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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她儿子的长相也招她厌烦。“他英俊?我可不这么认为,”她轻蔑地说道,“他的头窄得要命,五官生得那样硕大,而且完全没有下巴。”这番言辞倒像是对她自己的形容,这可真够讽刺的。对于爱德华,她不得不承认说:“他是我的夸张变形。”
母子之间的裂痕由于维多利亚的丈夫艾伯特亲王的去世而扩大。维多利亚对艾伯特始终保持着狂热的忠诚,而且她把丈夫的死完全归咎于爱德华。对于任何做儿子的人来说,这样的指责都太过分了。年轻的王子在与一个女演员相处的时候有些不太检点的行为,恰巧被别人看见了,这使得对道德风范过分敏感的艾伯特亲王一蹶不振。无巧不成书,没过多久艾伯特亲王就去世了。
维多利亚相信他的死因是悲伤过度,而不是什么伤寒病。伤心的女王声称,从此她一看到爱德华就会“气得哆嗦”。然而,爱德华王子天生好脾气,他全然不在乎母亲对他的无情谴责,反而对她十分的关切,十分的忠心。
维多利亚女王对儿子那种病态的隔离持续了几十年,这完全是自找的。在此期间,她不让儿子接触任何政务。她有失公允地认为爱德华不具备继承王位的能力。
“要是我明年冬天就死了可怎么办!”她在信中向女儿倾诉道:“一想起来我就不寒而栗,这个前景多可怕呀……我担心就算他洗心革面也无法胜任国王的职位。”
她还说过这样的心里话:“我总是祈祷,希望他活得没我长,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死了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爱德华王子看不到任何重要的政府文件,因此他没有受到任何执政方面的训练。
一次,爱德华的小弟弟利奥波德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说道:“这是女王壁橱的钥匙,它能够打开所有机密文件柜……而威尔士亲王居然不能配备一把。”
就算爱德华心地再善良,他也无法掩饰自己对母亲的轻视而产生的反感。他曾经抱怨过:“对女王而言我就是废物点心,不论我说什么或是建议什么,都只会招来她的讥笑和厌烦,她宁愿听取我兄弟姐妹们的进言。”女王越是让爱德华远离职责,爱德华就越发用别的事情打发时间,比如赌博和追逐女色,而这只能让维多利亚更加坚信他与王位极不相称。
由于女王绝不相信爱德华的判断能力,所以就连他婚后的私生活她都要插手管理。1863年斯坦利勋爵注意到伦敦上下都在流传关于女王坚持指导“威尔士亲王和王妃日常生活”的“离奇方法”,“除非得到事先的许可,否则王子和王妃不得擅自出门用餐……而且每天,甚至每分钟在莫尔伯勒宫(王子和王妃在伦敦的住所)
发生的事情都要上报到温莎堡“。
自始至终,爱德华一直对女王的不信任和否定保持着尊严和适当的幽默感,永远是一副尊重母亲的好儿子的形象。1901年,59岁的爱德华登基即位。在此后的9年里,爱德华七世显示出非凡的统治能力,证明了他母亲对他的态度完全没有理由,并用自己的声望开创了一个充满绅士风度的时代。由于他驾轻就熟地让欧洲远离了战争的硝烟,人们都亲切地称他“和事佬爱德华”。他是位好国王,让他妈妈见鬼去吧。
理查三世:他果真是历史上最邪恶的叔叔吗?
第五部 浊浪滔天
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在其著作《人论》(An essay on Man )中提到,东方的君主们为了确保自己的王位经常同室操戈。他写道:“他们和土耳其君主一样,绝不允许自己的身边簇拥着任何兄弟。”
在欧洲的王室里,家庭关系也没温暖到哪儿去。王冠象征着权力,国王们为了保住王位,整天不是和虎视眈眈的亲属作斗争,就是在自己的子女面前作威作福。就这样,家庭关系变成了苦难的根源,就像陈旧的蕾丝花边一样禁不起碰触。
第一章 后生可畏
一直以来,勾心斗角就是英国王室的“优良传统”。“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刚在1066年声明自己对英格兰的统治权,他的家里就炸开了锅。他的儿子亨利一世把他的另一个儿子诺曼底公爵罗伯特在监狱里一关就是28年,而且亨利一世很可能设计并导演了1100年那起打猎“事故”,干掉了另一个同胞兄弟威廉二世。多年以后,“征服者威廉‘’的子孙后代也为了争夺王冠打得不可开交,其中斯蒂芬和玛蒂尔达之间的争斗令英国一度陷入了来势迅猛的内战,这场内战直到玛蒂尔达的儿子在1154年即位成为亨利二世才告一段落。可怜的亨利二世被自己那群贪婪的儿子发起的4 次叛乱弄得焦头烂额,这些叛乱都是他们的母亲阿奎丹(古时法国西南部一个地区,位于比利牛斯山和加隆河之间,在1137年阿奎丹的埃莉诺与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结婚之后,阿奎丹公国并入法国,但当她再嫁英国亨利二世后,其归属权便受到争议)公主埃莉诺怂恿的结果。她和亨利二世行同路人,关系十分疏远,她也因此为自己招来了经年累月的牢狱之苦。要是这个”爱心荡漾“的家族的创始人看到了这些情形,一定会被吓死的。
作为英格兰和法兰西大片地区的统治者,亨利二世决定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就把领土分割开来,以便他的儿子们都能各得其所。
他甚至在继续保有英格兰国王头衔的时候,就让长子小亨利同他分享这个称号。如果说亨利二世希望自己的做法能够让儿子们高兴起来,并且在他死后能够彼此和平相处的话,那他可是大错特错了。孩子们要的不只是头衔,他们还要权力,而且在亨利二世表示自己不能让权的时候,他们就开始造反了。他们诡计多端、背信弃义,不光和父亲作对,就连彼此之间也在钩心斗角。
威斯敏斯特的王宫里曾经悬挂着一张绣毯,上面绣制了4 只嗷嗷待哺的雏鹰正在向大鹰要吃的,其中第4 只小鹰在大鹰的脖子旁边,正准备啄它的眼睛。据说亨利二世曾经感叹道:“这4 只雏鹰就是我那4 个儿子,就算我死了他们也不会让我安生的。最年轻的那个现在还在我的怀里撒娇,但是今后他肯定比别的儿子更让我痛苦。”这一切都让他说着了。
跃跃欲试地要啄掉父亲眼睛的第4 只雏鹰,日后成了亨利二世最喜爱的老疙瘩,他就是后来著名的“宪章国王”约翰。亨利二世为了约翰的未来付出了不少努力,因为约翰并没有像他的兄弟一样继承到土地,因此他的名字常常和“缺地”联系在一起。为了表示对父王的“感激”,约翰加入了哥哥理查(狮心王)发起的最后一次叛乱。
理查至少还有些理由与父亲反目成仇,起码有传闻表示,亨利二世和理查的未婚妻睡在了一起,但是亨利二世无法忍受约翰的背叛。亨利二世发现自己最疼爱的儿子背地里不再对自己忠心,而且他的名字在一长串反叛者的名单中位居榜首,这下他被这个不争的事实击垮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国王颓然倒在床上,在绝望中闭上了眼睛,就此魂归天堂。接着,在下一位君主理查一世的统治时期里,约翰也没闲着,而是不遗余力地企图趁哥哥在十字军中奋战的时候把他的王位偷过来。正是在这样一个同胞兄弟不仁不义的背景下,传说中的罗宾汉横空出世,大显神威。
转眼间好几代人过去了,但是王室成员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好转。1326年,与爱德华二世长期不和的王后伊莎贝拉和情夫一起篡夺了丈夫的王国,然后用极其卑劣的手段杀死了爱德华二世(参见本书第9 部)。爱德华三世(爱德华二世和伊莎贝拉的儿子)的后代们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家族斗争,延续了大约30多年,人们管那场斗争叫“玫瑰战争”。
第二章 荆棘之冠
“玫瑰战争”听上去很美,但它是那场斗争开始几年后才被人们生造出来的名字。它代表着15世纪晚期一场肮脏的家族内战,对垒的双方分别是以白玫瑰为标志的约克王朝{ 英国统治王朝(1461—1485),产生过包括爱德华四世、爱德华五世和理查三世在内的三位国王,在玫瑰战争期间其标志是白玫瑰} 和以红玫瑰为标志的兰开斯特王朝{ 英国统治王朝(1399—1461),产生过包括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和亨利六世在内的三位国王,在玫瑰战争期间其标志是红玫瑰}。在兰开斯特王朝之前,英国处于由金雀花王朝(从亨利二世到爱德华三世之间的一系列英王的家族名称)统治的时期。在那个同室操戈的黑暗时期,一共有3 个国王和1 个威尔士亲王以及大批的王族爵士们遭到谋杀、处决,或是战死沙场。
这一出源远流长的王室闹剧是在14世纪末拉开帷幕的。当时,爱德华三世的孙子亨利四世篡夺了他的堂兄理查二世的王位并杀掉了他。由亨利四世开始,兰开斯特王朝登上了历史舞台。莎士比亚对这段时期的变故十分感兴趣,在他所写的历史剧中,有一半内容都是描写这段战争往事的。虽说弑君并非是建立王朝的好办法,但是兰开斯特王朝的君主们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事,至少在一段时期内没什么问题。尽管亨利四世遭到了一些反抗和暴动,不过他的儿子却得以和平即位,并且成为了历史上著名的英雄国王亨利五世。他率领的英军在阿让库尔村(法国北部阿拉斯西北偏西的一个村庄。1415年10月25日,英王亨利五世在此村重创兵力远胜于已的法军。这次胜利显示了装备长弓的军队优于穿着厚重盔甲的封建武士)大胜法军,并且在英法百年战争中捷报频传。这些战果再次证明了英格兰在欧洲大陆上的实力。可惜这位战功赫赫的国王英年早逝,他的王位继承人在鼓舞士气方面可远远比不上他。
1422年,亨利六世登基的时候还不到1 岁。长大以后,他为人善良并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