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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大甩卖!清仓大甩卖!
本年度最新款式的龙鳞七号,完全按照德雷翰博物馆中史上最强龙魔士诸葛亮遗留下来的龙鳞依样打造,绝对和真的一模一样。还带特殊的密码锁,使龙鳞不会轻易的从手上取下。
想看看传说中龙魔士的龙鳞是什么样吗?想了解龙魔士的奥秘吗?想尝尝身为龙魔士的威风吗?想引起美女的尖叫吗?
想的话那就来买龙鳞七号吧!一个一百暗夜铜币,最后限量三百个,预购从速,过时不侯啊!”
不晓得是不是暗夜国的人都比较有经商天赋,连这种东西竟然也有卖,这个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只见该死的美拉在一个摊子上大声的叫喊着,看样子真是豁出命了去喊,奶奶的,喊那么大声也不怕把嗓子给喊破了。
美拉也是种低阶魔族,除了眼睛之外和人类没什么两样,身材普遍比较矮,也就比矮人族高一些。没什么力量,平时攻击力只不比普通人类高多少,向来从事暗夜帝国生产方面的基础工作。
我偷偷瞄了一眼那个摊子,他卖的紫色龙鳞果然和我身上的一模一样。
愤怒的里其一把揪住我的领子,眼睛那两道绿光死死的盯着我,那样子实在是要多骇人有多骇人。
真是天要亡我。
唉!看那凶狠的模样,吾命休矣,我认命的闭上了双眼,看来只好让他暴打一顿了。
第六章 应邀打杂
“你想不想当雇佣兵”
正当我以为自己就要惨遭毒手的时候,里其突然没头没脑的冒出来了这句话。
“你是说想要我加入死神佣兵团,可以考‘‘‘嗯‘‘‘‘嗯‘‘你‘‘你能先把我的领子放开吗?”
里其迅速的松开了手,我弯下身子大声的喘了几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奇怪的看着面前的这颗骷髅头,真不知道他现在问我这个干什么,难道这么快就不生气了?
“我没什么本事,去佣兵团能做些什么。你们那是不是包吃包住,如果不是,我可不干。所以只要符合以上这个条件就没问题。”
多年的乞丐生涯,使得吃住成为我最关心的地方,其他的福利方面都可以暂时撇开一边不谈。
更何况我认为里其拉我入伙一定别有用心,也就没有想以前那样太过放低姿态,稍稍提高了一下自己的要求,毕竟水往低处流,人要往高处走。
“其实在佣兵团不一定都非得打打杀杀的,当然还得有几个后勤人员,我看你就是扫扫地啊,递递茶啊,搬搬东西啊这方面的最佳人选,怎么样,跟着我一起去干,保证让你飞黄腾达,一展鸿图,更让你做到物有所用,人有所值。”
里其这变脸也实在太快了,脸上早已没了刚才的凶神恶煞,如果现在有哪个不知情的人过来看到那个骷髅慷慨激昂的样子肯定以为他是在给团里请位身手不俗的雇佣兵,谁晓得他是在请个什么都不懂,曾经当过十几年乞丐的杂工。
情况看来他现在已经完全不相信我是龙魔士。这也难怪,只有某方面头脑简单的骷髅人才会闹这样的笑话。因为连我自己都没相信过自己会是那种超厉害的人物,更别说别人,以后还是尽量别想这方面的问题,免得头疼。
可谁又知道亚瑟的人生轨迹正在冥冥之中沿着那条和他所想的截然相反的方向有序运行着。
“行,看在你的面子上,那我就勉为其难加入死神佣兵团。”,我还以为他拉我入团是干吗,原来是当杂工,当杂工就当杂工,还美其名为后勤人员。
《乞丐守则》第八条,天上掉馅饼,不吃白不吃,反正现在我没处可去,正好可以找一个落脚的地方。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哈哈,太好了,我们团里又多了一位好帮手。”
里其嘶哑的笑声听了真是让人毛骨悚然,真不知道他这么开心干什么,难道他不再烦自己的战马被偷,骷髅人的脑袋果然都不大正常。
呵呵,他现在实在太高兴了。终于找到了非常便宜,又实用的打杂仔。其他几个大队都有后勤人员,就他那大队一个打杂的也没有,害的里奇每次只要亲自一拿东西就被那几个大队长嘲笑。
要不是各队后勤人员的工资得各队自掏腰包,他才不会拖到现在才找人,并且从那以后铁公鸡的外号就在团里不胫而走,使得他在队员面前一点威信也没有。
现在可好,来了一个超级便宜货,身体看起来还算结实,这么以来往后每年的几个暗夜金币又能接着省下去。
既能省钱,又能有人干活,还不必再遭人耻笑。
想想就很爽,看来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里其现在心里正不断得意的狂笑中,早忘了他丢掉一匹马的事。
“那我们现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先找个店住下,然后等你去竞选魔殿骑士。”
“还竞选什么,赶快随便买匹罗蛤我们就启程回佣兵团的总部克尔森,早回就能早赚钱。”
要说里其为什么不买速度更胜几筹的马,原因很不用猜都知道,就是买马的价钱比较贵。
“不是吧,这样你就放弃了你的理想,你也太菜了,一点点毅力也没有,我鄙视你。”
收完我这个后勤人员就要走,里其那颗骷髅头是不是又坏了,怎么一点计划都没有,魔殿骑士的职位当真就没什么份量!
“鄙视你个头,竞选魔殿骑士除了实力之外最重要一点就是对神信仰的忠诚,今天魔殿的人把我当成诈骗分子,考核的时候那关肯定过不,去了还不是白去。”
“原来我还把你拖累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我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后脑勺,面带歉疚的对里其笑了几下,要不是没有我,说不定他这次就能如愿以偿成为魔殿骑士。
“没关系,我不会放在心上,有你这个后勤人员的加入,也算是对我一点小小的补偿。”
里其已然没了刚才的失意,举手动作之间显得毫不在意,所以在我看来对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金钱比当魔殿骑士更重要。
我们来到了个集市模样的地方,里面龙蛇混杂很是喧闹,可我还是轻易的找见动物贩子,他们周围的生物很多和我原来那个世界的一模一样,什么猪,羊,甚至连牛都有,只是有罗蛤和个别几个形貌与众不同。
罗蛤其实是一种比较大型的生物,上半身酷似蜗牛,下半身长着六条又粗又短的小腿。整个外貌都呈土黄色,背上有一个巨大的壳,在大陆上被作为一种普遍的运输工具,在商队中最为常用。性情相当温顺,速度肯定没蜗牛那么慢,不过也只能算一般快。
“大陆上不是还有各种攻击力超强,体态恐怖的魔兽,怎么集市一个也见不着。”我来到这主要就是为了瞧瞧里奇口中所说的特殊生物魔兽,其中居然还有一种名为龙的高阶魔兽,很想亲眼去见识一下,不过听他说由于大多数魔兽及龙似乎天生就比较厌恶暗黑族人,于是暗夜帝国历史上几乎没有龙骑士,有也只是一两个本领超强,而且又能碰巧找到驯服数量极为稀少且又相当凶残的暗黑暴龙才能得偿所愿,这就是为什么帝国族人普遍体质武技高于人类却一直异常缺乏龙骑士的原因。
“要捉到活的魔兽是件特别困难的事,尤其是高阶魔兽更是普通武士难以应付的,不过你倒可以随便抓只达麦兽玩玩,不过拿出来恐怕别人连正眼都懒得瞧一眼。”达麦兽是种很弱的魔兽,外形相当于体积增大了的老鼠,路上我就见过几个,它们平时只会吐吐没什么威力的酸液,实在让人无法把它和魔兽一词联系在一起。
经过无数次唇枪舌战,那骷髅好不容易千挑万选找了匹合意的,是身高两米左右的中型罗蛤,体积还算庞大,可外貌却是又老又廋,把里其的做事风格真是表露无疑。
这是我头一次乘罗蛤,感觉还不错,它的壳里面有三四层又厚又软的肉垫,坐上去非常舒服,尤其还是和骷髅怪同处一室,很是给人一种惊险刺激的感觉。
被训练过的罗蛤还有种本事,就是没人在旁驾驭的时候,会自觉的沿大路行走,操纵者只要在分叉口它停下的时候动一下手就可以了,使用相当的方便。
在里其要急速走人的政策下,我们很快就离开了这座还没待够半天时间的大都市卡里。
越过了护城河,罗蛤踏着粗宽的脚掌,顺着大道一步一步朝向北方克尔森的方向驶去。
第七章 邓氏兄弟
罗蛤的脚程还算可以,一个多小时就走了二十几里,没想到便宜也能买到好东西。
“怎么这么快就到分叉口了,我记得到离下一个分叉口应该还有二十几分钟的路程。”
现在罗蛤突忽然停了下来,看来又到了个分叉口,不过听旁边里其的话感觉他倒是非常困惑的样子。
“我就说骨族的脑子不是好使,你还不相信,现在印证了吧!”
我打开壳门准备下去,没办法,每次这种活都是我干的。
刚下走去只见面前是片广阔无际的虚空,其间浮云缭绕,山峦如障,天际的霞光为它们渡上了层神秘而又动人的白纱。
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不用看也知道,罗蛤把我们载到了悬崖边上。
“里其快下来看,这个罗蛤怎么把我们驮到了悬崖边上,是不是你买的过于便宜,训练程度太差劲了。”
急忙把里其喊了出来,我顺便收回刚才的话。看来真的是便宜没好货,天下乌鸦的确都是一般黑的。
“你有没有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香气中带点刺鼻的味道。”
里其下来先不关心罗蛤问题,却先急着问我有没有花香味,骷髅真的是脑子不正常,做这种事情都会本末倒置。
“有的,好像是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夹杂着刺鼻味道的花香味,你们骷髅不是没鼻子吗?怎么还闻的到空气中的气味?”
我又仔细闻了一下,空气中确实弥漫着种里其所形容的那种气味。
里其口气凝重的道:“不是我闻出来的,而是地上的线索告诉我的,你看顺着罗蛤的足迹看去没几步就会有紫色的花瓣掉落在地上。那就是蔓陀花,罗蛤最喜欢它的味道,商人也就是根据罗蛤的这种特性来训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