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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听见外面吵闹声跑了出来。
他呵斥道:“你们不好好做生意,吵什么吵?”
女店员一反刚才盛气凌然的样子,嗲声嗲气地说:“经理,有两个小毛贼来店里鬼鬼祟祟的,像是要偷香水,让我抓住了。”
她挑衅地看着小莲。
小莲气得小脸煞白,声辩道:“你才是小偷呢,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想看看。”
经理沉下脸不耐烦地说:“看什么看,这地方也是你们这种人进来的?快出去,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女店员有了经理的支持,更嚣张了。
她插着腰帮腔道:“小屁孩,听见了吗?我们经理叫你们快滚。”
小莲气愤地说:“狗眼看人低,叫我滚?老实告诉你们,我是这家店的股东。”
女店员一听小莲骂她狗,怒火直冒,涨红了脸说:“经理,你听听,到这个时候她还嘴硬,她要是股东,那我就是公司的总裁了。贱丫头,敢骂我是狗,看老娘怎么请你吃耳光。”
她上前一把抓住小莲胸口的衣服就想动手。
金花上前用力推开她,护住小莲大声叫道:“给我住手!都给我听好了。她没有说错,她不但是股东,还是这家化妆品公司总裁凤仙的女儿吴紫莲。”
鹤立鸡群的金花用她的高贵的气质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时间仿佛瞬间静止了,空气似乎凝结了,女店员的手举在了半空中,脸部的肌肉僵硬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就像一座石雕。大家都屏住了呼吸。
经理也吓了一跳,他故作镇定地仰视着金花说:“你是谁?你说话要有证据。”
金花说:“你不是要看证据吗?我有。”
她从背包里拿出了凤仙的任命书,并且叫小莲拿出手机当场拨通了凤仙办公室的电话。
这戏剧性的变化,令经理措手不及。他去、确实已经接到凤仙的传真和电话,通知他最近公司有一个新的总经理要来中国上任,只是,没想到竟然是如此年轻的女学生。他也知道凤仙身边有一个女儿,一个干女儿,可是,她们都在美国读书,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然而,任命书上确确实实是凤仙的亲笔签字。任命一个叫赛琳娜的小姐担任总经理,国内所有的业务都归她统一管理。赛琳娜就是凤仙给金花起的英文名字,这一次她回国,就是用这个名字出入公开场合。
金花板着脸对经理说:“你。接电话。”
经理用颤抖的手接过小莲递过来的手机一听,正是凤仙总裁本人。在电话里,凤仙重申了任命金花为凤仙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全权管理凤仙化妆品专卖店的话,并要他好好配合金花的工作。经理忙恭恭敬敬将金花和小莲请进了办公室。金花当场决定,遣散所有的店员和员工,专卖店暂时停业整顿。当金花和小莲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店里的气氛完全变了。那个嚣张的女店员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其他的店员都笑脸相迎。
回到汽车上,小莲开心地说:“金花姐,今天你的作风真给力,对这些狗仗人势的家伙,就不能客气,把他们全炒了,看他们还敢欺负人。好好的一个店,让他们弄成什么样子,难怪业绩那么差。”
金花说:“不只是店员的工作态度,我看还有其他的问题。你们没有注意到?有些人只看了看橱窗,连门都不进。”
小莲说:“注意到了。为什么?一定是装修有问题。”
金花说:“装修是有问题,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中国,富人还是少数,大部分是中产阶级,肯花那么贵的钱来买化妆品的人不多。除非确实好。再说了,如今的人们自我保护意识正在增强,更崇尚源于大自然的产品。不如我们在改变装修风格的同时,也添加一些价廉物美的产品,让老百姓都用得起。她们都是活广告,这样一来,就能打响我们品牌的知名度。”
小莲说:“好啊,你这个想法太好了,我这就打电话给妈妈。”
☆、第一百零四章 隐形人
金花喜欢清新优美的大自然系列,阳光,蓝天,白云,高山,茂密的树木和鲜花盛开的草原,潺潺的小溪和浩瀚的江海,她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所有的化妆品都是来自于大自然,那该有多好。
凤仙很欣赏金花的创意,很快就拨来经费改造专卖店和培训员工。重新开张的专卖店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业绩果然蒸蒸日上。开业那天,作为总公司的代表,金花出席了剪彩仪式,美丽的金花清新脱俗,光彩照人,美的就像天使,惊艳了全场所有的人。
赛琳娜出名了。凤仙化妆品专卖店来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华裔外籍女老板。她精明能干,才思过人,引领时代潮流,是化妆品界难得的精英。这一消息在圈内外迅速传播开了,很多人慕名而来,想一睹芳容。然而,自从剪彩仪式以后,再没有人看见过赛琳娜。所有的一切工作安排,她都是通过电话和电脑下达给经理,最令人迷惑地是,对于专卖店的不足之处,她都知道,随时随地都会命他们立即修正。她就像一缕清新的空气,漂浮在城市中,让人们感觉到她就在他们的身边,但又摸不到,见不着。
在市公安局的隔壁是一家饭店,饭店的规模不算太大,但生意却很红火。
店老板是个退伍军人,叫莫杰。和雷鸣是高中的同学,两人关系不错。由于他店里的价格公道,卫生条件好,做的菜又新鲜,味道特棒,附近的商店都愿意向他定制员工的工作餐。平日里,局里的同事下班后聚会,请客,也都喜欢去那里喝上一杯。
周末,放学后,金花开车去专卖店视察工作,这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眼看快到专卖店了,却遭遇到了堵车。马路上,长长的车队排成行,像蜗牛一样慢慢地往前爬行。大概是前方发生了事故,也可能是周末高峰时期,这样的事在大城市里屡见不鲜,常常发生。但遇上还是叫人不爽。
金花的车爬到了公安局门口,停了下来,前面的队伍一动不动。在无聊的等待中,金花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她拿出手机给小莲打电话,打发无聊的时间。
小莲说:“你被堵在哪里了?”
金花看了一下周围说:“在公安局的大门口。”
无意间,她看见了一个高大英俊的警察从公安局的大楼里走了出来。
“好帅啊,小莲,我看见了一个大帅哥。”金花用夸张的口气说。
她知道小莲喜欢看帅哥,尤其是喜欢高个子的男生。
果然,小莲开心地说:“帅哥?在哪里?他长得怎么样?像F4中哪个类型的?”
金花盯着那个警察说:“当然是在公安局里,他穿着一身警服,又高又威武,正从台阶上下来。可惜离得太远,看不清长相。”
这时,又一个高个子,穿着白大褂的警察出来,叫住了那个警官,两人站在台阶上了说起话来。他们背对着金花,金花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见他们聊了几句,那个警察便离开,步行向公安局的大门走来。
不对,这个警察怎么有些面熟?应该是在哪里见过。看着越走越近的警察,金花忙摇下车窗看仔细。
“金雷鸣,他是金雷鸣!”金花对着手机大叫道。
小莲惊叫道:“你说什么?那个帅哥警察就是金雷鸣?也就是说你见到金雷鸣了?不会看错吧?”
金花恨恨地说:“没错,就是他,化成灰我也认识他。”
小莲说:“当心,让他发现你。”
他要去哪里?金花很好奇,见车队一动不动,便下车尾随雷鸣看个清楚。
她轻声对小莲说:“我要挂电话了,等回去再向你汇报。”
只见雷鸣走向隔壁的饭店,熟悉地和门口的服务员打招呼后便走了进去,似乎关系不一般。
金花站在门口,隔着玻璃打量着饭店。这家饭店门面不大,但生意不错,里面坐满了就餐的人。在玻璃上,贴着一张招聘服务员的广告纸。
刚才那个年轻的服务员看见她站在那里驻足不前,走过来热情地招呼道:“美女,吃饭还是找人?要我帮忙吗?”
金花说:“帅哥,向你打听个事,刚才进去的金雷鸣是我的朋友,他常来这里?”
听见金花叫他帅哥,服务员很高兴。大概还没有这么漂亮的女孩这样称呼过他。
他灿烂地笑着说:“你说的是金警官啊,他是我们老板的同学,是这里的常客,和我们都熟悉。要不要我帮你去叫他。”
金花说:“不用了,你去忙吧,我自己去就行。”
服务员说:“那我去忙了,我们这里的菜真的很好吃,附近的商店都来我们这里包饭,你看,就连凤仙专卖店都选中了我们,别忘了,有空常来。”
真是个好员工,他临走时还不忘推销他们的饭店。
金花刚想跟进去看看,车队却向前缓缓地移动了。后面的汽车不耐烦地大声按着喇叭催促她,金花只好连忙回到车上,开了上去。她一转弯,将车停在了公安局旁边的弄堂里。
她熄了火,刚想下车,这时,只见金雷鸣提着满满一袋打包好的小菜和一打啤酒走了出来,又回到了公安局里。今晚,他要和金林一起加班。
“这家伙,真能吃,一个人要买这么多的东西。”金花自言自语道。
我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个饭店呢?看来金雷鸣经常去那里。这可是个好位子,如果能在这里工作,就可以一箭双雕。既照顾了专卖店,又接近了金雷鸣。
她想到了那张招聘广告,一个计划油然而生。
第二天,她化了妆,把自己的脸抹得黑乎乎的,扮成农村来的打工妹,来到饭店,应聘那里的服务员。莫杰见她长得瘦弱,但五官端正,还算俊俏,怕她吃不了苦,要她当迎宾小姐。但金花却执意要当服务员。只有这样,她才能接近顾客。
☆、第一百零五章 消失的山村
金花回到宿舍,已经晚上九点多,小莲还没有睡,正在看电视。
见金花进来,她忙从床上跳下来问:“姐,吃晚饭了吗?我给你热饭去。大婶送来了好多菜。”
她说的大婶是凤仙为她们雇的保姆。大婶是一个善良朴实的家庭妇女。她的家住在凤仙娘家的隔壁,她们从小就认识,她没有孩子,很喜欢小莲,自从丈夫工作的企业倒闭了,下岗在家,他们的生活很困难,靠大叔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