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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印之禹鼎劫-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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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不善于辨别方向,本来早就习惯了。但是,在女士面前出这么大的洋相,还是让我觉得不好意思。我陪了一个傻傻的笑,而席翁好像并没有取笑的意思,笑容依旧温柔动人。



因为路痴,临行的时候要说两遍再见,实在是让我有些尴尬。于是,匆忙告别之后,我火箭般地朝她所指的方向赶去。



正文 第十七章 意想之外的重逢



也许是内伤痊愈的缘故,也或者是因为经历了好几场大战,现在的这个任务显得尤其的轻松。其实我心里清楚,我这么兴奋的原因,是因为我将要再次见到拉齐娅了。过了那么多年,她现在会是怎么样呢?不知觉地,我又加快了速度。



尽管如此,由于我先天的对方向的不敏感,让本该不到半天的路程花了近一天时间才到。我飞到海边的时候,天和海的交际处出现了日出。



来这里以后,还是第一次有心情看海上日出,那种美感的确让人无法言喻。日出前,四周围只有微弱的一点光,昏昏的感觉,而清晨的空气则还是清冷,让人有些不舒爽。但是很快,就有一缕光撕破海平面,然后慢慢向两边延伸扩散,直到将海的边缘镀上一条橘红色的亮边。好像往盛满酒的杯子中继续倒酒一样,那醇厚的汁液慢慢溢出,最后扩散到铺满整个海平面。然后,趁我沉迷于这派景象的时候,太阳就从海平面偷偷地露出了自己的面孔。只觉周围突然有了温暖,感觉也由刚才的昏沉一下子变成了心旷神怡。



我在海边找了个空地着陆,早晨的海风夹杂着咸味吹到脸上,让人感到舒畅,淡淡的还有一种怀念的感觉。三百年前,我就是在相似的地方和拉齐娅第一次相遇的。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样子仍然历历在目。虽然这段时间对我而言,只不过是那个世界的短短三年,但是让我的记忆如此清晰的理由,恐怕不在这里。



不知道拉齐娅还记不记得我?我脑中迅速回想起当初与她在一起时的一切。和她相遇,出去郊游,被雨困在山洞里,还有,要相识一千年的誓言……



“对了,我们是有誓言的,她一定不会忘记我的。”我自信地对自己说。



于是又开始想象我们重逢时的场景,我不知幻想了多少种相遇,编了多少种对白。心里总是想着有备无患,要是正好在没有想到的情况下遇到,不知会不会冒出什么傻话。



“还是先想好一些酷一点的台词吧!不对,拉齐娅喜欢乐天的我。”于是我又绞尽脑汁想一些搞笑的对白。当我发现自己的行动有点傻的时候,已经是两三个小时之后了。



大概是海风吹多了的关系,我打了个喷嚏。这时我才想起来,自己是为了求解药而来的,看来是菲度在骂我重色轻友了。出于好奇,我将席翁给我的“橡果”含在了嘴里,顿时我感觉自己的体内有千千万万针扎虫咬一样,浑身疼痒交加。同时,身体又好像有一半正在被火烧灼,而另一半正被浸在冰水里,两种极端的痛楚不停地挑战着我的意识。那种感觉超越了我所经历过的任何痛苦,我已经无法用语言确切形容了。多忍受一刻都可能让我的神志崩溃的,我立刻把那个种子吐了出来。此时,身上已经不觉得出了一身的冷汗。菲度一直在忍受着这样的痛苦,而他是因为替挡我了一刀才变成这样的。可我却差点忘了他的事,跑到海边来对着礁石犯傻。现在想想,心中腾起一种负疚感,打个喷嚏真算是太便宜我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此刻的太阳已经快到头顶了。原来的碧涛之盾(三百年前得到的盾牌,众神器之一,具有神奇的力量)已经在融进了我的铠甲,现在我手边已经没有盾牌了。但是,好在原来镶在盾牌上的那颗拉齐娅送我的避水珠还在,仍然完好地嵌在我左手的护手上。拉齐娅说过,有了它,我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找回亚特兰提斯城。



我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毫不犹豫地朝着大海走去,心里只有激动。



* * *



前脚踏进海里,我就被一个气泡似的东西包裹住。那里面温度适宜,空气也好像有补给,并不像普通的气泡那样往上浮,它反而将我带向海底。后来,我发现自己可以用意识随意控制气泡的行动。



其实,在水下看着鱼群从自己头上穿过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它们有的像丝带,有的则组成橄榄形的队伍,还有的干脆分散开来变成浩浩荡荡的一大片,从你身边飞也似地穿过,让你完全看不清它们的鱼群是什么样子,只留下它们游过后的一大串气泡。如果盯着看的话,我自信可以看一整天都不厌。但想到菲度还在硬挺着,我就无心留恋这些景致,不得不赶紧向海的深处前进了。



海的深处几乎是如黑夜一般的伸手不见五指,所以要在这样的海里确定路线,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在那颗避水珠好像有导航的功能,它能够投出一束淡蓝色的光到气泡上,只要将那光和气泡正前方的一个红点对在一起,就可以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了。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是我的第六感通常都会超乎常人地准。



不知道前进了多久,渐渐地出现了星星点点的光,那些光是属于住在海底的生物的,它们用这个来诱食小鱼。感觉上,我好像还在继续下潜,应该正在穿过一个隧道一样的东西。终于,在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后,我的前方出现了一大团光,我知道我是到站了。



* * *



那些光,是亚特兰提斯城周围的海底岩壁上出产的矿石水晶所发出的光。这些水晶能够把亚特兰提斯周围半径约三公里的地方照得像白昼一样。



当初,就是在这样的光的照耀下,我率领亚特兰提斯的人鱼族部队和夏多的暗鱼人作战。当时还在怀疑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但是现在想起这些,就只剩下回忆的怀念而已。



“什么人?赶快通报!”突然两个巡守模样的人把我拦了下来。



“我……”



还没有等我解释,他们就用一种厌弃的眼神打量我:“瞧这一身铠甲,一看就是和那些人一样来这里捣乱的。不用解释了,你快走吧。这里没有你的事!”



看来他们已经先入为主,把我当成什么闹事的人了。菲度还等着我去救,我又怎能就这么离开:“话虽如此,但是我确有性命攸关的要事来这里求助,请恕我不能就这么离开。”



“满口胡言!”那些巡守喝道:“上,达吉玛!”



话毕,只见一个巨大的触手从后方将我乘坐的气泡裹了起来。



“干得好,达吉玛!给他一点教训,让他再也不敢来这里!”巡守说。



但是,那只触手却没有听他的话,反倒又将我松开了,好像摆婴儿摆弄皮球一样把我柔和地来回推着。



“别闹了,阿吉!我快晕了。”我笑着说。



那触手立马停了下来,同时,一个巨大的章鱼头出现在我面前,好像在和我打招呼。



“阿吉,你都长得这么大了啊!吓得我都不敢认了,幸好你还能认得我。”



果然跟我猜测的一样,那只触手是阿吉的。它是拉齐娅饲养的宠物章鱼,但是它的尺寸比普通意义上的宠物可要大得多。当初我就被还处在婴儿期的阿吉当成入侵者袭击过,如果不是拉齐娅在场,多半那时我就喂了海底的鱼了。记得当时的它,体型就比我大出一多半了。这种生物的成长速度如何我不是很清楚,但现在的它,光眼睛也和我乘坐的气泡差不多大了。



“那个家伙会妖法,连达吉玛都被他驯服了!”巡守有些慌乱了:“快叫援兵!”



此时,远处正好赶来了一队人马,粗一数也有百十号人。



“不好,”我心想:“我是来求药的,现在要是跟他们动起手来,事情就麻烦了,还是趁早讲明来意的好。”



不及我开口,一个巡守就迎了上去:“禀告将军,又抓到一个捣乱的。此人十分顽强,连达吉玛都被摆平了。”



传进我耳里的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我说你们,做事也太武断了。”



仔细一看果然是博顿将军,七海第一勇者,也是我在亚特兰提斯认识的老朋友。过了这么久,他的样子还是和以前差不多,只是稍微显得老了一点,看上去好像四五十岁的样子。



博顿看了看我,笑道:“闻名天下的格兰要是存心要闹的话,恐怕这整个海都要翻过来了。还能等到你们来向我汇报。”



我不好意思道:“哪里,哪里,博顿将军见笑了。”



“什么?!那人是格兰!”巡守不敢相信。



“你们就算不相信我的眼睛,这颗蓝海之宝的避水珠总不会有假吧。”博顿将军指了指我护手上的宝珠说:“除了亚特兰提斯皇室以外,就只有格兰殿下在三百年前被赐予了一颗。”



那两个巡守连忙俯身行礼道歉。



“让你见笑了,博顿将军,近来身体可好。”我行了个礼。



“很好很好,都怪我教训无方,给你添麻烦了。”博顿还了个礼:“作为道歉,我亲自引你入城吧。”



“那就有劳了。”



有博顿将军的陪同,一路上自然是畅通无阻。说来惭愧,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我还没到城门口就被阿吉当成入侵者,给弄晕了。这次还是头一次看到这里的城门,果然不愧为七海最繁华的城市的门户,气度不凡。整齐巨大的灰白色砖透着和陆地建筑不一样的质地,上面还刻着宏伟的巨幅浮雕,让人感觉神秘而不可侵犯。穿过那层用来隔绝外面的屏障,我用作航海的气泡终于消失了。双脚再次踩上硬东西时,我感觉地面还在摇晃。



街市上到处是人,好像有什么热闹可看。从街市的中央吹吹打打地走出一大队人,他们队列整齐,队伍的最中央有一个很大的彩车。两边用的仪仗很是壮观,开路的护卫,宫廷乐师,体型皮色整齐的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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