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进了“湘”字荷包内,让欧凤带了出去。
黑衣人那里,史密斯正在被审问着,“哼,史密斯,说出你的来历,我们便放你一条生路,否则,只有死。”
第九十九章不老药仙…
史密斯的嘴角上扬到一个好看的弧度,“就算我说出了我的身份,就算你们放了我一条生路,那我到头来还是会被你们折磨死的,与其那样,我倒宁愿死的好看一点。”中国话说的不错!
主人微微一笑,“哦?呵,好胆识!既然知道了,就将你的身份和不老药仙来此的目的告诉我们,也许,我们会让你死的好看一点。”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反正已经是死路一条了,我还是不说为妙,免得死的太快。”一位属下听了后立刻跑到主人身边,“主人,这个波斯人还真是个滑头,看来是要等不老药仙来解救自己吧?”
主人冷笑一声,“哈哈哈哈,你这个波斯的家伙啊,还真难搞,哼,你不就想着只要你不说你的身份,我们就拿你没办法吗?肤浅!你以为你不说你是谁,我们就不知道了吗?你以为你就静静地坐在这里等待,不老药仙就会来救你?外国人的思想就是简单!不说是吧?来人!将他拉出去——乱刀分尸,扔到山上喂狼!”
“喂狼?哼,”波斯人推开了旁边的黑衣人,冷笑一声,整理了一下衣服道,“恐怕你们还没有那个能力留住我!”
说完,波斯人一个闪身,顿时整个房间内乌烟瘴气,所有人都晕倒了,不包括主人,他最了解不老药仙,此药是醉麻散,只要闻到或者尝到的人会像喝醉了酒一样,甚至比醉汉还要醉,能在瞬间让人晕倒,不省人事。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波斯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昶国大街上。
皇上坐着一辆马车,而我坐着另一辆马车,这是我提出的要求,我说已是盛夏,很热,所以分开坐,实际上,我是想和皇上分离开来,到时候,让主人方便行动。
就这样,马车在街上穿梭着,一直到了一片树林里,而那片树林的拥有者,应该就是主人。
我和皇上说过想去瑜国边境游玩,而那片树林则是瑜国边境的必经之路。
主人早已布下了埋伏,就等马车一到,立即行动。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我知道,行动已经开始了。
身穿便装的御林军,将手中的刀慢慢抽出,看着周围的竹林随风飘动。
突然,一支箭穿了过来,差一点就要刺向皇上的马车上时,狄熙飞身而去,将剑劈成了两段,“切,这个狄熙,真是碍事。”坐在马车里朝着窗户缝偷偷看着外面的情形。
我将车门打开明知故问道,“喂,出什么事了?”谁知旁边的将士立刻将门关上,“娘娘,请先好好待着,周围好像有埋伏,您要小心。”我故作紧张得点点头。
其实心里早有定数。
突然,千万支箭齐齐飞了过来,将许多的将士都被刺死了,只听到外面厮杀的声音,突然,马车好像被操纵了,立刻行驶起来。
厮杀声越来越小,突然马车停了下来。
我怯怯地问道,“是,是主人吗?”
可是,外面没有人说话,想来想去总感觉不对劲,我只好将门打开,可是,外面居然没有人!
第一百章不老药仙(…
我走下了马车,看着周围随着微风摇摆的绿竹,两手紧握在胸前,环视着周围。
怎么可能?刚刚一定是有人操纵了马车啊?可是,为什么没有人?
突然,一个人飞身而下,迅速掐住了我的脖子,只觉得上气不接下气。
仔细看了看对方,长而柔的黑发,轮廓优美的脸颊,白如面粉的皮肤,透着微微的粉红,眼神充满了坚毅,修长的睫毛颤动着,心中充满了怒火,身穿深紫色的长袍,上面绣着淡粉色的花。
“说,史密斯在哪里?”我诧异的看着他,他是谁?居然认识史密斯?
我冷笑一声,“哼,你,你想知道?”
他的手掐的更紧了,“说!否则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被呛得直咳嗽,“死就死,为了主人,我死而无憾!不过,不过你要先,先告诉我,你是谁!咳咳!”我已经快没气了,身体好不舒服。
对方似乎看出了什么,立刻松手,嘴里念叨着,“哼,又是一个傀儡!”傀儡?什么意思?
就这样静静地,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不知为何,我居然犯了花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总之就是很着迷于对方,脑海中浮现过了“花痴”一词,同样是一个让我熟悉却不知从何而来的词语。
突然,他迅速转过了身,将手中的一颗药丸塞进我的嘴里,往下一吞,一个硬硬的,清香的东西从我的喉间滑了下去,差点把我呛了个半死。
渐渐地,感觉浑身好累,快要倒地而睡时,感觉一双大手抱住了我的腰,是谁?……
他将我抱在了怀里,看着熟睡的我,居然有了不想放下的冲动,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脸颊直到脖颈,滑而舒服,突然,他将我扔到了地上,心里想着,我从不会被女色打动,刚刚我是怎么了?
就这样,在竹林里沉默着,我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而他呢,则是靠在树上,时不时的朝我的方向看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捡了些柴火,点燃了起来,将偶然碰见的兔子一箭刺死,抓了过来。
香味渐渐飘了过来,本小姐(哈哈,终于恢复记忆,下文继续用本小姐称呼自己啦!)用鼻子嗅了嗅,好像小狗一般,“唔……好香啊,是谁在烤兔子肉呀?”
对方一惊,这女人,鼻子如此灵敏,闻到了香味不说,还知道烤的是兔子。
他一定不知道,本小姐从小到大,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连个兔子肉都认不出来怎么可以?
摸了摸痛的要死的头,爬了起来,“哎呦,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本小姐仔细地回忆着,我突然发现,自己回忆时头已经不痛了,而且,本小姐还记得失忆时候的事情。
头一抬,便看见火前坐着一个大帅哥,拿着一根插着兔子肉的棍子正在做烧烤。
——————————————————————————————————————
呼呼,写了这么多终于写到关于不老药仙的情节啦!没想到偶滴废话还真多,说到现在才到了主题上,大家别介意哦!支持我滴就继续给偶投票票吧,感谢啦!~
第一百零一章不老药…
记得应该是对面那个帅哥让我恢复记忆的:本小姐正在执行秘密任务,被人拐跑了,然后他就飞下来,本想掐死我,却给了本小姐一颗药丸,然后我就晕了,然后我就醒了……
额……醒了之后居然还保存了记忆,呵,难道就是那颗药丸救了我??
我悄悄地走到了他的后面,准备吓他一跳。
小心翼翼地点着脚尖,走到他身后,欲拍他的肩。
突然,他的手迅速飞过身后,抓住了我的手腕,疼得本小姐“哎呦”直叫。
“讨厌!痛死我了,快放开我,放开我,放开我!!!”我边叫边拍打着他,谁知他却越抓越紧突然将我拉到了前面扔到了地上,“切,人长得挺好,脾气比牛还坏!”我小声抱怨着,揉了揉我已经红肿了的手腕。
“说,为什么要暗算我?”哈?这人警惕心还真强,本小姐,那叫暗算??
“天哪!暗算?你言重了吧?本小姐那叫暗算?我手里可是连凶器都没有啊!只是想逗你玩玩,谁知你突然把手伸过来……哎呦,疼死我了。”皱着紧巴巴的眉头,看着本小姐可怜的小手手,轻轻地吹着。
“原来,这就是你本来的面目,”他微微一笑,将一个瓷瓶子扔到了本小姐的怀里,“这是治红肿的药,涂到你手上吧。”
本小姐愣愣地点点头,这人的变化还真快!
我将药粉涂到了手腕上,肿痛立刻消失!这古代的医药就是厉害撒!
“哎!兄弟,你是谁呀?”看着眼前的帅哥,却不知道名字岂不是太可惜了?
“兄弟?这么快就和我成兄弟了?就因为我送了你一瓶药?”他轻蔑地看着我。
我转过了头,堵着气,“切,只是看你长得帅,年龄好像比本小姐大才叫你兄弟的,既然你不想说你的名字算了,这样本小姐以后也可以不用报恩了,反正我也不认识你!”
“鄙人姓南宫,单名一个影字,”他说完还不忘闻了闻兔子肉,“啊,好香呀!”心里打着小算盘。
谁知我还没转头,肚子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咕~~”额……
我尴尬地冲着他笑了笑,爬到他的身边,抱着他的胳膊,说着连我都鸡皮疙瘩满地掉的话,“影~~~你,你最好了,你知道我要什么,你就给我一些嘛~~~!”
只感觉他全身颤抖了一下,我可以感受得到,他心里想着,这女人,如此随便?!!!
他无奈地将兔子腿递给了我,我喜笑颜开,不亦乐乎地吃着,而他已经是满身冷汗了。
“你叫南宫影?”
“嗯。”
“你多大?”
“十七”
“你家住哪里?”
“四海为家。”
“你父母呢?”
“死了。”靠,这么干脆?他生前一定很不孝顺!
“你认识史密斯先生?”
“嗯。”
“在哪里认识的?”
“波斯。”哈?他跑那么远到波斯就为了认识史密斯?
“到波斯干吗?”
“游玩。”额……他可真是闲到家了!
第一百零二章不老药…
“你,你是不老药仙?”居然认识史密斯,不是不老药仙还会是谁?
他一惊,随后便转过了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