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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新人,专业又非所长,工资既低工作又累,天天熬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李启明仗着沿途僻静,边骑车边打瞌睡,结果不小心撞到了人,刹时就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李启明翻身下车,扶起匍匐在地上的灰衣男人,“你没事吧?”
男人抬起头,露出张腊黄消瘦的脸,朝李启明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笑,“我没事的。”
男人的话音刚落,李启明忽然觉得脑後一痛,便丧失了知觉。
一身灰衣的刘凯从地上站起身,手拿染血的榔头,用兴奋狂乱的眼神,直直盯着地上的李启明。
……
阴暗的小屋里,李启明在潮湿的木板床上呻吟一声,醒了过来。他睁开双眼,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刘凯,有些迷惘的问,“你是谁?为什麽要绑架我?”
“我不是绑架你,是要杀了你。”刘凯桀桀的笑,眼睛通红,从腰间摸出一把开了刃的匕首,用袖子擦擦匕身。
“你这话太奇怪了,我甚至不认识你。”李启明看到自己被牢牢捆住的手脚,不由皱眉,“再说了,一看就知道我没什麽钱……杀一个贫穷的陌生人,对你有什麽好处呢?”
“不需要别的好处,杀人本身,对我而言就是好处了。”刘凯饶有兴趣的打量李启明,忽然舍不得就这样杀了他。
被逼入绝境的猎物,还能毫不慌张,用这样平静理智的口吻和他谈话,这是第一次。
很久很久,他没见到尖叫、慌乱、恐惧、鲜血之外的东西了。
忽然想让这张脸露出他熟悉的表情,刘凯走到李启明身边,俯下身,用舌尖舔过李启明的面颊,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低声道:“我给你一个选择……你想要,什麽样的死法?”
李启明只觉得毛骨悚然,却仍旧努力保持着镇定,“我想选择,三天後再死……可以吗?”
如果多出来三天的时间,说不定他可以找到办法逃走。假如没办法逃走,他曾经修过犯罪心理学,也懂得基本的催眠术,说不定能让眼前这个男人放他离开。
之所以选择三天,而不是更长时间,则是考虑到男人不致恼羞成怒、当场杀人的可接受程度。
刘凯咧开嘴笑了,“三天?有趣,我答应你。”
李启明暂时松了口气,“我的名字是李启明,你的名字是?”
如果要对方停止杀他的念头,互相通报名字,是很重要的一环。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不肯为自己养的食用肉狗取名。因为取了名字,就会舍不得杀它吃肉了。
从心理学上来讲,这个是很有道理的。
未取名之前,肉狗的作用,就是杀来吃肉。而取名之後,那条狗就成了独立的个体,独一无二的存在。
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在进行无差别杀人。在他的眼里,所有被害者就等同於肉狗,唯一的作用就是被杀。
刘凯迟疑了片刻之後,回答,“我叫刘凯。”
很久很久,没有用过自己的真名了,他多少有点不习惯。
李启明在心里暗暗想,很好,这一步进行的非常顺利,又语调轻松道:“刘凯,我们来聊聊天吧。”
“哦,聊什麽?”刘凯此刻处於有利位置,完全没有提防李启明的意思。
“比如说,杀人。”李启明尽量自然的微笑,用声音和眼神对刘凯进行轻度催眠,“杀人的感觉,是什麽样的?”
要攻破这人的心理防线,必须了解他的过去,亲身体验他的感觉。
“会颤栗,很痛苦。”刘凯在他的引导下,自然而然回答,“就像是,把自己一次又一次杀掉。”
李启明被刘凯宛转低回的声线,以及痛苦哀伤的神情所惑,仿若看到这消瘦腊黄的男人,疯狂的举起凶器,一次次将他自己杀死。
李启明连忙收回眼神和语调的催眠,浑身冷汗淋漓。
不是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但李启明想都没想过,会在这个时候,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刚才,他差一点被刘凯反催眠,被拖入刘凯异常的精神世界。
李启明轻轻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不要操之过急。
毕竟,他还有三天的时间。
********************
三天的时间转瞬而逝。
这三天,李启明虽然找不到逃脱的办法,却也并没有白白度过,他知道了刘凯的全部过去,刘凯也知道了他经过美化的、充满幸福快乐等一切正面因素的经历。
基於这些,李启明终於可以在第三天的夜晚,执行他最後的计划──
催眠术中的人格置换。
所谓人格置换,是一种高等催眠术,是基於这样的理论发展起来的:当一个人,看到一本美好的小说或电影,即使没有小说电影里的经历,也会产生身临其境的幸福感觉。
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置换感”。
李启明花费一天的时间,了解刘凯的一切,再用两天的时间,为刘凯量身编造了一个光明美好的理想人生。
成败就在今晚。
如果置换成功,刘凯的人格将转换到光明的一面,不再对人具有强烈的敌意和攻击性,对所有人和事物,都将抱持着善意关怀。
至於失败的话……他真的不想失败。
李启明双手被绑在背後,在床上坐直身体,凝视走向他的刘凯。
刘凯伸手,虚虚掐住了李启明的脖颈,神情凝重,“看在这几天相处的情份上,不会让你死的很难看。”
面对死亡,李启明仍旧微笑凝视着刘凯,眼睛里似乎有一圈水光荡漾,声音柔软,“那麽谢谢你。刘凯,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刘凯愣了片刻,继而不可置信的大笑,“喜欢我?你在开玩笑吧!喜欢我这个杀人狂!”
“不,刘凯,你不是杀人狂。”李启明声音柔和却坚定,“你只是在为别人的错误,一次又一次的惩罚自己……你做那些事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内心的痛苦,听见了你灵魂的哭泣。你不是杀人狂,你只是迷了路。”
刘凯的眼神渐渐迷惘,已经进入半催眠状态,“那麽……你告诉我,真正属於我的路,在哪里?”
“在我这里。”李启明回答,“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我愿意做你的灵魂,让你看到真正的阳光。”
“不、不!”刘凯忽然狂乱的大叫,掐住李启明脖颈的手,蓦然收紧,“你骗我!你骗我!她以前,也是这样骗我!!”
“刘凯,我喜欢你。”李启明被掐的喉头咯咯作响,仍然坚持说着这句话。
这句话,是人格置换的关键。
一定要有人全盘接受刘凯的负面人格,才能够将其导入正面。
“你骗我!你知道我怎麽杀死华棠的吗?我用木棒拼命打她的头和脸,直到完全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刘凯大叫,面容扭曲如恶鬼。
“我知道这一切,仍旧喜欢你。你当时,只是被恨意蒙蔽了。”李启明挣扎着回答,额上满是冷汗。
“在伐木场做事的时候,我把一起工作的工人全部杀了!只是因为我高兴!”刘凯手臂上的青筋根根绽起,“我、我根本就不是人!”
“刘凯,你杀人并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痛苦。”李启明道,“让我来抹去你的痛苦,好吗?”
“……”
类似这样的对话,不知进行了多久,刘凯扭曲如恶鬼的脸,渐渐恢复了平静,唇畔甚至挂着抹安然恬淡的笑,“你说的对,是的,那些……并不是真正的我。”
李启明听到他这句话,知道人格置换已经完成,却完全不能松口气。此刻的李启明,全身紧绷,面容扭曲着,状如恶鬼。
“你说的对,我的阳光,一直在我的内心,只是我没有及时发现。”刘凯放开他,又把捆着他手的绳子替他松了,笑容灿烂如朝霞,“五年了,我终於可以从痛苦中解脱。现在,我要去买点吃的来庆祝一下,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刘凯迈着轻快的步子,转身离开。
李启明坐在床上,解了自己脚上的绳子,想要离开,却完全不能动。刘凯负面的情绪思想,就快要将他整个人完全淹没。
现在他头脑里浮现的,全部是鲜血、凶器、肉块、人临死前的惨叫。
而他,对这些东西感到兴奋。某种属於痛苦破坏的快感,充斥了他的身心,仿佛随时都能够炸裂。
他极度想要拎起一把斧头,劈开谁的脑袋。
虽是如此,但李启明此时此刻,多少还保留着些许理智。他明白,刚才他在对刘凯进行人格置换催眠的时候,自己也同时被刘凯催眠成功,被拖入了那个疯狂血腥的异常世界。
并且,再也出不来了。
李启明站起身,发出绝望的低沈笑声。他拿着麻绳,慢慢走到屋梁下,站在板凳上,把麻绳抛上屋梁,打了个死结。
然後,他把头套进麻绳所结的圈,踢开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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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抱着一堆吃的东西,嚼着菜肉饼,在集市上转悠。他身後跟着一条小花狗,亲热不离。
小花狗是刘凯在集市上遇见的,是只没主人的流浪狗。他喂了它一块饼之後,它就再也不愿离开他半步。
刘凯觉得它很可爱,也就任它跟着,还打算把它带回去养。
前面有位大妈滑了一跤,菜篮里的苹果滚的到处都是。刘凯连忙抢前几步,扶起大妈之後,又蹲下身帮大妈捡苹果。
捡完苹果,大妈感激的拉着他不放,“小夥子,你真是个好人。”
刘凯搔搔头发,不好意思的笑。在心里想,我当然是好人,我本来,就应该是个好人。
刘凯送走大妈,带着小花狗慢悠悠朝回程的方向走去。
现在的他,并不担心李启明逃走报警。并非他确信,李启明不会这样做,而是他不再害怕。
之前杀死那麽多人的他,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