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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小的时候和我比谁尿得远,比谁的皮肤白,比谁跑得快。麦子和我是青梅竹马。所以麦子说:“格子,知道王小宁不?”
我说王小宁,不就是吹牛吹上天的那医学教授嘛。
麦子说你管不管是吹的还是实的,你想拿这个客户不?我说我是来着不拒,因为我是开广告公司的。
于是,麦子带着王小宁公司的广告合同来到了我的公司。
第四节
当我在卫生间里吼出即将卖给王小宁的广告推广主题后的两个小时,我和我公司的人马已经在王小宁公司总部亮堂堂的大会议室里。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提案。提案通过后,就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了。
王小宁的会议室够大,角落里还用精美的柜台摆放着王小宁新开发的产品——治疗女人肾虚的新产品。我看着那个柜台,心理估摸着,如果这新产品的广告推广落入我的手里,应该可以赚两百万。两百万,两栋别墅的价格,两辆奔驰的价格。
钱他妈是好东西。
我公司的小弟在调试投影仪的时候,麦子带着王小宁公司的人进来了。我在那里摆弄我的笔记本电脑,只对麦子点了点头,然后用手指头在桌子上敲了三下。
“咄,咄,咄。”
麦子看到我敲着桌子,假装不知道一样入坐。我心想,这女人够厉害的,当初她和我混了那么多年,就怎么看不出来呢,竟然还留这一手——装蒜。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或者说是女大十八变,我现在看不出面前的麦子是当年那个穿着校服的青涩临家女孩了呢?
待我手下弄好了投影仪,提案正式开始。
所谓的提案,就是把你的想法亮出来。但是,不是叫你按顺序说出来,你得卖关子,你得抖包袱,你得把平淡无奇的东西说出花,你得把虚幻的远景说成利益就在眼前。你还得把一根田里的稻草说成金条,而且还是纯的。
我深悟这其中的道理。在提案的过程中,我一直奇怪自己在盯着麦子左手上那枚贼亮的钻石戒指。麦子的手指好洁净啊,麦子的手指泛着洁净透明的光泽,麦子,你怎么一下子就戴上这俗气的玩意了?
在一片掌声中,“有了王小宁,咱们一定行!”卖了出去。
收工,回公司,一帮人马兴高采烈回公司。
回到公司,我对手下宣布,该休息就休息,不想休息就自己乐着。完全拿下了王小宁的案子,所以大家都很高兴,公司里一片嗷嗷叫的声音。我挂电话给非烟,告诉她案子解决了,非烟只在电话里说好啊,之后是无言。
非烟最后在电话里说:“格子,今晚我要去K歌,会很晚才回去。”
我挂完了非烟的电话,心里有点索然,继而挂了麦子的手机。
在电话里我说麦子,看到我敲了桌子不?麦子笑嘻嘻说没看见,我说你不会忘了吧,麦子说这是多少年以前的事啦,我说我不管,今晚我要和你吃饭。
和麦子的这个暗号,是从初中的时候开始。那时候大家刚长大成|人,已经体会到了羞涩感,很多时候不便说出来,所以约定了这么个暗号,敲桌子,两声是代表下课后我等你一起回家,三声是一起吃饭。
一声,代表我们去约会吧。
我们从来没有敲过一声,最多的是两声。
这就是青梅竹马啊,我点上香烟,吐着烟圈感慨地想。
和麦子约在一家叫蜀地人家的川菜馆子吃饭。我开车到那里的时候,麦子已经在那里用超级便携笔记本电脑看公司的销售业务表格。我大大咧咧道他娘的你还真敬业,麦子头也不抬道:“谁像你,一直都吊儿郎当,眼看着都要结婚,还是那个样。”
我说:“我什么样?”
麦子道:“就是那个样,见我就满口脏话。”
我说我们是兄弟,兄弟间如果不来点脏话就不亲。我说:“知道不?我骂你是因为觉得你亲!”
麦子没好气,干脆不理我,叫服务员过来点菜。
第五节
王小宁公司打过来的第一笔20万合同款,我当场就叫财务把其中的一万块转入了麦子的私人帐户。
这就是行业内的潜规则。
如果没这潜规则,意味着你就没有饭吃。就算有饭吃,也吃不长久。所谓你好我好大家好,有饭大家吃。如此而已。
当钱转到麦子的帐户了之后,我给麦子发了条信息:“已到,你去银行查帐户。”
而对于我的生意或者事业,非烟从来不关心。非烟不关系我工作的过程和曲折,不关心我一个又一个在办公室通宵加班的夜晚。非烟关心的是我能从银行里拿出多少给她去消费,她关心的是我的奥迪A6什么时候才能换成宝马730,她关心的是她那近万元人民币的美容贵宾卡拥有了几张。
非烟拥有一张水嫩精致的脸蛋。
为了这张精致的脸蛋,我说我愿意。
虽然我们的老祖宗说道不合不相为谋,但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的中和。你中和了,就是你可以和她在一起了。
我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我和非烟即将像两根铁轨,不是越走越近,而是越走越远。当非烟躺在老白那张不知道躺过多少个女人的床上的那一刻,我和非烟的铁轨已经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那晚非烟去K歌,我和麦子吃完了饭就回家了。
在和麦子告别之前,麦子再一次和我提及我和非烟的事。
麦子说:“我总感觉你俩不大合适。”
我开玩笑道:“我们挺好,你是不是眼红了?”
麦子嬉笑道:“眼红?如果我眼红,现在还有她什么事吗?”然后麦子正色道:“格子,我是真心希望你幸福!”
我说我会幸福的,就像你一样。
时钟指向23:50,可还没见到非烟的影子。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看着手机班驳的屏幕发呆。我喜欢发呆,但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而发呆。我在为非烟担心么?可能。担心她干什么呢?不知道。
非烟只是那个在下午的明媚阳光中走来的女子。
非烟走在林荫道上,有一辆急速而来的破自行车把她给撞倒了。那个骑着自行车的眉目清秀的男孩在撞倒了非烟后,不顾一切地把非烟扛了起来朝学校的医务室飞奔。
这是五年前的情形。
那个扛着一个漂亮的受伤的女孩狂奔的男孩一边跑,一边对痛苦不堪的女孩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那个男孩,就是我。
我在回想那些过去的时候,脑子里有阳光星星点点落下来,阳光的点越来越密集,直至耀眼。当我满脑子都是耀眼阳光,非烟正在乌烟瘴气的K歌房里唱SHE的歌曲,这时她发现自己的手机震动响了起来。
非烟接了电话。
老白说,亲爱的,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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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烟一听到是老白的声音,赶紧躲到隔壁的卫生间,道,你找死啊,我现在和我同事在一起。
老白笑嘻嘻说,格子呢?
非烟没好气说格子在家。老白说等下我去见你怎样?非烟说不见,就这样。
那天晚上非烟带着一身的芝华士12年的香味回来,之后我和非烟搞了一次有半个月都没搞的运动。非烟甚至采取了她很少用的女上位姿势,弄得我欢快得不行。哼哼中我糊里糊涂中竟然想起了刚卖了钱的广告语:
“有了王小宁,咱们一定行!”
第六节
后来我想,非烟什么时候和老白好上的呢?或许,是从大学甚至是更早的时候就开始了?那时侯,老白和我一样,是追求非烟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在众多的追求者当中,我和老白应该是最逊的。
当大家还是莘莘学子的时候,都是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之上。所谓的优秀者,仅限于校园之内。但就是那些优秀者,盖过了我们这些芸芸众生。后来现实残酷地证明,毕业出来之后,校园里的优秀者,有时候甚至不如校园里的痞子。
我和老白都是校园的痞子类型。所谓痞子,就是学习不上进也不落后,社团工作不积极也不反对,四年时间不入党不退团,有点好,有点坏。
我是痞子中的好人,老白是好人中的痞子。
老白先于我认识非烟。所谓先于我,就是从小时候说起。
老白会写诗歌,他隔一段时间就在文学社团的刊物上发表几首小诗。从小开始,非烟对老白是有点崇拜的,因为有一次和非烟约会,非烟就和我说,你认识你们系的老白吗?我说我认识,不就是那个天生长相猥琐的人吗?非烟说人家长相猥琐,可是人家有才呀哪像你,你只是一个花心大萝卜。
非烟说老白写的那几首诗简直是太有才了,在我们经常约会的相思湖畔,非烟在墨绿的湖水边回过头来对我说:“格子,我给你背老白写的一首诗吧!”
那时候非烟眼神迷离,仿佛老白就在眼前,而我格子已经完全隐没,变成了一个只配给王子牵马的下人。
我说你请你请,我倒想听听白有才的诗到底是如何的好。
非烟念的老白的诗是这样的:
走过荒芜的年纪
再大的梦想不是梦想
就像
再大的脚也大不过鞋子
后来,我有机会和老白说起他写的这首诗。我为什么和老白说起他的诗歌,是因为那时候的非烟已经成了我的正牌女友。
我爸爸就告诉过我,对于曾经的敌人,要采取宽容的态度。
我爸爸还说,人,要有度量。
所以,非烟成了我的女友,然后也估摸出老白也没多大的能耐对非烟进行反攻后,我打算和老白握手言和。
我和非烟在学校后门的小饭馆请学校的新晋学生诗人白有才同志吃饭。这顿饭,是非烟主动要求的,她要我看看她的邻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写出那么深沉睿智的诗歌,而我心里则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