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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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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走吧,一边儿坐着去,”她说,“只要你别干蠢事儿,不管说什么我都不在乎。”
  我笑眯眯地跌坐在扶手椅里,看着苍蝇在空中飞来飞去。当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把阳台上的门打开,我把空啤酒罐扔到外面去。从我内心深处发出的信息总是这样的:“地点?时间?故事情节?”,但是我现在最发愁的,是急于找到一个能把我的焦躁不安全都带走的人。我甚至没有更多的奢求,只要能有两三页让我起个头儿,后面的事就好办多了。最重要的是先有个好的开头。我真想笑出声来,因为这简直太荒唐了。贝蒂摇了摇头,笑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家做饭,所有的烦恼都化为乌有了。我带着邦果出去买东西,新鲜空气可以让我清醒过来。如果在我打碎鸡蛋和炒韭菜的时候,还能够兴奋得胡言乱语、不知所措的话,那就真得不用担心什么了。我特别期待着能坐下来和两个姑娘一块儿吃饭,我尽可能也像她们那样充满活力。我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房间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苍蝇捕手,我到底还算不算是很勇猛呢?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年代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好像是有人要我把一俩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简直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点儿保险丝!”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想悄悄地去拿我的夹克衫,我就像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倍受观众的冷遇,却始终不肯从台上下来。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下来,屋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这种感觉直到推开大门才得以缓解。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到来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跟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赶上它,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很冲,我需要来一点刺激。我总是会想到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显然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手里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每次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就感觉就会好一些。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罢了。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活下去就有了一种充足的理由,剩下的都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的,半瓶龙舌兰酒下肚头就大了,我可以看见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正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呢。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37°2(2)
  丽莎当然是一个健全的女人,有一个屁眼儿和一对Ru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的。有几回,她一晚上都没回来,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匆忙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Zuo爱的女人,一下就能看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彻底摆脱孤独,我一声不吭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短暂的时刻,这令我一天都觉得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走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任何事儿我就都能忍受了。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了澡儿,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一般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那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叉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来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一个能让他跨进我家门槛儿的人,他身上一定是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以我一进门就看到这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的眼睛不停地眨动着,她分别为我们作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总之,”贝蒂问我,“你找到你一直在打听的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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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不过要等一会儿才能肯定。”
  贝蒂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楚了。他的名字叫爱德华,但是别人都习惯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比萨饼店,每隔半年就换一辆新车,这事儿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他身上开始有点儿冒汗了,不过看上去他在这儿玩得挺开心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彻底放松起来,好像和我们有二十年的老交情似的。当姑娘们在厨房里聊天的时候,他把手伸过来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老伙计……有人说你在写东西?”他说。
  “偶然会写一点儿。”我回答。
  他狡猾地看了我一眼。
  “能靠这个挣钱吗?”
  “可以,但是收入不稳定。”
  “不管怎么说,”他说,“听起来这主意不错啊。你漫不经心地把你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对你来说不太费劲,然后就可以去银行数钱了……”
  “确实如此。”
  “你的作品属于哪种流派呢?”他问。
  “哥特式小说。”我说。
  整个晚上我都在冥思苦想,姑娘们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深知有些东西是永远都弄不明白的。埃迪这小子,我实在想不出丽莎到底看上他什么了,除去酒量不错、能天南海北地瞎聊之外,就知道坐在那儿不停地傻笑。虽然我一生中曾有过许多轰轰烈烈的计划,但是我喜欢始终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能领悟出一两个绝招呢。埃迪让我明白了一点,往往最初的第一印象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埃迪就是一个天使。
  后来他醉醺醺地和我聊到孩子,甚至还谈到了疾病和死亡。所有这些话题全都算上,也看不出有什么让人感到不愉快的事儿。我们嗓门有时很大,看上去有点儿可笑,只要时不时地来一根儿上等的雪茄,就可以一直坚持着不醉倒在地上了。埃迪带来一瓶香槟酒,他瞧着我把软木塞撬开,接着就给我倒了满满一大杯。
  “嘿,我特别喜欢让周围的人都听我一个人指挥。不,我发誓我一定能行,该死的,姑娘们,把杯子给我拿过来……”
  第二天是个星期天,我们正在吃早餐的时候,就看见他拎着一个大皮箱进来了。他朝我打了个飞眼儿。
  “我随身带了点儿衣服……在这儿感觉就跟在家里一样……”
  他从箱子里取出几件短小的和服式运动服,几双旧鞋,还有几件换洗的内衣。然后他走进浴室。半个小时后他出来了,换上了一件运动服,姑娘们纷纷鼓掌喝彩。邦果扬起头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埃迪的腿很短,皮肤白皙,身上长满了浓密的汗毛儿,他摊开双臂接受大家的赞许。
  “也不知道你们是否喜欢,”他说,“平时我在家最常穿的就是这种衣服。”
  他过来和挨着我们坐下来,给自己倒了点咖啡,又开始聊起来。我觉得有点困倦,想回去睡觉了。
  下午我头一件事就是和贝蒂一起,把我的书稿的包装起来;然后在电话号码簿上查找出版社的地址。现在我把希望都寄托在这上头了,我带着某种依依不舍的感觉去触摸,可是当我写下最著名的出版社的名字时,我注意到从我的指尖冒出一些小小的火花。我躺在床上,嘴里叼着一支烟,贝蒂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的感觉好极了。不知为什么,我甚至觉得自己像羽毛般轻盈,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
  听到楼梯上有动静的时候,我正在朝贝蒂抛眉眼儿,手上缠绕着她的头发。突然,埃迪出现在面前,他手里拿着一瓶酒和三个杯子,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手舞足蹈。
  37°2(3)
  “嘿,你们两个,不要再说悄悄话儿了。我还没有告诉你们呢,最后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奇迹……”
  该死的,丽莎……我心想,究竟是什么把你的魂儿勾走了呢?
  过了一会儿他把我们领到车上,然后一起乘车去赛马场。天上飘着一些云彩,姑娘们兴奋不已。埃迪和我们说笑的时候,收音机里没完没了地播着广告。
  我们抵达那里的时候,第三组比赛就要开始了。我把姑娘们先领进一个酒吧,埃迪抓紧时间去买门票。我觉得这实在很乏味,场景总是固定不变的。人们去马场投注,然后赛马开始了,人们纷纷涌向围栏,最后赛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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