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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费尔巴哈大帝近年来在战场上的功绩乏善可陈,实在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正有些闷的发慌,罗格这份大捷来得正是时候。
大帝也想再见见罗格。
最近几年中,帝国版图的两次扩张都是由这个乖巧的胖子所带来的,虽然他看上去很有些野心,办事也胆大妄为、心狠手辣。罗格过去在南方的所作所为早已被帝国的情报机构调查清楚。不过光明教会眼中的异端大罪在阿斯罗菲克帝国根本不是问题,而且这个胖子的确好用。表面上,他本事有限,有时办事不知所云,但战功在那里摆着,这就是才干的最佳证明。
至于罗格的那点小小的野心……费尔巴哈大帝向来自羽英雄盖世,认为自己完全容得下、镇得住、也能够驾奴得了罗格。虽然这个胖子大肆扩张势力,打击异己,身边各色危险人物也聚集了不少,不过对于阿斯罗菲克帝国的上层贵族阶级来说,他毕竟是外来人,真要论起号召力和影响力,还远远及不上亚历山大、斯特劳和庞培这些经营多年的大权臣,实在不足为患。
在看了东南战线传回来的战报后,喜好攻杀征战的大帝心中又痒了起来。恰好这善解人意的胖子又在此时上书请大帝亲自统领大军南下,彻底将傲慢的海拉尔人赶下海去,以完成在爱琴海夺得一个出海口这一前所未有的壮举。
大帝本来年事已高,不过经过龙骨草狠狠一补,似乎年轻了十岁有余。在接到胖子的报告后,大帝亲自主持军事会议反复讨论对海拉尔用兵的可行性,在朝臣冗长激烈的争论中。大帝倾听、调解、发号司令,显出过人的精力,仿佛又恢复了全盛时期的风采。
数十位皇子见父皇康复,无不欢欣雀跃,这两日每个皇子都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当然,他们心理真实的想法是否和表面一致,那就不得而知了。
出海口对阿斯菲罗克帝国和费尔巴哈大帝来说,都是意义非凡。浪琴海虽然辽阔,但严格来说是内陆海。在海的另一端,狭长险峻的百里海峡将浪琴海与广袤无际的大洋分隔开来。浪琴海西岸的出海口价值上虽然因此多少得打点折扣,但那毕竟也是一个出海口,是帝国多少代帝王的梦想。成功拿到一个出海口,其意义完全不比攻下西方的矮人帝国差。添加上这笔武功后,费尔巴哈大帝在史册中的地位,几乎快要赶上帝国历史上最神武的那几位帝王了。
大帝已经开始有些喜欢这个胖子了。如果他能够始终对帝国忠心就好了,大帝感慨着。
当初将玛利卡配给胖子看来是个相当糟糕的决定,听说这位公主桀骜不驯,还生出不少事端。她与那个诗人情人在德累斯顿地举动甚至打破了贵族阶层的默守规则。她根本没有如大帝预想的那样将罗格拉近帝室,反而是将他越推越远。
费尔巴哈大帝越来越恼怒于玛利卡的擅作主张。他开始懊恼当初那一顿鞭子实在是抽得太轻了一点。在他心目中女人根本没有地位,也不应该有任何自己的主张。玛利卡唯一的价值,就是以身上的皇室血脉为帝国笼络住一位重臣,如此而已。
当!大帝拿起一个小槌子,敲响了案头一尊由秘银制成的小钟。片刻之后,老总管萨拉温格走进了书房。
大帝沉吟片刻,问道:“萨拉温格,依你看,我能不能得到罗格的忠诚呢?”
帝都黎塞留已经遥遥在望。可以看到涂饰浓艳、瑰丽堂皇的建筑群参差伫立。如果眼力足够好,可以看到这个城市独特的交通工具,两头高高翘起地小船慢慢从楼房的缝隙中出现,其实是穿行在纵横的水道之间。
罗格不再坐车,改而骑在高大战马上。这才符合他指挥千军万马阵前杀敌的名将形象。
当驰近黎塞留时,罗格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一大片黑压压的人群,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人们看清那飘扬的血色战旗、爆发出潮水般的欢呼声时,罗格才意识到这些人居然是来迎接他的。
依帝国惯例,只要立下大功的将军返回帝都时,才会安排迎接得仪式。罗格的确为帝国开疆拓土,立有大功。不过他负责的战线上瑟克莱公国仍然存在。虽然没有人认为这个英勇的小公国还能继续生存下去,但战事既然未完全平息,罗格的功劳暂时就未能评定,因此此次回都应该不会有任何欢迎仪式的。
这些迎接他的人,完全是自发的!
胖子自己也未想到居然会有如此一日如英雄般的凯旋,这实在是来得莫名其妙了。素来多疑的他沉吟起来,反复思索这当中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或者要不要干脆变换方向,从另一个城门入城。
他身后一阵蹄声响起,罗伯斯基拍马赶了上来。
“大人军威果然无敌!您看,连帝都的人对您都这么敬仰!啊,这就是黎塞留吗?果然是北国第一名城,蒂凡妮与之相比,实在是太小气了点。大人您能够征服帝都的人心,难度可比征服一个帝国还要高得多呢!”
罗格喝停了队伍,皱眉看着远处的人群,道:“这是怎么回事?”
罗伯斯基当即道:“这再明显不过了。北国民风悍勇,最敬重的就是勇士,阿斯菲罗克帝国又向来注重军功。想想看,大人您开战就高举血色双旗,如山崩海啸般攻下了腓特烈将军奈何不得的特拉华帝国。您这一路行军如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让特拉华人伏尸百万、血流千里。如此军功啊!连腓特烈将军都能号称帝国名将,那么大人您呢?您根本就是帝国的新的军神!帝国平民喜爱,不,崇拜您简直是太正常了!这种小小的欢迎场面又算什么?”
罗格淡淡地道:“我可是屠了几座城,杀了很多人的。”
“您杀的都是帝国的敌人,自然是杀得越多越好。何况死的又不是他们的亲人,有谁会关心这些?以往帝国大军所过之处,虽然没有屠城,但留下来的活人也没有多少。当年亚历山大赖以成名地进攻矮人帝国一役,听说杀的矮人足足有五百万呢!”罗伯斯基如是道。
罗格点了点头,这些他自然知道。不过他很不愿意如此招摇地进城。但人群既然已经发现了他,那溜是不可能了。硬要躲开,只会更加落人口实。
胖子皱了皱眉,对罗伯斯基道:“军神这个词,以后再不许跟任何人提起!进城吧!”
这是罗格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狭道欢迎。
大道两旁的青年男子人人热血沸腾,他们吼叫着,展示自己充满力量的肌肉,希望能够被罗格看中,加入到他的卫队中去。而少女的眼睛中除了狂热的崇拜,还有更多地荡漾的春情。上了些年纪的人虽然不似年轻人那样冲动,但眼中的狂热丝毫也不差了。
这也是帝都平民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罗格。胖子平平无奇、和善可亲地面容与人们心目中地英雄形象一点也不符,但他身后那两面在寒风中烈烈作响的血色战旗激得他们热血沸腾!他们不由自主地想象,那暗红得近乎紫黑色的旗面,该是由多少敌人的鲜血染成啊!
“如果让他们看看屠城后的真实情景,这些人又会怎么想怎么做呢?”在如潮般的欢呼中,罗格缓缓前行。
但他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并不真实,周围的一切都与他离得那么遥远。一切的一切,有如一场大梦。
这些欢呼的人,虽然生在以战争为荣耀的阿斯菲罗克帝国,但与任何一个强盛大帝国国都地居民一样,他们当中的大多数,终其一生都不会亲眼见到战场惨烈残酷的一名,更不必说屠城之后,千万冤魂随风飘荡的情景了。他们只会为胜利者头上的光环所迷眩,而不会看到光影下的地狱;他们自以为嗅到光环中透出的浓郁血腥,而兴奋得发抖,但当他们真的掬满手汪洋般的鲜血时,还会如此狂热吗?
罗格冷冷地对着自己的心讪笑。他背后的血色战旗仍然会继续飘扬,旗面的颜色会更加深浓。但就如罗伯斯基说的,死者虽然万千,可是死的都是别人,又与他何干?他从不是忧国忧民、爱民如子的人,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
帝国迟早有一天会打通向南方的通道,这些人生活在帝国大军兵锋所指之路上,早晚也是要死。死于现在,那无数冤魂还可用来唤醒风月。
若是可以把杀戮之名让手下去背,罗格绝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只是他的手下中没有一个具有如此担当的人物。追随过他的众人中,惟有查理有此才略,可惜业已战死疆场。
罗格忽然觉得手上湿湿腻腻的,有如粘满了尚未完全凝固的鲜血。他提起右手,仔细观看。手上白皙而干净,一尘不染,完全没有一点污迹,看起来也不象是一只拥有强大力量的手。
但胖子一闭上眼,就会看到手上全是暗红色粘稠的液体。
“可是风月需要灵魂啊……”罗格想着。不知为什么,这一刻他心底所以的欲望和真实想法都浮出水面,并且千百倍的被放大。
“既然她需要,既然没人帮我,那我就自己来杀……”他闭上眼睛,轻轻舔了一下舌尖,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宛如在品尝鲜血的味道。
咔嚓!在一间阴沉的地下室里,摆在正中央祭坛水晶球忽然裂开了,里面罗格的影像一阵剧烈晃动后,扭曲了几下随之消失。
随后大股大股的鲜血疯狂地自破裂的水晶球中涌出,转眼将雪白的祭坛染成一片鲜红!
一个全身裹在黑袍中的法师踉跄了几步,一头载倒在祭坛上。法师挣扎着撑起上身,躲避着如泉水般从水晶球裂缝中喷涌而出的鲜血。躲闪中碰歪了风帽,露出半边面孔。看那美丽的轮廓、细腻地肌肤和紫黑色的唇,应该是个相当美丽的女性。只是从她嘴角流出的血液,是奇异的紫蓝色。
女法师终于站直了什么,以袍袖抹去唇角的血。令人惊讶的是从她袖口飘动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