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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丽丝.莱辛小说集-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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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她身上什么也得不到,我对我可爱的姊姊可是认识甚深。。他在房间里
无法做功课,姊姊走了之后仍定不下心来。她刚才连砰了三个门,高跟鞋笃
笃笃,吵得她父母亲在楼底下店铺对她大吼。他想到了佛特斯球太太,可是
她那么老。其实,在他记忆中她一直都是这么老。有时候有些老女人在下午
来找她,她们也是妓女(娼妇,婊子,坏女人)吗?她,她们,在哪里干这
勾当?几乎每天半夜都上门的那个臭老人又是谁?

他坐在那儿,楼底下冒上来一股一股的酒精味儿,他心中想起了那老
头子的汗酸味,以及老太太的香水味。房间里充塞着的酒味叫他联想起(由
夜晚的某些记忆所勾起)佛特斯球太太房间的气味。他强烈的幻觉告诉他,
从他坐的地方,他可以千真万确的闻到她房间的气味。

比利一定搞错了,她不可能还玩那玩意儿。这么老了,谁会要她?

一家人每天晚上在酒铺关门后才吃饭。通常坐下来吃的时候已是10 点
半左右。今天晚上吃的是煮腌肉和烤豆子。弗烈德不经意地说,“我刚才出
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去工作。”说起这个不知羞,不知耻
的女人,他注视双亲的脸孔,看看有什么反应。他们连眼神都没交换一个。
她母亲一手拢了拢淡褐色的头发,手上沾了点油渍,说道,“可怜,希望她
的表演还顺利,工作嘛,到了冬天一定有时候很清淡。”听到表演这个词儿,
他心中再度燃起一股怒火。想到父母亲多年来这种堕落的作为,竟连个对不
起都不说一声,他一定得把事情弄清楚。父亲开口了,他满脸红光,一定是
从柜台下藏着的酒杯中偷喝了酒。“有一两次在她表演前,我在海口街见到
她,真替她难过,不过我猜她一定早习惯了。”

“习惯了才好,”丹德利亚太太边说边把盘子里剩余的豆子焦碎碴推给她
丈夫。

他用烤面包的硬边挖出豆子。她问道,“为什么不用汤匙?”


“为什么不可用面包?”他反问,一双威士忌眼带着不服看她。她不理
会。

“那,她的地方在哪儿?”弗烈德问道,不在意的。想通了,她一定有
个地方。

“在潘德街那边一个新开的夜总会。史宾斯先生说租金又涨了,她现在
又需要有个电话,其实,他的话不晓得有多少是信得过的。不过他倒老是说,
不用他帮忙,她也什么都做得来。”

“一个字也信不得他的,”丹德利亚说。他酒足饭饱,身子往后一靠,胸
前一堆圆鼓鼓的肚子。“他说他在武士桥的灰茎饭店当守门人,其实啊,这
些年来,他一直都在那家脱衣舞厅人肉场守门,就在她新搬的那条街上。多
年来,他一直就是在那儿工作,那脱衣舞场的前身是夜总会。”

“大可不必,对不?”丹德利亚太太倒了第二杯茶。“我是说,干嘛要扯
谎,人人都知道,可不是?”

弗烈德心中又极度不满:说得对,但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
客”,他从前一直都没听懂他们这个肮脏的词语的意思)扯谎是有他的道理。
他倒希望他父母现在扯个谎,不要来来去去谈论这个多年来就在他们头顶
上,已成为他们生活一分子的可怕女人。

他埋头,不停的往嘴里填塞豆子。他知道自己脸色红涨,不想被追问。

“那样狼吞虎咽,会胀气,”他母亲说,不出所料。

“我功课还没做完,”他母亲往他面前推来一杯茶,他急忙摇头推辞。

他坐在自己房间里,一直坐到父母亲上了床。他用所获的新知识,检
视屋子里的常规活动。经过了一段时间,佛特斯球太太如常回来。他听见她
走动的声音,每一件动作的声音。水流了好久。他现在才知道,他一辈子每
天晚上这个时候听到的,原来是浴缸的注水、放水声。他坐着倾听,脸上挂
着不好意思但又专注的笑容。之后,他姊姊回来了。他听到她一屁股坐到床
上,清晰叹了一声,如释重负,然后弯身脱鞋。他几乎要大叫,“珍,晚安”,
但忍住了。整个夏天,他们可都是透过隔板,轻声交谈,格格傻笑。

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客,走上楼来了。他听到他们交谈的
声音。弗烈德一边脱衣,一边倾听。上了床,睁眼躺着,直到入了睡,仍然
一面倾听。

第二天傍晚,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后,他跟在后面,小心不让她发觉。
她走得很快,不浪费时间;像个赶去上班的妇女。为什么要穿皮裘,戴面纱,
浓妆艳抹?当然,那是习惯,出于多年来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习惯。在她那个
地方接客,当然是不穿那样的衣着。

但他发现自己想错了。在到达门口数百码前,她放缓了脚步,左右快
速张望了几眼,防范警察,然后看着一个个子高大的老年人朝她走来。男人
转了个身回头走,两人一道肩并肩进了门。警察即使在场的话,看到的不过
是一个妇人迎上一个她等待迎接的人罢了。

弗烈德回了家。珍已打了扮要出门。他也跟踪她。她走得很快,眼睛
不看路上的人。

她漂亮的新大衣闪闪发亮,随着她走过的各种深浅亮光,闪耀着淡绿、
翠绿、墨绿。她那一头蓬松的乌黑头发润泽闪亮。她进了地铁站。他跟着她
搭扶手电梯下了月台,离她不过一步之遥,但仍十分安全,不会被发觉。她
心事太重了。她站在月台边,注视路轨那边墙上的一幅大广告。广告上是一


个深褐色闪闪发亮的巨大左轮枪套,套子里一枝左轮枪,连着一条装子弹的
带子,但带子上的环套套的不是子弹,而是一枝枝的口红,粉红橘红猩红鲜
红,各种各样的颜色,应有尽有。弗烈德就站在她身后,审视她尖尖的小脸
在凝视广告,选择她要买的口红。她露出微笑,但绝不是弗烈德脸上那股似
乎永远挥之不去,忧怨而又愧窘的笑,她的笑是平静、胜利的微笑。火车轰
隆进站,挡住了广告。

车门打开,他姊姊上了车,没有回头。他走近车窗,注视她那平静的
小脸,希望她看到他。但火车开了,带着她向前冲去。她永远不会知道他曾
到过那儿。

他回了家。疯狂的念头在他心中发酵,双唇喃喃自语,冷酷得难以置
信:左轮,他妈的左轮。。他父母亲正在吃晚饭:吞食、饮茶,像猪,猪,
猪,他心想。他自己大口吞咽,吃完了事。吃完,说道,“爸,我有本书放
在店铺里,我下去拿。”迎着叫人恶心的酒味,他走下阴暗的楼梯。在柜台
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有支左轮,放了好几年。万一有小偷闯进来,丹德利亚先
生(或是太太)也好用来吓走他们。弗烈德曾围绕着那支枪做了不少梦,但
黑色闪烁的枪,内部有什么东西坏了。他小心把枪藏在衣服里,上楼,敲了
敲父母的房门。他们已上了床,睡在一张双人大床上。弗烈德由于自己现在
也成了那个可耻世界的一分子,他不敢张望那张床。两个老人,两张下陷的
面颊,圆鼓鼓、肥胖多肉、斑痕点点的肩膀并排,他们凝目望他。“我要拿
点东西给珍。”他转脸不看他们。他把左轮放在珍的枕头下,旁边放了五六
支各种颜色的口红,就像是左轮射出的子弹。

他回到酒铺。柜台下有一瓶黑白牌威士忌,旁边一只玻璃杯,杯中残
遗他父亲留下的酒酸。他看清了瓶中确实仍有半瓶,才熄了灯,坐下来等。
没等多久,他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他的店门大开,佛特斯球太太一定不会
看不到他。

“怎么,弗烈德,你在做什么呀?”

“我看到爸爸忘了关灯,所以下来。”他皱着眉,飞快找了个地方放下酒
瓶,冲洗喝过的杯子。然后,漫不经心的,像是突然想起,说道,“佛特斯
球太太,来一点吗?”在暗淡的房间里,她辛苦地集中目光,看着酒瓶。“啊,
我从来未沾过这种东西。。”他低头摆弄一个酒瓶,脸孔掠过她的脸,闻到
了她的酒气,了解到她温和的脾气中马马虎虎的一面。

“唉,好吧,”她继续说道,“陪你喝一点点也好。你很像你爸爸,你知
道吗?”

“是嘛?”他从酒铺出来,手臂夹着那瓶酒,关了门,上了锁。楼梯灯
光黯淡。

“好多次,在酷寒的夜晚他请我喝一口,当然是你妈妈看不到的时候。”
她加了一小句,充满胜利感。她倚着栏杆像是要看看楼梯是否撑得住她的体
重。

“我们上去吧,”他讨好地说,心知一定没有问题,到目前为止,样样都
轻而易举。

太容易了,他感到难以置信。她应该说,“你怎么这个时候还不上床睡
觉?”“你这种年龄,就喝酒,那下一步会干什么!”

她顺从地走在他前面,身体一步步往上撑。

她走进她的小房间,微微露出笑容,邀他人房。房间里挤满了家具,


但都和她的衣服一样,散放着柔和的光泽。她进入另一间房间换衣服。他坐
在一张牡蛎色的绸缎沙发上,眼睛巡视房间里浅蓝色的棉织窗帘;一个放满
了瓷娃娃的柜橱;乳白的粗毛地毯;粉红色的坐垫;浅红的墙壁。墙角的桌
上放了些照片。她的照片,应该是。按时间,从他认得的,到完全认不得的。
最早的一张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一头披肩的黄褐卷发,头上一顶高顶帽,上
身一件金光闪闪的紧身衣,粉红色的,下身一条粉红缎裤,脚穿长统黑色花
边袜子,手戴白色手套,手上一支手杖淘气地指着观众——指着他,弗烈德。
像支他妈的手枪,他心想。他觉得自己脸上显露可耻的冷笑。他听到身后关
门的声音,但没回头,心想看到的不知道会个是什么模样。他这才想起,他
从没见过她不戴帽,不被面纱,不穿皮裘的样子。她在他身后慢慢走动,说
道,“对,那是我当欢乐女郎时候的装束,衣服很漂亮,对不对?”

“欢乐女郎?”他问,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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