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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长话是这么说,其实他是想派些人去保护恩人和这些年轻人,如果没人保护,说不准进山没几天就已经全军覆没。
说到这情份上,陆湘湘在拒绝也没用,只好走过来帮忙,一边吆喝着:“把东西全部带上,栓好马匹,整点装备,然后清点人数,在中午到来前出发。”
大伙不停的将包袱塞进马背旁的两个大箩筐,黄华招呼着大娃过来帮忙,看来黄华是想把箱子都抬到箩筐里去,大娃一抽起,挺沉的,问道:“兄弟,这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啊?怎么那么沉。”
黄华神秘的笑了笑,小声的说道:“我告诉你,这里面装的全部是子弹。”
“子弹?”大娃大咧咧的一笑:“我知道了,一定是钢珠吧!”
黄华一楞,然后摇了摇头,连说了几个“NO”的英文,直听得大娃一阵的傻眼,黄华知道山里人没见过世面,在说了国家禁止非法枪枝弹药是非常严格的,几乎收缴到每村每户,也许是因为这里地理环境特殊,所以山里人才拥有自制充填钢珠的猎枪。
说到车上的军火,黄华一阵的得意,若不是靠黑市军火巨头的关系,在加上流清芳诱人的金钱,嘿嘿…怎么会搞到如此精良的装备,这次可要好好的大展身手,让这群牛鬼蛇神知道我黄少爷的厉害。
正当黄华一阵胡思乱想,村民们此时却给大伙每人递上了一杆山里人行走森林用的猎枪,枪管很长,还有一根绷带,往地上一靠,就差不多有一个人那么高,让黄华哭笑不得,虽然如此,知道这是村里人的好意,刚想拒绝,却不料村里人先开口说道:“村里就六枝猎枪,大伙带上五枝保安全,早去早回!”
看到村民们不舍的表情,像是生离死别一样,大伙一阵的感动,陆湘湘上前道:“各位乡亲们,大家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对于武器,我们已经带来了。”说完对着张村长使了个眼色,张村长会意上前说了说,然后组织村民们随着陆湘湘的马队,一直送到进山的深林才依依不舍的告别。
五条大狼犬在前头开路,由梅花指挥着,而二叔则在前面领路和方向,六匹马是走在中间,边上跟着林翔、陆湘湘等六人,最后是三少、张奎收尾,而原子呢?则陪在流清芳的身边,有说有笑的,看来已经是混得比较熟。
原始森林就是不一样,参天般的大树,高过人头的杂草,高低起伏的地势,还有前后一望不到头的山脉,峡谷,都让人感觉到自己竟然如此的渺小,还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究竟有多大?多深?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里究竟有何恐怖的猛兽,一想到这,方叶桐和黄华是免不了摸了摸插在腰间的手枪与瑞士军刀。
六匹马,整整的驮运着将近千斤的重物,林翔还真怕这马匹不行,忍不住的看了看,原子在旁笑道:“林翔哥,放心吧!这马匹是特种的野马,负重力和耐力极强,就算是在加上一倍的重量,一样能走得平稳自如。”
“真的?”黄华大惊道,有点后悔的说:“早知如此,就干脆把所有的武器弹药都带上来。”
“得了吧!黄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将车后的那几箱子弹都搬上来了,还不够啊!”方叶桐一边写着东西,一边打趣道。
黄华一阵尴尬,把老脸一放叹道:“百晓生果然名不虚传呵!连这事都瞒不过你老人家金星火眼,小生实在是佩服、佩服啊……!”黄华故意将后面几个字拉得长长的,可是方叶桐却没有回应,黄华一阵奇怪,伸头过去就问道:“你老人家在写什么?”
方叶桐把头转过来,用笔敲了一下黄华的脑袋说道:“我在写魔鬼森林之探险录,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整天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的样子!”
一听方叶桐要写书,大伙都忍不住好奇的伸头过去看了看,方叶桐赶紧合上笔记说道:“怎么?怎么?书还没出版呢?到时每人发一册,我还给签名。”
流清芳看到方叶桐一脸得意的样子,打断方叶桐的话说道:“我说方叶桐,你就臭美吧!虽说你自称百晓生,向你打听消息还可以,至于写书嘛!鬼才相信你!”
方叶桐一听急了,赶紧辩道:“喂!喂!喂!我说流清芳同学,你是不是和黄华一伙的啊?你们知不知道,哪一届的百晓生不会著书,嘿…你们就等着瞧吧!”
“得了吧!就你那水平……”未等流清芳和黄华继续忽悠方叶桐,原子已在旁抢道:“叶桐哥哥,等书写好了,记得送一本给我啊!”
方叶桐高兴的对着流清芳和黄华道:“你看!你看!原子妹妹多好!哪里像你们。”然后也不管流清芳和黄华的表情,信誓旦旦的对着原子说道:“原子妹,你就放心吧!等我的书出版了,一定给你送上第一册精装版,上面一定还会有我的签名。”
原子一阵的高兴,就这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在这孤寂的森林也不会觉得寂寞,时间过得很快,黄昏的夕阳就快要落山了,大伙在山里整整走了一个下午,第一天的行程并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有些兴奋,对着这些新鲜的事物,都有着不同刺激与憧憬。
在队伍里,年龄最大的是二叔,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着资长众人的年岁与森林经验,对于前进的方向与目的地,在昨夜父亲就已经跟他说清楚,对于当年父亲所走的路线与经历已经深深的烙在脑海中。
年龄最小的就是原子,十八岁,对于今次能随队伍进山,那可是满心的喜悦。三少、张奎、大娃都比陆湘湘等人略大,年龄在二十三四岁这样,而梅花则和林翔同岁。
只听前方二叔喊了一声:“停!今天晚上就在这里安扎营帐,明天早晨在走!”
参天大树已遮住了夕阳的余辉,看来就要天黑了,大伙赶紧圈地扎营,将帐蓬弄出来,一阵忙碌,却也井然有絮,林翔看着那远方,叹道:“山里的太阳落得真快!”夕阳一沉,一片昏暗。
秦始皇之墓 第二卷 魔鬼森林,四面楚歌 第三十六章 夜间会议(一)
章节字数:2325 更新时间:08…02…29 17:58
篝火架上就一片通明,十二人围着一团大火坐着,虽然盛夏的夜晚非常闷热,但是那只是相对于城市来说,在此深山野林里还是有些凉快,如果晚上不太注意,会很容易引起感冒,山里有露水,不管春夏秋冬,那是长年不变的。
篝火上是一只野猪,被一根大棒从头至尾的穿透,五脏六俯已被掏空,正用树枝撑开,洒上些细盐,味道也是香喷喷的传来,赶了一下午的路,看来大伙都饿坏了,看着美食直流口水。
二叔笑了笑,这可是他刚才在林中用大狼犬猎到的,不需十五分钟就已经搞到手了,这可是战利品,对于一个猎人来说,就相当于荣誉。
陆湘湘看了看林中漆黑的夜,对着二叔问道:“二叔,不派个人去站岗放哨吗?”
二叔侧着头听了听风声,然后笑道:“放心吧!这里是森林的外围,最多也是金刚熊与沙皮猪出没,有大狼犬在守着,不用怕,这里属于安全地带。”说着便伸手拿着猎刀将烤猪切成块,此时一听这里是安全地带,大伙哪还有半点的恐惧,忙拿起烤好的野猪大吃起来。
这头野猪够大,全部搞好都还有七八十斤,够吃了,还可以预留明天的早餐,见到大伙吃得已是撑着,二叔割起几块大肉然后吹着口哨,把大狼犬招回来喂食,想不到大狼犬的胃口还真惊人,吃起肉来差点连骨头都不剩,喂饱之后,大狼犬自动回到岗位,引起了大伙的一阵好奇:“这狗,哦不是,是狼犬,怎么就这么自觉听话?”
梅花则在旁介绍说这是山里大种野狼的狼种,在刚出世不久就抱回来进行圈养,加与训练,虽然说大种狼多,但是能真正胜任同猎人进山的也就十头大狼犬,攻击猎物时凶残无比,却也很有头脑,知道群狼配合,寻找破绽一口咬死对方。
说得好象有点血腥,流清芳心里一阵,好在它们是朋友,如果是敌人,真不知道被咬着是什么样的滋味?想归想,但愿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发生,流清芳虽然不信佛,此刻也忍不住了宣着佛号阿弥陀佛。
三少和张奎,两人很少说话,看来性格是比较的内向,这次进山没有带走任何一杆猎枪,所以黄华给其余的六人每人发了一枝长枪,告诉他俩怎么使用,此刻每人都装备了一枝长枪,本来除了原先六人各带了一枝长枪就没有多余的,想不到装车时黄华异想天开,想来个一展伸手大显神威,没想到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三少和张奎觉得新鲜,不光是这枪的造型,就连这枪的子弹都是从未见过,就更不要说威力,拿在手里觉得是宝,一路上不停的摸索着枪,就连吃饭都枪不离身,还真怕这位黄少爷突然把枪给回收,别提有多高兴,饭余正好两人在切磋心得,然后跑到黄华的身边请教。
二叔看了看他俩摇了摇头,这两个小子只对枪感兴趣,若说村里那几杆老猎枪谁拿得最多,那就非属他二人莫属。说他二人对枪感兴趣还情有可原,毕竟是村里的神射手嘛!想不到梅花与原子也对枪感到好奇,正各自拜流清芳与陆湘湘为师,研讨着枪的使用。
二叔的心里也痒啊!手也忍不住的摸着怀中的枪,若说以前的老猎枪,在使用准确上二叔可是头号分子,三少和张奎这两小子还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俗话说得好:青出于蓝胜于蓝,看来二叔是不行了。
大娃则在旁查看了一下马匹,他手中没有拿枪,枪是挂在马背上,他认为枪没有刀灵活,所以他提着的是一把长约八十厘米的砍柴刀,据说这可是他祖上太平天国时留下来的传家宝刀,后来还砍过日本鬼子的头颅,在后来就变成了进山砍柴的刀,看那刀历经多年,却没有丝毫的锈迹,依然锋利如初,看来的确是把好刀。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