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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长醉-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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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得红绡做势又要咬下,明之慌忙侧开身子去躲:“别,别,你可咬得真是一点情都不留,可饶了我吧,我还想多抱抱你,这一口下去可就不能了。”



红绡流着泪,带着笑,在他伤口处轻轻捶了一下,惹得明之又叫嚷两声。



额头抵着额头,明之笑着问:“你可想清楚了,都放下了?”



红绡回头看了坟墓一眼,又看回明之:“我刚才对他说,我不能没有你,我不怕了,就算是天塌了我也不怕了。”



明之只觉得自己也是醉了,到最后,醉人的,终不是酒,而是人。只能将她更紧地抱住,明之满足地吻过她的眉眼,落在唇上。他这一生,只这一次急了性子,可老天到底待他还是好的,这场雨到底还是将她送了回来。



后记



哈哈哈,狂笑三声,再狂笑三声



还是笑,再记一次,2006年12月17日,19:55,我,小乖,的第一部小说,嗯,是第一部终于写完的小说出炉了。



烘烤得又臭又长的长醉呀,终于收尾了呀



我还抱着我的小暖包,吸着鼻涕,边咳嗽边快乐地唱歌



想我小乖,初中开始趴在16开的数学本子上写小说,现在家里还积攒着一打一打的本子,之后写了无数次,放弃了无数次,就晋江也是第二次来,才终于第一次写完了一个长篇。



其实大学时,就来JJ,也是这个名字,写了篇银戒指,顺便打打广告,就是现在被我换成《倾城》的那篇。那时的JJ可没现在热闹,我也写得挺开心,可最后还是夭折了,现在还难产着那!



至于长醉,可是我去年开的头了。还是刚去广州那阵,社会新鲜人呀,做个什么屁丫子上岗培训,无聊地要死,天天听一群罗哩八嗦地哼哼一些无聊的东西,我偏偏坐在前几排连睡觉都不行。那时,上课的教室里,侧面墙上挂的就是李白的《将进酒》,草书,字极其难辨认,我就百无聊赖地认呀认,因为是竖着写的,那一句“但愿长醉不愿醒”刚巧就断在但愿长醉那里,我就想,嗯,好听,可以做小说写。在这里,我要郑重地向小七道歉,在我最初的计划里,他才是男一号来的,明之是排在男二的,嘿嘿,怪我向来写文随意,没有章法可言,乱七八糟成了这。



反正我就拿着笔记本写呀写,以至于培训结束时,几个老师都对我印象深刻,说我做笔迹认真,呵呵,偷笑。但是之后上班,就忙晕了,长醉只开了个头,到红绡问明之你愿不愿意娶我那里就止了。直到今年辞职,回家呆着无聊,八月份时又重新动笔,中途夭折了好几次,这里要隆重感谢“春泥”,春泥同学,假如你看到了这里,请你相信我绝对赤诚的感激之晴,要不是是你长醉就结束在15章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写的一点信心都没有,觉得自己很垃圾,是你呀,我要好好感谢你。



还有枝枝,小雅,爱书,月,你们都是最开始,我的小尾巴里几乎无人时闯进来的,(虽然我至今很好奇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我也要感谢你们,你们帮我撑过了最不想写的时候



还有好多好多亲们,可爱地,努力补分的水水,雨芰,袅烟,庄庄,企鹅妹妹,还有苗苗,菲儿,h2or ,十里,funnymonica好了,不一一数了,整得我一颁奖感谢词一样,最近颁奖晚会看得太多了。总之,你们大家都是很好的人,看留言是我每次登录后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也是你们催得我才把长醉给折腾完了。



现在的小乖感觉从来没有的轻松呀,终于不要想着长醉怎样,长醉那样,唉,不过又有点小失落,说实话,写了这么久,感情也有了,忽然完了自己都有点不适应。



想当初,小七可是一个绝代男子,多情误了红绡,被我一整,多专情呀,结局还叫一个惨。



想当初,明之是要做个冷情的人的,对人只是面上好,不往心里去,可现在,都可以去竞争最佳丈夫了。



想当初,红绡是先如火后凉淡的人,我还想着她清醒于一个世界之外,看淡悲欢离合那,可,现在,唉不提也罢。



可见小乖写文实在是无章法可言,期间还差点想冒险,写个大大大悲剧,早早了结拉到,话说悲剧才经典呀。可还是没有那个胆子,况且,我素来不爱看悲剧,也不想让一直追文的亲们被我忽悠一把,只能高举“幸福会来”的大旗,拖拖沓沓扯了这么远,难为大家也看下来了。



我希望,这篇文还是能带给大家一点幸福的感觉。



这世间情感总让人多少有些失望,我总想着在文章里写得梦幻一点,也不记那些柴米油盐,金钱琐事,只简单幸福那么一小会,也是好的。



第一次写完一篇文,第一次写文写得自己嘴角偷笑,第一次写文写到哭去开了秦染的番外,第一次写文写到吐,看到JJ页面就想死,很久以后我希望我自己还记得这段往事。



如今的小乖,已经又开始上班,长醉是我辞职以来最大的成果,可能有些稚嫩生涩,看了的谢谢你们海涵,以后来的,也希望你们能获得哪怕一点点的幸福感,小乖会很快乐。



有空,还是到小尾巴里来坐坐,欢迎喔



PS:预告——鉴于小乖自己也依依不舍,鉴于归归催文的恐怖劲,我会努力交出明之与红绡的番外,也算是续一点小尾巴



接着自然是把秦染的故事给写完,就是《凋谢的时光》了,准备写校园,这是实实在在的广告,大家有空去捧场。



最后,亲大家,抱大家,大家还是觉得小乖是粉可爱,粉乖的宝贝小乖吧



第 68 章



等到最后一个孩子回家,暮色已浓。



已经是夏季,红绡打扫完院子,又洒了些水在地面上去去燥热,直起腰时一阵晕眩。她自己就笑,该是要老了,动上这么一会头就发晕。



打开院门坐在门槛上,微风吹过,人乏乏地。红绡托着下巴,无聊地看蚂蚁搬家,呢喃的虫,欢唱的蝉,空气里还飘着稻花香,夜就愈发显得静。



然后听见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她也不抬头,直到人走到跟前。



青布鞋子,连边缝都不齐,大小细看也不一致,红绡吃吃地笑,这可是她做的第一双鞋,比起当初那件“乞丐服”可好了数倍。



“哪有那么好笑?”明之自己也笑,见她懒懒地,就将食篮换到手腕上,弯腰抱起了她。



这才抬头,月朗星稀,还有他温和的笑脸。



红绡皱着鼻子嗅了嗅:“冬瓜盅,酸辣鸡丝,恩——炝黄瓜。”前两日红绡切菜将手指切了,也只有明之才大惊小怪不许她碰水,叶夫子样样好就是厨艺不敢恭维,只得去买,猜菜色就成了红绡的余兴游戏。



“以前都不知道你鼻子这么灵。红绡,”明之唤她一声,有些犹豫:“过两日得回离城一趟,成吗?”



“为什么?”



“小猴儿要嫁人了。”



“呀!谁这么好的心呀!”



明之将她安放好,才弹了弹她的额角:“什么话!”



“可不是你时时念她会嫁不出去,如今反而说我。”



“那回吗?”



“当然回,我可得好好看看新郎官。”倒不是红绡对离城有忌讳,刻意回避,只是如今升格为师母,扔不下一群孩子。



自打明之将私塾搬到了红绡的院子,最高兴的就是那群娃娃,红绡用了两大坛子蜜糖才换来几声“师母”,既然已是升为“母”级,当然对孩子们更是尽心尽力,这私塾里最常见的戏码就是“夫子学生抢师母”这一出。前几日更是连床铺都被分了去,独自睡在客房邦硬的床板上,好脾气的明之也恨恨地想,非得要加把劲开枝散叶,他抢不赢了就让孩子来抢,省得红绡数落他以大欺小。



一进离城夫妻两就被分开了,侯细细见了红绡那是乐得要飞起来,拉着她四处显摆,说是她小猴子才有这能耐将秦姐姐拉了回来。



细细在这离城里也算是大家看着长大的,年纪大一些的总带着点嫁女儿的心,新郎倌大家也熟,神捕陈飞的大弟子,水如的师兄——蔡寿。红绡当年到离城时,蔡寿已经出门闯荡,成亲之时因有急事也未赶回,倒是托人送了礼过来,当时人多礼杂的红绡就混了。



“成日秦姐姐前秦姐姐后的,我可从来没听你提起过这号人,怪不得每次水如回来你比谁都高兴,一早就等着,夜里还赖我家不走,原来为的不是水如却是别人呀。”



向来大大咧咧的细细破天荒的脸红了,只是抿着嘴傻呵呵地笑,好一会才撒娇地拖住红小的手:“好姐姐,你别笑我了吧,你看他可好?”



红绡嘴里啧啧有声:“哟,我们侯大小姐难不成也害羞了?”



细细脚一跺:“到底好不好嘛?”



“好,当然是好,连明之都说你不知哪里来的福气,硬是逮住了蔡寿。”新郎倌只在进城的时候见了一面,沉稳持重的男子,望而心安,与细细万无相同的性情,都笑细细死缠烂打才磨住了他,但红绡看到他在望向细细时眼里有温暖的笑意。



细细听得别人赞赏蔡寿,比自己得了好话还高兴,全不在意红绡的取笑,只一味拉着她的衣袖,不依不饶:“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好?你可看真切了?”



“我的大小姐,是真好,好得不得了,你也不用得了个好夫婿就欣喜得要将我衣裳都拉扯坏吧?”



细细这才收回了手,一张脸红扑扑的,还是眉开眼笑,有些羞脚下就走得飞快。



或许是天气闷热的缘故,被细细拉扯着这边走到那边,红绡一阵晕旋,没跟得上差点摔倒在地。



明之自入城后就被游樊他们拉去帮忙,心里实在是挂念着红绡。进城的时候红绡就说太阳晒得难受,有些晕船,又怕他逼她吃药,连脉都不让他把。看细细欢天喜地的样子,定是拖着红绡四处转,也不晓得她这会好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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