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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森林的那头传来萤火的光芒,万爷爷一把抓着木顺朝光芒处摸去。光芒越来越亮,最终两人来到森林里的一条河边。那是岷江的一道支流。月亮又出现了,和河边的岩石上栖息着的各种会发光的小昆虫一起把整条小河照得亮堂堂的。李栋坐在河边的岩石上,望着河水。
河水中央站着一个女子。
一看到她,木顺的嘴巴就张大了,大到足可以放下一整个鹅蛋。
那是在蜀地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美人,恐怕这个世上都找不到可以和她相抗衡的人间国色。她就站在水里,长长的黑发一直淌到水面上。那头发好像有生命,随风轻轻地呼吸着,偶尔还会随着萤火欢乐地笑着,一如它的主人。她在笑,眼睛里似乎容得下一整个宇宙,然而她现在只看得到李栋。因为李栋也在看她。她用眼睛和李栋讲话,那种言语不能书写,也不能口授,那是从细胞深处传来和李栋的细胞之间颤动地吸引。无法解释的亲切和沟通。
她游向李栋,木顺意识到她没有穿衣服,正不知道该怎么做,万爷爷已经用手捂上了木顺的眼睛。木顺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不安起来。他的脸涨得红红地,想叫,不敢。他怎么能告诉万爷爷,他想看那个女子呢?
那个女子像水一样淌到李栋脚下,她用手扯着李栋的裤子,侧着头瞅着他。她的手湿湿的,更显得手指的纤细雪白。面对李栋的无动于衷,她似乎不太满意,一甩长发,荧光飞舞之后,她扑到李栋身上,坐到他怀里。这时万爷爷发现她的皮肤闪闪发光,根本不像人类的。万爷爷眉头紧蹙,一把拖着木顺扭头就往回走。
木顺见他松了手,忍不住回头看看那个美人,她正搂着李栋笑呢。
“万爷爷……”木顺想说什么。
“妖孽!绝对是妖孽!!”万爷爷斩钉截铁地说。“这事儿一定得向李大人禀告,不能让岷江的妖孽把小少爷的魂给勾了去。”说着,他大步流星地往李府走去,木顺不敢说什么,跟了上去。
星光落到了河上,李栋摸摸女子的头发,说:“我该走了。”女子摇摇头,不让他走。李栋坚持,女子扑通跳入水中,不一会儿她浮了上来,嘴里叼着一条鱼。她眨眨大眼睛,凑近李栋。
“我不是因为肚子饿才回去的。太晚了,我得回家,不然家人会担心的。”李栋接过她的鱼,蹲下身摸她的头。女子蹭蹭李栋的手,然后用舌头舔了舔。李栋凝视着她,说:“你真奇怪。明明话都不会说,和别人也不一样,为什么我对你有一种亲切感呢?”
女子望着李栋,用手去摸李栋的手臂,李栋握住她的手,说:“我明天再来,你还在这里等我吗?”
女子松开了手,点点头。李栋笑笑,“好,那么我们明天见。晚上凉,别忘了穿衣服。”李栋转身走了。女子看他走远,从水里爬了出来,她一脚踩到沙地上,沙地坚实的回应让她吃了一惊,她连忙缩回脚,她发现沙地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脚印。女子觉得好玩,又踩了一下。她很快对脚印失去兴趣,走到树林里。她悄悄跟上李栋的脚步,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二)
城里大多住户都熄了灯,上床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做生意的、上田的、唱戏的……当然还有治水的。治水和蜀地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只要是蜀地的男孩子都想在都江堰的工地上铲一铲土,运一袋沙,似乎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大群大群的蜀地男子从蜀地四面八方汇集到灌县来。为的是治水,当然还为了看看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李冰父子。当他们发现在工地中那两个被污泥染黑的男子居然就是李冰父子,人们傻了。什么英雄,什么男子汉,到了工地还想着这些真要被人骂成混蛋了。只要到了都江堰工地,无需安排,人们自然会找到自己的岗位。这里铲土的人少了,把自己的行李放一边,接过铲子就铲;那里运沙的人少了,叫着“我来了”,跑上去接过扁担就扛……万爷爷天天点工人人数,天天都会多一些人。有一些人有空就来帮忙,发工钱的时候就跑了,说是为了治水还拿工钱怕媳妇笑话。还有些人,也不要钱,只要万爷爷在本子上纪录:“XXXX,X月XX来都江堰工地”就乐得像中了状元。
都江堰对于蜀地人民到底算什么,没人能说个清楚明白。反正只要是为了都江堰,什么事都可以搁下,什么活儿也得让道。甚至有人说:大王到了都江堰,也得下轿走过去。
想到这,李冰忍不住在房里傻笑,李夫人笑他“中了英雄的毒了”。李冰也不反驳,轻轻笑着解释:“终于有什么把蜀地的人们唤醒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吗?如果现在还有人对我说,蜀地这水治不好,我就把他扔到都江堰工地去看看!”
“看你得意的!”李夫人轻轻地说,她编草鞋的手不曾停过。李冰抱着妻子,像个孩子般地笑着:“接着就该操心凌儿的婚事啦,你说这丫头,怎么到现在都没人提亲呢?我们凌儿长得也不差啊。”
“你现在才来关心凌儿,晚了!不如好好关心一下栋儿吧!”李夫人扎好一双鞋,从李冰的怀里站了起来。
“栋儿?栋儿怎么了?”
李夫人摇摇头,“对男人还能要求什么呢?他们永远是孩子。”
“你说栋儿怎么了?”
“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万爷爷忽然闯进了门厅,跟在后面的木顺对着李冰夫妇一阵傻笑。
“万六?”李冰吃了一惊,万爷爷接过李夫人递来的茶,一口饮尽,再次肯定地说:“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
她从没有离家这么远。走了半里路,她开始不安了,她回头瞅瞅山上,确定还能听到岷江的波涛声,这才壮着胆,跟上前面那个矫健的身影。李栋的脚步如飞,但是她的速度也不差。不知道为什么,偷偷跟着自己的心上人,让她禁不住心口一阵跃动,血液一直上了脸颊。
她是在七天前遇到李栋的。那座山很高,森林里的树也长得好,到了夜里,月光都照不进来。城里人天黑不敢独自上山,她就在太阳下山后顺江而上,游到森林里去玩。她喜欢和那些树打招呼,虽然它们只能用唰唰的声音来回应她;她喜欢和林子里的小昆虫玩耍,每次它们都跟着她到处飞,直到筋疲力尽。她还喜欢那些河边的石头,被河水冲刷得冷冷的,圆圆的,大大的,让她想起她一个失踪很久的亲人。她会抱着那些冰冷的石头,就像当年抱着他,那种湿湿的、冰冷的感觉,每次都惹得她大笑。不过她有一段时间没有抱那些大石头了,她找到了更好的东西。
抱着李栋比抱石头更舒服。李栋的皮肤也是冷冷的,虽然他的衣服很碍事,不过她不敢去扯那件衣服。她曾经打过那衣服的主意,乘李栋不注意,把衣服剥下来,谁知李栋立刻变了脸色,吓得她又把衣服穿回到李栋身上。她明明看到他那坚实的胸膛,差一点她就可以触摸他心脏上的肌肤,差一点她就可以和他心灵相通。但是李栋……却觉得那件破衣服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宝物。对了,她第一次看到李栋时,李栋就穿着那件衣裳。黑色的衣裳,让她误会那是他的鳞片。她从不曾认错人,但是看到李栋独自在漆黑的森林里走着,一霎那,她以为那个离开很久的亲人又回来了。如果不是月光正好打在李栋身上,她一定会扑到李栋身上。
偏偏这时李栋走到了河边。月光打在他的身上,慢慢滑过他坚毅的眉角、高挺的鼻梁,还有坚实的嘴唇。接着是他的手、他的脚。月光无私地让她看清了这个人类的身体,高挺健壮帅气的青年男子的身体。
失望让她忘记了移动,李栋也看到了她。令人无法忘怀的黑色长发,光滑如水的肌肤,还有那双执着的眼睛。
一瞬间,两人没有说话。
只有树木骚动起来,不是惊恐的声音,不是痛苦的挣扎。为什么树木发出了欣慰的喜悦之声?发光的小昆虫们不顾自己的疲劳,飞到他的身边,纷纷张起自己的灯笼,好让她看清这个少年英俊。那天晚上,森林里过起了节日。那天晚上,她恋爱了。
她忘了应该去看着那些危险的人类在江边干的事情;她忘了人类对于她是多么危险的生物;她忘了她要找的亲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她每天晚上游到森林里,在石头上唱歌,只是为了等一个人类。为什么她会这么快乐呢?为什么大家都为她祝福呢?因为是好事吧,她爱上李栋是一件好事!大家都爱他,他又高又强;大家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曾伤害这里的一草一木;只有他会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森林里的一切,虽然这双眼睛现在只能看到她;只有他会用有力的手掌抚摸大树的沧桑,而这双手现在只抚摸她;只有他会说出那么美的话,而现在他只对她诉说……
她是森林的公主,而他是上天送给公主的天神。
所以,她是最幸福的。
哪怕她不会说话,只要她听得懂他的话;即使她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上天下地他只爱她。
她一直这么觉得。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不满。她只能在晚上看到他,然后他总会在一个固定的时刻回家。家是什么,她不明白。但是家是把他从她这里夺走的罪魁祸首。她讨厌家!可是她不能挽留他,他不要她的食物,他不要她的温暖,他要的只是回家。她急了,第一次急了。血液窜上她的心口,她想抓住他,想锁住他,想把他拉到岷江深处,只让自己抱着他,只让自己亲吻他,只让自己看到他!
可是她不能够。她抚摸着他,同样冰冷的肌肤,同样光滑的肌肤,她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把他拉到岷江里,他会不会死?”她问石爬鱼伯伯。
“他是人类,当然会死。”
“人死了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