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吗?”妹妹漠不关心地回了句,“不帅!”然后疑惑地看着我。我气得与她争执起来,“你小丫头,什么眼光啊?!”“不帅就是不帅!”她还理直气壮。无奈,我无言以对,只好默不作声,和她步调一致地向前走。
当我们快到皂荚树下时,从身后窜出了两个身影。一个是金宇,边骑边笑;另一个看似是他的妈妈,车子后面绑着锄头,想必是下地刚回来。阳光透过皂荚树的浓荫,打在金宇俊俏的脸上。妹妹终于开窍了,激动地看着我,“是挺帅的啊!”我得意地想,“那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怎么能不帅呢?!”
他们母子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夕阳的残光里,构成一幅美丽的图景,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的脑海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在强烈地告诉我,“你很幸福!”然后,我就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到晚上睡前,脸上还一直灿烂着,一直到美美地睡上一觉。或许,这已经足够,至少,我能每天都看见他那天真烂漫的笑容,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然后,经历每一次擦肩而过,而不去惊扰他,这就很幸福了。要不然,能怎样?我只是一个未长大的丑小鸭,连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的勇气都没有的丑小鸭。
第六章 第四节 喜欢你的傻
那几日,我和严妍打饭回来的路上没见遇见金宇去打饭,只见小田田端着饭盆,旁边换了一个人。我心纠结了一阵,难受的要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彻底被《诗经》所折服,那么形象、生动地描述了我见不到金宇时的苦痛心情。然而,这种苦痛却纠结了我三天。难道这三天他都没有吃晚饭?这个问题,当我再次遇见他时,已经成为无所谓的问题了。
那一天,我看到小田田身旁有两个人时,美得忘了自己是谁了。只知道傻傻地远望金宇,然后,把“金宇”这两个字扔进我的心里,然后,在心底荡起一阵涟漪。
他那天穿的是深红色的羽绒服,我最最讨厌的深红色。因为,深红色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总会把脸上的红血丝映得熠熠生“灰”,脸色难看极了。那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特别艳,当他们走近时,我看到了他的头发剪短了,很傻的样子。我习惯性地和田小龙打招呼,却把目光不习惯地盯向他。他好似,我和他很熟似的。他好似有感觉有人在盯着他,那一瞬,他也看着我。我看清了他头发被理发师糟蹋之后的窘样,傻傻的,特别可笑。我忍不住偷偷地笑,心里漾满了幸福。他的傻,好喜欢。我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特别喜欢看他傻里傻气的感觉。或许,只有他傻里傻气,才能不那么难接近。我才能渐渐勇敢地走向他。
帅哥和常人不同,常人通常是打理后会越来越精神,金宇却不是这样的,每次剪完头,他的头发都会像被人践踏的小草一样,惨不忍睹。傻得可笑,傻得可爱。只有生长些时日,才会渐渐看顺眼,恢复他的帅气。从这一点,我觉得金宇特有忍耐力和勇气,每次剪完头照常如往日一样频繁在人前穿梭。如果我是他,剪完头先把理发师揍一顿,以解帅气消失之苦。
金宇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也那么平凡,和我一样偏科,只不过,他偏的是政治,我偏的是英语。每次成绩一下来,我都会看帖在墙上的年级成绩表。他总会是被学校抛弃在后面的,无人问津的。只有政治,在年级里都是属一属二的。而我顺便看看才子的成绩,让我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在今日竟与我的成绩并列了,由班里的第三名退居班里第十八名。
高三了,各种考试也多了起来,很快又面临月考,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的宝贝同桌尹诺会和我心目中的宝贝男朋友在一个考场考试。煎熬了两场考试,回到教师时,尹诺抑制不住兴奋,笑嘻嘻地对我说,“小丫,是的,你说的没错,我和他在一个考场考试!那个人还真帅啊!”我习惯性地自豪起来,好像他与我有什么关系似的。
下午,据尹诺来报,金宇喝高了,进门就对着一个他们班的女生说,“高姐,我今天中午喝高了!”他还挺自豪。考试时,酒劲儿上来了,他边答题边睡觉。而且,那场考试是政治。
成绩单下来后,小月班长挺直了身子毫不费力地将它贴在了墙上。下课后,我第一个蹿过去一览年级千人的成绩。在前面查了好半天,眼睛瞪得有些酸了,又费力地挤过人群,去后面看。从后面看情况稍微好一点,我学会了大致浏览,盯准姓“金”的,幸好学校没那么多姓金的,我只浏览到第一个,就定睛瞥了一下后面的字——金宇!终于看到你了,那个名字,好像很开心,在笑嘻嘻地看着我呢,正如金宇每天都灿烂的笑容。我兴奋极了,好奇地看着后面的成绩,语文,将及格;数学,差几分及格;英语,68分?满分可是150分啊?他怎么能考这么点分呢啊?我又寻求了一点安慰,看了看他的拿手科目——政治,85分?太棒了!这么高,在年级一定是出众的了!想当年高一时期中考试,我政治考了81分就被同桌(班里的政治课代表)誉为年级第一,这次政治的单科成绩,第一名非金宇莫属了!我真为他自豪啊!
我看完金宇的成绩就立即回到座位,自豪地向尹诺汇报情况,“尹诺,你知道吗,金宇政治考了85分?”“什么?85分?他是不是睡觉梦到答案了啊?”尹诺对帅哥一向没什么好感,总认为帅哥就是在生活上万人瞩目,学习上一无是处的人。所以,面对金宇那么突兀的成绩,她大跌眼镜。“别瞎说,人家就是聪明啊!”“人家,你巴不得他是你家呢吧?”这话说得我羞愧难当,脸唰地红了,我怎么有勇气把那么好的男孩据为己有呢?再说,我们差距好大,不知怎么了,就是感觉自己配不上他。一个从小就不知快乐为何物的我,怎么配喜欢一个那么快乐的男孩。那么阴霾的我,怎么忍心在他阳光的世界里染上一点阴霾?那种想喜欢却不能喜欢的感觉,真得难受到极点。眼睛一酸,泪水失控地滑落……
眼见尹诺收拾书,准备回寝室,我也收拾书包配合,我们结伴而行。一路上,脑子里除了金宇的笑容,就是“金宇”傻的可爱的发型,和金宇这两个字,不停地闪烁。
我的心有些沉重,也有数不清的快乐。我到底该不该喜欢他呢?即便他不喜欢我,只要能看见他,我就感觉很快乐了!在爱情面前,快乐如此简单!为了短暂的快乐,即便会换来长久的悲伤,我也不怕了!喜欢就喜欢吧!我对自己说,“我要一直喜欢下去,看我的快乐能延续到多久……”
第六章 第五节 超喜欢你,熊掌
第六章第五节超喜欢你,熊掌
高三上学期还未过完,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说要搬学校,到最后的那个月,那个“谣言”终于成为现实了。“幼年的现实”在成为现实之前总会被人唾弃,称为谣言。
当老师向我们宣布搬校的时候,我们表现得都很镇定,因为,作为学生,最易相信的就是谣言,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就做好了搬校的准备,没有一点留恋。
那一天,人山人海,三姐来接我。为了减少搬运的次数,三姐把全身能用的部位都用了,肩上背着一个包,两只手各拿一个包,嘴里还叼着一个包,我抱着沉重的书跟着三姐一起走向门外。正当我们疲惫难忍时,半路又杀出来一个田小龙,不不不,是还是田小龙,在我们危机关头,紧急相救。他推着一辆自行车,问我们用吗?我问哪里来的,他回:“借的!”我和田小龙都是住宿生,只有跑家生才骑着爱骑上学。我暗想,应该是金宇的吧,他跑家呢啊!然后得意地点点头,“好啊,谢谢啊!”“不客气!”小田田真是太有风度了,把托运工具自行车暂借给我们,自己却从当劳力,费力地搬东西了。这孩子不错,不愧米晓慧那么疼他,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好人配好女朋友啊,绝配!
寒假,那么冷的季节里,我的心如死一般沉寂,因为,那个寒假里,我没看见金宇。我在那短暂的九天假期里面,想象着无数适合金宇的“爱称”,苦思冥想,只有“熊掌”二字才配得上他。“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是和田,那么洒脱,那么地自在,游向他钟爱的那条美丽的小鱼——伊曼;熊掌是金宇,那么的独一无二,那么的超凡脱俗。鱼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熊掌,虽然每天都展现灿烂的笑容,可我未见其女友,所以,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恋爱的幸福。我傻傻地想,这种幸福,我很想给他,只可惜,我给不起。他喜欢的女孩也一定是举世无双的,最起码,应该特别美。因为,自古英豪爱红颜。我不是美女,我也不是一个自信的女孩。但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我只能再次压抑感情,就让它先沉下去吧……
开学了,我们搬进了新校区,我住进了女生公寓。由于上高三了,我是家里唯一的高中生,背负着家里的希望,家里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公寓比普宿学习条件优越,妈妈才特别恩准住公寓。本来应该挺高兴的,可是,开学了,却未见金宇,很是失落。本以为九天未见,开学马上就见到了,神清气爽。可结果是让我的心情更加低沉。难道,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是如此之苦,牵肠挂肚的。接下来我每天必做的事就是思念熊掌。
我在纸上孜孜不倦地写了多个“熊掌”,然后,又一个一个划掉,表示我喜欢他了,终究还是要忘记的。尹诺看了非常好奇,“小丫,难道,他是你的杀父仇人?”“呸呸呸,我爸爸活得好好的呢!”“哈哈,那就是你的梦中情人了!”尹诺得意的抢过纸,很有经验的说,“一个女孩子能写这么多名字,而且还是一个人的名字,一定有问题!”“什么问题?”我懂装不懂。“就是很喜欢那个人呗!”“哦!”“不过,你写完为什么把他们通通划掉呢?!”这句话问得我发懵了,也刺激到心灵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