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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的身体生病了?”爱德华打断我的话,起身半蹲到我的面前,双手还抓着我的肩膀,“真是笨蛋!怪不得你看上去那么瘦那么苍白。是什么病?上次就看你在飞机上吐得那么厉害。实话告诉我,你的身体是不是从那次落海后变差的!?”
爱德华这孩子,要我说几次他才会相信,我的身体根本与那场落海无关!偏偏又不能对他说出真实。
“爱德华,你看我现在像生病的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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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我泪,不该这么问的。
“爱德华,或者有一天你会知道我这几个月没有跟你联系的原因,但是现在,你不问了,好吗?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对你来说,那些东西太匪夷所思了。你只要相信,我的身体没有生病,更没有要那次落海中留下什么永久的伤害就对了。”
爱德华轻蹙着眉仰着头看着我,慢慢地把视线转到他抓着我肩膀的手上。
我跟着他的视线转过去,他的手背上食指与中指的指缝处,仔细看去,一道几不可察的伤痕,像颗白痣。
爱德华把手收了回去,站起身走到栏杆边,他似乎说了什么,但是,风把它吹走了。
“你说什么?”我问。
他回头,表情温柔而悲伤,嘴唇开开合合。
我把被风吹过的字拼凑起来:不要喜欢他们。
看着他矛盾的表情,我淡淡地笑:“我不喜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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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打下来的时候,爱德华开车离开了,与赶回来的男人擦身而过。
我坐在窗边,看着连成一片的白茫茫的天地,想着海底的平静,想着与小白相偎在一起听着珊瑚洞外传来的海的怒吼声。
小白,也不知道它们怎么样了,一直都没有从海里收到它们的回信。我是不是可以猜测小白带着它的一家三口去“旅游”了?我知道,小白是绝对不会生我的气的,就算我再多一些时间不给它送去讯息。因为我跟它是亲人啊!
洗过一身的男人从背后拥了过来,下巴枕着我的肩,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边:“小鱼,你不开心吗?”
男人,他越来越关注我的情绪了,不再是霸道得无理。
“我在想小白。”
“对不起,小鱼,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永远都不可能。”
刚才想他变好了,哪知下句话就霸道得要死。
——
我很想对男人吼着说不喜欢他,但是,如果我真吼出来了,那我可能就会被男人囚禁了,会像冥海一样,用锁的。可是如果轻声细语的跟男人讲道理,他同样不会听,也许一样把我锁了。
虽然锁不住我,但要是我真逃走,如果不换一张脸,那么,会让男人,甚至还加上许丹言,没完没了的追捕。到那个时候,他们无论做得多秘密,也会被有心人察觉,而后,我的身份被一层一层的去查,不水落石出才怪!
而被追捕的我,被男人和许丹言知道可以变成|人类的我,何处安身?!
所以,生下小鬼后这么久我都安安静静地样子,为的就是想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可我这被骂笨的脑袋,根本就想不到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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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新闻时,下午五点十七分突然登陆的台风造成多处电力中断、车祸、房屋倒塌、桥梁损毁、渔船失踪,已造成多人伤亡……
我看着电视里站在镜头前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记者,和他身边掀高的巨浪,都替他们捏一把冷汗。真是太敬业了。
吃过饭,我都没有等到爱德华的电话,有些担心,所以拨通爱德华的手机,可惜一直响着,却无人接听。想着爱德华是雨下下来的时候离开的,他说住海滨酒店,开车只要半个多小时就到的。现在都过了晚上八点,难道爱德华去酒店的餐厅吃晚饭去了?
还让我担心的是,许丹言也还没有回来,只是在男人到家的那会打了一个电话,说会在外面吃过晚饭回来。
他会是跟爱德华一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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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陆明志,不在我的担心之列。
第七十四章:寻人
把纽市搅乱一团的台风退回海里了,留下满目疮痍。
许丹言和爱德华都失踪了,一个没有回家,一个没有回酒店。
男人用他的方法去各大小医院找人,但是三天过去,一直没有消息。
爱莉丝还不知道许丹言和爱德华失踪的事。我打电话跟她说,男人的儿子长得很可爱……
——
看着趴着婴儿床边睡过去的管家,和婴儿床上睡得吐泡泡的小鬼,我倾身在小鬼的额头上亲了亲,拿过一张毯子盖在管家的身上,转身离开小鬼的房间,再回自己的房间拿了几套衣服放进发之空间,又留下了一张写着出去找人的字条,这才往阳台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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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个僻静处爬上岸,飞快的把衣服换了,慢慢地转出来,走上满地残叶断枝的路。
一辆小货车在我的身边缓缓地停下,穿着格子薄外套的司机把手搁在车门上,探出头来,热心地问:“小兄弟,你去哪里?要不要载你一程?”
“大叔,我想进城。”
“是吗?城?这里叫蛋挞岛,离纽市有三百多公里。菠萝蜜(台风名)在那里登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还好不是偏着这边来,光是那样,我家靠着海边的农场的栏栅也被吹掉了,还走失了几头羊。”
“大叔,你说这里离纽市有三百多公里?”我呆滞的问。
这也太夸张了吧?我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上岸,为什么我会离纽市三百多里了啊!?
“是啊。你不知道?这里也叫蛋挞镇,我还以为你是来游玩的旅客。呐,小兄弟,你到底坐不坐车啊?说起来,我家里还躺着好几个落海的外地人,要去镇上接医生过来帮着看看。”
我赶快绕过车头,在副驾驶座坐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大叔,你不是说风暴没有吹到这里吗?怎么也能从海边救到人啊?”
大叔从胸前的口袋拿出一支烟,转过头问:“小兄弟,不介意我抽只烟吧?”
对于大叔的答非所问和礼貌,我还真不好说介意。
也就一瞬的迟疑,大叔把烟又放回口袋了,转从档位旁边的小盒子里翻出一瓶口香糖。
之后,大叔一边开车一边嚼着口香糖跟我说话。
“大叔,你说那几个救下的人其实是来这里拍摄什么外景的?”
我突然间想起,那天陆明志说有一个广告案找不到合适的主角,还想着我要去代替。会是陆明志下面的拍摄小队吗?
“是啊。他们还租了我的一条小船去海上拍。不过,谁也没想到菠萝蜜的威力那么大,把他们都掀翻落海了。里面有一个很好看的男的伤了头,到现在还昏迷着。”
“他们还有人吧,怎么不打电话叫人过来接他们回去?”
“怎么叫啊?这地方的没信号。而且他们的手机都泡水了,不能用。我说不去镇上打电话,他们还说不用。真搞不懂城里人的想法。所以那七个人都在我家待着,好的照顾伤的。”
“大叔,你真是个好人,你的家人也是。”我转头看着大叔粗犷黝黑的脸,真诚地说。
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说:“帮助有困难的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这话是我父亲在传给我农场时一起传给我的。”
——
“小兄弟,你真的要跟我回去看那些人吗?”大叔再次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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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重的点头,说:“大叔,我就是要出来找人的。”
大叔很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嘴巴动了动,想问什么还是没有问,转身接过医生的药箱,说:“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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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躺在简陋的床上的陆明志,我头疼了,转身就走。
“小兄弟,他们不是你要找的人吗?”大叔叫住我问。
无聊着坐在窗边长椅上的三个或包着头,或吊着手,或缠着脚的伤员也都好奇的看着我。
“不是!”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胡说,看你刚才看着陆先生的眼神,你明明就是认识陆先生的。”
被我忽略的另几个没受伤的人里面的唯一一个女生大声说出来。
“我才不认识他那个坏人!”我气呼呼地说。真是的,只是听到一个外人说认识他,我就气急了,可见他对我的影响一点不小。
“还说不认识陆先生,一套话就露出马脚了。”女生得意地笑。
我恨恨地瞪了床上被医生拿着小手电筒照着眼睛的陆明志一眼,这个人是灾星,碰上他没好事。我忘了,是自己硬凑过来的。
“我只是迷路了才会来到这里的。听大叔说有个拍摄小队出事,所以我才会跟过来看一下的。”我低低地解说。
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
我不解:“你们这么看我是什么意思?”
“你身上比我们还干净,说谎也不怕闪到舌头。而且迷路?从哪里迷过来的啊?”女生明显不相信,道所有人心底的疑问。
“你们这就不对了,这个小兄弟是真的来找人的。我是在去镇上接医生的时候在路边看到一个人在赶路。”大叔为我辨解。
我感激地对大叔笑了笑。
这时医生关了小手电筒,转过身看着房间里的众人,说:“他头上的伤都康复得很好,照我的预测,再过不久他就会醒过来的。”
“噢,太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吊着手臂的男伤者说。
“是啊,虽然这里像个世外桃源,但是没电,没美女,时间长了就像花儿缺了阳光和水。”坐在陆明志床边的一个头发乱蓬蓬的胡须男子说。
“可是我们的拍摄工作还有一点收尾没有完成啊!”刚才揭露我马脚的女生走到邋遢男子面前,急说。
邋遢男子看了一眼坐在窗边看着窗处的包着头的美少年,冷峻地说:“等陆先生醒了再叫他找过一个好的人选再说吧!空长着一张好看的脸,一个镜头NG十几次都过不了!还说什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