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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越莫测高深。”
他把拳头握得紧紧的,重重锤在桌面上,好象曾经吃过这种人亏似的充满了忿怒:“不管是一流的恶棍、警探、间谍、反间谍,总之一句话,环境造成了他们杀人不眨眼,既不吃软又不吃硬的反常个性。弱肉强食,为了自己的生存,他们不得不加倍防范,即使面对的是自己的爱人。这点你知道吗,蜜雪儿小姐?”他的眼光变得十分柔和了,眼里所流露出来的善意和热忱使我深受感动。但他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还是不能明白,只觉得他莫名其妙。
“这就是我要说给你听的。华盛顿方面我已经联络过了,而且知道邦德中校在工作上表现出色。不过我还是劝你不要接触这种人,不管他叫詹姆斯·邦德也好,叫施葛西、郝拉也好,总之这种人对你不适合。你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你们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我看你还是依你自己的生活方式过活吧。”他似乎对自己话中的说服力很满意,笑道:“你们是一个天,一个地——天壤之别,知道吗?”他看我的表情又不象和他抱有同感,只好转换语气说:“呃,那么我们走吧!”
他站起来,我也无声的跟着,不知再搭什么腔才好。想起詹姆斯·邦德如天神降临似的出现在旅馆门口,他的笑,他的吻,他温热的手臂,厚实的肩膀,都好象一场梦般令人惘然。即使这位高高的、心地善良的警官,对我说再多意味深长的话,又怎能解开我心里的惆怅呢?现在我只希望好好的吃顿中饭,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吃饭时已是中午十二点的事了。史特纳警官提醒我说我可能会被新闻记者们包围,不过他会尽量帮助我逃出来。他又告诉我,有关问及詹姆斯·邦德的事,除了他的工作地点不能透露外,其他的但说无妨。然后他又再三叮嘱我,詹姆斯·邦德不过是一个偶然出现在我生命中的路人而已,让我别再记挂他。
行李打点好之后,年轻的摩洛官帮我把它们提到摩托车上挂好,并且把车子拉到路旁,边走边对我说:“从这里到格兰斯·贺滋一带的路面高低不平,而且有很多个坑,驾驶可要小心,千万别跌到窟窿里去。”我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既年轻又有趣的警察,倒颇能给人好感。我向史特纳警官道谢之后,戴上安全帽和防尘镜,跨上摩托车,一踩起动器,车子就开动了。我故意炫耀似地把离合器提高到相当的速度,用力往前推,旋转的后轮接触到路面,把泥土、小石弹开,车子很快冲了出去。不到十秒,时速已提高到四十哩。前面路面平稳,我回过头来神气地向他们挥手告别。几个围在火场边的警察看到我,都举起手来答礼。穿过那条两旁种满了笔直树木的小路,我终于安全地踏上了旅程。真的安全吗?那位警官对我所说的伤痕,究竟指什么?如果真的有,又能够很快的痊愈吗?那个把手枪放在枕头底下睡觉的男人,那个有代号的间谍,呵!我的担心很快被他抹去了。
间谍?我对他的爱与他的身份有什么关系?代号?什么代号?我早忘了。刻在我心中的,只有我对他那刻骨铭心的爱,地老天荒,永不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