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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晚的天色,给崔情的视觉造成了障碍。
看到雾色中一个明显重叠的影子,就以为是棵可以供她支撑的树枝。
咬着牙关,敏捷的出手去抓。
中国的断臂达人刘伟说过,在他的人生里只有两条路,要么马上死去,要么精彩的活着。
此刻,摆在崔情的面前也有两条路,要么舒服的躺着,要么痛苦的起身,坚强的走出去。
伸出去的胳膊,却被雾色中的一只铁臂抓住。
钢铁一般的巨臂,钳子般的劲道,紧紧的钳住了她的胳膊。
“爷们,你轻点。”
雾霭中,慢慢凸现出男儿的身影。
高大的身材,乌亮的长发,气宇轩昂,睁着一双大眼看着崔情。
“你……是……人?”
淡薄如冰的语气,让弥漫的雾气也滞住了。
雾气中的双眼,更是泛出烈火一般的光芒,钳住崔情胳膊的力道钳得更紧。
“告诉我,你是人吗?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告诉我……”
爷,你轻点(2)
淡薄如冰的语气,让弥漫的雾气也滞住了。
雾气中的双眼,更是泛出烈火一般的光芒,钳住崔情胳膊的力道钳得更紧。
“告诉我,你是人吗?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告诉我……”
嚷嚷不休的连番追问,加上那人加诸在崔情手腕上的力道,几欲让崔情叫苦连连。
“老娘不是人,还能是妖怪不成?”
奇哉,怪哉。
崔情瞥了眼不动如山的怪人一眼。那人已放开了对她的钳制。
正以一种气势凌人的瞳眸看着她。
“三年了,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活人。”
三年?崔情瞪眼。
心底充满对怪人的疑惑。
他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听他的口气,似乎是被人……
“你是被谁关在这里的吗?”
崔情狐疑的扫了眼四周,摸黑一团,根本不知身处何地,唯一可以知道的是,她好死不死的掉进了怪人的窝。
“喂,爷们,这是哪里,有路出去吗?”
“爷们?很新鲜的称呼。”
那人轻笑。
“你是个小姑娘吧,以年岁来看,你可以喊我大叔。”
“大叔?”崔情不以为然。
口头上被人占了便宜,她有点不爽。
不过,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怪人应该够资格当她的大叔。
“怎么,小姑娘你怀疑啊?我已过了而立之年,让你喊大叔,你很憋屈吗?”
“怎么会,大叔,你是多想了。我只是觉得听口音,大叔你并没有很老嘛。”
崔情扯起浅笑,讪讪的道。
那人似乎相当受用崔情的这一句话,半晌不吭一声。
只是沉默的探手,在崔情身上摸来摸去。
崔情知道那是他在为她查看伤势,索性把刚才磨破皮的手也摊到他面前。
“大叔,帮我看看手上的这些伤口,痊愈了以后,会不会留下疤痕。”
(局势突变,且看崔情如何应对~)
爷,你轻点(3)
“大叔,帮我看看手上的这些伤口,痊愈了以后,会不会留下疤痕。”
可惜,天色昏暗的关系,崔情伸出去的手,只得到那人的匆匆一瞥。
“你身上都是一些皮外伤,不碍事,至于你的手,这里看不清楚,你且随我来。”
他的话,平缓中带着一种让人置信的味道。
崔情傻愣愣的,竟不疑有他,随着他走进了一方居室。
这是一方由悬崖峭壁上凿出来的蜗居,从外延伸至内,竟有百米长。
居室的四角,嵌了无数颗夜明珠。
看得出,应该是充当照明用的。
光影洁白的珠光,绽放出五角星的光芒。
崔情吃惊的瞅着那些光鲜亮丽的夜明珠,每一道光芒,在她眼里都是一叠叠百元钞票在晃动。
一,五,十,十五,二十五,三十六。
整整三十六颗夜明珠,那该折合人民币多少钱啊?
璀璨耀眼的夜明珠光芒,照得居室内恍若白昼。
崔情此刻才看清那怪人的模样。
长发飘飘,浓眉大眼,身高超过一米八,身材赛过古天乐,那叫一个帅,那叫一个酷,整个一个古代型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古代型男的鼻子以下,挂着一圈络腮胡子。
型男的造型,却是痞子款。
哎,男人是不是都以为有胡子才叫性感啊?
崔情瞅那络腮胡子极不顺眼,恨不得把眸光化作剃须刀,给那人来个大变脸。
崔情盯紧的目光,被那人觉察了。
他捋了捋胡须,坦然的道:“我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有人来拜访我,所以,就一直没修面。”
“快?”
崔情傻眼,这个型男到底是不是神经搭错线了,三年对他而言,活像三天。
“寒来暑往,春雨秋凉,对我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我走进来的那一天,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
云淡风轻,若斯烟云。
(妞门,多多支持,多多留言啥)
爷,你轻点(4)
崔情的心被狠狠的冲击了下。
像她这种平凡的小人物,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如何抓住每一个可以扬名立万的机会。
可他,却淡薄如此。
似乎,荣华富贵,在他眼里都只是一滩烂泥。
古代人,能修身养性到这种地步?
被他言语震慑的同时,崔情也用余光打量了这个幽闭的居室。
单调的陈设,单一的布置,除了日常所需的家居用品,就在没其他让崔情觉得有价值的东西。
男人,都能像他这样单调过日子吗?
这样单调过日子的男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是山顶洞人的后代还是另外的部落格后代?
“大叔,你呆在这里是怎,怎样打发时间的?”
崔情的眼睛在室内溜了一圈,始终都没找到任何可以供人娱乐的东西。
于是,不得不目光转向了此间石室的主人。
古代型男+大叔+络腮胡怪咖,这是多么变异的一个组合体,这又是一个多么强大的爷们。
可这种变异的组合体,却没让崔情浮出一丝不耐的神情来。
她抿着唇,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乖巧的模样,很难让人置信。
可这样乖巧的模样,其实也是崔情的另一面。
混迹在男人堆里的崔情,早练就了一身百变娇娃的性情。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是说的她这号人。
圆滑的为人处事,确实为她赢得了不少的客户群体,可随着时间的推进,也慢慢磨去了她本来的性情。
乡下人的纯朴,慢慢被圆滑世故所取代。
娇憨可爱,天真自然,渐渐成了虚伪的代名词。
久而久之,崔情都忘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
她的脑里只有一个认知,那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也要扶摇直上。
以至,为了教授的一句玩笑话,就穿到了莫名其妙的时空。
以至,遇到了他。
这个变异组合体的大叔级人物,让她找回了迷失本性的自己。
爷,你轻点(5)
这个变异组合体的大叔级人物,让她找回了迷失本性的自己。
“一寸光阴一寸金,只要别把光阴当金,你会发现,再漫长的时间,都不过是转瞬!”
好高的觉悟啊。
若不是她对自个穿越时空的事相当肯定,她会以为现在面对她的是位教哲学的老教授。
口里之乎者也,话里寓意深远,意义博大深奥。
可这类东西,会让脑袋迟钝,得发动神经去思考。
崔情囧了下。
垂下的眸触到凝固的血液,忽然有了转移那人继续身教的主意。
“大叔,你给俺瞅瞅俺这手废了没有。”
试着给十指做了伸展运动,却感觉手指灵活度,比以前差了许多,有点僵硬,有点迟钝。
“废了没有?”
那人惊讶的回眸。
不再继续身教,而是执起崔情不再光滑的纤纤玉手,放至夜明珠最亮的地方。
“小姑娘,你的这双手是怎么弄的?”
嫩嫩的皮肉,殷红的液体,竟然凝固在了一块,不堪入眼。
看得人那是一个揪心不已。
这样的痛苦,她竟然不吭一声,独自承担了下来。
“还能怎么弄?我就是把手当盾用了。”
崔情嘴角浮起一丝浅笑。
小命能保住,她受多少磨难,都不算什么。
那人为她的话怔了怔,圈住的嘴,努了努,又闭上了。
“你呆在这儿别动,我去取药来给你外敷。”
“外敷?不用了。有酒精没有,有的话给我拿一瓶来,我消消毒,处理下就行了。”
崔情抖了抖手,虽然还有那么一点点生痛,但僵硬感已经缓解了很多。
最起码,食指做屈伸运动,已无碍了。
有碍的只是那一块块凝固在手背上的血浆。
深谙的颜色,看得崔情大大心痛不已。
流了这么多的血,她又得进补多少补血药材才能补回来啊。
(悲摧,悲摧,咋都没人吱声呢)
爷,你轻点(6)
有碍的只是那一块块凝固在手背上的血浆。
深谙的颜色,看得崔情大大心痛不已。
流了这么多的血,她又得进补多少补血药材才能补回来啊。
要知道,她体质本来就虚,身体里的血液,平常流一滴都被她当作流金子,一下子流了这么多血,那该流出去多少金子啊。
娘的,以后再不能干这么卖血的事了,看着刺眼的血块,比被针扎还难受。
崔情心痛的模样,在别人眼里,却看成了她是在伤心。
本来为崔情话中的‘消毒’,‘酒精’所惑的古代型男眸里深意更深了。
“大叔,酒精拿来了?”
急速过来的脚步声,让崔情诧异的抬头。
大叔去取药的速度也未免,未免太快了吧?
快得让她来不及合上龇牙的嘴皮。
龇牙咧嘴的咬着下颌,正在跟天人交战。
那些凝固的血块,正在被她从侧边剥开。
每一分撬动,都痛得她蹙眉。
每一寸拉扯,都让她咬牙切齿。
“你这是在做什么?你不想活了吗?”
快速窜过来的身影,大声止住了她揭疤的举动。
钢铁一般的大手,抓住了她蠢蠢欲动的小手。
“小姑娘,你是想彻底报废你这双手吗?”
冷冰冰的语气,浑然一体。
让人很难和刚才温和的他联想到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