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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从此成为北美大陆上第一块从法律上享有宗教自由的土地。最为不容易的是,他不仅接受各种教派,甚至接受异教,接受从他个人信仰来看,可以说是最敌对的一方。他自己虽然是清教徒,但是在教友派被外面的清教徒迫害时,他却毫不犹豫地接纳了他们。为了能够使宗教自由得到保障,他还在理论和实践上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民主政治体系。罗得岛的传统和罗杰·威廉斯的理论,给后来的美国提供了一个回味久长的橄榄。三百年前的罗得岛的思想,也经过漫漫长途之后才在美国普遍被接受。现在的美国,人们放松得多了。实际上,放松下来对所有的人,对所有的宗教教派都有利。真的生活在一个宽容共存的环境里,再回首那些由于信仰不同,宗教不同,思想不同而厮杀的腥风血雨年代,再看着今天一些尚未悟过来的紧张地带,今天你在我的庙里放个炸弹,明天我在你的寺中放一把火,真是感到非常非常不值得。
我们刚到美国的时候,对这里主要的宗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各个派别之间的关系很感兴趣。因为我们读多了历史上有关这些教派之间相互对立,迫害,乃至于战争的故事,看到这里的不同教堂前面树立的不同教派的名字,未免产生一些“历史联想”。后来,和不同教派的美国神职人员聊天以后,才发现他们对这种差异的态度非常放松,基本的态度是理解别人对圣经的不同理解。
我们有个好朋友,叫弗兰西斯,是一个修士。他所属的修道院的教派,是天主教最严谨的一个分支。在六十年代以前,他们除了和上帝对话之外,是从不开口说话的。他们今天依然有他们自己的信仰,仪式和生活方式。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除了他们的简朴,幽默和善意,还有就是他们对于不同文化,不同宗教所表现出来的理解和兴趣,以及他们对世俗的外部世界所表现的宽容。他们完全以理解的态度对待我们这样的教外人士,从来没有一次对我们进行宗教的宣传或者劝说。对于他们自己,弗兰西斯说,当他刚刚进入修道院的时候,他所最尊敬的一位老年修士波尔神父就对他说过,在人类文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各个社会中,总有一些人,他们自觉地和世俗生活保持一段距离,以便于思索,以便于和超然的神灵对话。所以,他们只是出于自己的选择,主动和尘世拉开距离,以寻求他们的哲学思考而已。波尔神父是美国最早开始学习和教授东方盆景的爱好者之一。他早年随大学生代表团到过中国,非常热爱东方艺术。他教出的学盆景的学生已经遍布全美。当这位老年修士去世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送葬,我们惊异地发现,以繁琐仪式出名的天主教,在这里仪式十分简化。他们淡然地对待死亡,悼词中仍然富含幽默,宁静和感恩。来到墓地后,我们看到,他们在安葬时甚至不用棺木,真正地“来自尘土,归于尘土”。在这种平静详和的宗教中,你反而会感觉到一种无法抵御的精神力量。
这个修道院也使我想到,如果宗教能够这样非常友好宽容地对待无神论者们,那么,世俗世界似乎也没有必要非常紧张地对待他们。各自尽可以在不同的世界里进行自己的思考和反省。
现在的美国,不仅各教派的教堂相安无事,不同社区的教堂还有他们自己的不同风格。一些教堂的圣歌揉合进大量的现代音乐,黑人教堂更是热闹非凡,他们的圣歌有时完全是摇滚乐,整个礼拜过程的大部分,就是所有的人,牧师,唱诗班和下面的人们,在一起随着强烈的节奏放声歌唱和舞蹈,声振山外。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真的吓了我一跳,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过,教堂做礼拜会做出这样的一番风景。当然,也有非常肃穆礼拜的教堂。有时他们是属于同一教派的,我曾经担心,那些传统礼拜的人们如何能够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不会认为他们的信仰被亵渎了吗?但是,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们之间也相安无事,因为现在的美国,已经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干涉别人崇拜上帝的方式。
有一个电影在这里曾经非常卖座,名字叫“修女也疯狂”。就反映了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在美国的这种情况。讲的是一个黑人女歌星,由于她是某一案件的重要证人,警察就把她安排在一个天主教修道院保护起来。修道院都是非常严谨的白人修女,和黑人歌星当然风格截然不同。一开始,她们互相都难以习惯。后来,由于修道院的唱诗班没有一个懂行的,一直没有起色,就把歌星推上了调教唱诗班的位置,她们就在音乐中开始融合在一起。黑人女歌星大大改革了圣歌,使圣歌变得“摇滚化”,保守的院长一开始持怀疑态度,却没想到,在一次演唱时,受到教会高层的肯定。于是皆大欢喜。黑人歌星和白人修女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电影有匪警追杀,有矛盾冲突,有大量笑料,还有非常好听的“摇滚圣歌”。真是典型的“好莱钨”电影。这电影大受欢迎,它以轻松的形式反映了美国正统宗教的轻松现状。美国政府不能干预宗教事务,还必须保持“一碗水端平”,因为政教是分离的。政府不仅仅是不能限制和干涉某一种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也不能显得好象在倾向或者是鼓励某一种宗教。所以,在美国的公立学校,即用纳税人的钱办的学校,是不允许讲授“圣经”这样的课程的。私立学校则有自己的决定权,比如圣约翰大学,是私立的教会学校,它曾经在中国办过分校,许多老一辈的中国人对这个学校很熟悉。现在在美国,“圣经”课还是它的必修课,你进这个学校读书,就必须学习并且通过“圣经”课的考试,如果你不愿意读,你可以选择别的学校。但是公立学校,包括中学和小学就不可以设立这样的课程,老师也不可以在教室里带领孩子们祈祷。你也许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你要知道,这是在一个基督教传统曾经很强的国家。当学校从几百年来习惯于讲圣经,习惯于每天带领学生进行祈祷,到禁止这样做,是经历一个很大的冲击的。比如有关学生是否可以在校祈祷,始终是一个激烈争论的议题。克林顿总统在阿肯色州当州长的时候,曾经签署一项办法,作为这个争论的一个折中解决方案,就是允许在公立学校有“静默时间”。也就是在公立学校里可以设定一个时间段,比如五分钟,十分钟,在这段时间里大家静默,有宗教信仰的学生可以默默祈祷,没有宗教信仰的学生可以静思。但是,任何由老师带领的祈祷都被认为具有宗教强制性而被禁止。但是宗教的私下表达,在公立学校也是允许的。个人可以私下祈祷,学生也可以自己组织在教室外的校园里集体祈祷,可以带“圣经”或其他宗教书籍到学校,可以对宗教作品写读书笔记,学生的宗教团体也可以象其他的学生团体一样,利用学校布告栏或者播音系统通知他们的聚会活动。
今年,在最高法院,还判了一个公立学校与宗教有关的案件。弗吉尼亚大学是一个公立学校,学校一直有一笔经费是专门资助学生刊物的。但是当一个学生团体为他们所办的一份基督教杂志申请经费时,却遭到了拒绝。学校当然是有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公共基金不能用来资助宗教活动。然而这个学生团体却认为这不公平,他们也有他们的依据,因为宗教表达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他们认为,如果这笔基金可以资助其他所有的学生刊物,而独独把他们排斥在外,这是妨碍了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宗教表达当然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这在美国是没有什么疑问的。有时候,我都觉得美国人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执行有些认真得迂腐,比如在纽约街头,你可以看到不少卖香或卖某些熏香的植物,和一些据说是与宗教有关的物品的小摊儿,我想没准儿谁也说不上这是哪门子宗教,但是年轻人都很喜欢买这些东西,买回去熏着觉得挺神秘的。问题是这些小摊儿是与众不同的“特殊摊位”,他们不用申请执照,因为当局承认他们这是在“宗教表达”,是在“言论自由”,不算是“摆摊作买卖”。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站在学校和学生两方的任何一边,仅仅从一个角度去看,都有相当充分的理由,而且都涉及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理解和执行。因此,这样的事情只要双方坚持,那么除了告到法院别无他路。这种案子,在美国人眼里,绝不是什么几个学生办刊物的小事。全国都会眼巴巴地等着判决出来。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这是在某种情况下两个原则发生冲突时,何者优先的问题。这种情况偶有发生,相当于一个悖论。
在该案走向最高法院的途中,上诉法院曾经作过一个判决,该判决认定,大学拒绝资助学生的宗教言论自由,虽然显示歧视,但是为了维持“政教分离”的根本利益,大学的这种做法还是符合宪法精神的。
最终,如此困难的案子还是要走向最高法院,判决的投票情况也反映了解开这个悖论的难度,裁决是以五比四通过的。最后断定弗吉尼亚大学拒绝为这个学生团体的宗教刊物提供资助,是妨碍了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学生团体终于胜诉了。一位法官的判决文写得十分生动,他写道:“言论自由中如果不包括宗教的话,就好象汉姆莱特一剧中缺少王子的角色一样。”最高法院同时说明,这只是意味着各州应该以超然的立场对待学生团体,不管他们是宗教团体还是非宗教团体,都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支持,而并不是意味着政府从此可以开始资助教会,各法院必须防止这方面的“滥用权力”。
最终裁决是出来了,但这只是在这一个阶段,法律上的一个执行定论,争论并没有中止。既使在宗教界,引起的都并不是一片齐齐的喝彩声。一名美国浸信会公共事务联合委员会顾问就这样说:“对于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