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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以往的路线,到白夷族要走上二十多天,这条新路据说能省下一半的时间。那边催得急,我这把老骨头只好来拼命了。”
祁远试探着道:“云老哥……”
程宗扬打断他,“说白了吧。老哥这次带的人都不是你们云氏商会的吧?如果是商会出来的,不会都是一帮没走过南荒的新手──云老哥,易彪他们是不是军方的人?”
云苍峰苦笑着点了点头,“程小哥好眼力。只是此事不便多说,还请小哥见谅。不过老夫可以保证,与各位绝对无害。”
程宗扬通情达理地说道:“为客户保密是商家的天职嘛。不该问的,我们不问。但我不大明白,那条新路你们也没走过,又带了一帮新手,难道我们要一路摸过去?”
“这倒不必。不瞒几位,来南荒之前,我们云氏商会已经请了向导。讲好过了猩猩崖,在山口的熊耳铺会合。”
程宗扬没有在意,祁远却佩服到十分。云氏商会真是手眼通天,连南荒这地方都能找来向导,难怪生意能做得那么大。
云苍峰拂了拂衣袖,“老夫已经絮叨了半天,还不知道程小哥一行到南荒是做什么的?”
祁远立刻变成了锯嘴的葫芦。程宗扬只好干咳一声,“也是找一件东西。”
“哦?是去什么地方?”
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程宗扬硬着头皮道:“盘江以南。”
云苍峰点头道:“盘江以南奇珍异宝颇多,小哥要找的东西不妨说说,说不定老夫知道。”
程宗扬嗫嚅道:“霓龙丝。”
“霓龙丝?”
云苍峰眉毛皱了起来,良久摇了摇头,“这个老夫还不清楚。小哥准备去哪里找?”
程宗扬苦涩地想着:如果我知道,那该多好。
忽然一个声音说道:“是传说中霓龙出水时,留下的天丝吗?”
程宗扬扭头看着那个书生打扮的男子,激动之下,连声音都变了,“谢兄知道?”
谢艺笑着摇了摇手,“我只是听说有一种丝与霓龙的天丝很像,究竟是不是霓龙丝我也说不准。那丝七彩纷呈,比最细的蚕丝还细上数倍。思,似乎是在临近海边的碧鲮族那里。”
程宗扬一拍大腿,“没错!就是碧鲮族!”
他声音大得把众人吓了一跳。程宗扬连忙告罪:“失态了,失态了。”
程宗扬正容道:“谢兄既然知道,我就不瞒各位了。我们这次来南荒,就是要去碧鲮族找霓龙丝。与云老哥正好……正好……”
程宗扬后悔自己一时激动,多说了半句,鬼知道那白夷族和碧鲮族是不是同路,如果正好相反,好不容易补上的漏洞就又露出马脚,让人狠踩了。
谢艺插口道:“碧鲮族半海半陆,过了白夷族,再走几日就是。倒是跟云执事同路。”
程宗扬恨不得搂住这个妙人儿狠亲几口,这围解得太及时了。他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笑吟吟道:“不错,与云老哥正好同路。”
云苍峰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既然如此,咱们就一道去白夷族。如果这边顺利,老夫就跟程小哥一同往碧鲮族走一趟,见识见识那霓龙天丝。”
他笑呵呵道:“放心,老哥不会跟你抢生意。”
程宗扬打了个哈哈,双方击掌定约,各自满意。
武二郎却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咱们都说好了。这位谢艺兄弟呢?”
谢艺仍带着那种好看的淡淡笑容,温和道:“在下只是想看看南荒的风土人情,回去写一本《南荒风物记》”
程宗扬大出意料,这谢艺竟然是个作家?还是自费旅行写书?
“写书的?”
武二郎哼了一声,“阁下手上的刀茧哪里来的?”
谢艺从容道:“握笔太久磨出茧子,让武兄见笑了。”
一句话把武二郎堵在那里,气哼哼说不出话来。程宗扬也有心探探谢艺的底细,笑道:“谢兄握笔,该不会用虎口吧?”
谢艺手上的刀茧集中在虎口周围,握笔的食指和中指反而平常。武二郎不是看不出来,多半是不知道握笔跟握刀的差别。果然,武二郎明白过来,顿时恼羞成怒:“你欺负二爷没写过字!敢睁着眼骗你二爷!”
谢艺拱手笑道:“开个玩笑,武二爷莫怒。”
他笑容并不出奇,却令人如沐春风,武二郎的怒火不自禁地消了,悻悻道:“你们这些写字的,没一个好鸟!”
谢艺拉平膝上的衣摆,淡笑道:“在下出身临安,生平从无大志,只喜游玩山水,寻幽觅胜。学些刀法只为防身之用。此番遇到诸位,幸何如之。”
程宗扬道:“谢兄就别拽文了,我们都是粗人。”
谢艺笑道:“是我的不是。月前我在清江游览十二峰,在江边看到有人贩卖一对白尾翠鸟,说是出自南荒,又谈到南荒种种奇事。谢某一时动念,便孤身上路。如果不是诸位兄弟好心援手,谢某已经是路边的枯骨。”
谢艺眉峰一扬,慨然道:“既然诸位都要往碧鲮族,如果诸位不嫌弃的话,谢某也有意一睹南荒海滨的风光,为拙作添上一抹异域风采。”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云苍峰道:“那好,咱们就一道走。大家都是六朝人,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祁远把酒葫芦递给程宗扬,小声道:“程头儿,碧鲮族我去过一次,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霓龙丝。那谢艺从来没来过南荒,他是怎么知道的?”
程宗扬暗叹,祁远真是个明白人,根本就不提自己的事,只是提醒自己,谢艺说的未必靠谱。但程宗扬对南荒的见识,还不如那个一次没来过的谢艺。只好含糊道:“放心,咱们吉人自有天相,肯定能找到霓龙丝。”
他把事情推到老天爷身上,祁远也只能缩了缩脖子,听天由命了。
走了一阵,祁远忽然一拍额头,火烧屁股地跳下马,剥树皮、扎草结、作标记,忙得不亦乐乎。
“要走猩猩崖,马车上不去,后面的不能来了。留个标记,让他们回白龙江口等咱们。”
程宗扬想起来后面留的马车和奴隶,昨晚的火光他们多半也看到了,不知道在后面怎么急呢。
天色依然阴霾,厚厚的云遮蔽了阳光,虽然是白昼,却如同黄昏。一行人睡到中午才起身,程宗扬又跟凝羽亲热一场,算算时间,这会儿应该是下午三、四点──嗯,也就是他们说的未末申初时候。
路上又过了一条河,到了傍晚,一直令人担心的阴云忽然散开,露出满天云霞。
程宗扬戳了戳祁远,“老祁,晚霞出来了。明天是晴是雨?”
祁远道,.“南荒这鬼天气,作不得数。出着太阳都能下雨。”
武二郎却笃定地说道:“这是胭脂红。黄昏起胭脂,不风就是雨。半夜肯定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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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没有武二爷能骑的马,再壮的马匹让二爷一骑,就跟猛张飞骑着条大狗似的。没有马车,武二爷只好走路,他站在地上跟骑马的程宗扬差不多高,步子一迈开丝毫不比马匹的速度慢。
石刚插口道:“胭脂红那是海边,这里离海还远呢──二爷说的没错!半夜肯定下雨!”
武二郎哼了一声,收回猛虎噬人的目光。忽然他朝左右看了看,鬼鬼祟祟地凑到程宗扬耳边,小声道:“喂,你怎么把她勾上手的?”
“男欢女爱嘛。怎么,武二爷看着不爽?”
武二郎悻悻道:“那丫头冷冰冰的,二爷还以为她是个石女。早知道,二爷就……”
程宗扬一鞭子抽过来,“休想!”
武二郎浑不在意地挨了一鞭,拨眉挤眼地嘀咕道:“那丫头身段还行,皮肤白白的,奶子鼓鼓的……”
程宗扬嘿嘿一笑,“有这闲工夫,不如琢磨琢磨你嫂子。我瞧潘姑娘就不错。”
武三郎立刻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萎了下去。
程宗扬在他腰上捣了捣,“喂。”
武二郎阴着脸迈开大步,撵狗一样直躐出去。
过了一会儿,一个粗砺的声音杀猪一样唱道:“小乖乖来小乖乖!哥来说你来猜!什么长长长上天!什么弯弯照月边!什么开花红艳艳!什么挂果白酥酥!小乖乖哎小乖乖,哥来唱你来听……”
程宗扬两手捂着耳朵,最后忍不住叫道:“谁给我杀了武二那厮!我出一个铜铢!”
老天爷到底没给武二郎面子,雨一夜都没下,早晨起来反而放了睛。云自如絮,天蓝如洗,竟是半月来难得的好天气,令人心畅神快。
不过程宗扬顾不上去找武二郎谈论“胭脂红”的概念,他一个晚上都跟凝羽缠在一起。
经过白天的尴尬,程宗扬放弃了不够安全的帐篷,带着凝羽溜进丛林。南荒的毒虫虽然厉害,有凝羽在也不必担心。倒是武二郎那种无赖不得不防。
那晚程宗扬没有用红色的药片。他很直接地告诉凝羽,那种“巫术”并非好事,长期使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和程宗扬猜想的一样,停止服药的凝羽出现了戒断反应。心跳比平常高出一倍,汗水不断涌出,却浑身冰凉。幸好她服用的量一直很小,才没有出现更严重的后果。而凝羽表现出惊人的毅力,始终一声不吭。
“现在,没有‘巫术’,我也能很开心了。”
凝羽捧着程宗扬的手放在赤裸的胸前。
“你被蛇彝人咬穿脖颈的一刻,我的生命就是你的。”
程宗扬终于知道了凝羽转变的缘由。他说:“每个男人都会那样做吧。”
“但我只遇到一个。”
这也许是凝羽的不幸,却是自己的幸运。程宗扬很想知道凝羽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是哪个混蛋,让她变得那样讨厌男人,但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后来,凝羽告诉他,在她一生中,都没有像南荒之行那样开心过。当他开始使用“巫术”的时候,所有的悲伤和痛苦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法言说的喜悦和满足。
在程宗扬的“巫术”中,凝羽感觉自己仿佛获得了飞翔的能力。她可以像每个族人一样展开洁白的双翼,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