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白。”
“如果我知道他是谁,在哪里可以找到他,我不就可以把他的东西还给他了吗? ”
我确定你还想要他们身上的某些东西。
“你以前是警察。”
“现在不是了。”
“你可能听到了点风声。人们总是会议论,是不是? 如果有人能把眼睛放亮点,耳朵竖尖点,他会得到点好处的。”
我没搭腔。
他捋了捋胡子。“我兄弟跟我,”他的眼睛盯着我肩膀后面的东西,“愿意出一万元,打听出那天拜访我们的两位朋友到底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
“就为了还那顶帽子? ”
“怎么啦? 我们没这义务吗? ”他说,“你们的乔治? 华盛顿不是冒着漫天风雪,就为了还给顾客他多收的一分钱吗? ”
“你说的是亚伯拉罕? 林肯吧? ”
“对,对,乔治·华盛顿是另一回事,樱桃树。‘爸爸,我不能说谎。’你们国家的英雄都是些最诚实的人。”
“好像是这么回事。”
“他跟大家说他绝不是个骗子,天啊。”他摇了摇他的大头,“你可不可以帮我们查出真相? ”
“我想不出来从哪里着手。”
“你在场啊,而且你也见过他们。”
“他们脸上蒙着手帕,头上还戴了帽子。坦白说,我敢发誓,他们在离开时,帽子还好好地戴在头上。你找到的那顶帽子不是其他客人的吧? ”
“也许他们掉在楼梯间了。如果你听到什么风声,马修,让我们知道好吗? ”
“有何不可? ”
“你祖上是爱尔兰人吗? ”
“不是。”
“之前我一直怀疑你的祖先来自凯里。凯里人最擅长的就是用一个问题回答别人的问题。”
“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谁,蒂姆·帕特。”
“如果你知道的话……”
“如果我知道的话……”
“你不会对我们的价格有意见吧? 钱还算合理吧? ”
“没意见。”我说,“价格很合理。”
这价钱很不坏,也值得忙上一场。又见到斯基普时,我把我们会面的经过告诉他。
“他不是雇用我,”我说,“只是提供一笔赏金。一万块,只要有人告诉他们抢匪的名字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们。”
“你会干吧? ”
“什么?叫我去找他们?前两天我告诉你,我不会为钱接这个案子,我才不愿意一天到晚用鼻子闻来闻去的。”
他摇了摇头,“如果你得来全不费功夫呢? 如果你到街角买报纸,刚巧发现他们就在那里呢? ”
“我怎么可能认出他们? ”
“你常见到歹徒用手帕当面具的吗? 没有,说真的,你认得出他们。要不你多跟以前的同事、老朋友联络联络,说不定也能打听点风声出来。你以前总有线民吧? ”
“线民? ”我说,“每个警察都养线民,没他们你什么也干不了。可是,我……”
“先别想要怎么找他们。”他说,“先想想万一你撞到他们,你打算怎么办。好吗? ”
“可是……”
“只要找到他们,你就能赚一万块。”
“我对那两个人一无所知。”
“好,就算是你不知道他们是混蛋,还是教堂唱圣诗的好孩子,那又有什么差别? 抓到他们就能赚到你的血汗钱,是吧? 这两个混小子被莫里西兄弟捉到后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
“难道你以为蒂姆·帕特会让他们到教堂去忏悔? ”
“我知道,这两个人会吃不了兜着走。你到底干不干? ”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说,“要看那两个人是谁,还有我到底多缺钱。”
“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做了? ”
“我确定我不会做。”
“你确定个屁。”他把烟灰弹掉,“你不干,自然有人干。”
“其实不用一万块也有人愿意动手杀人。”
“要我,我就干。”
“那天晚上在酒里吧,有几个警察。”我说,“你猜他们知不知道赏金的事? ”
“不知道。”
“就算警察知道抢匪是谁,在哪里,他们也升不了官。因为没有人报案,没人出面指认,什么都没有,所以大家就当作没这回事了。但是,如果他能把那两个混蛋交给蒂姆·帕特,他差不多就能赚进他半年的薪水了。”
“可是他这不就是煽动犯罪和协助谋杀? ”
“我不是说每个人都会做这种事情。但是,你告诉你自己,他们可能是杀过人的混蛋,就算他们现在还没杀人,他们迟早还是会杀人。更何况,莫里西兄弟也不见得会杀他们,说不定只把他们的骨头打断两根,或是在身上留下点标记,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也就算了。你完全可以这么想。”
“你信吗? ”
“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
“没错。”他说,“这点倒没有什么好争的。”
你的脑子决定的事情,你的身体不见得听使唤,它说不定另有主张。我真的不想管蒂姆·帕特的事情,但是,我却像只狗一样,老在可疑的地方嗅来嗅去。就在我跟斯基普说我对这事一点兴趣也没有的那天晚上,我就跑到一个叫普根酒吧的地方,坐在后面的桌子上,给一个叫“男孩”丹尼的黑人小子点了一杯酒。“男孩”丹尼是个白化症患者,很好相处,也是个消息很灵通的探子。他知道很多事,知道很多人落脚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发生在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也听到多寡不一的损失金额,不过,根据他的估计,合理的金额约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不管是谁抢的,”他说,“反正没把钱花在酒吧里。马修,我觉得这是一桩爱尔兰恩怨,不是地方犯罪案件。虽然莫里西那个地方在西方帮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件事不像他们干的。”
西方帮是一个松散的流氓组织,里面有很多杀手和心狠手辣的家伙,大多是爱尔兰人,他们在世纪初就在这个区域横行。也许还要再早一点。
“我不知道,”我说,“有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那两人是西方帮的,如果就住附近,我保证八个小时之内所有秘密都不再是秘密。大街上每个人都会知道这件事。”
“这话有理。”
“我觉得这是件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也是有道理的。事发时你在场,对不对?他们蒙的是红色的面巾? ”
“红色的手帕。”
“可惜,如果他们蒙的是绿色或橙色手帕,倒可能有点政治意味。我也听说莫里西兄弟提供了一大笔赏金。你就是为这个来的吧? ”
“哦,不是。”我说,“绝对不是。”
“你难道不想把事情的真相追查出来? ”
“一点也不想。”我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 我到底在这里干嘛? 我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发、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 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跟他打招呼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孩子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披萨,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松饼、培根和香肠。我带他们到位于华盛顿海茨的美国印地安人博物馆。在纽约有好多不同的博物馆,如果你离开了你妻子,你大概有时间一一发掘个中奥妙。
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