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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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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零脸上有刮伤,手脚也有点伤,幸而不严重。稍微处理一下、消了毒,便可离开医院。
  行动之前,我提醒过王书维,如果为零在车上,一切行动,取消。
  我打电话给她,也是为了不让她上托尼的车。
  我也想过,万一,她和托尼同乘,那么,便可证明她接受了托尼这个父亲。果真如此的话,我可以饶过托尼。
  我知道,这点仁慈,会害了自己。
  但是偏偏林为零这个女人,就是我内心的矛盾所在。我无法根除她对我的影响。
  幸而,一切,并没有脱出我的掌控。
  我始终是,主导剧情的,胡,骞,予。


  为零的鞋子不能再穿,我背着她到停车位取车。她身体全部重量交给我,头搁在我肩上,样子乖顺。
  她身体总是略微冷的,此刻更是如此:僵冷。
  她此刻依旧紧张无比,细嫩的胳膊上,青筋凸起。
  她还没有完全从车祸中回过神来。
  我一低眉,便可看见她手臂上处处伤口。应该是她试着将托尼从车里拖出来时划伤的。
  我把她放置进车副座,啄一下她太阳|穴处,正准备关车门,见她始终不动,只能重新开车门,想要帮她系上安全带。
  她突然惊恐万分,按住我的手,解开安全带,祈求地看我:“我不要……我不要坐车……”她按在我腕上的手,微微痉挛。
  我顿住片刻,才记得要让开一步。我一退开,她赶紧下车。
  此时是正午,地面被炙烤的滚烫,她赤脚踩在地上,不会好受。
  我第二次在一个人面前躬身:“上来。我背你。”
  为零再一次来到我背上。
  “回我家。好好睡一觉。什么都别想。”
  听见我说要回我家,她像是又要挣扎,在我背上,不安分起来。
  我环在她膝后的手臂,紧一紧:“是新买的房子。不是胡宅。”
  她这才平顺下来。
  自从和姚露西结婚之后,我便搬出了胡宅。之后,不是住恒盛酒店就是住医院,这几天被记者堵得紧,也不能住在恒盛,只能和为零同住。
  但我在这段时间内,已命人将我在SentosaCove的置产腾出来。
  此刻,房子是现房,可以直接入住,也不用等。
  林为零体重轻,背着她并不吃力,可是室外气温高,没一会儿我就汗如雨下。
  我第一次深刻体会到,新加坡盛夏季节的来临。
  医院外,路旁,有周边路段的指向标。最近的地铁站,离医院应该不远。背上没有动静了,我不禁担忧,偏过头去看她。
  她疲倦地闭着眼睛,像个孩子。我倒希望她是个孩子,好过像现在这样,过于自作聪明了点。
  但是无可否认,最初吸引我的,就是她这种笨拙的“聪明”。
  我还记得,那时,她出现在恒盛的一楼大厅,低眉顺眼,祈望我没有注意到她——她并不知道,我虽正在跟前台女员工说话,但她深深的呼吸声,一声一声,敲在我耳膜上,清晰无比。
  之后,我回头,看她快速远离的身影。
  她永远不会知道,身着修身剪裁的套装、脚踩岌岌可危的高跟鞋、摇曳着姣好的身姿、快步逃走的她,是多么的动人。
  从没有一个人,会让我有想踩碎她所有的高贵与傲慢的冲动。
  当时,看着她的背影,我在心里说:林为零,我们之间,游戏,才刚开始……
  所谓,“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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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能走出医院大门。医院此时已经拉上警戒栏,警戒栏外,围追堵截的,俱是夹杂着长枪短炮的记者。——
  出事不过一小时,狗仔队已经占据了医院门口,每一个角落。
  车流人流都不通。
  我一出现,就有眼尖的记者认出我,高叫一声我的名字,引得所有人都嗡上前来,层层围住出口。
  大白天,镁光灯还不至于闪得人睁不开眼。
  为零此时也跳下地。
  我倒还好,在这些人口诛笔伐之下,名声早就丑了,但为零不能曝光,如果她这副事故现场的模样被拍到,不知媒体又要怎么乱写。
  我快速回转身,拉开西装护住她,揽着她往回走。
  好不容易我们从后门离去。
  步行是不可能了,我拦了辆车,她不想坐也没法子了,只能将她摁进车里,再细细密密拥住,赶紧的,开口就要司机开车,就怕她逃了。
  她对车是这么的恐惧。
  看来我是高估了她的承受能力。
  车子开到SentosaCove,下了交流车道之后,周围都是别墅区,也就静谧很多。
  到家了,我把她带到楼上卧室之后,便进浴室给她放洗澡水。
  试了水温,刚好。再叫她进来洗澡。
  她连衣服都不会脱了,傻了一样站在那里。无奈,我只能将她剥干净了,再抱进浴缸里。
  水满出来,打湿我一身。
  她后来浑浑噩噩的睡去。我坐靠着床头柜,等她睡熟了才出卧室门。
  为零今天签的遗嘱内容,我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遗嘱执行人是王书维。
  而其余的、更改了的内容,连王书维都不知道。
  我得自己找人去查。
  那肇事司机,也得暂时出国躲避一阵。
  另外,我消失了一下午,恒盛的事情,一定囤积了大把,等着我去处理。
  原定在今晚和来新加坡公干的美国花旗银行董事的会晤,也得推掉。
  我本以为,这件事,一个下午的时间便可解决,也许,时间还绰绰有余。但是,那是因为,我没料到为零会目睹车祸的整个过程。
  这事儿,我之前提醒过王书维:不要在为零面前动手。他却违背了我的命令。
  我走出卧室第一件事,就是打给王书维。
  我原本准备质问他为什么不遵守事前的约定。可当我下到客厅,开电视,看见媒体相关报道后,我取消了这个电话。
  报道里引用了交警队的肇事报告:托尼的车原本已经离开,而事故,是在车子返程途中发生。
  等处理好了手头这些事,已经是傍晚。


  窗外,夕阳。
  怎么说?残阳如血?
  我失笑,摇摇头,回卧室看了看为零。
  她还在睡。King size的床,她缩手缩脚,睡在床头那个角落。
  之后,我去厨房,看能不能做几道料理出来。
  大学时代我偶尔下厨,这几年没再动过锅碗瓢盆,厨艺大概退步不少。
  也只能将就着做几道菜了。
  我和为零都一整天没有进食。早上起床,她一个早安吻勾起了火,做的并不舒服,又赶时间,早饭还没有吃。我一直觉得,这个女人,是在太容易疲累。
  这个家里没有佣人,我虽说住在这里,也只不过将它当做酒店,早上离开,晚上回来,冰箱里空荡荡,从不储备食物。
  现在,看着空无一物的冰箱,我只能干犯难。
  我原本想打电话回胡宅,要佣人调个厨子过来,胡宅厨师的手艺向来不错。
  不过,我想了想,还是放弃:我母亲如果知道为零在我这儿,绝对会是个大麻烦。
  无奈,只能做最简单的:洗米,熬粥。
  我端了碗粥回卧室,准备叫醒为零。
  不料,她已经醒了。
  她直挺挺坐在床上,神色紧张,脸惨白,眼眸空洞无光,双手绞着被单,指节用力,额头上布着汗——
  应该是做恶梦了。
  我犹记得,她第一次来到胡宅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半夜,从梦中惊醒,尖叫,扰的人不得安宁。
  不过那时,我厌恶她至极,巴不得她这么嚷嚷着疯掉。想来,当初的我,无比嫉妒她。
  那时,我一年见不到张怀年一面,而她一出现,张怀年就几乎天天往胡宅跑。
  但是,如今这个林为零,我除了尽力宠着由着,还能怎么样?
  我走过去,搂着她:“没事了啊……没事的。”拍她的背。
  她好不容易镇定下来,我返回去端粥,被她拉住。
  我停下脚步,她双臂揽上来,脸贴在我腰上,一个劲儿摇头:“别走……别……”
  我抚摸她的发顶:“好,不走,不走。”
  林为零:
  我做噩梦。
  梦魇,无法挣脱。梦里面仿佛存储着影相,幼小的我,看着砸在车顶上的那具尸体,瞬间,我眼前,血流成河。而在这一片血色中,一秒之内,我又回到了那个十字路口,我眼前,是满脸鲜血的托尼。
  托尼正张着口,说着话。我却无法听清他说什么。
  我试着把他拉出来,但他的身体卡在变型的车里,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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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嘴唇,张张合合,我只能依着口型判断——
  是三个字。
  他吃力的说着,一遍又一遍,就当我快要辨出这三个字时,忽的,我眼前一黑。
  “啊——!!!!”
  终于,我从梦魇中惊醒。
  我坐起来,无法控制的急速呼吸,死死抓着被单。我试着按住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脏,却无法按下剧烈起伏的胸口。
  我不知道自己呆坐了多久,直到耳边传来开门声。
  紧接着,是急速的脚步声,那个脚步声,朝我延展而来。
  脚步声停了,我被拥入一个怀抱。
  我偏过头去,视线无法聚焦。这人很快放开我,转身要走,我从没像此时此刻这样害怕被人抛下,恐惧攫住我,我双臂下意识地揽过来:“别走……别……”
  他在我的桎梏中回过身来,反抱住我:“好,不走,不走。”
  许久,我视线变得清明,这才看清——
  来人,是胡骞予。
  胡骞予抽了纸巾为我擦拭额上冷汗,接着端粥过来,汤匙舀一瓢,吹凉了,送到我嘴边。
  我摇头拒绝。
  “乖,吃一点。”胡骞予哄着我。神情,从未有过的柔。
  我缓缓张嘴,勉强含进一口。白粥,淡而无味。
  胡骞予要继续喂我,我哑着嗓子说:“我吃不下……”
  胡骞予眸光黯下去,“那我们去外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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