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以萧邦的精明,怎么会不知道有人藏在暗处?”孟中华不解。
“刚开始我也纳闷。”靳峰顿了一下,继续分析,“后来我看了车轮的印迹,发现这辆车的后轮印迹很深,估计这个穿皮鞋的人,就藏在汽车的后备箱里。”
“这是辆什么车?”孟中华问。
“从印迹上看,好像是辆索纳塔。”靳峰皱了一下眉头,“自从去年,大港市交通部门规范出租车后,多数出租车都是这种索拉塔。这种车的后备箱比较宽,躺进去一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靳局是说,这个穿皮鞋的人躲在汽车的后备箱里,向萧邦发起了攻击?”孟中华问。
“不是。”靳峰肯定地说,“整个过程,看起来时间并不短。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可能一开始,那个瘸子与萧邦恶战了一场,瘸腿人不敌萧邦,穿皮鞋的人才出来动用了手枪。手枪曾有掉在地上的痕迹,离汽车只有四步的距离,证明穿皮鞋的人是从车里爬出来,向前追了几步。我猜想,萧邦一见到这个穿皮鞋的人,就开始向海边跑。萧邦逃跑的脚步很凌乱,其间还配合着军队正规的战术动作。
“这证明,萧邦意识到穿皮鞋的人枪法很厉害,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但即使如此,萧邦还是中弹了。我仔细搜索过现场,没有发现弹壳。证明瘸子和穿皮鞋的人收拾得很干净。但我也在现场发现了一丝血迹。这丝血迹离汽车停泊的地方并不远,肯定不是萧邦的。我想有可能是穿皮鞋的人的。”
“靳局是说,穿皮鞋的人也受了伤?”孟中华睁圆了牛眼。
“一开始我也怀疑,因为穿皮鞋的人对萧邦实施的是突袭,不大可能受伤。”靳峰又皱了一下眉,“但后来我顺着足迹追到海边,我发现了这个。”他将一块布条拿出来,交给孟中华。
孟中华接过这块米粉色的布条,见上面用血写着个“王”字,似乎又是“玉”或“主”字。血迹呈黑色,已变得模糊。
“靳局是说,这块布条有文章?”孟中华分析道,“萧邦没有时间包扎自己的伤,而穿皮鞋的人却有。从整个过程来看,瘸子实际上不可能是主使人。那么,受伤的一定是这个穿皮鞋的人。”
靳峰点点头,“是这样。不过你的看法好像有些武断。你怎么知道瘸子不可能是主使人?穿皮鞋的人受伤,是怎么受的伤?是谁留下这块布?留下来干什么?想暗示什么?”
孟中华用左手摸了一下额头,讷讷地说:“靳局,我是瞎猜。现场我也没去过,不清楚,只是瞎猜。”
靳峰扫了他一眼,继续说:“也不能怪你,因为你没有去过现场。我告诉你,那个瘸子,使的家伙是一条九节鞭,很沉的那种,要论功夫,你我不见得接得住。因此,我猜这个计划是分三步进行的:第一步,瘸子以什么东西吸引住了萧邦,希望他能够放弃对‘12。21’海难的调查。如果这个奏效,那他们也没有必要杀萧邦。但遗憾的是他们还是不了解萧邦这个人。萧邦的固执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任瘸子怎么说,他都是不会动摇的。于是,瘸子实施了第二步计划。第二步就是硬拼。瘸子似乎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想将萧邦制服。这一步,很多人不理解,但像你我这样练过武的人,都有这个毛病,其实就是一种争强好胜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掉。但第二步瘸子没占到便宜,萧邦也就放松了警惕。正在这时,穿皮鞋的人突然出现,实施了第三步。这第三步来得太快,萧邦再精明也没有想到。我猜想,穿皮鞋的人出现后,立马就掏枪射击。而萧邦曾经过近乎残酷的特种部队训练,真枪实弹玩过,一看不对,马上就跑。在逃跑过程中,萧邦可能也出了手。他没有枪,可能是利用匕首之类的精短利器,对穿皮鞋的人实施了远距离攻击,以防止穿皮鞋的人连续开枪。显然,萧邦的反击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阻止作用,因此穿皮鞋的人的枪掉在地上。
“那么,怎么才能使穿皮鞋的人的枪脱手?我分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萧邦掷出的利器将穿皮鞋的人的枪击落,另一种就是萧邦掷出的利器射伤了穿皮鞋的人持枪的手。当然,这里所说的手,应该是从肩膀到手腕的任何一个部位。凭我的经验,萧邦如果在静止的状态下,射中穿皮鞋的人的虎口都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运动中,萧邦只能选择较大的目标。因此,我断定萧邦掷出的利器,一定是射伤了穿皮鞋的人的肩膀!”
孟中华浑身一震。也不知是对靳峰分析能力的敬佩,还是对萧邦有如此手段而震惊。那种表情,就好像自己被一刀刺入心脏一样。
靳峰没有看他,而是自顾自地说:“当我看到这块布条后,我更加坚定我的判断,结果有三:第一,萧邦的确中枪入海,恐怕已经没命了;第二,这是一个经过精心策划的阴谋,瘸子是执行者,穿皮鞋的人是主谋或是监督者;第三,是瘸子在现场故意留下这块布,好让我能够找到线索。”
“那……这个穿皮鞋的人,到底是谁?”孟中华问。
“问得好。”靳峰说,“找到这个穿皮鞋的人,就找到了刺杀萧邦的凶手。老孟,你也是专家,你说这个人该怎么找?”
孟中华做出一幅深思的模样。半晌,他说:“既然靳局认为这是一辆出租车,可以通过临近出事地点的交通监视录像找到这辆车。”
“要找到这辆车并不难。”靳峰说,“你没来之前,我已经派人查了。是有这么一辆出租车,但这是辆被盗的出租车,早上刚刚接到报案。现在这辆车已经在一个胡同里找到。车是空的。凭穿皮鞋的人和瘸子的作案手段,车上早已经处理过了,很难找到线索。”
孟中华又想了想,突然说:“靳局既然已断定穿皮鞋的人肩膀受伤,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到医院去看病。查一下医院的病历就可以知道。”
靳峰摇摇头:“这个人非常狡猾,不然萧邦怎么会栽在他的手里?从现场看,他当时就已经算准萧邦要逃跑,否则萧邦怎么会轻易中枪?这个人受伤后,马上就包扎了伤口,而且让瘸子清理现场,证明他不会上医院。”
孟中华突然眼睛一亮,“靳局,看来那个瘸子故意在现场留下了线索。依我看,这个字应该是个‘王’字。可姓王的人谁有可能杀萧邦?在我认识的人中,倒有一个人很可能。”
“谁?”靳峰问。
“王啸岩。”孟中华说。
靳峰沉吟了一下,说:“也有这个可能。王啸岩这个人,看似很书生气,但单凭他在蓝鲸二把手的位置上稳坐龙庭,就绝不是盏省油灯。可是,王啸岩杀萧邦的理由呢?”
孟中华回答不上来。他欠身坐了起来,对靳峰说:“靳局,您是不是要我去试探王啸岩?”
靳峰点了点头,对孟中华的反应表示满意。
孟中华说:“靳局,我说句不该说的话。萧邦死就死了吧,反正‘12。21’这件破案子,谁都不希望它沉渣泛起。人都死了,就算查出真相,又能干什么?依我看,不如算了。”
“算了?”靳峰坐了起来,盯着孟中华。“老孟,你也不想想,现在我们连萧邦的来头都没搞清楚。一个身份不明的厉害角色,不明不白地死在大港,事情就这么简单吗?如果上头追查起来,还不是我的事?我能推得掉吗?”
“明白了!”孟中华将脚塞进鞋里,站了起来。
靳峰也站了起来,很友好地拍了拍孟中华的肩膀。“老孟啊,我们是朋友,所以我什么话都跟你讲。你也别着急,事情总会水落石出。这样吧,反正中午也是休息,不如泡个澡,顺便眯盹一会儿。”
孟中华连忙握住他的手,说:“不了不了。我公司还有一些事。我尽快与王啸岩见面吧,有情况,第一时间向您汇报。”
萧邦侧躺在床上,微闭着眼睛。
被蚕丝被捂住的被窝很暖和,房间里暖气很烫,深冬的阳光轻柔地抚摸着透亮的玻璃窗。
孟欣就站在窗边,纤细的身影被阳光拉长,横在萧邦的身上。萧邦似乎很累了,他需要休息。
他知道孟欣有好多话要问他。可这会儿他连眼皮都懒得抬。
他很渴。但他知道枪伤后忌喝水。奇怪的是这个孟欣似乎什么都知道,没有给他水喝。他暗自叹息了一声。看来,自己至少要在这里住上一周了。
房间就这样出奇地延续着安静。孟欣呆立窗前,一动不动。
萧邦突然睁开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对孟欣说:“孟欣,你难道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受的伤吗?”
“想。”孟欣转过头来。她刚刚洗完澡,穿了一套洁白的丝质内衣,浑身上下弥漫着诱人的气息。见萧邦睁开了眼,她走过来,在他的背后塞了一个枕头。萧邦便将身体斜过来,将右背靠在枕头上。
“那你为何不问?”萧邦看着她。
“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孟欣妩媚一笑,“况且,像你这样的人,我又怎么能问得出来?除非你自己愿意说。”
萧邦微微一笑,“你倒是挺懂规矩。像你这样的人,如果考军事院校,进总参八局,一定是个能为国家建功立业的巾帼女杰。”
“总参八局是干什么的?”孟欣问。
“这个就不告诉你了。”萧邦突然收住了话,“反正是个秘密机构。”
“萧大哥,你知道吗,当我听说你死了的时候,我伤心得直想哭。”孟欣说。
“我死了?”萧邦一怔,“是谁告诉你的?”
“我叔叔。”孟欣说。
萧邦将有些干涩的眼珠转了转。他立刻就明白了。“孟神通”的消息,通常都是最快的。
萧邦正要说什么,突然,孟欣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孟欣一激灵。她的住处,知道的人非常少。会是谁?
她轻手轻脚地出了卧室,穿过客厅,通过单元门上的“猫眼”向外看去。
她看见孟中华喘着粗气,举起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