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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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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明艳高贵,绝对的花魁级**。

听见她那娇滴滴的声音,王复的某处居然马上就开始硬了,涨得难受,心痒痒的,鼻子“嗯”了声。

“字可拿到了?”

“拿到了。”

王复把陈剑臣书写的“福”字拿出来,递过去——前些天从桃花口中得知,她也曾读过几年诗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先后病亡,才不得不辍学,投奔亲戚而来。也正因为有此基础,王复才觉得对方是自己追寻多年的良配,真爱。如果光有相貌而不知书识礼,那就要逊色一筹了。

桃花接过,满怀期待地道:“这就是你常常说的那位三试第一,名噪一时的少年陈相公所写的吗?妾身且先睹为快,一饱眼福。”

她慢慢打开红纸。

嗡!

奇变突生,红纸上那端端正正的“福”字,笔画之间,蓦然散发出道道微弱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微弱,在白天时,等闲人甚至看不到,注意不到。

可桃花见到了。

因为那些光芒在她眼中,竟犹如一根根芒刺,猛然激发,密密麻麻地直往她身上刺了过来,要刺得她千疮万孔,原形毕露般。

啊!

桃花失声惊叫,忙不迭地松手,把字幅扔到地上,然后掩面疾奔,跑回了房间,重重把房门关住。

此番剧变,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王复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他顾不得去捡拾地上的字幅,而是慌忙地跑进屋子,敲房门道:“桃花,桃花,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里面悄无声息。

这下王复更急,仿佛心肝儿都在疼:“桃花,桃花,你别吓我!”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首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发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翛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正文 第十章:道士

(各位给力,南朝拜谢了。现在新人榜第九,有没有机会更进一步呢?有进步,有更新呀!)

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正文 第十一章: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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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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