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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吸不到足够的血,我会变得十分吓人——皮肤收缩,青筋暴露。不过,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非人类的惟一特征就是指甲。所有吸血鬼的指甲都有如玻璃。有些人在没有别的事情注意的时候就会发现这点。
如今,我是美国人口中所谓的摇滚巨星。我的第一张专辑就发行了四百万张。我即将到达旧金山开始我的全国巡回演出。摇滚乐有线频道MTV已经全天候播放我的电视片整整两个星期。同时,它们也荣登英国的“流行音乐排行榜”,在欧洲大陆播放,也可能在亚洲大陆的某些地区以及日本播放。整套电视片的录像带正在全世界发行。
上周,我的自传出版。
我的自传是用英语写成——两百年前,一个从密西西比漂流到新奥尔良的船夫让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语言。时光流逝,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我阅读了包括莎士比亚、马克·吐温和亨利·哈格德在内的一些英语作家的作品,这让我对这种语言的了解日渐精深。后来,在20世纪早期,我又接触了刊登在《黑色面具》杂志上的侦探小说。达希尔·哈米特笔下的《山姆·斯佩德历险记》是我在神形俱焚之前最后阅读的故事。
那是1929年的新奥尔良。
我在写作的时候,会使用一些在18世纪很自然的词汇,以及受那些作家影响而形成的短语。尽管有法国口音,我说起话来仍像是那个船夫和侦探山姆·斯佩德的综合体。因此,当我写作风格出现不连贯的时候,当我不时地带来些许18世纪的气息的时候,希望你能包容。
去年,我在20世纪出现。
我的出现是基于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我入眠之时空气中弥漫的那种响亮的声音,变得越发的刺耳。
我这里所指的声音,毫无疑问,来自收音机、留声机以及后来的电视机。从我入眠之处附近的老花园区的街道上,我能听见汽车里的广播;从我居所周围的房子里,也传出留声机和电视机的声音。
吸血鬼进入地下——当他停止饮血,安眠于黄土的时候,他会很快变得十分虚弱,以致无法让自己复生。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梦幻之境。
在这梦境里,我缓慢地品味着这种声音,并且如同凡人一样赋予它们相应的影像。不过,在过去的五十五年里,某些时候我开始“记住”我所听到的东西。我开始追随那些娱乐节目的脚步,并开始留心新闻以及流行音乐的歌词和旋律。
渐渐地,我了解到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开始特别留意战争、发明以及新的说话方式。
此时,自我意识开始在我体内苏醒。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脱离梦境而变得十分清醒。我已经开始思忖我所听到的东西。虽然依然眠于地下,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吮血。我逐渐相信,旧的创伤已经完全愈合,我又重获力量。如果我未曾受到伤害,我的力量或许就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渐增长。我想探出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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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不断地想要啜饮人血。
让我重现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决定性的原因,是我附近突然出现了一群自称是“夜游的撒旦”的摇滚歌手。
1984年的某个时候,这群歌手搬进了位于第六大街的一幢房子,并开始在阁楼上排练摇滚乐。他们的房子离我安眠的拉菲亚特墓地不到一个街区。
我能听见他们哀伤的电子吉他声和狂躁的歌声。这和我所听过的录音机里的歌曲一样,旋律优美,动听之至。尽管鼓点强烈,我还是可以感觉到音乐里的浪漫情怀。那电子琴的声音听起来就如古键琴一般。
吸血鬼莱斯特(2)
我通过对乐手的想象在脑海里描绘出他们的样子——他们眼中的彼此及镜中的自己。他们是两男一女,瘦削而健康的可爱的凡人。他们的装束和举止同时兼有男性和女性的特质,迷人,甚至略带狂野。
他们的演奏声几乎盖过别的所有声响。不过,这正合我意。
我真想跳起来加入这个所谓“夜游的撒旦”的摇滚乐队。我想欢歌,我想狂舞。
刚开始,我的这个愿望并未经过深思熟虑。那只是一种强烈的冲动,强烈得足以让我复生。
我沉醉于摇滚乐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歌手们用尖叫表达善良和邪恶,并宣称他们自己是天使或者魔鬼。凡人听众此时便起立而欢呼。有时,他们看起来完全就是疯狂的化身。不过,虽然他们错综复杂的表演让人目眩,表演中所蕴含的野蛮与理智的和谐统一也是过去人所从未见过的。
当然,他们疯狂的表演仅是比喻而已。不论他们多努力地假想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没有人真的相信天使或魔鬼的存在。这些表演旧式意大利喜剧的演员们是如此令人震撼,富于创造,且放荡不羁。
这对我来说是一幅崭新的图景——他们的极端、狂野、叛逆,以及整个世界的人(无论贫富)对他们的拥戴。
吸血和摇滚乐有着某些共通之处。即使对于那些不信神的人来说,摇滚乐听起来也有些超自然的力量。你听,电流可以让一个原本简单的音符延展至永恒;和谐的韵律可以一层层叠加,直至将你溶化。这种音乐是如此空前的生动美妙。
是的,我想靠近它,我想演奏它。或许我可以让这个不为人知的“夜游的撒旦”乐队名贯天下。我已做好准备,我要重生。
重生大约花了我一周的时间。我吮吸了一些地下小动物的鲜血,然后奋力向地面爬去。那里我可以轻松地抓到老鼠和猫,毫无疑问,还有人。不过,一个杀了人而毫无悔意的人,才是我真正想要找的。为此,我还必须等待良久。
我终获重生。新生的我,是一个曾经在遥远的世界的另一头杀过人的年轻男子——他留着灰褐色的胡子,沿着篱笆漫步。这是个真正的杀手。哦!他体味过人类的斗争,他品尝过人类的鲜血!
从附近的房子里偷些衣服,从过去藏身的拉菲亚特墓地里拿些金银珠宝,都不费我吹灰之力。
当然,我还是不时地受到惊吓。化学药品和汽油的臭味令我恶心,空调的噪音和喷气式飞机的轰鸣让我耳鸣。
重生后的第三天,我就驾着硕大的黑色哈里—戴维森摩托车,绕着新奥尔良呼啸而行,并寻觅更多的杀手来填饱我的肚子。我穿着从猎物身上拿来的华丽的黑色皮衣,怀揣小小的索尼随声听,戴着耳机听巴赫的《赋格的艺术》。
我再次成为吸血鬼莱斯特。我已重获新生。新奥尔良再次成为我的寻觅之地。
此时,我的力量是过去的三倍。我可以从街上一跃到四层楼顶,掰下铁制窗栅,把铜制硬币对折,甚至可以听到几个街区之外的人的声音、了解他们的心思。
第一周的周末,市中心钢化玻璃大厦里的一位漂亮女律师帮我办好了出生证明、社会安全卡和驾照。同时,我把过去不少资金从伦敦银行和罗斯希尔德银行转到新奥尔良。
更为重要的是,我在现实世界中游荡后发现,那些声音所告诉我的关于20世纪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当我在1984年新奥尔良的街道上穿梭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曾经历过的黑暗阴森的工业社会已最终被埋葬,旧式中产阶级矫揉造作的礼仪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丧失殆尽。
人们重新恢复到18世纪末中产阶级革命之前那般,富于冒险而沉湎酒色。他们甚至看起来就像是生活在那时一样。
男人们不再像山姆?斯佩德那样穿衬衣、打领带、着灰色西服、戴灰色帽子。他们又一次穿上明亮的丝绒——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不用再像罗马士兵那样把头发夹住,而可以随心所欲,想留多长就留多长。
至于女人——啊,女人是如此的光彩照人!她们在温暖的春日里裸露肢体,穿着短裙。只要她们高兴,也可以穿上紧身的男式衬衣和裤子,曲线玲珑,婀娜多姿。有时,她们即使步行去购物,也要穿金戴银;有时,也可以素面朝天,毫无装饰——无论怎样,都无伤大雅。她们可以像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那样烫卷头发,可以把它剪掉,也可以任它随风飘扬。
吸血鬼莱斯特(3)
女人们变得跟男人一样强壮而有趣——这可能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这些都是美国的普通人。他们所拥有的,在过去被中产阶级革命者称为“堕落”的生活,不再是富人独有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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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贵族阶层的酒色生活,现在人人都可以享受——这正是中产阶级革命所一贯追求的目标。所有人都有权享受爱情、奢华和体面的生活。
商场里布置得有如东方世界一样美丽——琳琅满目的商品、淡雅的地毯、奇异的音乐、琥珀色的灯光。在通宵营业的杂货店里,盛着紫色和绿色洗发香波的罐子泛着柔光,有如镶嵌在闪光的玻璃幕墙上的宝石。侍应生可以开着裎亮的皮革镶边的汽车去上班;码头工人可以晚上在家中后院的游泳池里泡温泉;清洁女工和水管工可以下班后换上精工细作的衣服去泡吧。
事实上,长久以来大城市里司空见惯的贫穷和污秽,已经被彻底荡涤。
你再也看不见饿死在陋巷的移民,也看不见八到十个人挤在一屋的贫民窟。乞丐、残疾人、孤儿、无药可救的人数量锐减,以致在那整洁的街道上,你根本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即使是那些睡在公园长椅上和公共汽车站里的醉汉和精神病人,都可以定期吃上肉。他们甚至可以听收音机,穿上洗干净的衣服。
但,这些仅是表面而已。推动这令人惊叹的潮流的更深层变革让我震惊。
比方说,某些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旧事物不一定按常规那样被新事物所取代。相反,我所听到的英语和19世纪的完全一样。即使是那些古老的俚语(比如“危险已经过去”、“背运”和“正是如此”)也依然“流行”。不过,一些迷人的新短语人们也耳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