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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和江牧离比呢?钟涵炎比呢?”他就要拿她生命中另外两个男人比比。
她把脑袋靠在他肩上晃啊晃,不假思索回答,“你比他们强多了,牧离就是个被宠坏的孩子,我哥是个都市白领,天天坐办公室,他们没一个比得上曜哥哥你的。”
他托起她精巧的小下巴,在粉唇上啄了两下,笑容渗进了蓝眸,“油嘴滑舌。”
“不,这叫实话实说。”她伸出一根手指头摇了摇,头上的发随着她的动作从他脸上拂过,划出漂亮的弧线,带出一股动人的馨香。
他的眼神一下子慵懒深邃起来,一把捉住那根小手指,拿到嘴里咬,并用下巴上的胡茬去扎她的小嫩手,“调皮鬼!”
她怕痒,尤其是手心,缩叫着躲,他偏偏不让,追上去,用胡茬去扎那小手心,听她怕痒时发出的咝咝叫声。
这是男人对女人的绝对宠爱,只有爱情的魔力才会让一个人做出如此大的改变,变得会笑,变得爱捉弄人,爱开玩笑,变得像另外一个人,一个恋爱中的傻男人,做傻事,说傻话。
做梦都没有想过,他也有会开玩笑的一天,庄迟今天被几个兄弟嘲笑得够惨,由他起的头,如果不是他在那里反问庄迟“你禁/欲太久”这种捉弄人的话,也不会有后来的一连串玩笑。
老八拿老六的身材说笑,他本来不该在意的,可是一想到平常兄弟几个聚在一起健身,数他和老六身材练得最好,不相上下,别人怎么想他不在乎,唯独在乎昔昔一个人,担心她会对老六的身材感兴趣,不由得吃起醋来,民自己在心上人面前不够吸引力,被比下去。
事实证明是自己多想而已,不禁失笑,这哪里是平日里头脑冷静的黑司曜,完全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小男人。
正文 第312章 平常人
“曜哥哥……”钟未昔发现他走神的厉害,不知道在想什么,扯扯他的衣角。
拉回思绪,她脸上的担忧显而易见,他凝视她茫然的眼,缓缓以一种讲述的口气说道,“以前的黑司曜从小没有玩伴,也不敢有玩伴,他曾动过想要和保姆姐姐玩的念头,被黑宗朔扼杀在摇篮里,从那时候起他开始与所有人保持距离。那些教训告诉他别再让别人因为和他走得太近而身首异处。
上学的时候遇到钟涵炎,两个少年处得极好,抽烟打架,翻墙逃课,泡吧玩乐,凡是不良少年会做的事他们一件也没落下,但是他心里明白,这样的美好时光也仅限于毕业前,他与钟涵炎背景的差异注定他们的友谊到高中毕业后戛然而止。
在美国留学的期间,他和一个叫郑卓,一个叫向恺默的男孩相识,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兴趣和目的,那才是一辈子都不会变的真正友谊。
那时候三个人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只有用血和汗去争、去抢,需要付出比现在多出几倍的努力,换来的利益也少之又少,不过那时候他是快乐的,轻松自在,无拘无束,一度以为自己的人生可以照着自己的想法往下走,哪怕过程会艰辛,只要和两个朋友在一起,再苦也是乐。可他忘了,他是黑宗朔的儿子,不管愿不愿意,他都得按照这个黑社会老大的脚步来走。
当一个人所有的理想,未来计划被别人强行打乱,全盘否认,甚至没有机会去替自己做出辩护时,心里的沮丧有多么巨大,那是毁灭性的打击。
他把真正的自己藏起来,藏在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用冷漠狡诈做面具,用残忍的手段解决所有事情,目的是去震慑所有人,他要用这些告诉他的对手和敌人,凡事惹上他的人没有好下场。事实证明,这样的效果极好,可是这样也让自己离正常人越来越远,不会开玩笑,不懂开玩笑,在兄弟们面前也经常绷着脸,像座万年不化的冰山,这些是下面的小弟们对他做出的评价,评价中有对他的畏惧。
然而如今他变了,这一切的改变不是因为别的,因为一个女孩。
是她的存在感染了他,让他改变许多,变得前所未有的轻松,肩上背的那些东西好象变得不那么重,不那么举步维艰,因为有她在,手不再是握成拳,或是拿着杀人武器咬牙戒备,更多的是他学会攥住她的手,那手虽小,捏在掌心像颗小小的水晶那般冰凉,让人莫名心安,莫名有一种力量传递到心坎里。这颗水晶叫爱情,它不是武器,胜似武器,它没有武器的冰冷无情,却是武器的强大,它能将一个人的心灵净化,让一个冷血无情的人知道什么叫放下,什么叫牺牲,什么叫温暖,什么又叫付出。”
钟未昔眼中从惊奇到幸福,再到甜蜜,如同掉进蜜罐里,鼻腔里嘴里吸进去的全是甜意。他这样说,等于是在向她宣告,他愿意为了她做任何改变,这样的曜哥哥怎么能不教她爱,不教她欣喜若狂。
“曜哥哥,你为我做出的改变,我都看在眼里。以前你太苦,没有享受过一天安宁的日子,以后我会让你天天都开心。那些该放下的就放下吧,没有它们,我们会过得更好。”
她在向他暗示,那些丢掉的地盘和货,希望他能听明白,离开那些是非之地,过平常人的生活。liangliang
他又怎么能听不出来,拥紧她,给她温暖和发自肺腑的誓言,“不光让我开心,你也要,昔昔,我以前不懂什么叫爱,我会学习,一点点赶超,然后用我所有的爱包围你,让你这辈子一直开心下去。”
他的手臂太紧,她快呼吸不上来,可他说的这些话好好听,是她听到过的最好听的情话,眼泪夺眶而出,转着脸仰起,傻傻地笑着,“好哇!说话算数,不许反悔,反悔是小狗。”
看她一转眼哭了,他无奈地笑起来,抬手擦掉她的眼泪,“当然,永不反悔!反悔是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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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料到他会加上后面这一句,她破涕为笑,眼前控制不住一片片黑斑袭来,勾住他的颈项揪紧衬衣,唇里压不住气息微弱,“曜哥哥,早上起太早,我好累,先睡一会儿。”
只以为她是累到声音渐低,想着半夜把她折腾得够呛,他的心软下去,轻拍她的后背,柔笑着在她苍白的额头上印下一吻,“嗯。”
她是真的累坏了,头一歪,整个身体松软地靠在他身上,不到两秒便不动了,要不是感觉到她的呼吸声一下下掠过他的下颈,他当她突然去了。
心脏猛然收缩,他狠狠把那个字眼踢掉,怎么会这么想,昔昔的身体就是弱了一些,绝不会……
感觉自己在另外一个世界,身体虚虚浮浮没有半分力气,四周是灰暗的世界,阴冷潮湿,只勉强能看得到一点光亮,雾雾蒙蒙一片。周围寸草不生,没有街道,没有汽车,没有商店,更没有他。
她在哪儿?
曜哥哥……
睁不开眼,身体和灵魂好象分离了,只觉双手很暖和,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声音不高,低低的,听上去自像是自言自语。
“昔昔。”男声没有要她回应,独自讲着,“有今天没明天,爱情是我们这些人的毒药,爱情是我们的大忌和死|穴,老七当初宣布恋爱了,所有人都不看好,只当是老七的一次心血来潮而已,谁知道最后老七不是一时兴起,老七是玩真的。
老七死在千里之外的香港,死在大海里,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是不是冥冥中又自有定数?当老七的死传到我耳朵里,一方面我悲痛,一方面也恍然得到警示,假如不是我手指受伤,去的人是我,那么今天死的就不会是老七,而是我,不免在想或许老七的结局就是我以后的下场。那一刻我从未有过的害怕,我不害怕死亡,不害怕流血牺牲,我唯一害怕的是离开你,害怕从此没有人能保护你,你那么弱小,需要人保护。我祈求上苍让我多留一会儿,哪怕十年也好。”
正文 第314章 绰绰有余
三层楼的高档别墅,院子里是大片的阔草坪,门口有一座气势磅礴的大喷泉,泉水喷洒着各色花样,居然有色彩斑斓的鱼不断跳出水面,与喷泉相映成辉。
这座别墅应该不是普通人家能住得起的,这个念头一钻进脑子里马上被她摇掉了,这不是她需要探讨的问题,怎么说是姐夫家,她真心希望姐姐能嫁个好夫家,过一辈子的好日子。
这是她的心愿,相信也是在天有灵,爸爸妈妈的心愿。
经过花店,想起自己空手,她买了一束鲜花,在大门旁找到门铃,按了两下,不一会保姆站在门后,“找谁?”
粗略看一眼按铃的女孩,穿着一般,保姆便用下巴看人。
钟未昔不太在意的笑笑,还没说话,保姆仔细一看,倒抽一口气,像是活见鬼,“夫人,您……您不是刚刚在屋子里让我……让我倒茶的吗?怎么……怎么你突然在门外……”
钟未昔一想就知道保姆把她当成了自己双胞胎姐姐,笑道,“你好,我是钟未昔,钟未染的妹妹,请问我姐姐在吗?”
保姆从大惊失色中回过神,从门缝里仔细打量钟未昔,别说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可这女孩子眼睛里没有夫人眼中的那种锐气和骄傲,心下松了口气,想起夫人交待过的,她妹妹要过来,原来和夫人是双胞胎。
“请进。”保姆开了门,态度恭敬多了。
“谢谢。”钟未昔低头浅笑着走进去,听到外面说话声,钟未染从里面出来,一见面亲热地拉住钟未昔手,发现了那束鲜花,“未昔,你来我就很高兴了,怎么还买花?”
“姐,这是你喜欢的玫瑰,不是太多。”钟未昔身上只有以前存的一点钱,全拿来买花,一共十朵,买完了才发现有点少,按姐姐凡事喜欢华丽的个性可能会觉得寒碜。
“这么多刚刚好,多了显得俗气。”钟未染收到玫瑰花很高兴,大声吩咐保姆拿去找花瓶插上。
“你和姐夫明天要走吗?”钟未昔不太习惯姐姐的热情,抽出手低头去脱鞋,换鞋。
“明天一早的飞机。”钟未染竟然说着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