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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River】。而这场浩劫,话说从头,便是从袁世凯的一念之差开始的。袁世凯生前的中国原是个统一的中国嘛。袁的政府也是个可以驾驭全国的政府嘛。他如果不做皇帝,中国也不会分裂,他自己可能也不会暴卒,如此,则转型期所存在的一切社会和政治上的矛盾,都可用不流血的方式,来个和平转型,则中华民国的历史,也就是另外一部历史了。
古语云,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没有军阀横行,哪又会有外族入侵呢?政治人物,从古到今,都是善于自我毁灭的,历史要走它自己的道路,非人力可以强求,致有浩劫连连,夫复何言?我们只能希望,历史家纪录出若有之悲剧(包括柯林顿所犯的错误)好让后来的政客和军阀,稍有戒惧就好了。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但是古往今来的乱臣贼子,读春秋而不惧,又如之奈何?
矛盾重重的烂摊子
话说回头,前章已言之,袁世凯死后,收拾袁氏留下的烂摊子,是非段不可的。收拾之道的第一要务便是解决接班人的问题。这时对接班最有野心、最有实力,也自认为最有功勋的(反对帝制的功勋),实在是冯国璋。但是冯氏的接班却于‘法’无据。袁氏留下的‘金匮石室’里,既没有他的名字,凭新旧约法来接班,他也无份。冯氏唯一希望,是北洋派的团结。如果段能全力支援他接班,在冯、段合作之下,北洋派的实力还是全国无敌的。如今袁世凯不但皇帝未做成,连总统资格也已被取消,原先安排的副总统,当然也已随之俱去,既然一切从头来起,则冯之出任总统,当然也不无可借口之处,但这就端赖段祺瑞的一言九鼎了。可是冯在当权的北洋系中,是段的头号劲敌(是后来蒋介石的汪精卫;史达林的托洛斯基),段不可能来突出冯氏。经过与徐世昌一番密议之后,段就公开主张由副总统黎元洪‘依法’继任大总统了。至于所‘依’者,何‘法’?民三的‘新约法’欤?抑民元之‘旧约法’耶?据说这‘依法’二字,是北洋派中,最精的智囊、最大的官僚,和最老的狐狸徐世昌点出的。这个‘法’是可新可旧,不新不旧的。这一来足使当时全国所有的实力派(包括段祺瑞自己),都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且看此时南方的反对派,原军务院梁启超、岑春煊、陆荣廷、唐继尧乃至孙文、黄兴那一伙,则坚决要求恢复被袁世凯窜改了的民元约法,和被袁氏解散了的民元国会。从而尽废袁氏所立之法,和所建的制度。一切恢复民元的老模式,并由原定的副总统黎元洪,正式接任为大总统。如今黎副总统‘依法’继承,不正是南方反对派之所好?
黎元洪自己当然更是梦寐求之。但是他虽于法有据,却为政无力。黎氏自从叛孙投袁,脱离革命阵营之后,早已变成个全无班底的孤家寡人。他底政治地位,全凭约法为断;只要新旧约法有一个恢复有效,他就是法定的接班人。至于新旧约法是否可以恢复,段祺瑞当然更是个关键人物。至于黎对新旧约法的态度,也是各有喜恶的。依新法,他便是个权力极大的独裁总统;依旧法,他虽是个虚君,却可援引反段的国会,来对抗段的‘责任内阁’。
段祺瑞本身这时也是矛盾重重。段之出任国务卿,原是袁世凯自动撤销帝制,恢复大总统名位之后,根据‘新约法’派任的。但是这个新约法是个采取‘总统制’的临时宪法。他如主张沿用新约法,他这个国务卿,将来就必然要受制于将来的大总统黎元洪,此段之所不欲也。但是他如接受南方反对派梁启超、岑春煊、孙文等人的要求,恢复旧约法,这个旧约法是个采取‘内阁制’的宪法,这对段总理当然很好;可是恢复旧约法就得同时恢复那以国民党占多数的民元旧国会。根据北洋系过去的经验,国会之内,党派横行,政客们嘴尖皮厚,开起会来,笔砚横飞,头破血流,可不是个好对付的衙门啊。段一向是闻国会而头痛色变的。所以段对新旧约法也难以取舍。最好还是能另制一部合乎他个人需要的宪法,和组织个无条件拥护他独裁的国会。这就是后来他另组所谓‘安福国会’的心路历程了。这也是他‘安福系’(一名‘皖系’)终于失败的关键所在。
段氏谈虎色变的国会
但是段祺瑞(和他的前辈袁世凯一样)在另造国会这一招上,由于没个一党专政的底子,终于功败垂成,但是他底实验和经验,却为后来的蒋、毛二公所充分利用而大获成功。所以政治制度的变化是一步一步来的。不可一步登天。蒋的独裁是较段更进一步;毛的独裁则又在蒋之上了。但是物极必反,迨蒋、毛独裁搞到亡党亡国的边缘,这才又出现了蒋经国、邓小平这一代,来搞改革开放。历史是一步一步发展的,不可‘落后’,但也不可‘躐等’,是急不得的。得时休笑失时人,写历史的人,还是一步一不的交代吧。段祺瑞的安福国会,和他的‘皖系’,是啥回事呢?暂时只提一提,让我们到时再说。目前且让我们先聊聊,段老总对国会为什么谈虎色变?
【笔者在前些章节里曾时不时的提过,在民初国会里,那些八百罗汉所表演的全武行,才比今日台北的立法院热闹得多呢。就以动武的武器一项来说吧。台北立法院里的打手,只能‘赤手空拳’的来搞他个‘拳打脚踢’。八百罗汉中的花和尚鲁提辖,可是厉害得多啊。他们那时还没有原子笔。他们所习用的‘文具’,还限于砚台(石制)、墨盒(铜制)和毛笔。砚台、墨盒加墨汁和水,有重至一磅以上的。一枝毛笔,加个铜帽,也是个小小的飞镖。一个国会议厅之内,就有砚台、墨盒、飞镖八百个之多,一旦罗汉们野性爆发,火并起来,‘文具’变成‘武具’,笔砚横飞,墨汁如雨,那还得了?……须知,我们学自洋人,在立法机关里打伤人是不犯法的。有力你尽管去打好也。那时在中国国会里参观的洋记者和外籍观光士女,对我们的砚台、墨盒都存有莫大的戒心。后来北京国会内的管理员,也怕文具伤人,乃把八百只砚台、墨盒,都钻了孔,用螺丝钉钉牢在桌上,以策安全。当年在国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有些洋记者就以此发问说,中国的议员为何有那么大的脾气?国会的发言人说,中国人都喜欢吃猪肉嘛,Pork的脂肪多。一个人的脂肪多,就脾气大,所以国会内才打个不停,云云。有的读者批阅拙作至此,可能认为笔者把历史上的鸡毛蒜皮都记录下来,是轻忽历史了。朋友,非也。搞微观史学,本来就是一叶知秋,从小看大嘛。在本篇着墨期中,我个人也正在一面撰文,一面在看美国电视新闻,看那第一○六次的美国国会正在开幕。共和、民主两派,为着弹劾柯林顿的好色问题,唇枪舌剑也正在对决之中。以一个定居此邦逾五十年的华裔治史者,面对这幕正在制造中的美国历史,不禁感慨万端:(一)他们这一套,已有数百年实践经验的议会政治,不只限于我们所看到的参、众两院,在电视中的表演呢。这是他们从幼稚园就开始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呢。舍其本而逐其末,我们中国人学得到?学不到呢?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各民族的政治制度,都是经历数百年磨练出来,自有其民族特色的制度,它不是一辆汽车,或一架电视,可以从甲国搬到乙国;乙国搬到丙国去的。东施效颦,是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呢?加以我们这些,酱缸出身,包袱奇重,而并无自觉的政客和学人,硬把黄牛当马骑,是否会自贻伊戚呢?(二)纵然学得像模像样了,像今日的以色列、日本、南韩和台湾,是否真能解决我们的实际的问题呢?纵使能解决若干问题,它是否是个唯一的方法,或较好的方法呢?台湾选举,筵开千席,搞民主政治是否应该如此呢?大陆经济发展到适当程度,是否也会如法炮制呢?不如法炮制,是否会另有出路呢?真是爱而不见,搔首踟蹰,不得其解。政治制度,本来是要通过长期实验和实践,才能安定下来,传之后世,五世其昌。但希望我们目前以美国模式为蓝本,会慢慢磨练出一个我们自己的制度来。江元首应该因势利导,千万不可开倒车。】
黎元洪依法继承
总之,不论段祺瑞心意中是如何的矛盾,他最后还是在与北洋派老政客徐世昌密议之后,决定让黎元洪副总统‘依法承继’,出任大总统。
前已言之,这个‘依法承继’四个字是徐世昌敲定的。徐世昌(一八五五…一九三九)进士出身,满清时代做过东三省总督,袁世凯时代做过国务卿,就称‘相国’,是北洋派当时第一号的大官僚、大智囊和政坛老狐狸。他这四个字诀可说是一言安邦,全国各实力派人人接受,皆大欢喜,因为徐氏并未提出所‘依’何‘法’,大家就可以各取所需,而暂时合作了。
这个‘法’,让我们再重复概括一下。对南方的反对派来说,显然指的是‘民元旧约法’。恢复民元旧约法,不但由黎菩萨来当挂名总统,那失业多年的旧国会议员,八百罗汉,又可重入庙堂,去继续其纵横捭阖了。而这个‘法’,不论是新是旧,对黎、段二人来说,也是各有长短已如上述。尤其是段祺瑞,他不论做国务卿或国务总理,他对总统对国会,都得两面开弓,因此对新旧约法也难以取舍,南方反对派既然坚持恢复旧约法,段也就无可无不可了。
当时纵是野心最大的冯国璋,对这个不明不白的‘法’也感到满足。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想做总统,实在于法无据。段既不愿为他说项,而南方的反对派也势必反对到底。他如能退而求其次,搞个副总统当当,则来日方长也。这也不失为一项最理想的选择。所以冯对这一新成立的黎段中央,也深感满意,而表示由衷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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