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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他一辈子都会记着爷爷的这份恩情。他本是打算暂时将爷爷葬在这里,将来有能力时他一定会替爷爷迁葬的。
“我娘也死了,你不要难过,我会陪你喔。”王以谨天真又半知半解,反正他就是想要柯逸翔作伴。
柯逸翔微微笑着,拾起王以谨扔在地上的皮裘帮他穿上,他感觉到他的手不似先前那么温暖了。
“先回家吧,天气太冷了。”王根德笑了笑,他想柯逸翔能照顾好幼子的。
“逸翔,背我!”王以谨不让柯逸翔拒绝的直接往他背上趴。
“以谨!”王根德有些担心,柯逸翔不过长他三岁,看起来又这么瘦弱,他背得动吗?
“那你要扶好喔。”柯逸翔小心的背起王以谨,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小少爷,不是怕他哭而是敷衍他。
“嗯。这样很温暖吧?”王以谨开心的攀着柯逸翔,将身子贴在他背上想温暖他。
“很温暖。”柯逸翔笑了起来,这份暖意直达他心底。
王根德有些讶异柯逸翔背着儿子,看来一点都不费力,但这已经不是重点了,重要的是他们似乎很投缘,也许柯逸翔能让儿子改改性子!
第一章
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红耳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红耳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过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旧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旧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姊,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姊,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姊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有谁会相信,随时时光缓缓流去,心上那个男孩的眼神和形象竟在她脑海深处越发鲜明了。
“学姊,你怎么在发呆?是不是我念错字了?”
“不……没有……你念得很好。”沈云秀回过神,有一丝心慌。
“学姊,你真的要帮我的忙啦,你看我的摊子空空荡荡,小Y他们两个看没有人来,干脆跑到外面吃冰去了,再没人来报名的话,我的诗社就只有三个干部,再这样下去我还有什么脸见人?”
“有这么严重?”她略一迟疑,有些不忍。
文妮点头如捣蒜,“有有有,真的很严重。”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就算我加入了,一样起不了什么作用。”
“才不会呢,你看那边的天文学社团。”文妮抬手指向不远处,“那么冷门的社团却挤爆了,若不是冲着那位刚回国任教的帅哥副教授,他们才不可能会爆满呢!”
“什么教授?”沈云秀傻傻地问道。
“学姊,你的消息真的很不灵通耶,我很怀疑你是不是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用飘的飘出学校?”文妮瞅着这个又敬又爱的学姊,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一下。
说起学姊呀,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太乖了,一点年轻人的青春气息都没有,教她这个学妹着实看不下去。人家说一年级娇,二年级俏,三年级拉警报,四年级没人要,学姊都已经四年级了,还是独来独往的,万一将来嫁不出去怎么办?
学姊可是她最崇拜的才女耶!
沈云秀呛咳了一下,心虚地道:“咳,对不起。”
“你干嘛跟我对不起?学姊,你就是这种好好小姐的脾气,所以才会常常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文妮大翻白眼。
“我被欺负?什么时候?”沈云秀茫然的问道。
“所以我说你连被欺负了都不知道!”
“噢,这样啊……文妮,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去图书馆还书……”沈云秀畏缩地看着一脸气愤的学妹,不太明白自己是哪里惹得她不开心。
“不行,你一定要来帮我站台啦,人家杜副教授那边都已经爆满了,看!满满的人都是他们的学员,还有挤到外面报不了名的……我们多多少少也要抢几个来才行啊!”
“杜副教授?”
“就是站在那边那个……啊,对不起,人太多了,我拖张椅子让你站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