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路上陈剑臣在想着事情,没有开口;他不说话,阿宝同样没有出声。只有两个人的足音在村间小道上响起,沙沙的似乎曲子的音韵。
不多一会,土地庙到了。
陈剑臣举起灯笼照耀着阿宝进去,见到里面简陋的铺盖,真是家徒四壁的景象,不由微微有些心酸。
“留仙哥,你回去吧。”
“嗯,那你早点安歇。”
陈剑臣举步走出小庙,还没有走远,突然外面夜色中脚步踉跄地走来一个人影。在昏暗的光线之下,可以看到对方身材高大,头发有些蓬乱,其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哼哼着什么。
陈剑臣眉头一皱,来不及多想,对方已经一头撞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冲进土地庙里,满嘴酒气。
“站住,你是什么人!”
陈剑臣大喝一声。
那人**都大了,不知喝了多少,嬉笑道:“你又是谁,站在这里做什么,我是来找阿宝的……”
借着灯笼的火光,近距离地陈剑臣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只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满脸横肉,醉眼朦胧。
赖皮阿三。
陈剑臣认得他,却是邻村的一个光棍闲汉,有些痞气的一个混子,持着一身蛮力,在乡里当泼皮。
“留仙哥,发生了什么事?”
阿宝闻声走出来,看见阿三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躲在陈剑臣身后。
作为一个孤儿,作为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孤儿,即使年纪小,但在平日里,阿宝也没少受到一些泼皮闲汉的滋扰。对于那些难听的言语,她都默默地装作什么都没听见,不料今天晚上,也许是那阿三喝多了,发酒疯,居然趁夜摸到土地庙里来。若不是恰好陈剑臣在,最后会发生什么事真是不堪想象。
如果平日清醒之时,阿三看见陈剑臣自不敢做什么动作,避而远之。但眼下他喝得醉醺醺的,色令智昏,看见阿宝出来,登时嬉皮笑脸地伸出手去,想去摸阿宝的脸。
“好胆!”
陈剑臣剑眉一扬,骤然出手,一巴掌拍到阿三脸上。
啪!
一声脆响,骤不及防之下,阿三被扇得原地转了两转,被打得金星和天星一色,鼻血与牙齿齐飞,腮帮高高肿起,酒意一下子醒了,看清楚陈剑臣凛然地站在自己面前,大吃一惊:“陈……陈相公!”
“滚!”
阿三急忙抱头鼠窜而去。
不说他,就连后面的阿宝都看得眼睛都直了——这,真得就是她那个文绉绉、手无缚鸡之力的留仙哥吗?
正文 第十三章:变故
(乍然杀到新人榜前六了,再度求进步——另,感谢各位赏友的厚爱打赏!)
“留仙哥,你的手没事吧。”
从惊愕中反应过来,阿宝第一时间就问陈剑臣的手,怕他打人反被震伤到。
陈剑臣笑道:“没事。”
他如今身强力壮,抽阿三就像打苍蝇一样,只用了四分力气而已;如果对方敢顽抗,他绝不会手软。
——秀才,并不仅仅只会讲道理,磨嘴皮子。至少陈剑臣是不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都不含糊。
阿宝哦了声,思绪乱乱的。今天的陈剑臣给予她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只是,在心底里,她居然莫名的喜欢这种陌生感。
“阿宝,你搬到我家里去住吧。”
陈剑臣开口道。
阿宝一呆,回答道:“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你马上收拾东西,我们现在就回去。”
陈剑臣的语气很强硬,不容置疑。
阿宝再一次张大了嘴巴,可与陈剑臣坚定的目光相对时,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返身入庙,很快就收拾好了物品。
就这般,两人又原路走了回去。
阿宝习惯性地落后陈剑臣身后半步,亦步亦趋,一双明眸的目光尽数落在陈剑臣那徒然变得高大的身子上,心中充满了惊喜。多年的夙愿骤然成为现实,让她有一种做梦的不真实感——她只希望,能如此跟在陈剑臣身后,走上一辈子……
回到家,陈剑臣把事情大概说了说,莫三娘微微一怔之后,没有任何异议,亲切地拉着阿宝的手说,以后就当她是亲闺女来对待了。
阿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陈家的家境其实也很窘迫,只得两间房,陈剑臣一间,阿宝和莫三娘一间。
时辰已不早,大家开始安歇。
陈剑臣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寐,反复地想着利用铃铛法器降妖除魔的事情,经过许久的思虑推敲,他终于想到了一个稳妥可行的办法,这才安心睡觉。
一觉到天亮,鸡啼四起。
勤快的阿宝早早起来做家务,做早饭了。
也许是在生活上寻着了一个坚固的靠山,少女的小脸上笑容荡漾,很是愉悦。
吃过早饭,趁着阿宝收拾饭碗的空间,莫三娘悄悄把陈剑臣叫到一边,开门见山问:“留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陈剑臣哭笑不得:“娘,你想哪里去了?怎么会?”
莫三娘道:“那就好……阿宝是个好女孩子,但是……”
她没有往下说,但母亲的意思陈剑臣明白,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里,他和阿宝绝对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当然,对于这一点他个人完全不在乎。只是以他目前的年纪以及处境,陈剑臣绝不愿过早地涉及男女之事,也没那工夫。
他让阿宝搬过来,仅仅是他觉得应该这么做而已。
况且,阿宝勤快,乖巧,有这么一个少女陪伴,相信母亲会过得开心很多,可谓一举两得;要知道明年开春,他就要进江州读书的了,留下母亲一人,始终有些不放心。至于生活上的压力,多一张嘴吃饭罢了,陈剑臣自信可以解决掉。
稍作准备,陈剑臣就出门去拜访王复。
王复家住书杨村,距离景阳村有五里距离;骑着小毛驴一阵好赶,到了书杨村后,陈剑臣问好路径,找着了王复的家。
王家乃地主阶层,高墙阔院,仆从成群,自有一番阔气景象。
家丁通报后,王家主人王大财主立刻笑呵呵地迎了出来。他是个大胖子,身材滚圆,满面红光,总是一副笑**的样子。作为一位乡绅,其谈吞得体,十分有礼。
分宾主坐落,用过茶点,问起王复,王大财主回答:“犬子仍在江州城中没有回来。”
陈剑臣很快就想清楚其中环节,肯定是昨天王复离去后直接就去江州别院找桃花了,真是乐不思蜀呀。
他心里恨得牙痒痒的,道:“王伯父,你可否请人去江州叫拂台兄回来?我有急事找他。”
王大财主道:“好的……阿水,你速速骑马去江州,叫少爷马上回来,就说留仙来了。”
那叫阿水的下人应命而去。
接下来由王大财主相伴,和陈剑臣说着些没有营养的闲话,说着说着,王大财主忽道:“留仙,你少年俊才,名扬江州,不知如今婚配否?”
陈剑臣推搪回答:“我家境贫困,哪里有女子看得上眼?”
王大财主双眼一亮,道:“老夫膝下有一女,年方十五,正青春年少,也未曾婚配,如不嫌弃,不如许配给留仙如何?”
陈剑臣吓了一跳,忙推辞道:“此事关重大,要家慈主持,小子做不得主。”
——其实自他考上秀才后,数月间已有十几拨媒人上门,几乎把陈家门槛踩坏了,不过其中并无十分合适的,莫三娘便不中意。没想到这一次拜访王家,凭空又惹出这么一遭事来。
王大财主呵呵笑道:“无妨,不如我叫小女出来和留仙一见,如果互相感觉不错,再禀告高堂不迟。”
不由分说,吩咐丫鬟请小姐出来。
木已成舟,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反正瞅一瞅也没事。
过不多久,环佩响动,香风扑鼻,陈剑臣抬头一看,却几乎要把含在嘴里的一口香茶喷了出来——
我顶你的肺,难道这是穿越版的凤姐附体了……那也不对,这脸蛋,这腰身,每天得吃多少粮食才能养得出这么多的肥膘呀!
本想着瞅一瞅没事,万万没想到看一眼就出大事了。尤其小姐一出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像生钉般定在自己身上,荧荧发光,肥腴的嘴唇居然还有口水流出……
在一瞬间,陈剑臣几乎要夺门而逃。
王大财主抚须微笑道:“留仙,小女虽然不敢说国色天香,但相貌端庄,有富态,曾有相士断言,乃是大大的旺夫之相。”
陈剑臣听得满头暴汗,起码两百斤的富态,谁承受得起,饶他机智过人,此刻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好在尴尬间,那下人阿水及时回来,回来得真是时候。
阿水来到王大财主身边,附耳说了几句,王大财主勃然发作,一拍桌子:“什么,他竟不回来!”
见状,陈剑臣心里打个突:事情恐怕有变!
正文 第十四章:妖现
(新人第五了,本周有没机会光身冲三甲呢?十分期待……)
王大财主却是越看陈剑臣越中意,仪表堂堂,才华横溢,虽年少而老成,前途无量……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他是非常迫切地希望女儿能嫁到陈家去。至于女儿是个什么模样底细,其心里自然亮堂堂的。
如此时刻,王复的作用性就太关键了,怎能不在?
于是他拍着桌子吩咐阿水:“阿水,你再跑一趟,见着少爷对他说,如果他不马上回来,以后每月的花销就别想拿了。”
阿水得命,再度匆匆离去。
陈剑臣脸色阴晴不定——他登门拜访,于情于理王复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赶回,除非实在有什么脱不开身的事情。
可王复能有什么脱不开身之事?
说白了,不就身在温柔乡,不思往返了吗?难道,其中有那桃花的影响因素在,她不愿放王复回来?
这么说,王复的处境就大大的危险了……
陈剑臣陷入沉思,他倒不是心急火燎——如果王复因此而丧命,只能怪他自己耽于美色;陈剑臣没义务也没必要冲进江州去,那样只会把计划打乱,使得自己身陷险地,严重的话可能还要搭上自家性命。
而庆云道长的这件法器铃铛的威力效果未曾有过演示,陈剑臣怎会知道到底如何?
不知己不知彼,此事当谨慎而为,万不可冒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