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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我们唱歌这事儿的源头,得慢慢叙述。
先从一个叫邓六的人说起,此人长得浓眉大眼招风耳,一看就是不太好对付的主儿,认识他的时候他是玉林酒吧的经理。
在此之前我们曾经以〃青葱草〃这个名字上过舞台,其实也就是冯桥弹吉他朝晖弹键盘我拿个麦克干吼了几句,没想到还得了个业余组的二等奖。认识邓六后他跟我们说他的场子特别火暴,都是些年轻的小白领儿们经常光顾的场所。他们比较怀念大学校园生活,所以一些怀旧的经典老歌比较受欢迎。原本有一个乐队的,但此乐队每晚跑两个场子,跟不上时间,所以有时候怠慢了顾客。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请我们去试一下,每晚9点到10点,价钱按以前的标准给,一人一天晚上70块,逢年过节什么的加到100块一人,小费归我们。
我们掐指一算,一个月我们一人也就2000左右了,相当于小白领了。于是加紧排练了几首歌,在中秋节的晚上就登场了,虽是试场,但由于那天场面热闹,表演出色,邓六还特地请我们吃了一顿烤鱼并一人赏了一包云烟。
我是不抽云烟的。于是就便宜了朝晖和冯桥。
八月十六的晚上正式演出,真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呀,那天的场面才叫热闹呢,看惯了我们上课的教室,再看那儿,才明白什么叫座无虚席。先唱了几首经典老歌,其中《yesterdayoncemore》和毕业生的主题曲《thesoundofsilence》博得了观众的喝彩,最后一曲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更是赢得了欢呼和尖叫。
朝晖那天的造型,跟老狼有点像,嗓音也十分相似,惹得当场的年轻女孩子们闹翻了天。底下越闹,这厮就越装酷,从头到尾头都没抬起过头,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舞台上有一束光从上射下来,刚好笼罩在他身上,显得他特像一忧郁的王子。只见他歪着头,唱得忧郁伤感极了,我在一旁都感动得差点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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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这段日子,是我来到四川后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儿,我从来都没觉得有过那种强烈的挥霍青春的感觉。直到在酒吧唱歌,我才知道其实我们唱出来的每一个字儿,弹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们的青春。
我嗓音比较磁性,合适唱一些中音的歌,偶尔还能客串唱一下男人唱的歌。在成都这片土地上,娱乐业靠美食、美女和府南河边的茶铺支撑着,这些构成了成都娱乐业的三大支柱,就像工业农业服务业是构成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一样。
我们在玉林酒吧的时候,认识一个女孩,长得如花似玉,婀娜多姿。她说她喜欢听我们唱歌,也喜欢我们乐队的名字,因为我们叫〃青葱草〃,这让她觉得直白和年轻。
她说她是在酒吧做〃托〃的,我问什么叫〃托〃?
她说就是男人请我们喝酒的时候,我们从酒水里拿提成。
所谓的〃托〃,实则诱饵的意思。酒吧拿年轻漂亮的女孩来做诱饵,就叫做〃托〃。有了〃托〃,男人就会慷慨解囊,开路易十三,开皇家礼炮,开瑞典伏特加或者杰克丹尼。
所以说,这是个美女经济时代!
第二部分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 第14节 学校开招聘会
我想我之所以会再提起酒吧里度过的那些日子,是因为有一种模糊的情愫在里面。而这样的感觉,我从前不曾有过。
我在那里认识一个30岁的男人,他常常来酒吧独饮,所以认识了我。我常常会用一种比较异样的眼光去欣赏那种坐在角落里特显孤独的男人。在温柔催眠般的音乐里,桌上的蜡烛跳跃着橘红的火焰,周围有的人醉了,有的人醒了,惟有他一人,还在独饮,而他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身品位的打扮。
他第一次来到酒吧的时候点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喝不完存了起来,下次来的时候就找服务员要个杯子,三分之一扎的冰块儿,兑了,然后慢慢喝着,像是在品。他的一瓶酒总要喝很多次才会喝完,所以每次他都存起来,说明他过几天又会再来。那段日子我习惯了看他,像习惯了看家门前的一道风景。
我在冯桥轻柔的吉他声里唱完《恰似你的温柔》后他让服务员递上一张纸条,礼貌地问我表演结束是否愿意和他聊聊?我看了他一眼,他有成熟男人的稳重和干净的魅力,他的脸总是干净的,而我喜欢干净的男人。
我也觉得他这样的邀请方式挺好,不像有的暴发户直接摇摇晃晃端着酒杯上来要求歌手和他干杯,那样实在太粗鲁,何况唱歌的人是不宜喝酒的。
于是我下去了,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他说请我喝一点他的酒,我说我喝不惯纯的,他说加点冰块就好了,可以试一下。于是他给我倒了比杯底高出一点点的威士忌,加了两三块冰,我抿了一口,有一种麻醉的感觉。
曾经一段时间这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梦,我现在仍然觉得那叫梦。因为他离我仿佛又远又近。我跟他聊天的时候很愉快,也很轻松,常常在晚上表演结束后都和他聊一会儿,然后我才告别离去。
有一天他问我:舞台上的那两个男孩哪个是你的男朋友?
我让他猜猜看,他说两个都像,但是两个又都很像我的好朋友。
我笑得咯咯咯的。然后陪他喝了半杯加冰快的威士忌,喝完后我走了,从那天起再也没见过他,因为从那天起的第二天我们就再没有去酒吧演出了。
原因是冯桥突然说他太累了,要全心全意对付期末考试了,这就是现实。虽然这个现实试图把我从梦境里拖出来,可至今仍然常常想起,一个干净的男人,一段轻柔的曲调。
于是我们没有再去,这段回忆在我的心目中,就像轻轻咬了一小口苹果,嚼在嘴巴里,微甜,也酸酸的。
我没有给他留过任何电话,我也没有任何他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遇见过。
我跟朝晖说起这样的感觉的时候他说觉得这像初恋。
从酒吧离开的时候我们刚好唱了两个月的歌,从邓六那里拿到七八千块钱,后来这钱用来买了一把吉他,但在买吉他之前我们还是坚持着去大吃了一顿,叫民以食为天。
我和冯桥还有朝晖在巴国布邑吃了一顿川菜,听着里查克莱德门的钢琴曲,喝了两瓶九四年的长城干红。吃饱喝足了,朝晖就来劲儿了,要我和他玩两只小蜜蜂。我说去去去,我又不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朝晖说就玩一把,无论如何也玩一把。于是我说那我给你出一脑筋急转弯儿,你答对了我就跟你玩。
朝晖说我还不信了,我猜了22年的脑筋急转弯了,还没人难倒过我呢。放马过来
三点水再加一个来字儿念什么?
〃涞〃呀,傻瓜。
那三点水再加一个去字儿呢?
这念溜达的溜呀。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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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里来来去去的不是溜是什么?
我和冯桥同时大笑了起来,我说朝晖,圣人,你找别人跟你玩小蜜蜂去吧,本小姐不奉陪了,没有心思跟一个智商等于二百五十的人玩。
朝晖沉思了半刻,突然懊恼地自拍脑门儿道:〃靠!真傻B,不就是一法字么?〃
笑过之后我们突然陷入了平静,一时间找不出话来说了。停顿了大概五分钟后,冯桥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其实生活没意思。〃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
有个晚上我们演出的时候,一打扮妖艳的中年女人走上台来,死活要冯桥和他喝酒,冯桥接过就喝了。她说要喝交杯酒,一瞬间把我们弄得挺尴尬,而台下那帮傻B则一个劲儿的欢呼〃要得要得〃。
冯桥接过酒,二话没说,跟那女的手挽着手喝了,台下又是一阵骚动。那女的下去了一会儿,让身边的小姑娘送来了三百块钱小费。
突然间觉得我们像一群可怜的小丑。
邓六说过,在这样的场合,顾客永远永远,都是上帝。
在那里,我眼睁睁的看着上帝对卖啤酒的小妞儿动手动脚,上帝把手伸进小妞的胸罩里边,小妞只是笑笑,陪笑着说你是我的上帝。
有一次有个客人喝醉了,告诉我说他是高级白领,月薪三万,让我下了班跟他走,他给我钱,一次两千。
我把酒泼到他身上,我说滚你丫的。
他挥起手来就给了我一巴掌,打得脸生生的疼。我操起啤酒瓶就给了他一下,当时就看着血从他额头上流出来。
后来邓六当中间人,我赔了医药费,才把此事了了。否则那孙子临走时还闹嚷嚷的要请我蹲监狱呢。为了这事,我们也觉得挺对不住邓六的,于是请他吃了一顿饭。他一个劲儿憨笑,说在这块地盘上,不会有他摆不平的事儿。让我们有什么事儿尽管找他。
尽管这样,尽管生活很没意思,我仍然很怀念那段日子,可惜从前的日子是一去不返了,过去的时光再也唤不回来。有些东西一生只能在某个人的身上出现一次,像童贞,像青春。
我们真的回不去了。
学校开招聘会的时候,已接近12月。
12月的成都的天空像个寡妇的脸,阴沉沉的,不苟言笑,却能让人感觉到她的伤悲。
走在12月的成都大街上,除了觉得苍凉外,就是有些凄凉。我来到成都后,习惯了比较,在我的记忆中北京的冬天特寒冷,冷得接近于残酷,走在下过雪的大街上,脚底下喀嚓喀嚓的响,不过这样的感觉居然很快乐。
风飕飕的往脖子里边灌,却也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单纯,单纯得就一〃冷〃字儿。不像这个城市,有许多的多愁善感。
我换上了棉质的厚外套,我一向比较喜欢纯棉的东西,穿在身上舒适,贴心。
贴心的感觉真好,就像妈妈经常说我是她的小棉袄。
自从上次东窗事发后朝晖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拥有了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变得会体贴人起来,居然会知道在月初的时候给我买红枣补血。我问他:〃怎么着,讨好我呢?〃
他傻笑,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