分配今日的任务,一说到郡都城那可是个好地方,郡都城是喀嚓尔国的中心城市,这里的商业气息非常的发达与热闹,当然这里的有钱人在喀嚓尔国来说也是非常的多,要想获得真正的高价,那就是把东西放到拍卖行举行竞拍,大买家就会如鱼水般的涌来。
现在所处的位置是郡都城边界的一个小镇,用马代劳就可在中午前赶到郡都城,这回老大并没有在省钱,所以早晨的餐饮非常的丰盛,鸡蛋、牛奶、松香肉面,嘿嘿…虽然这些东西在城里不算什么,可这是大伙来到这个小镇上最好的一次早餐,一个多月来都是有鸡蛋没牛奶,有牛奶而没有鸡蛋的清葱面,吃起来都觉得寒酸叫苦,你还别不知足,在这小镇上若是普通人家有这样的东西吃,那简直就像是过年一样的丰盛了。
问老大,这小镇怎么那么穷?老大僻了一下眼睛悠悠的说道:“有东西吃你们就吃,这国家的事情你们少管,老实的呆着,可别给我惹祸就行,老大我可不想在重操旧业打打杀杀的,现在我们是有品味的人,做事情要高雅些,不要动不动的就喊打喊杀的,你们说是这个道理不?”
这一听大伙都傻了眼,老大的话还真深奥,足够大伙研究一辈子,老大则在一旁笑道:“那是肯定的,要是我一说你们就懂,那干脆你们来当老大,我当小第。”
这一说还真够绝的,大伙只能傻笑却不敢在说话,生怕又得罪了老大,可就不好办了。
下来的时间老大已经雇好两辆马车,大伙一登上车,马儿朝着郡都城狂奔,郡都城,人口五十万,极具艺术宣染的城,这里的建筑都非常有名,比如空中花园,形象雕立的戏剧场,还有地下魔宫……等等都代表着喀嚓尔国的建筑实力,说实话,郡都城我也是第二来,这回有钱了一定在郡都城买套宅院,买五六十个美丽的女奴回来当下人,这回定居不走了。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我探出头望了一下,赶紧收回头对着老大说:”糟了!老大,有骑士和魔法师!”
老大瞪了我一眼,还以为我在开玩笑,侧眼一看,皱了皱眉头嘀咕几声:娘的!还真有骑士和魔法师。百事通一听,慌了,紧张的说:“老大,他们不会是冲我们来的吧!”
老大纂了纂拳头说道:“不会,放心吧!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帝国也不会因为那点小事而劳师动众的来抓我们,在说了,其他的大事就已经搞得他们灰头土脸的,哪还有时间来管我们的事。”
虽然是如此说,但也不敢大意,老大示意大伙机灵点,可别弄出什么岔子来,于是百事通向后面的马车打了个手势,正好山鸡也探头出来,看到百事通打的手势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回了个手势表示知道。
我又继续看了看,郡都城的城门口站满了两排士兵,城门的两旁还站着一名骑士和魔法师,骑士和魔法师的区别在于衣服不一样,很好区分,骑士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战甲,背后挂剑,手握盾牌,头带银壳,而普通的士兵只是一套简单的灰色盔甲,手中握着长矛,而魔法师则穿一件黑色的圣袍,袍长至腿,有点像裙子,手握银杖,若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评价,那么就是骑士穿的衣服时髦,有艺术品味,魔法师就是休闲,不居一格。
进城的人和车都一一盘查清楚,才准许入城,而出城的人则可随意,由此可见,城里一定来了大人物,既然帝国皇廷的人都下来了,那么这人的来头就不会小,我正想问老大,老大却使了个眼色,我刚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原来马车已随队进到了城门检查口,只见那骑士骑着匹马拉开布帘看了看,一双威严的眼睛一扫而过,然后问道:“你们入城做什么?”
老大上前陪笑道:“这位剑士〔剑士是骑士精神荣誉的象征,也是梦想,骑着马匹的骑士就永远成为不了剑士。〕,我们只是进城做生意,你看行行方便。”说着,老大则掏出一些银票塞到骑士的手里。〔银票是市面流通的货币,整个星河大陆基本上都通用,等值为100卢布=1银票,1000银票=1金币。〕
骑士看了看手里的银票,看来份量不少,老大笑得又自然和谐,看不出半点的虚伪,十足的生意人,骑士颂道:“剑士的精神就不能用这个来衡量的,看你是守本份的生意人,恩,进去吧!”说着就将银票塞进了口袋里。
进得城中,正呐闷老大怎肯丢那么多银票,直看得我和百事通直流口水,谁知老大立即恨恨的说道:“娘的!下次要是遇到那骑士,老子非要连本带利讨回来不可!”我和百事通面面相觑,果然还是比较清楚老大的为人。
很快就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