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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装着镇定地听周围的人说话,而心里面想着,这个人,这个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神秘人,这个躲在无线电里的人,现在就坐在我的对面了,我偷偷地隔着火锅的热气看他,看他已经长成了什么模样,我曾经揣测过一万遍他的模样,但是都不准确,他胖了,他像所有三十来岁的男人一样面孔已经失去了棱角分明的形状,他把棒球帽摘下来的时候才看得出他的额际的头发稀疏起来,他的面孔早已不复少年的透明,而是酱色的,总之他不好看,仔细看他的时候他跟那个万人迷相差甚远,但是他喝茶的模样,他抽烟的模样,他的举手投足又是如此生动,好似一个老去的少年呀。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与他坐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想到过隐藏在电波里,隐藏在文字里的人也会走出来,而且我认定就是眼前的这个人怀揣着我青春期所有的秘密。
他突然找话说:“你最喜欢我哪篇小说?”
“讲葵花色头发的女孩子那篇。”
“所以你也染了这种颜色么?”
“是的。”
“但是这不是我想的那种颜色,我想的那种颜色比你的更偏向于橘红。”
“其实本来是更偏向于橘红的,后来洗褪色了。”
“哦,褪色。”他笑笑。
我得非常大声地说话他才能够听得到,我几乎是要声嘶力竭地喊出来,唯恐他听不见,然后再尖着耳朵听他说话,他说话倒是很轻,而且从来不重复,但是我每一句都听见了,我痛恨边上那些大声说话的女人们,她们尖声尖气的声音像是磨在搪瓷碗里面的铁勺子,我好像是回到了中学里面英语听力的考场上,小心翼翼地听着每一个词,担心无线电里突然出现的杂音,一旦错过了一句就心慌意乱,彻底乱了阵脚,导致后面一整篇都听不见了,心里的焦灼和后悔呀,在这个时候竟然卷土重来。而我们的谈话多么严肃,我们在火锅店里面大声地谈着文学,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我喜欢和沉浸于这种格格不入,我就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他也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这发现令我欣喜,我很想跟他说,我们其实就是一种人呀。
晚饭后我本以为他会邀请我去他家里坐一下,他的家那么近,就在火锅店的隔壁,而时间还那么早,我多想跟他坐在一起聊个天,我有多久没有好好地聊天了,我的愿望很小,我只希望我们坐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说话,这个愿望很好理解,因为是他啊,他是多么难得。可是我又产生荒谬的念头,他家里是有妻子的吧,他或许已经结婚了,就算是不结婚,他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女朋友,那个女人该是长的什么样子,我走在他的背后揣测着这些,他突然停住脚步,说:“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能够坐车回去的吧。”
他永远是不容置疑的,我点点头。
第二天早晨七点,我收到小五的短消息:“我十分钟后坐飞机走了。”我没有回这个短消息,试图转过身去重新睡去,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莫名其妙地惆怅起来。我面对着墙上挂着的一张日历,看着上面被我涂抹过记号的一个个躲在方框里的日子,今天他的书稿交付印刷厂,两个星期之后书就应该全面上市了。感到心在缓慢地往下沉,想象着他的书藏在一大堆的花里胡哨中间,只会显得更加落寞和寡淡,甚至还会带着一丝的窘迫。
灿烂早晨才回来,在厨房里开始烤面包,等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睡下去了,房间里面一团安静,桌子上摆着涂好果酱的面包,咖啡也煮好了。我站在窗前吃东西,望着外面终于呈现出一点春色的城市,早晨是如此肃穆,被包裹在灰暗之中。我恍惚又回到一个早晨,我与忡忡缩在山坡的宿舍里,挤在一张床上说了整晚的话,早晨六点半忡忡钻出被窝去晨跑,她气喘吁吁浑身散发着清晨树叶的味道冲回房间来,我裹在被子里坐起来,她用热水瓶子里面的水泡廉价的速溶咖啡喝,水有些凉了,粉末有些泡不开,她努力地搅拌着,然后端着杯子站在窗户前面。那已经是三年前了,她看到了什么,她是不是正试图透过重重的树林望见那个山坡底下金色的湖泊。
我无端地想念起他来,结束了少年的作家,这个江郎才尽者,我想跟他聊天,向他倾诉,这种想念简直就是从少年时代延续到现在,贯穿了那么多的时间,贯穿了那么多人的聚散离合,我甚至已经恋爱过了。如今我的身体里面却再次涨潮,胸口被潮水淹没,呼吸困难,举步维艰。
灿烂的摄影展在一个酒吧里面举行。这是她第一个摄影展,她为此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好好睡过觉了,几乎每天都是到清晨才回家来的,于是每个晚上对我来说就成了最最漫长的煎熬,我试图在房间里面弄出点声音来,放音乐,把电视机开得很响,来取悦自己。北方终于已经转暖,所有的管道暖气都停止开放了,我打开窗,所有地方的春意总是如此相近,危险的,蠢蠢欲动的,随便我摆出怎么样的姿态,我都能够听到身体里面的潮水声。
“好好打扮一下来我的展览吧。”灿烂在早晨临出门的时候跟我说。
最后我还是找出那桃红色的棉袄、芥末黄的裙子穿上,正是我打算去见小五时穿的衣服,是我最最好的衣服了。可是当我走进酒吧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要逃出来,我是个多么不合时宜的人,我到哪里都是格格不入的,我看到那么多闪闪发光的小礼服裙,款款的细高跟,忍不住地要低头去看自己一双破破的单球鞋,羞愧地想把鞋子往后面藏,可是怎么也藏不掉,而灿烂已经在向我招手了,我只好一步一步地走进去,这里弥漫着酒精与烟草的气味,而我的脖子上面光光的没有任何饰物,没有项链,我浑身暗淡无光,头发因为挤地铁的缘故,两条编起来的辫子都已经散了,我在这里丝毫没有安全感,只能够小心地往里面走,试图挤进角落里面去,不要再被人看见。服务员拿着托盘走过来,那是红酒么,哪个又是香槟呢,摆着一颗青梅的又是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是该躲起来。
而灿烂还是举着酒杯迎过来,她穿着珠片的小背心和紧绷绷的牛仔裤,好看得像个崭新的洋娃娃。她给我一个得体的拥抱,指给我看最醒目的地方,竟然挂着我的照片,我走进来的时候太紧张了,根本没有去看周围墙壁上的照片,现在我看到了,在荧荧的灯光底下最大的一幅照片是哭泣着的我,照片泛着温柔的黄光,我乱着头发穿着短裤坐在浴缸的边缘,瘦瘦的膝盖神经质地紧靠在一起,胳膊撑在水斗上面,眼泪弥在眼眶里。照片被放得太大,几乎要看见棕色瞳孔里面的影子,我的眼眶里却好像仅仅是罩着一层水汽,浴缸背后的磨砂玻璃窗开了一条缝,有小束清晨的光线照进来。我突然震惊地想,这样的目光,这样的姿态,在那个哭泣着的早晨,我依然是那个忧伤到令人震惊的少女。
这幅照片底下围拢着最多的人,都是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我在照片里就这样望着所有人,这令我感到照片里面的人已经不是我了,我怎么会这样无遮无拦地望着所有人呢,我又哪里来的勇气,我该把脸埋到手心里面去的呀。可是我还是喜欢这照片,我也像所有人一样呆呆地望着她,停留了最长的时间。
“能把这幅照片送给我么?”我问灿烂。
“当然,这本来就是要给你的。”灿烂笑着又抱了我一下,她指给我看哪些人是画廊的老板,哪些人是评论家,哪些人是媒体的,然后转身投入人群中,她在这当中是真正的如鱼得水,她穿着高跟鞋的脚微微地弯曲起来,男人们扶着她的手肘跟她说话,她笑起来,都是我学不来的妩媚,最最扎眼的是,她把头发染成了棕色,她那褪了色的绿头发彻底没有了,而棕色的头发太俗气,她在瞬间就变成一个俗气的美人了。我却只能够沿着墙壁走,墙壁上每隔一点距离就贴着一小幅照片,有植物,有人的笑脸,有天空,有房间的内景,我们平常自己做的晚饭,这些都很好看,灿烂的才华在这样的琐碎间就能够展露无疑。灿烂自己的裸照在酒吧卫生间的门口贴着,她仰身躺在蓝色和红色的床垫上面,褪尽颜色的绿头发倒向一侧,Ru房扁扁地贴在身体上面,眼睛散淡地望着我,我忍不住用手去摸她的脸。
我看这张照片看了很长时间,直到从厕所里面突然冲出来醉酒的男人,他粗暴地从我身边走过去,撞痛我的胳膊,我惊叫起来,他竟然又转身走上来,狠狠地扼住我的胳膊,将我靠在墙壁上要亲吻我,他喉咙里面冒出来的酒气和他粗暴的嘴唇吓坏了我,我叫不出来了,我被挤在楼梯拐角处,有衣冠楚楚的人从我的身边走过去,他们只是用调笑的目光看我几眼,似乎我该是一个自取其辱者。于是我咬了那人的嘴唇,他大叫着松开我,骂骂咧咧地跌撞着走下楼梯去,那个醉酒的人,原来是小虎。我冲进厕所里就吐了,大声地干呕起来,躲在马桶边上不敢出来,怕别人看到发出这样可怕声音的女人长什么样子,我一直等,等等等,等到听不见外面有人走动才走出来,飞快地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要洗干净嘴唇上面的血、唾液还有呕吐物,我看起来脏极了,受尽了委屈,像个伤心欲绝的人,我突然就想起他来,我的作家先生,要是他在我身边就好了,要是他是我的男朋友就好了。
原来我蓄谋已久地爱上他了呀,当他还是个写小说的万人迷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当我还是那个顶着蘑菇头,没有胸衣穿,躲在被子里面听无线电的小女孩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之后我所有暗恋的人,其实都是以想象中的他作为基调的,我自己不知道罢了,可是这又是一个春天啊,我料想到所有发生在春天的情事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几天后,灿烂告诉我,那幅照片她卖了。
她正请我吃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