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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第3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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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难道你对她使用的武器一点都没看到?”梁威表示怀疑。他跟小关同为队长,很清楚彼此的身手。

小关摸着自己的鼻子,愣怔地望着跳跃的火舌,努力思索着:“她飘在空中,笔直向前,简直像是一架秋天里的收割机,经过他们身边,然后人就倒下。她手里并没有武器,也没有出手的动作。如果不是我反应迅速而且身边恰好有陡坡的话,恐怕也躲不开这种匪夷所思的袭击。我看不到她的脸,全身都被黑布裹着——”

“死神!”飞月一下子叫起来。

的确,从小关的描述中,他遇到的,应该是个像死神一样恐怖的女人。在西方神话里,死神遍体黑衣,肩上扛着长柄镰刀,专门拘人性命。神的力量是凡人无法抗拒的,所以才会让美国人谈之色变。

我很佩服飞月的想象力,但并不相信,美国人的死神会莫名其妙地流窜到亚洲大陆来。

“对对,飞月说得对,当时我的感觉就像是突然遭遇了死神一样,魂飞魄散,只知道逃命,顾不得救人报警。那个女人身上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如同古墓里的腐尸固有的那种霉气。”

他的精神陡然亢奋起来,两眼灼灼放光,露出歇斯底里的表情。那一幕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超出了思想承受能力,已经接近疯癫的状态,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飞鹰的手掌按在小关颈后,催眠一样低语着:“睡吧,睡吧,大睡一次,所有事都忘掉,不用怕……不用怕……”

按摩颈后大椎穴,能起到“安神定心”的作用,效果胜过最高明的镇静剂。小关虽然临阵脱逃过,但飞鹰并没有嫌弃他,仍旧当他是自己兄弟。

小关垂着头,慢慢阖上双眼,身子一歪,倒在火堆旁。

“凌晨两点了。”飞月看看腕表,轻轻打了个哈欠。

神秘事件往往会发生在半夜零点以后,所以,我的探险生涯里,通宵不睡已经是家常便饭,今晚大概又是这样。

李康沮丧地低着头,把脚伸向火堆。他的精神状态的确很让人担心,我甚至在考虑,要不要把他送回山外,彻底离开探险队。我怀疑小关说的那个黑衣女人就是龙格女巫,也就是自己见到的老女人,只是想先听听李康的看法。

梁威也在打哈欠,酒意和倦意的双重作用下,他渐渐支撑不住了,只能取出酒壶,靠酒精的力量提神。

“李康,说说你们发现六具尸体的事,带队下山的小关已经回来,据他说,杀人的是个黑衣女人,并且杀人的手法匪夷所思。”我受了大家的影响,语气也变得低沉了很多。

“风先生,尸体是横躺在山涧边的,胸膛里流出的血正好混入溪水中,把下游的水全部染红了。伤口很奇怪,应该是用一柄长刀从上向下劈过来,力道无比凶猛,刀也足够锋利,才会只取人的性命,而不是一刀两断。六个人的伤口基本相同,其中两个双手抱枪挡在胸口,连冲锋枪都被毫无阻滞地斩断了。”

第三部 方眼怪人

— 第 1 章 … 暗夜屠杀—

作为曾经的博物馆保安队长,他接受过六周的枪械、兵器、格斗训练,叙述现场时还算是条理清晰。

长刀杀人,最简单的办法是平削脖颈,攻击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再次,刀尖直刺心脏,穿胸而过。杀人者的这种直线剖解的出刀方式,似乎用意不仅仅是取人性命,而更像是一种杀人的艺术,追求某种极端形式。

“还有什么?”我向李康投以鼓励的微笑。

“探险队所用的冲锋枪刚度非常高,普通长刀要想砍断它,自身的刀刃也会崩毁,现场就会留下碎片痕迹,而且不可能连续砍断两柄枪。我只能判断,她用的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如果杀人者是龙格女巫的话,她根本不必动用刀剑,举手投足都能杀人,所以,这件事很矛盾,龙格女巫控制这片山林很多年,好像还从没大开杀戒过。”

他是个老实人,看不透江湖的险恶变化,只能照实说出自己的想法。

小关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他的脚伸向火堆,裤脚被荆棘划成了脏乱的布条,靴底也磨穿了,想必在丛林里绕行了很久,刻意避开那两道石墙才赶上来的。

“大家都说点什么好不好?”飞鹰打破了沉默。

没有人开口,或许每个人都觉得前途一片昏沉,暗无天日一样。

“我们再停留二十四小时,没有结果的话,大家就向后撤,结束这次行动。反对者可以留下,不过生死自负,跟我飞鹰没有任何关系。”

穿过火焰上方蒸腾的空气,我看着他皱成巨大的“川”字的眉头。

“风,我已经尽了力。”他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我笑着点头:“我知道,能够走到这里,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感谢大家。”

这就是江湖,有些时候,保命比金钱、面子、名声都重要,人只有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道,其他都可以失而复得、东山再起。飞鹰是久在江湖的人,懂得如何趋利避害,而不可能像蛮牛一样直撞南墙不回头。

“我留下。”梁威举起了手。

飞鹰锐利的目光直刺他的脸,但我早料到这个结果,丝毫不觉得惊奇。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江湖汉子的命,会卖给自己的兄弟,而不是撇下兄弟自己逃命。”他可能从来不会做华丽的演讲,面对飞鹰的逼视,也只是简简单单的这几句。

飞鹰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伸出左手指向梁威,断指突兀刺眼:“其实,最该离开的是你,蜀中唐门的人就在左近,唐清的威名传遍江南。想想吧,你留在这里,对方如果出手,必定会连累到风——”

梁威摇摇头,黝黑的脸上一片凝重:“该来的一定会来,我是人,唐清也是人,正如从前,狼家和唐门同属于川中的两大门派。唐家的人奋力进取、愈挫愈奋,终于牢牢地占据了江湖的一席之地,让天下高手不敢小看。而我们狼家的历代掌门,为人谨小慎微,对门下子弟约束严格,定下几百条规章制度,不敢得罪江湖同道、不敢惹官府、不跟流寇匪类结交、不得擅自杀人,等等。我们只做唯唯诺诺的好人,在每一朝代都是江湖上公认的谦虚谨慎的代表人物,结果到了现在,蜀中唐门仍旧名扬天下,而狼家只剩下我孤独一人——我不想再躲避下去了,如果天绝我四川狼家,那就让唐清来取我性命好了。”

他猛地呛咳起来,应该是好久没这么长篇大论地说话,情绪太过激动所致。

“我也留下。”飞月缓慢却坚决地举起手。

飞鹰恼怒地横了她一眼:“大人有事,小孩子添什么乱?”她已经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女侠,他却仍当她是孩子。

李康挠了挠头,迟疑地讪笑着:“我也想留下,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给风先生帮上忙?”

我笑着:“当然能,欢迎你留下。”

他感激地望着我:“谢谢风先生,父亲死了,我再没有什么可牵挂的。博物馆被洗劫时,苏伦小姐一直替我说好话,才免除了我‘玩忽职守’的罪名,要不的话,我现在还关在拘留所里呢。”

苏伦的失踪,与他有间接关系,如果不是他拿出那个古怪的指北针,又介绍苏伦认识了李尊耳、蒋光、蒋亮,也就不会发生接下来这些事了。

“大哥,我一定要留下,给风先生帮忙。我已经长大了,不必老是躲在你的羽翼下面,给我一次锻炼的机会好不好?”飞月态度坚决,目光炯炯地迎向飞鹰的横眉怒目。

梁威、李康都低下了头,这是飞鹰兄妹的家事,别人无法置喙。

山谷里又起了风,天空一直灰蒙蒙的,无星无月。我拨弄着篝火,让火舌再一次腾腾跳跃起来。

飞月裹紧了毯子,又一次重复:“大哥,给我机会,我大了。”

他们兄妹的关系,跟手术刀、苏伦不同。手术刀总是肯让苏伦独立行动,并且有意识地把某些重任压在她肩上,这才造就了苏伦坚强果决的个性。正是这一点,才让冠南五郎大师选中了她,作为自己的关门弟子。

这个年代的江湖,像苏伦那样的女孩子绝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飞鹰愀然长叹:“你真的决定了?”一瞬间,他好像突然老了十岁,抬手抚摸着额头上的深刻皱纹。

“对。”飞月翘起嘴角微笑,不知道这笑容是否为我而来。

“你的意思呢?”飞鹰望向我,眼神极度复杂。每个人都是从年轻过来的,他能洞悉飞月的心。我之所以不顾生死一直向前,是为了苏伦,现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飞月也应该知道。

我笑了:“也许,是该放手让她闯荡江湖的时候了。”

飞月嫣然一笑:“大哥,不放心我,你也可以留下来呀?把那些人重新整编一下,愿意留的留,不愿留的走,不就是了?”

她是无心的,但围在火堆旁的人刹那间全部变色,目光一起落在昏睡的小关身上。“走”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能不能走出大山,却没人能够预见。小关带着那六个人知难而退,他们的简单想法,不过是保住性命,结果偏偏送了命。

“我的意思是说……大家都小心点,其实在哪里都会遇到危险,蛇、毒虫、猛兽都伤人……”她想解释,但欲盖弥彰。山里所有的猛兽都没有办法在人身上留下那种伤口,莽苍丛林里,必定藏着比猛兽更可怖的东西。

远处,狼嗥声又起,不过忽而在东、忽而在西,应该不会只有一只狼。篝火驱散寒意的同时,也是暗夜里最显眼的路标,会把各种各样的危险吸引过来。

“我只有这一个妹妹——”飞鹰仍然盯着我。

我无法说什么,因为自始至终,自己根本没有对飞月有过任何亲热的表示。为苏伦担心、对关宝铃牵挂、因何寄裳苦恋大哥的相思而感慨万千——我的心里塞得满满的,真的没情绪讨论这个问题。

“我很想留在她身边,但我还有一大帮兄弟需要我照顾。他们跟着我一起出生入死,相信我,才会靠在我的旗下。带他们进山时,我亲口承诺过,要跟他们一起进来,一起回去。在江湖上混的,谁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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