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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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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之当时面色青紫,出气多、进气少,着实吓坏了行已、去罹等人,好再及时将他送回城中,经植兰以针灸施救才缓过气来。植兰解释说:“昔年在凤脊山南征战,毒气入肺,早就造成了损伤,后来又中过一剑,看似痊愈,但其实都不过是凭着年轻体壮才未显现,骤然大悲勾起旧疾旧伤,故发气促之症。”

植兰的话听起来是一贯的冷静理智,但行已知道她的伤心,甚至她的后悔:若不是她刚怀了孕,害喜害得厉害,她就会与初尘同行。以她作为大夫和长嫂的稳健谨慎,断不会为了区区少行些路选那小路去走,也就不会有这场意外——葬送了三条人命,连尸骨都无法收殓。

肺病忌讳饮酒,可倾之醒来之后就不见人影,后来家人在酒窖发现了他。任行已如何劝,去罹如何激,甚至大打出手,全不奏效。最后无奈,植兰道:“让他喝吧,身体喝伤了我可以治,但若郁结于胸,心上的伤谁也治不了。”——那毕竟是深爱的妻子和两个尚未出世的孩子,换了谁能不心疼得发疯?

酒窖里无日无夜,只从通风口处透进微光。倾之喝得烂醉,瘫倒在一堆酒坛中间,衣襟前湿了一片。窖中溢出的味道不再醇香,那种浓厚的颓然令人作呕。淡淡的梨花的清香飘了进来,地窖入口的台阶处探下一只白色绣鞋,接着雪白的裙裾、雪白的衣袂,昏暗中浮起一层弱光。是个孕妇,体态却美而优雅。

倾之朦胧着双眼,看女子走近,轻云一般的白色拂过满是酒汤、泥浆和稻草的地面,如雪如玉,不沾尘埃。倾之向后挪了挪身子,企图靠着酒坛站起来,可惜醉得一点力气都无,起到一半便蹲坐下去。他靠着酒坛,仰头看着走来的女子——乌云冉冉,白衣白裙,因为有六七个月的身孕,她一手撑腰,一手托着下腹。

女子缓缓地弯下腰去,一手仍捧着肚子,另一只手却抚上倾之的脸,滑落到他的下颌,稍一用力抬起他的下巴。她从没见过他如此落寞的样子,头发自发心向两边散开,垂于两颊,修饰得脸型更加消瘦。这种颓败自弃,像极了她的帝熙。

不是初尘,是薄清扬。倾之懊恼地挥臂拂开了薄清扬的手,后者倒不介意,手撑着腰,又缓缓直起身来。“你不觉得这样对我太不公平吗?”

倾之无力地半坐半躺着,冷笑几声,“公平?你要跟我谈什么公平?”

“我知道你娶我是被迫的,所以我并不奢求你能喜欢我。可你知道我的经历,我幼年丧父,为了养活全家将自己的一生出卖。你觉得上天对我公平吗?”

倾之哈哈大笑,“那是上天欠你的,我不是上天的儿子,无需父债子偿。”若说公平,上天对他就特别恩赐了吗?不错,上天让他生于王宫,但却要他国破家亡;不错,上天让他娶到心爱的女子,但却又要他妻死子丧。他向谁去讨还公平?!

“我从没有奢望你能接受我,可我现在是你孩子的母亲。我看到花园中你和她执手漫步的情景,我看到过你拥着她、抱着她,耳鬓厮磨,恩爱无限。可是”薄清扬话锋一转,“她已经死了,傲初尘已经死了!”

不知哪来的力气,倾之倏然站起,他要推开这个胡说八道的女人,他要让这个诅咒初尘的女人消失。可他实在已经醉了,浑身软弱无力。他的手推着薄清扬的肩膀,可对方却站得稳稳当当,丝毫未动,倒是她冷冷笑着,用力将他推开。

踉跄倒退,撞在酒坛上时身上的硬物——初尘缝在锦囊里的免死令牌——正击在坛子的裂纹处,酒坛轰然碎裂,倾之仰倒在支离破碎的陶瓦片上。背后刺痛,似是扎进了锐物,伤口浸在酒中,火辣辣的痛感。血水、酒水和泥水混成一片。

倾之不再看薄清扬,他闭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心里只有初尘,与她的死活无关……”渐渐的,鼻息均匀,竟是安然入睡了。或许心里有她,便得安宁。

那一天倾之醒来,离开酒窖回到了绾芳苑。他将自己锁了起来,没有人知道他做什么,想什么,只是三天后,那扇门重新打开。锦都的公子又变回了那个干净利落、精明睿智的年轻人,头发一丝不苟地挽着,余发被风吹起,丝丝分明。衣袂翩然,袖底流风,虽衣带变宽,却仍挺拔如松,不失神采。

当这扇门打开,花倾之的心扉,再不对任何人敞开!

小花儿执意要回渤瀛,倾之不阻拦;她说一辈子都不原谅他,倾之也不辩解。

两个月后,薄清扬生下一个男孩儿,取名今朝。

越明年,商晟将倾之召回钰京,封为西甫玉廷王,食邑增至万户,地位一跃而居渤瀛侯之上。这其中季妩的一力促成功不可没。但倾之知道所谓“玉廷王”,爵如其名,华而不实,只是个富贵闲人。可只要他人在钰京,他的人就有机会。

倾之谢了恩,为了表示不白拿俸禄,还讨了份“闲差”——编纂《正地志》,总括天下山川。至于取名《正地志》是为了纪念死在凤脊山南的小卒郑构,郑地志,便无人知晓了。许多年后有人将此作为帝君对花倾之委以重任、托以天下的证据,毕竟《正地志》总括的不仅是美丽山河,更有机关险要,一向精明的帝君怎会有此疏忽?再有值得一提的是编纂《正地志》时倾之点名要了两个人,一是少年时便游历天下,入京求仕多年而不得志的游子骆非攻,此人日后之闻达该要感谢玉廷王的知遇之恩;另一个便是素有风流之名,游手好闲的韩三公子。

又三年,由前朝四方封君朝贺时暂居的驿馆改建而成的横跨璃水、在钰京之内占地之广阔、设计之精美仅次于帝宫的建筑终于竣工。对于帝君心血来潮要修的这处院落众人有许多猜测,最后答案被商晟的手书揭晓——“敕造玉廷王府”。或许所有的人这时候都要对新封的西甫玉廷王另眼相看了,陛下的“殷勤”是器重,是收拢,是迷惑,是补偿,众说纷纭,无有定论。也或许,兼而有之。

倾之迁入新居后便将留在锦官城花府的女眷和孩子接了过来。“先朝四方封君各执舆地,天下地志纷杂散乱,或缺、或误、或不明、或相矛盾,陛下御宇,当总其零散,补其遗漏,正其谬误,勘其模糊,以为《正地志》。”这是倾之在给商晟的奏折上说的话。编纂天下地志确实是个千头万绪的麻烦差事,所以接下这件差事的玉廷王一直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回到家后也埋首卷堆,不辞辛苦——连商晟听了这样的回奏都十分欣慰,至于玉廷王府真正谋划之事却无人知道。

平和宁静、青色渐白的裙裾和一左一右两双小鞋走入伏案的倾之的视线,他时常幻想有一日初尘会带着两个孩子像这样出现在他的面前,是真的吗?

眼睫眨动了几下,倾之抬起头来。

“爹爹,爹爹!”较小的孩子挣脱大人的手心,跑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倾之诧异地望着面前的女子——大嫂沈植兰。

“爹爹。”穿着绿色袄裤,头发扎成朝天的一束,用红绳绑起,眉间点着红点儿,脸上搽了胭脂的小姑娘手脚并用,双臂环着倾之的脖子挂在了他身上。

连一向从容淡定、处变不惊的植兰都不由失态,狠狠皱了眉头。

“青青,他不是爹爹,叫三叔。”

女孩儿是行已与植兰的女儿,子车青青,名字是倾之取的——青者,出于兰而胜于兰。行已离开锦都时青青才刚满月,所以青青不认得父亲。但她努了努嘴,大约为这漂亮的男人不是自己的爹爹而感到失望。然而孩子就是孩子,失望来得快去得更快,她又挂在倾之身上,高兴地“山猪山猪(三叔)”叫个不停了。

虽然这孩子开朗得、不认生得有些过分,但倾之并不觉得厌烦。他抱着青青,看向植兰身边的男孩子。那孩子比起青青羞涩了许多,他紧紧拉着植兰的手,低着头靠在伯娘腿边。植兰对倾之道:“薄姬说她不来打扰你了,这是今朝。”又俯身推推孩子,对他柔声道:“今朝,那是你爹爹,快过去。”

孩子仰头看看植兰,又看看伯娘口中的“爹爹”。倾之第一次看到那孩子的眼睛,乌黑水亮,像幼兽一样纯良无辜——野外恶劣的环境中,幼兽有时会成为成年同类的腹中餐,为了博取生机,它们拥有世上最楚楚可怜的眼神。

孩子认生,不愿上前。倒也并非他天性怯懦,植兰知道,今朝先天不足、身体孱弱,青青是闻着阳光吸着草香长大的,而今朝却是闻着草药喝着药汤长大的。他不大出门,性格沉静,甚至有些胆小。薄清扬对这孩子不闻不问,这些年今朝都是呆在覆雪园跟着植兰,所以植兰对他既了解又疼惜。

植兰牵着今朝的小手将他领到倾之跟前。

“青青,到娘这儿来,我们去见爹爹。”

青青这才乖乖从倾之身上爬了下来,要她娘抱。植兰抱了青青,看着倾之和今朝这对互相望着的陌生父子,欲言又止,转身离开。倾之隐隐听见青青问植兰“爹爹有山猪(三叔)好看吗?”他忍俊不禁。这不经意的微笑让小今朝安心。

“你叫朝儿?”倾之并没有许多跟孩子交往的经验,但他努力保持温和。

孩子只是点点头,似乎还没有青青与他亲近,但是很安静。

“过来。”倾之伸出手臂。小今朝迟疑了片刻,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走进父亲的臂弯。倾之揽了孩子在怀里,或许血缘会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

“会写字吗?”倾之摊开张纸。

“伯娘教过。”小今朝很乖却有些拘谨地回答。

倾之将笔递给他,笑道:“写写你的名字。”

对于写字,小今朝并不紧张。他身体不好,坐的时间多,动的时间少,伯娘说他从能抓物的时候就开始抓笔写字了。是否如此他虽记不得,但他不常出门,没有太多的游乐,所以每天多半的时间他都在把写字当游戏。他甚至零星学了些古烨滥文,那种文字像画一些,有虫有鸟,他很喜欢。

小今朝下笔流畅,虽还带着孩子的稚嫩,却显示出与众不同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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