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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觉得有些儿累了,时间早已过了零点,新的一天已经开始,而夜却正浓。也许,丈夫会在夜最深的某个时候回来,他总该回家睡觉吧,要不,他能睡到那儿呢?林依依开始动手解开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滑在进口复合木地板上,连黛安芬牌的粉红色胸罩和内裤也不放过。她赤身裸体地站在黑夜之中。卧室的阳台上有夜风吹进来,撩起薄翼似的窗纱,轻拂在她的身体上,像温柔的手指。她抬手打开了灯,转身看见了梳妆镜中自己雪白如玉的肌肤。这样姣美的身体啊,连她自己都看得心醉了!有一双纤细柔嫩的玉手搭在她的肩上,轻轻地、缓缓地往下游动,那是她自己的手吗?那镜中的身体是自己的吗?她看见镜中那双饱含柔情的手在抚摸着镜中女人丰满圆润的Ru房,然后缓缓滑向那柔和纤细的腰间,弧线上翘的臀部,光滑温软的小腹……
眼前渐渐迷濛起来,浪潮一般的热流涌上来了,意识开始模糊,她已分辩不清镜中的女人是不是自己,镜中那双温柔多情的手是镜中女人的手,还是自己的手,或者是别的什么人的手?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只有它们,才会永远伴随她,永远不会离弃她。此时此刻,只有它们才是她唯一的爱,唯一的伴侣。她爱镜中的女人,爱镜中的手,她与它们一起走进了那一遍生气盎然的“草丛”。那是一片凶险但诱人的沼泽地啊,她无可救药无比陶醉地陷进去了,陷进去了……
林依依第一次见到尹国华,是多年前在成都。那时她还是西南师范大学的学生,因为是最后一学年,所以,在成都的一所中学里实习。
那是一段疯狂的时期,整个社会,应该说整个中国,上至首都北京,下至偏远的小山沟,无一例外地都被卷进了一个用泡沫状的嘴皮上的金钱涌积而成的巨大漩涡——传销。
现在提起这两个字,许多人还会冷不防打一个寒噤,像见到洪水猛兽般唯恐躲之不及。所以,这两个字在后期被挂羊头卖狗肉地美其名日“网络销售”、“直销”、“连锁销售”等等。甚至,到后来政府打得紧了,有些经营传销的所谓销售公司在大门口竖起一块牌“本公司严禁传销活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游戏被人们笑话了几千年,却同时又被人们起用了几千年。
林依依被邀约到安美公司听课的时候,传销还刚刚处于萌牙状态。任何处于萌芽状态的事物总是可爱的,就像无论是大善人还是大恶人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都同样讨人喜爱一样。其实,这个“婴儿”在当时能引起那么大的轰动,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具有先锋和表率作用的安美公司还是功不可没的。事实上,安美公司也是那些“传销婴儿”当中唯一能够健康成长而且至今仍受人们喜爱的幸存者,是个例外。林依依尤其感谢安美公司,因为它是她与尹国华的大媒人。
那时的林依依与现在的林依依确实相异甚远。如果用柔风的妩媚、姿韵来比喻现在的林依依,那么,几年前的她就是清水了,纯洁、透明。
她用清水般纯洁的双眼看见身着纯白西装的讲师尹国华迈着矫健的步伐走上讲台。她记得他讲的第一句话是“我叫尹国华。大家猜一猜,我为什么姓尹呢?”,当大家都被他问得莫名其妙时,他却扬着两道粗浓的剑眉,嘿嘿一笑,“因为,我的父亲姓尹,所以,我也姓尹。”
幽默吗?即使幽默,也幽默得并不怎么高明。但依依就喜欢他那份轻松的感觉,喜欢那剑眉,那笑容,那白西装。喜欢需要理由吗?像当年的林依依那种心底还没有一丝沉淀的女孩子,对任何事情尤其对待感情从来不问来由不明去向,所以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而且,当时的林依依是个玻璃一样透明的女孩儿,心中一旦有了喜欢,有了爱,就像清水中有了鱼儿一样,连尾巴怎样摆,头怎么摇都被旁人看得一清二楚。这不,刚一下课,她就急急忙忙地跑到尹国华的跟前,红着脸问:
“尹讲师,下次您讲课的时候,我可以去做主持人吗?我叫林依依,很想跟您学习讲课。”
“嗬,林——依——依,多好听的名字!”尹国华很快就将眼前这个身穿白色长裙、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姑娘印入了脑海之中。
接下来的事情不说大家也猜得到:林依依天天来主持,尹国华还是天天来讲课,只是又额外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教林依依怎样主持,当然是等满会场的人都走了以后,再单独教她的。天天相见,日久生情,更何况他们双方都是从一开始就有“预谋”的,所以“不谋而合”那是必然的结果。在一个凉风习习、月色朦胧的夜晚。尹国华送林依依回家,在一棵高大的芙蓉树下面,他将她搂进了怀里,毫无商量余地地迫不及待地吻了她,然后在她耳边温柔地说:“我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开始,我就爱上了你!”
在那个月夜,依依的心跳得好快,她从来不知道人可以有这种感觉,这种如痴如醉如梦如幻地幸福得几乎要窒息的感觉!其实,这并不是她的初吻。当时,她还有一个男朋友,正确地说应该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只不过那个叫吴超的男孩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勇敢者,因为他敢抱着她的头吻她。林依依还记得自己被吴超吻过之后钻入脑海的第一个问题是:“完了!我的初吻就这样轻易给了这个家伙了!”,完全没有现在这种将万物踩在脚下如坐云端的沉迷之感。不知这是爱情不同类型的差异,还是爱情的真假之别?
总之,事情自然的很,尹国华与林依依坠入了情网。每个恋爱中的人都以为自己的爱情是世界上最深切、最热烈、最感人的,林依依尤其如此。尹国华也的确是一个很懂得哄女人开心的男人。在他看来,这事情是再简单不过的了:甜言蜜语加小恩小惠再加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这三件法宝只须使出一样,许多女人就已经招架不住了,如果同时使用,那就等于布下了爱情的天罗地网,没有哪个女人能逃得出去!再之,尹国华本身也是很有些男人魅力的。他的个头算不上魁梧,但有着宽而厚的肩;他算不上年轻,却兼具了成熟男人的深沉幽默和年轻男人的朝气活力;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却有着一对会飞扬的剑眉和一双似乎总是饱含深情的眼睛。
林依依觉得那段时间,自己的心是完完全全被爱情操纵了,以至于她的脸时时都泛着一晕像桃花瓣儿似的潮红,她的眼常常都是那种似醉似醒的梦幻般的迷濛。尹国华租住的公寓变成了他们爱的小屋。尹国华喜欢听音乐,书桌上堆满了各种CD音乐碟。后来,依依也学会了欣赏音乐,在不同的场合欣赏不同的音乐。清晨起来,他们听《七只小天鹅》、听《玩具兵进行典》;夜晚入睡时,他们听《献给爱丽丝》、听《春江花月夜》;Make love时,他们听激烈的士高、听《斗牛曲》。
那终生难忘的第一次,就是在那首跳跃进通的《斗牛曲》中完成的。其实,整个过程,她并没有感觉到快乐。看着他闭着眼扭曲着脸孔,听着他一声高过一声的古怪的呻吟,她甚至有一丝恶心和厌烦,她想他的样子怎么变得那么丑,丑得一点也不可爱。而且,她还感觉到有些疼。尽管她拼命地让自己舒服,但还是没有找到任何舒服的感觉。当尹国华急促的喘息渐渐平稳,满头满脸满身的汗液渐渐风干了之后,他起身想抱着依依去卫生间的时间,突然看见了白色床单上如梅花般的几朵红晕,他的眼惊讶地睁得好大好大,他从头到脚再次认认真真地看了她一遍,仿佛看一件稀世奇宝,然后,他扑在她的身上,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
“依依,我的好依依!我真的好感动!好幸福!我真的太爱太爱你了!”
他捧着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声音被深情装饰得格外地有磁性:
“依依,我会珍惜你的!我会一辈子珍惜会我、爱你、疼你!”
依依露出一个娇俏的、无邪的笑容,顽皮地说:
“那,你什么时候娶我做你的新娘?”
尹国华沉默了好一会儿,其实说静止也许更合适,他的眼,他的嘴,甚至他的心在那一刻都仿佛突然静止了一般,没有任何反应。大约半分钟以后,他轻松地一笑,托起她的下巴,调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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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这个不害臊的小妖精,这么小就想嫁人了?你瞧你,|乳臭未干;你瞧你,翅膀还没长硬;你瞧你,说话还没脱童音呢!”他一边说一边挠他的痒痒,弄得依依在床上笑得乱滚滚。
“等着吧,等着你的王子骑着白马来接你吧,我的小新娘!”
他又开始吻她,从她的嘴到眼睛,到脸颊,到下巴,到胸,到脚,他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吻遍了她的全身。她的心,她的热情,她的所有的意识都随着他的舌尖移动。啊,那是怎样的一种陶醉,怎样的一种沉迷,怎样的一种欢畅啊!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唱,在跳跃!这一次,他刚一进入,她就热烈地回应他,他并不是有意要以此来感谢他的恩惠,是那份激|情全部涌积到一处,让她无法控制,她呻吟着,疯狂地扭动着腰枝,一次次地与他撞击,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座火山,马上就要喷发!马上就要——喷发!啊,那是山的顶峰啊,那是悬崖的最边界啊,那是万丈深渊啊,她的手指深深地掐进他的背脊,她全身一阵阵痉挛,终于长长地嘘了口气,双手连同她整个人滑落在床上,陷进了软软的床垫里。
后来,依依看见尹国华的背上有十条长长的红血印,不由得心疼得落下泪来:
“天哪,我怎么就这么狠,用力这么重?我当时怎么一点儿也没意识到呢?”
“你不知道,你那样子就象一只发情的母猫,乱抓乱挠呢!”
依依一只手抚摸着他的伤处,另一只手捶打着他的腰,口中娇嗔地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