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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咬了咬唇,沉默了一会儿,径直去了唐天重的书房。
“你来干什么?”看到她,唐天重甚是不悦,“这儿是你来的地方吗?”
“我在前厅找不到你。”清歌干脆的道,“所以只好来这儿了。”
自从娘亲出事后,清歌对这个家的眷恋就彻底的断了,对这个所谓的父亲,更是连声爹都懒得叫了。
“有什么事快说。”唐天重不耐烦的拂了拂袖子,呆会儿让夫人罗梅娇看到,又得数落他好一阵子了。
清歌也不废话,直接就道,“我想接我娘出去住。”
“出去住?”唐天重一口茶呛在了喉咙里,他惊讶的抬起了头来,看着他这个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女儿,“你是不是烧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清歌挺起了胸膛,单刀直入,“这个家,早就没有我们娘儿俩的立身之所了,我和我娘住在这里,只会成为你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倒不如我们搬出去住,省得你们看了碍眼!”
她顿了顿,一字一句的道,“也省得,我娘再有什么不测!”
“你……”唐天重霎时红了老脸。
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清歌,从来都没有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女儿竟然会说出如此冷静犀利的话来,倒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脸色一沉,“你们又没钱,也没亲戚,能住到哪里去?”
清歌淡淡的道,“我已经让石头去帮我打听好了,桃花山的静心庵会收留我们……”
“胡闹!”唐天重恼怒的甩袖,“住到庵里去?这成何体统?说出去岂不笑掉人的大牙?
这不是让人误会是我们唐家赶你们母女出去的吗?
到时候你让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清歌冷笑,“老爷,你也说了,是‘你们唐家’,既然在老爷您的心里分得这么清楚,那我们母女留在这儿还有什么意思?”
您有把我当过您女儿吗?
“你……”唐天重被她一口一个‘老爷’噎得说不出话来,“你这是什么话?有你这么跟爹爹说话的吗?”
清歌扬起小小的脸庞,无惧的迎着他,冷哼,“爹爹?您有把我当过您的女儿吗?
女儿被鞭子抽的时候,您这个做爹爹的在哪里?
女儿发烧的时候,您这个做爹爹的又是怎么做的?
这十年来,您究竟正眼看过女儿几眼?
还是走在大街上,根本就不认识女儿?”
“放肆!”唐天重被她的咄咄逼人彻底的惹怒了,气怒之下,他不由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狠狠一巴掌,好好教训一下她。
可是,当他扬起手要朝那张小小的脸扇过去的时候,却看到她神情倔强,扬起的下巴充满了不服输。
那双黑白分明的瞳仁里充满了讥诮和不屑,似乎早就料到他有此一举。
这多像年少时的他啊!
那时候,自己也是满腔热血和壮志,十年寒窗,发誓要夺得功名,可是,屡屡落榜,才迫使他终于向命运屈服,不得已,娶了县令的女儿为妻。
在岳丈的帮助下,才一步步将唐家发扬光大,做到了镇上的首富位置。
他神思一恍惚,高高扬起的手顿时就无力的垂了下来。
她才十岁啊,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就如同历尽了沧桑一样,眼神一点也不像十岁孩子该有的纯澈,而是像跋涉过千山万水一样,连说话,都有着不同于她这个年纪的老成,一字一句都那么尖锐,尖锐得像一把利剑,直直的插进了他的心脏!
他只觉得眼睛涩涩的,深吸了一口气,他道,“想出去住,是你的主意,还是你娘的主意?”
清歌暗地里松了口气,刚才,她真的以为他要打她了。
这些年,大夫人打过她,唐清芸打过她,虽然他也不待见她,但从来没有打过她。
想必,还是于心不忍吧,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
有本事,自己挣生活费!
她黯然的道,“我娘已经变成了那个样子,连自己是谁都说不清楚了。
爹,如果你真的有心为我们好,就放我们出去吧。
住在这府里,我怕我娘会熬不了多久的……”
“哟,瞧瞧,这是谁家的丫头,说的这是什么大逆不道的混账话?”
随着这一身阴阳怪气的尖利的声音,大夫人罗梅娇扭着保养得依然纤细的腰肢迎风摆柳的走了进来。
“夫人。”唐天重有些尴尬,知道夫人已经把刚才清歌指桑骂槐他这个当爹的话给听了进去。
“哼。”罗梅娇冷哼一声,径直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了太师椅里,斜睨了清歌一眼,对着唐天重道,“老爷,你养的好女儿啊,懂得吃里扒外了?”
清歌看到她,也不打招呼,只是冷冷的站在那儿,不理会她的冷嘲热讽,只冷眼旁观。
对于这个名义上的大娘,她已经彻底的死了心。
从罗梅娇陷害她娘亲的时候,和唐清芸的鞭子落到她身上的那一刻。
罗梅娇也懒得计较她的不礼貌,直接就对唐天重道,“老爷,她们想搬出去就让她们搬出去吧,咱府里不养闲人。
再说,那贱婢做了那等苟且之事,留在府里,我还嫌丢人呢。不过——”
她转过脸不屑的看着清歌,“既然是你们要搬出去的,不是我们赶你们走的,就别指望我们给你生活费,有本事,自己挣去……”
清歌咬着唇,下意识的挺直了背脊梁。
看到她倔强的样子,唐天重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去吧,去找石三,让他安排车辆送你们去静心庵。
你娘的身体需要静养,在外面住一段时间也好,等身子调理好了,想家了,再回来……”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竟不觉哽咽。
这是他对清歌说过的最体贴,最温妥的话,清歌冰冷的心墙总算有了一丝融化。
“谢谢爹!”她低头,轻轻的道。
生离死别
“老爷。”罗梅娇不满的加重了语气,白了唐天重一眼。
“又不是生离死别,至于这么伤感吗?
再说了,她们娘儿俩在唐家,何曾受过亏待了?
怎么搞得好像我们欺负了她们似的?”
她斜睨了清歌一眼,阴阳怪气的道,“你放心,你们在外面活不下去了,自然会回到唐家的……”
其实在她心里,巴不得她们死在外面,永远也不回唐家的好,省得她看着就心烦。
清歌隐忍着,朝唐天重鞠了一躬,“爹爹,那女儿就告退了!”
说完转身,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如有可能,她一辈子都不想回这个没有人情味的地方了。
东西很快就收拾好了,杜玉娘在唐家呆了十几年,私人用品少得可怜,就几身贴身的衣服和几样简陋的首饰。
这个二夫人当得实在是太名不副实了,看得清歌都有些心酸。
石头套好了马车在门口等着她们,清歌跟石三和崔婶道了别,扶着身子虚弱的杜玉娘上了马车。
对于她们的搬出去住,唐家对外宣称是杜玉娘得了重病,大夫说需要找个清净的地方静养,所以唐天重才把她送到庵里去的,顺便让清歌去照顾她娘。
所以在外人看来,唐家此举并无不妥,唐天重也为了做做样子,特地领着大夫人到门口去送她们,为了演得逼真一点,他还拼命的挤出了几滴泪,让门口看热闹的人们以为他对这个病重小妾的情深义重。
清歌看在眼里,不由得冷笑。
猫哭耗子假慈悲,他以为流几滴马尿就能改变他在她心目中的印象么?
她不想再看他们做戏,便吩咐石头道:“赶车吧。早点到庵里。”
石头点头,扬起了马鞭。
“且慢!”
门口突然传来唐清芸骄纵的声音,石头停住勒住了马的缰绳,皱了皱眉头,他对穿得一团红云似突然出现在门口的唐清芸淡淡的道:“大小姐还有何吩咐?”
唐清芸下巴一扬:“你不能去送她们。”
烈焰美人
“为什么?”石头强压住不悦。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骑马!”唐清芸骄傲的抬着头,看也不看清歌她们一眼。
“送人的活儿你就交给你爹去做好了!”
石头紧握的拳头爆出了青筋,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唐天重:“老爷……”
唐天重也皱了皱眉头,“芸儿,别胡闹!”
“我没胡闹。”唐清芸拖着他的袖子撒娇,“爹,你就让石头陪我去骑马嘛,你看今天的天气这么好,难得我今天心情这么好,想去骑马,你就答应了嘛……”
“这个……”唐天重沉吟着。
对于这个女儿,他是宠到了骨子里的。
唐清芸自幼长得貌美如花,小小年纪已经成了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美人儿,虽然在他们的惯宠下养成了刁蛮的性格,但丝毫也不影响她在整个县城的公子哥儿心目中的印象。
尤其是在他刻意的栽培下,再加上大洛民风开放,所以唐清芸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唱歌跳舞也略有所长,而且骑马、射箭等毫不逊色于男子,其美名早已传扬到了邻县,引得无数富家公子为之疯狂,争相接近她,并以一近芳泽为荣。
因她喜着鲜艳的红衣,加上性格骄纵高傲,像一匹野马一样难以驯服,所以人们送了她一个‘烈焰美人’的绰号。
而想比之下,同样身为唐家小姐的清歌就逊色多了,因身份的关系,自小在下人堆里干粗活的清歌不但没有机会读书识字,更没有机会接触琴棋书画,唯一擅长的就是女红针线了。
但这个女子可以和男子一样抛头露面的朝代,仅仅会女红针线,又怎么能吸引男人,拴住男人的心呢?
所以对于这个从小被他们忽视的二女儿,唐天重还是心有愧疚的,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这个家,表面上是他说了算,实际上,完全是由大夫人在做主。
唐清芸,你不要先得意!
就算他知道杜玉娘是被冤枉的,他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好。
不过,就算闹出了人命,恐怕罗梅娇那个当县令的爹也会替她摆平的吧?
想到这儿,他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爹!”见他沉思,唐清芸已经不满的嘟起了红唇。
唐天重回过神,面有难色。
他其实也知道私底下石头和清歌的感情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