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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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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买凶的人呼之欲出,虽然混混只是个小人物,不知道具体谁是主使,但结合劳薇塔送过来的情报,福兰已经猜到了是谁。



人性,丑陋而且肮脏。



帕丽斯,当初受到全团人照顾的小妹妹,已经变得不择手段。只是为了照顾自己地面子,就敢痛下杀手。



“在西部,那场继承权的案子中,我被你背叛,但并没有计较。”



他的眼神变得冰冷,流泻着仿佛幽灵般,令人不寒而林的寒光,“但你不该,将手伸到,我所珍惜的朋友身上。”



“对了,是否有什么魔法,将那个发疯的刺客,彻底洗脑?并输入一段虚假的记忆。”深呼吸了几次后,福兰平静了下来,问道。



“有是有,但洗脑有异常严重的后遗症,会导致他在最迟一年后,完全脑瘫,变成废人。”



“有何不妥?”



威廉奇怪地说道,“有何不妥?虽然那人的确是个人渣,但未免也过于歹毒了。”



“迟早会被施以死刑,我只是让他在死前,废物利用罢了。”



“这也没错。”威廉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心底,觉得有些怪异,这种手段,似乎与当年,老朋友地行事方针,有点细微的不同。



具体哪里不符合,他也说不上来。“不过这也是好事,福兰他脑子好,但就是心肠软,想要对付那些恶棍,必须来硬的。”威廉高兴地想。



※※※



帕丽斯·达尔马克女男爵每天的生活总是很奢华。



她经常在下午,才从悬缀着薄绸幕帏的软床上起身,吃一些用银盘盛着的干酪与蜜汁煎里脊,其余时间,大多耗费在最面对达官贵人的高档商铺,帕丽斯已经被蒂罗莱商业区的老板们,视为最不吝啬于采购的恩客。



夜间,如果没有舞会,她就会去剧院的私人包厢,看几场最新创作的音乐剧,或者由著名指挥家指挥的交响乐。



不过帕丽斯总是抱怨,嫌蒂罗莱只是个乡下地方,最新的时尚风,总比费都或坦丁晚上一个月;偌大的城市,居然没有高档的跑马场,而供给粗鄙人的赛狗会,倒是满街都是。



……………………………………………………………………………



第二十四章 愤怒(下)



储妃遇刺的消息,在半周后,随着邮车、报纸与政府公文,抵达了蒂罗莱。而帕丽斯显然没想过,这件事和自己有关,事实上,她给了情人拉米一笔钱,让他去找几个黑帮混混除掉红雀剧团的几位知情人后,就在整日的纸醉金迷中,逐渐淡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四,本是个风平浪静的普通日子。帕丽斯心满意足地从一间成员大多是本地名暖的俱乐部走出来,在方才的沙龙上,她因为和佩姬在名义上的表亲关系,成为了焦点,所有人都围绕在她身旁,想打听点明儿能朝别人炫耀的八卦。



“其实我与表姐很久没见面了。”帕丽斯一边装着推脱,一边随意编排了些耸人听闻的八卦,“似乎有位英俊的骑士少佐,迷恋着表姐,说不定,都城的那桩谋逆案,就是因爱生恨的产物。”



名媛仕女们捂着胸口,睁大眼睛,发出的惊叹声,让女男爵爽到了骨头里。



直到走上马车时,帕丽斯还在回味着成为中心人物的感觉。



“回去吧。”她对车夫说。



“嗯。”将身子裹在防风斗篷里的车夫扬起马鞭,含糊地答应了一声,帕丽斯并没有发现,对方的体格,与自己的私家车夫,有些细微的不同。



这个美妙的夜晚,很快变成了梦魔。



当她发现,马车并没有回到自己的宅院,而是驾驶到城西一处荒芜的空地,而且车夫,变成了一个陌生的,长相凶残的大汉时,“绑架!”她恐惧地瘫倒在座椅上。



绑架者皱了下眉毛,他没看到,自己的同伙,在指定时间内出现在空地。但没关系,对付手无搏鸡之力的女士。一个人绰绰有余。



“小妞,别做出反抗的举止,这对你我都好。”他恶狠狠地威胁到,随手扯下女男爵的袜子,堵到她正准备大呼大叫的嘴巴里,再用一根手指粗地绳子,打包货物般,将帕丽斯捆绑个结实。



“那三个笨蛋。如果误了怀特迈恩小姐的事,待会有他们好看。”绑架者嘀咕着,关上厢门,摸了只香烟,他环顾四周,但空地只有一片黑魅魅的阴影,与他嘴上,一明一灭的火花。



按那位女大佬的要求,他们应该在这里,换上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车。迅速离城。



突然顶在后脑勺上枪口。让黑帮打手,明白了同伙为什么会误点。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东方的谚语,很符合现在的场景。”身后传来一个男人地讽刺,然后,就是一声沉闷的枪响。



男人将手枪放回衣兜,俯下身子,将手放在绑架者的胸口,确认他已经死亡后,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爬上马车。



他并没有立即解开帕丽斯身上的绳索,而是用慎重的语气说。“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如果不是要从你嘴里,知道一些消息,我犯不着冒着危险救你。所以必须得听我的,否则,再把你扔给那些残忍的黑帮。”



帕丽斯惨白着脸,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呜的哀鸣,拼命点头。



当该死的袜子。从她嘴巴里取出来时,帕丽斯狠狠咳嗽了几声,然后喘息着轻喊道,“我认识你,你是坦丁司法厅地隆奇秘书官!”



随着储妃殿下地日益康复的身子,起死回生的魔药,与那位神秘富有地英格玛勋爵,像荒原蔓延的野火一般,迅速成为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



医学界的学者们,撰文分析神奇疗伤药的配方,本来,这个时代的医学,就与神秘主义密不可分。有人信誓旦旦地推敲道,魔药中应该含有曼陀罗雌性根的成分,这种传说中的植物,在神秘学派中,一直具有万灵魔药的声誉。



教会对此事保持了沉默,并庆幸这魔药独此一瓶,而且剩余的份量,都已使用在了储妃地伤势上。毕竟治疗能力,一向是教会神甫们的金子招牌,假如有别的学派超越了他们,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而小报的编辑们,则把重点放在描叙那只盛药的珍贵瓷瓶上,文章中还穿插了勋爵昔日在东方的冒险生活。已经有出版社,急迫地给福兰发来信笺,邀请他写一本回忆录。



“根据现在的热潮,本社能保证,销量至少会在五万以上。阁下也许并不看重微薄的稿酬,但本社仍然决定,将版税确定于百分之二十,已表本社对阁下地尊敬。当然,如果阁下事物繁忙,本社会派出一位资历丰富的传记作家,您只需在一周时间内,每日抽出两小时的空闲,口述即可。”



福兰是在马车上阅读了这封信与近日来的报刊。“事态在能容许的范围。”他想。



起死回生,对世人的冲击,显然是可以想象到的恐怖狂热。没人不想获得多活一次的机会。



连凡尘的君主们,都会顶礼模拜他,但同时,各种势力也会制约他。当一个地位尊崇的治疗机器,可不是福兰的追求。



所以他编造了魔药的骗辞,并强调,那是冒险生涯中意外所得。



一个魔药学大师,虽然神秘,但并不脱离凡人见识的范围。



他收敛了思绪,朝车窗外望去,马车刚行驶过白银大道中段的一个,十字路口,朝皇城区开去。



佩姬在恢复意识后,由医院搬到了金蔷薇行宫疗养。出于礼节,福兰准备去探视一次。



金雀花家的大小姐康复得不错,正精神不错地依偎在床头,天鹅绒芯的靠垫上。精美的锦缎地毯、绚丽多姿的彩色玻璃、楼刻着松石藤箩纹的象牙壁挂和珐琅漆的檀香木家具所组成的奢华寝室里,堆满了一束束浓郁芬芳的鲜花。



正对着庭院的一整面墙被打通,安着一扇落地大窗,正半开着,新鲜的空气,冲散了房内飘荡着的徐徐清香。



“刺客疯了?”佩姬疑惑地问道。



“无论是医生,还是经验老道的审判官,都能确定,他的精神是真的崩溃而不是装疯卖傻。”一位穿着便服的中年人,沉稳地坐在床边的沙发上,他刚五十四岁,除了浓密的金发中,点缀着几缕细碎的银发,再也看不到任何衰老的痕迹。



脸部的轮廓与佩姬有几分相似,但显得更为刻板刚强。特别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灰蓝色的眸子,总是不经意地,流淌着威严、不允许任何人逾越的光。



这是一副标准的强硬派铁血领导者的形象,他只是优雅从容地坐在沙发椅上,微微凝视着你,就会让被注目者觉得,自己必须屈服与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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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大公爵



萨玛·唐·莱因施曼大公爵,金雀花的主人,帝国贵族上议院首席议长,拜伦最有力的权柄者之一,以及,佩姬的亲父。



他抬眼望了望落地窗外的常青灌木,又说道,“这件事不会是皇帝党那群猪锣干的。”



“我清醒后,曾分析过遇刺前后的经历,但,这不像是场计划精密的谋杀。”佩姬说。



“这点无所谓,我现在正在考虑,能通过此事,给家族带来什么利益。”萨玛说道,“高德佛里伯爵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而新人选,应该是金雀花的盟友。”



佩姬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用手臂撑住身子,想坐得更靠上一些,但这动作,马上引来伤口处的痛楚。她倒抽了一口凉气,片刻后,揣摩地问道,“父亲,一月后的婚礼,是否……”



“最好照常举行。”萨玛公爵摆摆手,决然打断了女儿的话,“父亲已给你铺垫好了黄金与宝石堆砌成的大道,你只需要听从安排。”



公爵的随从书记官,在门外唤道,“大人,下午两点,您约好了与三位元勋议员会谈。”



萨玛抿了抿嘴,对佩姬叮嘱,“好好休息,你只需要听从安排。”



他又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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