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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格格越来越暗的脸色,估摸这样的谈话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试探着问道:“不如我回去自个多加练习练习。”
“让你见笑了,她来得不久,不懂这里的行事作风。还是欧洲的门好,要在大清,她没准早在窗户纸那捅个洞偷听我们谈话了。”格格将笔墨纸砚一应拿出,欣慰道:“肯学这个的中国人都很少,更别提外国人了,我很高兴你愿意学。”
“这个很有意思的啊,咦,这是格格你画的山水画吧,和我们这里的画家画得很不一样,意境很旷远。还有油画,素描,格格你的涉猎真广——咦,这——”我翻了一下她的画作。
“啪——”格格一手压住了那些素描,我被惊得后退了一步。
格格面无表情地说道:“涂鸦之作,不登大雅之堂,麦肯小姐你还是先回房吧。”
我悻悻地抱着文房四宝出来,看起来刚刚翻到不该翻的东西了,话说那不就是某个物品的静物写生么?怎么会让十三格格那么紧张呢?对了,那东西是什么来着,就晃了一眼一下子没看清楚。我回到房间,并没有置放自己的东西,想着也许很快就要被赶出门去了。但是到了晚餐的时候,格格还是没有任何表示,中餐果然要比西餐更加符合我的胃口,真羡慕格格的体态如此轻盈,我都被西餐喂得有点魁梧了。
“是不是不合口味,本来叫嬷嬷去吩咐厨师做西餐的,结果她忘了。”
恐怕不是忘了吧,不过却也正中我下怀,我正要多吃点中餐的蔬菜之类的让皮肤变好点。“还好。”我搅了搅鸡汤,一口喝光还不忘舔舔碗底,真是美味。我瞟了嬷嬷一眼,她正一幅看热闹的神情看着我,得,让她以为自己得逞了吧,不然老被她添堵,我工作会很忙的,没必要在这里再竖敌,也正好减肥塑型。
我放下了筷子,看到嬷嬷得意的神色从眼底流露出来,不由心内一哂。
“要不还是叫厨师再添点——”
“不用了,格格,谢谢,我真的吃饱了。你这般客气,我在这里可是住不下去了。我只是一个租客而已。”我起身准备告辞。
“怎么会仅是一个租客,我们是朋友。”格格有些歉意地说:“刚刚如果有什么得罪的——”
“格格,你能这么豁达我表示很高兴,不过,这里和你们那里不一样。我希望我不是寄人篱下,而是租赁关系。”我坚持道,本来有占小便宜的想法,但是在这里我可不想活得跟比尔斯庄园一样,我希望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所以费点钱就费点钱吧,谁说过用钱能办到的事其实是最简单的事。
“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就这样吧。每月从你工资扣10英镑,当做房费吧。那么你也算这里半个主人,所以你也可以用这里的仆人。”格格不再坚持,只是添了一句让我惊喜的话。
嬷嬷一愣:“格格!”
“嬷嬷。我们在别人的国度,不要老用大清那老一套了,早就腐朽了。琼,想吃什么找厨师做就行了。”十三格格冷冷发话,音量不大却不容置喙。
“我记下了,不过今晚真的不需要什么了。”我躬身行了个礼,蹬蹬瞪地跑上楼。
果然如皮特预言的那样,中国货行因为有了个洋妞,进来瞧热闹的英国的妇人小姐们便多了,生意比以前红火了不少,不过有些高贵妇人傲慢的习气还真让人受不了。不过我严守二十一世纪顾客即是上帝的至理名言,尽力和颜悦色对待每一位顾客。
维多利亚时代很多人虽然喜爱中国的茶叶,瓷器和丝绸,但对于大清都是模糊的概念,很多人对于店里伙计的黄种人的脸抱着排斥的态度。我经常要费很多口舌跟她们说明什么路西法不是这样子,他们不是魔鬼,他们也信基督的,上帝的爱是无国界无人种的,所以你们也不必害怕或是排斥他们,每当遇到这种固执的顾客的时候,皮特总是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待我终于让这位顾客满意而归的时候托伙计给我送上一大杯胖大海。
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也很有挑战性,我大学参加社团也比较多,也算比较喜欢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所以工作起来很有激情。三个多月过去了,我居然攒下了一百英镑,我之所以还没有跟家里联络就是为了这一天啊,我毫不犹豫地抽出一百英镑预备寄给了莫尔顿的家里,在邮局居然碰见了里昂牧师。
“天,你居然在伦敦。”
“——你是……”
“我是圣·约翰的同事,里昂,我们见过面的。”
我只能保持微笑面对这个记忆里已经模糊了的面孔。
“圣·约翰找你都快找疯了。自从你消失在比尔斯庄园后,他第一时间就把伦敦翻遍了,可你,你怎么会突然冒出来的。”
“我三个月前到的伦敦。他找我?为什么?”
“三个月前才到,怪不得没找到你。这个圣·约翰真是,这时候来不就正好遇上了么?”里昂匆匆忙忙地要了笔纸。
“我在瓷器行工作,在马里昂街45号。”我看着他一笔一划写清楚才放心地让他去寄信。
“话说,你那么早就到了伦敦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圣·约翰在比尔斯庄园寻你不着,就去你家里,哪知道你家里对你离开比尔斯庄园的事都不知道,想必他们三个月过得极不好受,赶紧给他们去一封信吧。”
“这个圣·约翰真是,怎么让我父母就知道这事。”我跺了跺脚,解释道:“我是怕他们反对,打算闯出些名堂再给他们去信的。这不正打算给他们寄钱去么。”
“圣·约翰也是不小心透露的。他不是故意的,你不要误会他。不过你真是个能干的姑娘,难怪圣·约翰急成那样。”
“啊?”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个和我能干有关系?”
“你还不知道?哦,也难怪,圣·约翰那性子,我先走了,不确定圣·约翰是否在家,没准又出去找你去了,我也先去找他。”里昂风风火火,说走便走。
圣·约翰急着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22、夜间把酒谈心
今天难得放假一天,先去花店抱了一盆淡紫色的风信子,再沿途欣赏伦敦的街景,这里离泰晤河两旁林立的工厂很远,所以还看不到所谓的工业污染,不过丽娜曾经说过的泰晤河周围的美丽风光,我想我是看不到了,那些工厂的大烟囱深深掐断了我对美丽河景的幻想。咖啡店外围舒适的沙发上,三三两两带着精致帽子,穿着得体服装的人们在搅动咖啡,谈论政治。我坐在那里摆弄着风信子,无心那些关于政治的言论。有穿着苏格兰格呢裙的风笛手吹着风笛慢慢逡巡过来,不少人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打赏。
待这个腼腆的青年到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已经起身打算走了,刚刚才在桌上留下一笔小费的我,毫无准备,想了想,顺手从桌上拿了十便士递给他。
“十,便士?”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听到他的声音带着不可置信的味道。
“多了么?不用找了。”我好心地摆摆手。
“——小姐,前面的先生女士至少给了五十便士啊。”
啊呀!还有嫌少的人么?我抱肘而立,歪头想了想,笑着说道:“想让我给五十便士也行。你把刚刚的曲子再吹一遍。”
那风笛手也不忸怩,当场就吹了起来,我仔细听了听,待他停下,道:“第二小节的前奏有点问题,结尾处有两个音调吹错了,中间的——我对这个调还不熟,不过感觉你的手法也不是很熟练。”
风笛手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抱起花盆,真诚地建议道:“我觉得你当风笛手不大合适,你可以考虑一下其他的职业,当然这只是我无心的建议,你完全可以当它是空气。”
我抱着花盆走出去很远,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姐,你,你叫什么名?”
我转头,本不想告诉他,看着他窘涨得通红的脸,以及不安地揉搓着衣角的手,索性卖了个关子:“想知道我的名,去马里昂街45号吧。”
今晚上的教堂聚会索然无味,当然伦敦的厨子还不错,做的甘蓝土豆泥比莫尔顿的好吃多了。不过那些圣经故事怎么听怎么乏味,要不是中途退场会干扰其他人,我早就走了。奇怪,以前听圣·约翰的讲义课虽然听不进去,也不会太排斥,大概他真的有他的个人魅力,就算讲得再烂,他还有张轮廓分明的脸可以看着打发时间啊。何况他讲新约故事本来就绘声绘色,这大概就是真的把主当信仰的人才能发挥出他感染听众的才能吧。
其实,也不该太反对他的观点,每个人的信仰本就不可能相同,更何况能用强大的意志力摒弃爱情的诱惑,一心一意对待上帝的人也算厉害了。人本身就可以选择单身或结婚,不过是一种选择生活的态度罢了。奇怪,怎么一直想着那个冰山大人呢?祷告时辰到了,我跟着大家一起闭眼。
晚上我把花盆放在窗前就把自己往床上一甩,准备休息。明天也是假期,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但是上帝是不是想折腾我一下呢,难得放松的情况下,我居然开始做梦了。
身处在浓雾的伦敦夜色中,诡异而阴深,我沿着昏黄的灯光,一路走一路看,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我拉紧风衣,继续往前。
“琼,琼,琼!”
圣·约翰的声音,我转头看见了码头,还有他站在码头上依旧高瘦的轮廓,欣喜不已,正准备挥手应他,我的手被人从背后绑住。我大喊着:“放开我,放开我,圣·约翰,我在这儿,这儿!”
他却没看见似地,喃喃念道:“这就是你的决定么?这就是你的决定?”
“我在这里!你们放开我,放开我!”我使劲地挣扎,这些人就是不让我移动万分:“圣·约翰别走,我在这里,救救我,救我!”
他依旧没有听到,我们之间的雾墙仿佛最遥远的距离,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码头上的船,我绝望地看着他,怎么喊都得不到他的回应,然后这群人把我拖走了,拖到一个四围都很阴暗潮湿的地儿,我一直在低低的啜泣,梦中的那个自己,那样绝望无助的表情把我吓醒了。
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