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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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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

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

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

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

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

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

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

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

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第七章雁归和孔峥(下)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

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

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

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

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10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

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

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12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而且,我总得来。”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雁归怒道。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

而且……”他拉长声音。

“什么?”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是么?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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