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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里面有石头掉下来,他为护着太子,头被砸伤了。”曹淳说道,他现在整个人都有点放空。
“先别说了,救人要紧。”肖远航说道。
也许是因为庆林城里没乱,也许是因为派进城里烧粮仓的小股精兵被神秘人群截杀耽搁了时辰,又被后赶去的精兵屠杀殆尽,五贝勒的正白旗又远远的将他们围住,城外的镶红旗果然撤了军,五贝勒带着国书被接走,庆林城之危暂解。
铁勇男断了三根肋骨,其中一根伤了内腹,幸好当时庆林城里有太子带来的数名太医,总算把他的命保住了。
可到沉思齐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沉思齐高烧不退,头上外伤的血止住了,太医却说内伤难治,吴怡命人用冰块做成冰枕,让他枕着,这种情形吴怡这个现代人倒是知道怎么处置——送医院做开颅手术。
“二奶奶……”夏荷从吴怡拿冰枕给沉思齐枕,就觉得吴怡有些惊傻了,不由得话里太了哭音。
“有传教士吗?”吴怡说道。
“什么?”
“这附近有教堂或者传教士吗?”
吴雅原也在一旁替吴怡伤心,听见她这么一说,倒有了几分的清明,“庆林城里没有,往南走三十里,闵江城里有,只不过那人长得怪吓人的。”
“麻烦四姐请他来。”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十个里面倒有一半懂些西医,请他们来总比这些不知道如何手术的中医强些。
半斤在门外不停地念叨着,还有几天二爷就二十一了……
生死大劫——
就算是那张道长说的是对的,他可还说过自己是沉思齐的贵人呢,沉思齐死不了,想死都死不成——
也许吴怡真的是沉思齐命里的贵人,也许这个大运真的撞得不错,那个传教士不太懂医,可传教士有一位来自法兰西的朋友是名医生,在这个没有脑CT的时代,沉思齐的运气也不错,只是硬膜血肿,“这位夫人,大齐朝的人都不肯让我给他们手术,没想到夫人却——”
“当年我国有位名医,名唤华佗的,最擅开颅,可惜被一位多疑的权臣杀害,所著医书尽毁,那权臣也死于头疼,想必贵国医术,与华佗神医异曲同工,小妇人自是信得的。”吴怡说道。
“你丈夫伤很重,能不能醒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我们这儿不信上帝,我们信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我信他们都不会让他死。”吴怡甚至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她守着沉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沉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沉思齐喝着药,沉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奸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发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番外一章——万春
我是万春,我有一些秘密,就算是在死去的时候,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是那种宫廷里常见的让人在午夜时惊醒觉得恶心心悸的秘密,而是会在某个冬日,阳光温暖的照进宫室的午后,端着一杯来自边城的烧酒,一个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秘密。
我认得沉思齐,那个如今已经名扬四海的男人,在京城中我们是点首之交,在边城时他却是我的初恋。
他是在边城时并不经常出现的那种男人,俊美、颀长,嘴角总带着一丝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净与和煦人气息,就算是在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边城的绝大多男人身上汗味与皮革味道加起来能薰死一群人的夏天,他还是那么的干净好闻。
我是漂亮明艳的,总有人会偷偷的看我,可是他的目光却很少在我身上驻足,我并不在意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有了很多偷看他的机会。
这种偷看总带着一丝罪恶感,因为他是有妇之夫,他有一个让人汗颜的完美的妻子,漂亮、聪慧、温柔,像是亲姐姐一样的关爱着我,这也是我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原因。
我曾经偷偷的做了一双鞋,那是我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双鞋,为了那双鞋我的手被扎得满是伤口,可是一想到他会穿上这双鞋,我总会偷偷的笑。
当时还是侧王妃的吴柔希望我进别宫去陪她,我知道那天下午是唯一一次送鞋的机会了。
那天阳光很温暖,脚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直响,我一个人怀里揣着鞋,就那样等在他回别宫的必经之路上。
可是就在他骑马走过街边的声音传过来时,我退后了——
我不知道如果他接了鞋我会怎么样——他如果接了鞋,接受了来自我这样一个不是他妻子的女孩的好意,他还是我心中那个爱家爱妻子有情有义的完美男人吗?他还是那个出身良好,博学多才,品行出众的男子吗?他还是我在梦里描画的那个人吗?
如果他不接我的鞋,却把我送鞋的事告诉了那个对我像是亲妹妹一样好的吴姐姐,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她?
我退后了,一步一步的退后了,一直到靠在了墙上——
他骑着马,就那样在那条路上急驰而去,他也许看见了我,也许没看见,也许看见了我却认不出来,我对他来讲是那么面目模糊的一个边城的傻姑娘——
侧王妃把我带进了宫,让我陪伴着那个年老的君王,有人在很久以后问我恨不恨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